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可以异地换卡吗:评论:培养公民意识是道德重建之本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3 00:38:27
苏少鑫

  话题动机

  据本报2月20日报道,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公布的调查报告显示,相比其他社会热点,2006年广东专家学者群体更关注社会问题背后的道德问题。在调查所涉及的45个问题中,“公民道德素质建设”以62%的关注率超过了紧随其后的“反腐败”和“医疗改革”等选项而高居榜首。

 

  专家学者对道德问题的关注为什么会高居榜首?道德问题是否是现在社会问题的当务之急?

  对道德问题如此关注,专家学者是否如同批评者所言的“试图从历史领域逃到道德领域”?

  本期嘉宾

  

 

  陈壁生:中山大学哲学系博士生

  

 

  石勇:自由撰稿人 青年学者

  

 

  陈宇:汕头市总工会干事

  1、贫富差距是更需要关注的问题

  陈壁生:首先,我觉得,讨论的一个前提是必须对调查人的话有一个具体的语境了解,才能对这个结论作出判断。光是看报纸上披露的数据,还没办法得出这样的结论。所谓“吏治清明,民风淳厚”的社会,当然是每个人都希望有的。但是如果从知识分子比较关心道德问题、腐败问题,就推出这个结论,那么就等于没有结论。

  陈宇:是的,所谓“吏治清明,民风淳厚”的理想,现代知识分子与传统知识分子并无区别。但应该注意到一点,传统士人还提出另一个理想的社会,就是“不患寡而患不均”,在此次调查中却不能明显看出,这个排行榜缺少了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那就是社会不公,具体来说主要是贫富差距的问题,虽然反腐败,教育问题甚至医疗问题都是社会不公的表现,但落实到每个人最切身的体会就是贫富差距悬殊,这已经是整个社会无法回避的痼疾了,根据有关的调查,作为综合考察居民内部收入分配差异状况的一个重要分析指标的基尼系数,我国在1998年已经接近或者超过了警戒线,建设“和谐社会”口号的提出也多少有部分原因是针对这个问题的回应。

  贫富差距悬殊衍生出许多社会问题,其中之一就是社会内部严重分化,社会成员的不信任加深,与人为沟壑,由此随之而来的当然就包括了道德水平的滑坡,仇富仇贫现象就是在一个群体内共同的道德标准崩溃的表征,甚至有更极端的例子如王斌余案,所以公民道德建设当然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可穿透表象,社会不公才应该是真正受到最普遍关注的问题。我猜想为什么贫富悬殊无法入选十大,可能是专家们的收入也很高吧。

  石勇:我觉得得出的这个结论与知识分子在这个调查中表现出的“理想”有些矛盾。现在的道德问题既不仅是传统道德失范,也不仅仅是工具理性荡涤人的道德存在,更重要的是,政治的“非理性权威”本身就不能满足对它的存在进行道德论证的要求,它会恶化社会道德。在这一点上,我赞成两位的说法。

  2、腐败问题是导致道德滑坡的根源之一

  陈壁生:“道德问题比反腐败问题更受学者关注”这一结论的出现,原因在于,每一个社会群体都有他们看待这个社会特定的视域,学者的视域,更主要集中在一些似乎比较新鲜,比较有争议的话题上。近几年来,“道德”的问题确实大面积凸显出来,比如新一代成长起来的人责任意识的丧失,社会上屡屡发生“见死不救”的事情等等。学者的群体内部,也有太多的抄袭案连接被曝光,这也超过了该行业的道德底线。腐败问题则被一再讨论,而且基本上大家公认“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了,只要权力状况不改变,腐败问题就很难改变。可以说这个问题已经引起“关注疲劳”了。

  石勇:这次调查是针对专家学者群体而非公众,当然我们有理由认为因两者在知识结构、生存处境上的不同而对同一个问题或现象有不同的判断。我们看到,专家学者群体对公民道德素质建设的关注仅仅比对反腐败的关注高0.7个百分点,这实际上并不能说明他们对公权力是否“正常”和“合法”这个具有宰制性的问题相对不关心,而是说明,他们看待问题时具有某种宽泛的角度。这当然可以说有些前瞻性的意味,但首先还是一个现实问题。每个人都能感觉到,我们的社会出现的道德危机日益加剧。知识群体对此较为敏感。

  陈宇:我觉得是专家居于庙堂之上,像牙塔之内,多少带有点道德的自负或者是柏拉图情结,自认为是道德的巨人,因此把公民道德建设作为最关注的热点问题。不可否认,道德滑坡是一个社会问题,但是道德滑坡有很大程度是因为社会不公引起的,而腐败问题是社会不公的根源之一。

  3、“见死不救”源于合理利益计算

  石勇:道德的沦丧问题,大致可以这么说。有这么一些证据:一,在现代社会,只需要人们遵循“消极道德”的路径,而对“积极道德”没有严格的要求,也就是说,只需要一个人遵守一些道德规范或行业道德规则,并不需要你努力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而这一点人们都做不到,屡屡触犯“底线伦理”;二,道德危机已反映在与人的生存息息相关的诸多领域中,甚至包括爱情关系;三,这是一个心理和精神问题频发的时代,而这背后一个重要的因素恰恰是道德的沦丧。

  陈壁生:事实上现在的道德问题是社会转型带来的问题。在传统社会,维系着那个社会的社会规则———以儒学为主干的社会规则,有效地调节着当时的社会,1949年以后,一系列新的道德楷模,从雷锋到赖宁,也被用于作为社会的道德标准,这些楷模的意义有效地灌输给公众一种道德标准。而目前的状况是,道德标准已经多元化了,已经丧失了。

  我们经常在各种媒体上见到“见死不救”的例子,我觉得很难对冷漠的公众进行道德谴责———因为在城市里,每一个人都是路人,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合理的利益计算。比如看到抢劫,大多数人的选择是快速走开,这种动机是非常简单的,没有一个个体能够单独面对持械的抢劫者,人已经被分化为原子式的独立的个体,路人与路人之间,不可能产生相互帮助,在危难中相互救济的那种感情,而这种情况的发生,原因在于人们的社会冷漠,对他所在的社会没有主人翁的感觉,没有认同感。假设抢劫发生在乡村,或者发生在关系融洽的小社区,情况就会完全不同。所以我觉得与其用道德去谴责别人,不如提倡社群主义,建设乡村,建设社区。

  陈宇:现在确实有世风日下的感慨,但是还不至于全面的沦丧。就道德本身来说,就无法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也不应该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而目下又是一个剧变的年代,利益的多元化、审美情趣的多层次,甚至职业的日益分化都在这个时代出现不同甚至是相反的道德规范,所以可以说现在是一个最好的年代,也是最坏的年代。

  4、重建道德不能病急乱投医

  陈壁生:面对当下的精神危机,研究儒学的一些学者做出了自己的回应。其中最典型的是蒋庆先生,宣称“在儒学里重塑道德”。但是,现在的问题在于,面对道德危机,是要努力传播现代公民道德,还是要回到儒学去读四书五经?蒋庆先生的说法,当然是有感而发的,但是现在我们如果把“儒学”跟“道德重建”结合起来,我认为有点病急乱投医。

  那么,儒家话语的复兴对社会道德的重建究竟能起到多大的作用?我觉得,首先的问题应该是“儒家到底是什么”,是指哪一方面的儒家,谁理解的儒家?儒家是在一个简单社会、乡土社会、熟人社会中成长的道德体系,在近代以前,它一直只是对那种乡土社区有效,而它怎么可能直接施加、运用于当前社会呢?在城市里面要用儒家学说来挽救道德危机,不啻于用东海之杯水,以救西山之车薪。

  我觉得最重要的,是要普及公民道德,普及法治意识。

  陈宇:儒家的复兴更多的是寻找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下内心的自得,真正的儒家对于健全人格的塑造有莫大的意义;而法治时代的呼唤,公民意识的建立,是社会层面保持道德水准的保证。因此,在公民道德建设中,我觉得最为重要的是公民建设,在社会中真正形成有公民意识的群体。公民应该是为权利而斗争者,而不是被驯服者,自立自为才是公民的真谛,只有在普遍有权利意识公民的存在,才能形成公民社会,乐观地说到那个时候已经不用提什么道德建设了,也不用感叹“雷锋精神都出国了”,因为捍卫自己权利的人当然也会尊重他人的权利。

  石勇:我觉得儒学话语的复兴对道德重建应该能起到作用,但必须避免一种极端。

  道德的沦丧源于道德秩序的混乱,相对主义、唯我主义(不是个人主义),以及工具理性解构了道德标准和人的精神性和道德性的存在,从而导致人既无法真的按理性给自己“立法”,背后也不存在一个理性的权威。儒家作为一种“理性的权威”,在历史上对于人的道德存在曾起过很大的作用,虽然它政治的结合也在另一个方面使自己变成一种“非理性的权威”,呈现出一种“权威主义伦理学”的面相。

  用弗洛姆的话说,理性的权威产生于人的健全能力之中,契合人性,而非理性的权威则产生于压迫和精神上的剥削,这违反人性。违反人性的伦理规范,注定是“恶”的。我们看到,随着儒家的被批判,被消解及在文革中的登峰造极,它的那个“理性的权威”早已不“在场”,取而代之的是政治的“非理性的权威”。只是由“非理性的权威”“在场”于人的道德存在中,除了道德沦丧,我们看不到其它更愿意让我们看到的东西。因此,儒学话语的复兴可以说是一件好事,它可以作为一种来源于理性并且契合人性的道德命令来让人找回一种道德的存在。但如果它与政治结合,则会异化为不会给道德带来任何好处的“非理性的权威”。

  陈壁生:对石勇兄的话,我有一点异议。石兄说儒学“可以作为一种来源于理性并且契合人性的道德命令(比如‘巳所不欲,勿施于人’)来让人找回一种道德的存在”,我觉得这个很难。因为儒学的一套话语,它相应调节的是一个小型的血缘共同体或者地缘共同体,石兄的美意,在乡村社区中或许有效,但是在城市中就没办法取得效果。儒学道德的塑造,不是靠一些看起来符合现代精神的语录,而是靠一种反求诸己的自修,加上“德不孤必有邻”的影响。而这些在城市中几乎是不可能的。

  石勇:陈兄的质疑是一种清醒的认知。但我仍然认为这是可能的。一.儒学的伦理规范的确在当初是对应于小型的血缘共同体或者地缘共同体,也就是主要是熟人社会。然而它所倡导的一些价值,它的一些规范,因对应于人的存在和社会性的某些特征,其实还是可以扩展开来的。比如,人与人之间应相互尊重,人应该孝敬父母等,在现代社会,只要涉及人与人和人与父母之间的关系,仍是可以调节的,哪怕人是生活在高度现代化的城市社会。二.当然儒学有它的局限,它所调节的并不是所有的人的存在方面,比如人与国家的关系,涉及公民权利方面,就必须由其它的价值和规范去发挥作用。

  (金陵/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