恐怖悖论:四史同堂: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辽宋金元史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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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振《乘轺录》所记“韩氏子”考辨

                     蒋金玲 文章点击:70次

(吉林大学 文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关键词〕 路振 《乘轺录》 辽朝  萧后  韩德让 “韩氏子” 耶律宗福 

〔内容提要〕宋人路振出使辽朝,写成《乘轺录》上交宋廷,其中关于萧后与韩德让生有“韩氏子”之记载是无中生有。经考证,此“韩氏子”乃韩德让侄孙耶律宗福(滌鲁)。

 

宋辽金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南北朝。[①]宋辽南北对峙时期,双方外交往来频繁,如“贺正旦使”、“贺生辰使”等,不绝于路。宋朝规定,使者回国后,要将出使应对酬答情况、沿途经过路线及所见闻各地的民物风俗等,笔录成书,上奏朝廷,称“行程录”或“使北语录”等。[②]这些语录保存了大量辽金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风俗等方面的宝贵资料,具有十分重要的史料价值,理应引起辽金学者的足够重视。但语录中也不乏错讹之处,这就需要我们仔细加以甄别。路振的《乘轺录》中便有多处失实,[③]笔者试图对前辈学者较少关注的韩德让与萧后所生“韩氏子”问题进行考证辨别。

路振(957―1014年),字子发,北宋永州祁阳人,宋太宗淳化中擢进士甲科。[④]宋真宗大中祥符元年(辽圣宗统和二十六年,1008年),路振以知制诰的身份充任“贺契丹国主生辰使”出使辽朝,他将在辽朝所见所闻笔录成《乘轺录》上于宋廷。《乘轺录》称辽圣宗朝权臣韩德让和萧后(承天太后)二人有着事实上的夫妻关系且育有一子,即所谓“韩氏子”。录之原文如下:

萧后幼时,常许嫁韩氏,即韩德让也;行有日矣,而耶律氏求妇于萧氏,萧氏夺韩氏妇以纳之,生隆绪,即今虏主也。耶律死,隆绪尚幼,袭虏位,萧后少寡,韩氏世典军政,权在其手,恐不利于孺子,乃私谓德让曰:“吾常许嫁子,愿谐旧好,则幼主当国,亦汝子也。”自是德让出入帏幕无间然矣。既而酖杀德让之妻李氏,每出弋猎,必与德让同穹庐而处。未几而生楚王,为韩氏子也。萧氏与德让尤所钟爱,乃赐姓耶律氏。[⑤]

路振这段话对萧、韩二人交好原因的记载大体合乎实情:在个人情感上,萧后对韩德让有重续旧缘的愿望;在治理国家上,萧后对韩德让有获取辅弼的需要。但路振称萧后生有“韩氏子”则完全是臆测不可信。现考证如下:

首先,从文献记载来看,路振有关“韩氏子”的记载是孤证,难以让人信服。

萧后和韩德让之间的确存在超乎常人的感情,尽管《辽史》对此有所隐讳,但在宋人记载中却屡见不鲜。除路振的《乘轺录》外,又如《宋会要辑稿·蕃夷一》引太平兴国九年(辽圣宗统和二年,984年)知雄州贺令图与其父岳州刺史怀浦等上言:

萧氏与韩私通,遣人缢杀其妻,遂入居帐中,同卧起如夫妻,共案而食。隆绪所居异帐,相去百许步,卫兵千余人,膳夫三百人,杂以藩汉女奴,国事皆萧氏与韩参决。[⑥]

贺令图等对萧、韩关系的描述与路振基本相同,只是在萧后“处理”韩德让妻子的方式上稍有不同,此为缢杀,路振则为鸩杀。

苏辙的《龙川别志》则记载:

景德中,契丹南牧。真宗用寇莱公计,亲御六军渡河,兵始交而毙其贵将。契丹有求和意,朝廷知之,使供奉官曹利用使于兵间。利用见虏母于军中与蕃将韩德让偶坐驼车上,坐利用车下,馈之食,共议和事。[⑦]

韩德让因功勋卓著,得赐姓名耶律隆运。叶隆礼的《契丹国志》卷18《耶律隆运传》也云:

隆运自在景宗朝翼决庶政,帝后少年,有辟阳之幸。

宋人的这些记载未免有道听途说、渲染夸张之嫌,但他们对于萧后与韩德让存在特殊关系的说法还是可信的。但除了路振外,上述史料都没有提及萧后与韩德让育有一子,路振的《乘轺录》是孤证,很难立住脚。

其次,现代研究者以贾敬颜先生为代表,也认为路振关于萧、韩育有“韩氏子”的记载为“诬罔”[⑧]。但贾先生并未对此深入考证。

再次,无论文献史料还是墓志史料,都明确记载韩德让“无子嗣”。

韩德让出身于名门望族玉田韩氏,其祖韩知古为辽初开国功臣,其父韩匡嗣深受辽景宗及睿智皇后(萧后)的宠信,韩氏子弟藉此纷纷步入仕途,故韩德让才有“侍景宗”的机会,并不断迁官升职。景宗驾崩后,韩德让凭借和萧后的特殊关系以及个人的非凡政治才能,集军政大权于一身,成为辽代汉官当中地位最高、宠遇最厚者。韩德让叱咤辽国政坛三十余年,却未留下子嗣。《辽史》与《契丹国志》都明确记载了韩德让无子,故辽廷相继由皇子(侄)绍其后的情况:

《辽史》卷82《耶律隆运传》:“薨,年七十一。赠尚书令,谥文忠,官给葬具,建庙乾陵侧。无子。清宁三年,以魏王贴不子耶鲁为嗣。天祚立,以皇子敖卢斡继之。

《辽史》卷31《营卫志上》:“大丞相晋国王耶律隆运,本韩氏,名德让。以功赐国姓,出宫籍,隶横帐季父房。赠尚书令,谥文忠。无子,以皇族魏王贴不子耶鲁为嗣,早卒;天祚皇帝又以皇子敖鲁斡继之。”

《契丹国志》卷18《耶律隆运传》:“隆运薨,无子,帝特以皇侄周王宗业绍其后。宗业,本齐国王隆裕之子。始封广王,未几徙封周王,历中京留守,平州、锦州节度使。宗业薨,葬乾陵侧。宗业无子,帝复以周王同母弟宗范继隆运后,历龙化州节度使、燕京留守,封韩王。”

另外,在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镇白音罕山韩氏家族墓地出土的契丹小字《韩高十墓志》与《韩敌烈墓志》[⑨]也有类似的记载:

《韩高十墓志》第5―6行: 

(第四 兴宁 药哥  大   丞  相  大 王 嗣  无 过继  子  合禄 大王之 弟之 子 耶鲁

 

 郎君 帐   承  在)

 

《韩敌烈墓志》第4―5行: 

 

(第四 兴宁 药哥  大   丞   相  嗣  无            过继   子      帐  承)[⑩]

墓志中的“兴宁药哥大丞相”即韩德让。韩高十与韩敌烈分别是韩德让的侄孙、侄曾孙辈:韩高十乃韩匡嗣幼子韩德昌之孙。韩敌烈则韩匡嗣第五子韩德威之曾孙,也即下文将要涉及的耶律宗福(滌鲁)之子。据《辽史》卷64《皇子表》:景宗第三子耶律隆裕[11],“子三人:胡都古、合禄、贴不。”可见魏王贴不乃耶律隆裕第三子,为合禄弟。故《辽史·韩德让传》所谓“以魏王贴不子耶鲁为嗣”与《韩高十墓志》所载“过继子合禄大王之弟之子耶鲁郎君”两条史料是吻合的。清宁九年(1063年)秋七月,贴不因参与重元之乱而被削爵为民,“流镇州。”[12]大约有此原委,故《韩高十墓志》在叙及耶鲁郎君的时候有意不提其父贴不的名字,而是采取了“合禄大王之弟之子”的迂回曲折的表现。[13]

总之,韩德让“无子”之事实确凿,承辽廷命绍其后者分别为契丹皇室子宗业、宗范、耶鲁与敖卢斡。前三人出自景宗第三子耶律隆裕支:宗业、宗范分别为隆裕子,耶鲁为隆裕孙;敖卢斡则是天祚长子。[14]

韩德让先后有过两次婚姻,其原配李氏如路振所言是被萧后鸩杀,尔后萧后下嫁韩德让。[15]故韩德让“无子”应包含两层意思:第一,原配李氏未生育子嗣;第二,萧后也未能为他产下子嗣。如此,则路振所谓萧后生“韩氏子”乃无中生有。况且,萧后生于辽穆宗应历三年,亦即公元953年。[16]路振1008年使辽看见的“十余岁韩氏子”如果是萧后所生的话,那么此子应该生于统和十六年,即公元998年左右。这一年,萧后已经46岁。据美国学者伊沛霞研究,宋代妇女的生育期是“从将近20岁结婚到45岁左右生育能力走向终结的25—30年里”[17]。45岁是宋代女性的生育能力终结期——这个结论毫无疑问也适用于辽代女性乃至整个中国古代女性。换而言之,公元998年,已经46岁的萧后能生育的可能性很小,这就更能说明所谓的“韩氏子”不太可能是萧后与韩德让所生子。

综上所述,韩德让无子是确凿的事实,此“韩氏子”也绝非承天太后与韩德让所生子。但路振记载的这个十岁童子应该是真实存在的,路振不太可能凭空杜撰这么一位人物,况且据路振所言,使辽期间,他曾经两次亲眼“见”到这位“韩氏子”:

[统和二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自西掖门入,至第三门,名曰文化门,见国母(萧后)于文化殿。……有童子一人,年十余岁,胡帽锦衣,嬉戏国母前,其状类韩丞相,盖国母所生韩氏子也。

[统和二十七年]一月六日,又宴于武功殿,国母不坐,百戏、舞女如前仪。隆庆先进虏主酒,众官皆拜,韩丞相避席,虏主遣一童子是前日所见状貌类韩丞相者,就请之,丞相乃坐。[18]

所以此子定是另有其人。既能“嬉戏”于萧后前、又能“请动”韩德让者,必然和这二人的关系非同一般。他最有可能是韩氏家族子,但他并不一定就真姓“韩”,也有可能是契丹皇子。下面用排除法来一一加以考证。

据《辽史》卷64《皇子表》记载,景宗共四子,其中前三位为萧燕燕所生。

长子为辽圣宗耶律隆绪,予以排除。

第三子为耶律隆裕,于“乾亨初,封郑王” [19]。那么耶律隆裕的生年最迟也就是乾亨元年(979年),到路振1008年使辽时隆裕至少已经30岁,这和路振看见的“十余岁”童子年龄差距悬殊,很明显二者不是同一人,也予以排除。

第二子耶律隆庆年龄比第三子耶律隆裕更大。况且如前文所引,统和二十七年(1009年)一月六日又宴于武功殿时,“隆庆先进虏主酒”,即隆庆也参加了那次宴会,“韩氏子”毫无疑问不是他。

第四子药师奴,“未详所出,早卒,葬王子院。”[20]而据《辽史》卷10《圣宗纪一》记载:统和元年(983年)五月辛未,“次永州,祭王子药师奴墓。”可见景宗第四子早在统和元年以前就已经去世。如此,则景宗的四位皇子都不可能是所谓“韩氏子”。

此“韩氏子”也不可能是圣宗的皇子。据《辽史》卷15《圣宗纪六》记载,开泰五年(1016年)二月戊戌,“皇子宗真生”。可见圣宗的长子耶律宗真(辽兴宗)1016年才出生,当然不是路振1008年所见十岁儿了。         

所以,契丹皇子都被排除在外,那么,此子只能产生于韩德让家族中了。《辽史》卷82《韩滌鲁传》称滌鲁“幼养宫中,授小将军”,“圣宗子视之,兴宗待以兄礼”。这条史料跟我们透露了一个信息:韩滌鲁自幼在契丹皇宫中长大,且享受殊礼。身为韩德让的侄孙,他很可能就是所谓“韩氏子”。而《耶律宗福墓志》的出土,帮我们彻底解开了这一疑团。

2004年,巴林左旗辽上京博物馆从韩匡嗣家族墓地的早期被盗墓中清理回墓志一合,墓志主人即耶律宗福,也即韩滌鲁,宗福为汉名,滌鲁为契丹名,乃韩德威第二子耶律遂正之子。耶律遂正也就是《辽史·韩德威传》中之“雱金”[21],曾任北院宣徽使、东京留守、上京留守、中京留守、辽兴军节度使等职[22],是玉田韩氏家族第四代[23]权重位显者之一。由于韩德让在统和二十二年(1004年)被赐国姓“耶律”[24]的缘故,其家族后人子嗣也多以耶律为姓。

《耶律宗福墓志》称宗福“时统和中,特蒙圣宗皇帝叔于子息之曹,令与兴宗皇帝参于昆弟之列。贵处宸禁,荣连御名。宠也” [25]。“宸禁”即皇宫,墓志记载与其本传相符,可见耶律宗福养于宫中,而且与耶律宗真(辽兴宗)兄弟相称,取名也循耶律宗真的“宗”字辈。耶律宗福后官至南府宰相,并曾四度封王,真正至显至贵。

辽代贵戚重臣子侄多有“幼养宫中”者。除滌鲁外,又如耶律老古,“幼养宫掖,既长,沉毅有勇略,隶太祖帐下”,而其叔耶律斜涅赤为辽初佐命功臣之一,为辽廷开疆拓土立下汗马功劳。[26]再如北院枢密使萧孝穆乃兴宗仁懿皇后之父,孝穆之子萧阿剌“幼养宫中,兴宗尤爱之。”[27]另如耶律信先,“兴宗以其父瑰引为刺血友,幼养于宫。”[28]耶律宗福(滌鲁)之所以能有幼养宫中且与兴宗兄弟相称的殊荣,跟其叔祖耶律隆运在辽国的权倾天下不无关系。

至此,路振使辽时所见“韩氏子”究竟为何人就比较清楚了。笔者认为,这位“韩氏子”就是韩德让的侄孙韩滌鲁。理由如下:

第一,时间相符。路振是统和二十六年使辽,而墓志称耶律宗福正是“统和”年间被养于宫中,如此,路振与耶律宗福的“碰面”成为可能。

第二,二者年龄相符。路振使辽看到的韩氏子为“年十余岁”。而据《耶律宗福墓志》记载,滌鲁于咸雍七年(1071年)薨,“享年七十有四”[29]。故滌鲁生于统和十六年(998年),到路振1008年使辽时正好十余岁。

第三,滌鲁乃德让侄孙,与德让的亲密关系相符。如前文所述,韩德让随萧后常居宫中,与萧后“同卧起如夫妻”,韩匡嗣家族子嗣枝繁叶茂,韩德让虽无子,但其兄弟子孙众多,却唯独只有滌鲁得养于宫中,说明韩德让对滌鲁偏爱有加。《辽史》本传记载滌鲁“神情秀彻”,长相非常俊秀很可能是滌鲁得到韩德让与萧后宠爱的一个重要原因。自幼养于宫中的滌鲁与常住宫中的德让接触频繁,况且德让又“无子”,德让自然而然会把满腔慈爱灌注于侄孙滌鲁身上。故由滌鲁去请“避席”的韩德让再合适不过。

第四,从小养于宫中的滌鲁与萧后接触的机会也很多,况且他又为德让侄孙,爱屋及乌,萧后肯定对他也钟爱有加,滌鲁“嬉戏国母前”也是情理之中。

第五,滌鲁既为德让侄孙,同为玉田韩氏家族人员,如路振所言,其“状貌类韩丞相”也是很有可能的。

 

总之,路振使辽时所见“韩氏子”实际就是韩德让的侄孙耶律宗福(滌鲁),路振之所以错以为此小儿就是萧后与韩德让所生子,很可能是道听途说、主观臆测所致。

 

注  释:



[①] 陈述:《辽金两朝在祖国历史上的地位》,《辽金史论集》第1辑之“前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2页。

[②] 赵永春编注:《奉使辽金行程录》之“序言”,吉林文史出版社1995年,第14页。

[③] 如关于韩德让从弟韩统军、韩氏子封楚王的记载均错。详见贾敬颜:《路振<乘轺录>疏证稿》,《五代宋金元人边疆行记十三种疏证稿》,中华书局2004年,第3979页。

[④] 《宋史》卷441《路振传》,中华书局1977年,第13060页。

[⑤] 贾敬颜:《五代宋金元人边疆行记十三种疏证稿》,中华书局2004年,第4546页。

[⑥]《宋会要辑稿》蕃夷一之十,中华书局1957年影印本,第7677页。

[⑦] 苏辙:《龙川别志》,中华书局1982年,第7172页。

[⑧] 贾敬颜:《路振<乘轺录>疏证稿》,《五代宋金元人边疆行记十三种疏证稿》,中华书局2004年,第46页。

[⑨] 韩匡嗣家族墓地位于白音罕山,墓群中的约二百座辽墓于1994年前后被不法分子盗掘,先后出土了十几方汉字、契丹字墓志。详见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白音罕山辽代韩氏家族墓地发掘报告》,《内蒙古文物考古》2002年第2期;王玉亭:《从辽代韩知古家族墓志看韩氏家族契丹化的问题》,《北方文物》2008年第1期。

[⑩] 《韩高十墓志》与《韩敌烈墓志》引文俱引自乌拉熙春:《辽代韩知古家族考——纪念金启孮先生逝世一周年》,200510月《立命馆文学》591号,第8页。

[11] 耶律隆裕,《辽史》为耶律隆祐。而《契丹国志》卷1314和《秦晋国大长公主墓志》都作“隆裕”,应以“隆裕”为是。

[12] 《辽史》卷22《道宗纪二》,中华书局1974年,第263页,下同。

[13] 见乌拉熙春前揭文。

[14] 《辽史》卷64《皇子表》,第994页。

[15] 对于萧后与韩德让的关系,学术界基本存在“改嫁说”和“私通说”两种观点。“改嫁说”以罗继祖先生和李锡厚先生为代表,他们都认为萧、韩是公开的夫妻关系,即萧后是“下嫁”韩德让(详见罗继祖:《辽承天后与韩德让》,《吉林大学学报》,1962年第3期、《中国历史上少数民族的两位皇太后下嫁》,《中国民族史研究》第4辑,改革出版社1992年;李锡厚:《试论辽代玉田韩氏家族的历史地位》,《宋辽金史论丛》第1辑,中华书局,1985年)。葛华廷先生则认为萧、韩是一种长期“私通”关系(见葛华廷:《浅说辽代名相韩德让——兼就韩德让与萧绰的关系与李锡厚先生商榷》,《北方文物》2005年第2期)。 笔者赞成“改嫁说”。

[16] 据《辽史》卷14《圣宗纪五》记载:统和二十七年(1009年)十二月辛卯,“皇太后崩于行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72,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十二月条也载,“契丹国母萧氏卒,年五十七。”故可推知萧后生年。

[17] []伊沛霞著、胡志宏译:《内闱——宋代的婚姻和妇女生活》,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52页。

[18] 贾敬颜:《五代宋金元人边疆行记十三种疏证稿》,中华书局2004年,第6466页。

[19] 《辽史》卷64《皇子表》,第987页。

[20] 《辽史》卷64《皇子表》,第988页。

[21] 刘凤翥、唐彩兰:《辽代萧乌卢本等三人的墓志铭考释》,《文史》20042辑。

[22] 《耶律遂正墓志》,盖之庸:《内蒙古辽代石刻文研究》,内蒙古大学出版社出版2007年,第143页。

[23] 以韩知古为第一代,韩匡嗣为第二代,韩德威为第三代,则德威次子耶律遂正乃第四代。

[24] 《辽史》卷82《耶律隆运传》,第1289页。

[25] 《耶律宗福墓志》,盖之庸:《内蒙古辽代石刻文研究》,内蒙古大学出版社出版2007年,第159-160页。

[26] 《辽史》卷73《耶律斜涅赤传》,第1224页。

[27] 《辽史》卷90《萧阿剌传》,第1355页。

[28] 《辽史》卷90《耶律信先传》,第1357页。

[29]《耶律宗福墓志》,盖之庸:《内蒙古辽代石刻文研究》,第161页。《辽史》本传与墓志不一致之处是滌鲁的享年,墓志载为74岁,本传载为80岁,应以墓志为是。

 

 

(原载于《北方文物》2010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