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晗音乐大全:台湾的选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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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30日10:05 中国台湾网 

  台湾现行各级行政首长(主要指“总统”与县市长)的产生方式采用“单一选区相对多数决制”,各级“民意代表”(包括区域“立法委员”及县市议员)采用“复数选区单记不可让渡制”,“全国不分区及侨选立委”采用“一票制的政党比例代表制”,现将以上三种选举制度作一个概述。

  (一)单一选区相对多数决制。

  是指每个选区只能选出一名代表,每位选民投1票,由选区内得票最高的人当选,不需要获得过半数选民的支持。

  单一选区相对多数决制主要有两大特色:1、容易走向两党竞争及两党制。一者,在“赢者全拿”的规则下,小党在先天上就不容易生存;二者,选民为了不浪费选票,一般都会把票投给当选机会较大的党,以防止自己最不喜欢的政党上台,这在后天上不利于第三党的生存。故台湾县市长选举到最后一般都呈两个主要政党对决的趋势,虽然也不乏无党籍候选人出线,但一般都有政党的背后支持或礼让。2、政见诉求比较温和。为争取绝大多数而非特定选民的支持,政党或候选人如欲获胜,在政见诉求上就不能太偏激或太保守,而趋向以多数选民较关切的公共政策、福利政策作为主要选举诉求。如在台湾历届县市长选举中,统独矛盾等具高度争议性的话题经常被淡化,大多数选民关心的公共政策反成热门话题。

  (二)复数选区单记不可让渡制(single--nontransferable vote,简称SNTV)。

  即每个选区都可产生1名以上的“立委”,每个选区的名额视人口多寡而定,每位选民只能投一票且选票不能在候选人之间转移,由得票数最高的几个人当选。这种选制过去主要有日本、韩国、台湾三个地方使用,但自日本、韩国分别于1994年、1998年废除后,目前只有台湾仍保有这种选举方式。

  SNTV制的主要特点是:一是采复数选区,意指选区应选名额大于1,通常习惯上将应选2-5名的选区称为中选区,而将应选6名或6名以上的选区称为大选区;二是选票进行“单记”,即不论选区应名额为多少,每位选民只享有投一票的权利,必须从自己中意的几个候选人里选出一个人来,每个候选人的得票都单独计算;三是选票“不可让渡”,无论是当选者超过当选所需票数的多余选票还是落选者所赢得的选票,都不能转移给同党或同联盟的其他候选人,形同废票。

  (三)政党比例代表制。

  意指根据各个政党的总得票率来分配“国会”席次的制度,除以色列和荷兰以全国为一选区外,大多数施行此制的国家或地区都会依其历史、政治、种族、地理环境等条件,将行政区域划分为数个复数选区。该选制的主要特色是:一是小党的生存空间比较大,只要在选举中得到一定的选票,它便有可能在“国会”分得若干席位,但也容易导致小党林立;二是在竞选活动中,候选人个人的声望与魅力比较淡化,政党所代表的意识形态、政纲政见是选民投票时的主要考虑因素。

台湾在1991年进行“修宪”后,为维护其所谓代表全中国的“法统地位”,开始在“立法委员”选举部分增加“全国不分区及侨选代表”席次,并采“一票制的政党比例代表制”产生。所谓“一票制”,就是指政党比例代表的产生,并非选民在区域“立委”选举部分之外再对政党另行投票,而是将政党比例代表附挂在区域“立委”的选票上,凡区域“立委”选举总得票率超过5%的政党,即可分配一定的“全国不分区及侨选立委”名额。

台湾各种选举方法的分析


  1,单一选区相对多数决制,用于台各级行政首脑选举:

  每个选区只设一名代表,每个选民只有一票的选择权,选区内得票最高者当选而不需要获得超过半数以上选民的支持。

  其特点是:一,易走向两党竞争的两党制。赢者获胜的规则下,小党先天缺乏抗争

大党的能力;而选民为了避免自己不喜欢的政党上台,必然选择机会较大的党,这样后天的环境也不利于第三党的存在。反映在台湾政坛上就是两个主要政党的对决,而无党派候选人的胜出是大党背后扶持礼让的结果。二,政见诉求比较温和。为争取尽量多的非特定选民,政党及其候选人的政见趋向中性,不太偏激也不太保守,而且以与选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入手。所以在台湾选举中各党派多采用选民关心的公共话题,而不是“统独”这样具有高度争议性的话题。

  2,复数选区单记不可让渡制(single--nontransferable vote,简称SNTV),于各级“民意代表”,包括区域“立法委员”以及县市委员:

  每个选取产生一名以上的“立委”,选区候选人名额根据选取人口多少确定,每个选民只有一票选择权且不能在候选人之间转移,得票最高的几名候选人当选。过去日本,韩国都采用过这种选制,而日本1994年,韩国1998年都废除了。台湾的255名“立法委员”中,有168名区域“立委”根据各县市人口比例分配名额,并由该县市选民直接选出;8名原住民“立委”由具备原住民身份的选民选出。

  特点:一,采用复数选区,选区名额大于1,习惯上2-5名候选人的选取称为中选区,6名或6名以上的称为大选区。二,选票“单记”,每个选民只能投一票,即使中意几个候选人,也要选出一个来。三,选票不可让渡,无论当选者超过当选所需票数的多余选票还是落选者赢得的选票,都不能转移给同党或同联盟其他候选人,行同废票。四,这种制度有利于小党生存,使一些人可以通过固定的支持者低票当选。如1992年台北县选举,因赵少康当选所在区第一高票“立法委员”,竟出现其他“立法委员”不到3%的得票既当选的现象。五,这种选举制度,使得候选人只要赢得固定的支持者,即使不顾该选区大多数人的诉求,也可能当选。这样的制度可能会造成地方派系长期存在和纷争。并且这种选举制度对各党在选区的提名要求颇高,不让本党提名太多,尽量避免同党排挤而造成低于其他党派候选人以至落选;又不能因为提名太少,造成本党票源过于集中而使其他党候选人低票当选。
  3,一票制党派比例代表制,用于全国不分区及侨选“立委”:

  一,小党的生存空间较大,只要在选举中得到进入“国会”基准的票数,就可以在“国会”中分得若干席位;但若党派众多,实力接近,也可能形成小党林立的局面。

  二,竞选活动中个人的声望魅力被淡化,取而代之以政党代表的意识形态、纲领政见。

  三,一票制是指政党比例代表附挂在区域“立委”的选票上,而不是选民在区域“立委“选举”之后对各政党的另行投票。台湾1991年“修宪”后,在“立法委员”选举中增加“全国不分区及侨选代表”席次,凡区域“立委”选举总票数超过5%的政党,都可分配到一定的“全国不分区及侨选立委”名额。

  4,单一选区两票制,目前台湾各界呼吁采取的选制:最早由德国从1949年开始实施。是由区域选票与政党选票分别投票,两者比例各国自定;每位选民投两票,一票投区域立委,一票投给政党。

  席位的换算上,分德国的“联立式两票制”:一张选票同时有区域候选人及政党两个选项,选民投区域候选人一票,政党一票,但分配席位时,先按政党得票数分配各党总席位,扣掉区域当选的席位后,再由政党名单补足。例如某党在政党得票率中分得30席,但区域席位已经获得了16席,所以只能被再分给14席。日本的“分立式两票制”:选民有两张选票,区域席位与政党席位分开计算,若一党在区域中获得30席,按政党比例分得20席,则总席位为50席。

  特点:融合了政党比例代表制和单一选区相对多数决制的优点。“联立式”更加完善。“分立失”对大党分配席位更为有利。如1996年日本国会选举,自民党依靠34%的得票率却占据了国会48%的席位。

台湾选举制度的缺点

  1,单一选区相对多数决制的漏洞:

  台湾目前的行政体制接近于法国的“总统制”,但“总统”选举上却采用了单一选区相对多数决制。当得票最多的候选人的支持率接近或超过半数时,这种选制的弊病比较小。但得票最多的候选人的支持率大大低于半数时,弊病暴露无遗。比如台湾1996年直选“总统”,李登辉当选票数过半,并未显露出这种制度的缺陷。而2000年“总统”选举中陈水扁

仅以39.3%胜出,即使是掌握了台湾资源的民进党在2004年大选中不过胜出0.22%个百分点(仍未超过半数)。

  不少国家为了避免出现单一选区相对多数决制可能造成的弊端,采取了政党初选提名制,如美国总统大选中的初选制度;或是采取终选绝对多数制,如俄罗斯总统选举首轮如无候选人超过半数,首轮选举前两名再进行终选。这两种方法都是要确保相对的大多数以确立新政府的法理基础,以保持社会的稳定和新政府的权威。

  2,选民无法预判选举的发展趋势:

  相对多数决制的大选过程中,一个理性的选民,如果看到自己最中意的候选人处于第三位或更靠后时,会斟酌是否还要继续投自己最中意的候选人。而如果他中意的候选人获胜的几率已经很小时,选民如果还投这个已经没有希望的支持者一票,就等于增加了两个领先的候选人中,他相对不喜欢的一个获胜的几率。由于没有政党的初选制度,选民无法对候选人的票选状况作出分析,更没有机会纠正自己可能作出的错误投票选择。而实际上选战前,台湾各大媒体提供的民调,也没有给选民们正确的指引。

  3,“总统”大选的政党提名制:

  实际上2000年大选前,李登辉就是利用提名制,把宋楚渝逼出了国民党,造成了党派的分裂和弱化。而美国式的初选制度,使美国选民在大选中投给前两名候选人以外候选人的机会大大减少,这样出来的大选结果就会接近甚至超过半数,以国家内的准多数或绝对多数制来维系社会安定;而如果采用俄罗斯式的终选绝对多数制,陈水扁就更不可能在2000年大选中获胜,也就不会出现大批选民游行抗议的局面。

  4,贿选的普遍性:

  2000年3月12日,陈水扁在台湾南部的高雄市以最高级的菜谱‘龙虾大餐’招待了四万人,每名参加者仅须付八百元新台币,席上已赫然摆上大龙虾。许多参加者皆连称超值,更有食客坦承,不吃白不吃,吃后投票给谁再说。同日,国民党的连战的宴席‘更胜一筹’。连战也在高雄开宴,在草根阶层看来,端上席的已是最高级的‘海鲜大餐’了,何况席间还有文章、阿雅等十多名当红歌手献上歌舞助兴。这还不是最吸引选民的,晚会赠券附有的四百多项抽奖恐怕才是最诱人之处。据悉,有超过十万人参加了连阵营的盛大飨宴。有关人士称,某阵营与台北市某歉达成协议,居民在投票后,每户银行户口将会多出来二千元;还有人向选民出钱租用身份证,到投票日便由某指定人物出面,持所有收集来的身份证到票站投票,以确保贿款物有所值,亦有的干脆每天请吃早餐,以此笼络人心。 

台湾选举种类及任期


  目前台湾选举共有十种,除了“国民大会”代表及“立法委员”外,其余任期均为四年:

  1、“总统”、“副总统”:任期四年;

  2、“中央”公职人员:“国民大会”代表,任期与集会期间为一个月,应选名额三

百名;“立法委员”,任期三年,应选名额二百二十五名;

  3、地方公职人员:直辖市议会议员、县(巿)议会议员、乡(镇、巿)民代表会代表、直辖市长、县(巿)长、乡(镇、巿)长、村、里长,任期均为四年。

·台湾选举的特点
1、派系政治色彩明显;
2、金钱发挥作用;
3、社会的“泛选举化”;  
4、与西方选举制度一致性;
5、选举监察;
6、禁止在校生肄业参选。 

台湾选举制度的历史

  1, 日占时期:

  日本占台(1895)40年后,迫于国际形势和各方压力,于1935年举行了第一届市议员和街庄“协议员”的选举。而且是限制在“交税的25岁男子有选举和被选举权”范围内,民主的意义不大,最多是为日殖民政府的“民主”一种点缀。 

  2.大陆解放战争时期:

  二战结束,日本归还台湾。国民党当局重新划分台湾行政区为8县9市。直接选举用于最基层村、里长以及乡、镇(区)民意代表的遴选;间接选举用于省参议员和高层工职的选拔。

  3.“地方自治”全面落实时期(1950-1969)

国民党当局开放了省、县、市议员以及县、市、乡、镇长的地方公职选举。

  4.“法统”危机后的民主恢复期

  1969年台湾进行的“中央民意代表”换届选举中,国民党当局对“国民大会代表”“立法委员”“监察委员”进行了增选和补选。1972年制定《动员勘乱时期增加中央民意代表名额选举办法》,1980年5月14日公布《动员勘乱时期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简称《选罢法》),1983年7月8日修正《选罢法》。

  5.全面选战时期

90年代李登辉上台后,大力推行“宪政”改革,公职选举基本全部开放。并且在1996年实现了“总统”的直选。

台湾历年选举回顾

  2002年台北市、高雄市市长市议员选举

台北市长马英九投入竞选连任,民进党推出李应元参选,选前民调马英九居高不下;高雄市长方面,国民党推黄俊英迎战现任市长民进党的谢长廷,选前一周亲民党公开支持黄俊英,对民进党产生威胁。

 

  2001年立委、县市长选举

  亲李登辉人士组成"台湾团结联盟",鼓吹发展具有本土化的台湾特色,成为民进党之外,另一台独色彩浓厚的政党。国民党撤销李登辉党籍。国民党、亲民党与新党商讨"泛蓝军"合作的可能性。12月1日举行民进党执政后首次立法委员和县市长选举,政治势力重整,立法院中民进党跃居第一大党,国民党地位大幅滑落,亲民党崛起,但"三党皆不过半"。

  2000年民进党首次执政

  3月18日举行第二次直接总统选举,民进党候选人陈水扁以39.3%的得票率当选总统,结束国民党50多年的执政地位。同年5月20日陈水扁、吕秀莲宣誓就职。失去执政权的国民党主席李登辉辞去主席职位。以36.84%得票率落败的宋楚瑜组织亲民党,结合成第三股政治势力。

  1999年为总统选战铺路

  国民党李登辉准备交棒,"连宋配"(连战、宋楚瑜)合作不成,国民党确定推出"连萧配"(连战、萧万长),宋楚瑜确定参选,国民党开除宋党籍、民进党前主席许信良宣布脱党参选、非新党党员李敖代表新党参选。

  1998年直辖市市长选举

  第二届直辖市市长选举和立法委员选举。台北市市长选举,由前法务部部长马英九代表国民党,击败现任市长陈水扁。高雄市市长选举,现任市长国民党吴敦义败北,民进党谢长廷当选。立法院由国民党取得过半数席位,民进党仍然是最大反对党。

  1997年县、市长选举民进党过半

  举行县、市长选举,23个县、市当中,民进党获得12个县、市长席位,首次超出国民党掌握的县、市数量,开启"地方包围中央"的政治局势。国民党政府开始进行"精省"(精简省政府),停办省议员与省长选举。当时的台湾省长宋楚瑜与国民党中央发生严重歧见。

  1996年首次总统直选

  台湾首次直接选举总统,现任正、副总统李登辉与连战代表国民党,以54%的选票获胜当选。

  1995年国民党立院占多数

  举行立法委员选举,国民党在国会中取得多数席位。

  1994年省、市长直选

  直接选举台湾省省长、直辖市(台北、高雄)市长,同年通过宪法增修条文,直接选举总统。此后不再经由国民大会投票产生总统。省长选举方面,国民党宋楚瑜当选首任民选省长。台北市市长选举,民进党陈水扁当选,中央政府所在地的台北市首次由反对党担任市长。高雄市市长选举,国民党吴敦义当选。

  1992年改选立委

  全面改选立法委员。

  1991年改选国大

  全面改选国大代表,在1949年大陆地区选出之国大代表全部退职。

  1989年民进党成立

  依据新通过的"人民团体法",由国民党外人士组成的民进党取得合法地位,成为正式反对党。

  1988年蒋经国去世

  元月,蒋经国总统去世,李登辉继任总统。

  1987年解除戒严

  台湾地区解除戒严。

  1977年党外活动组织化

  台湾在进行地方选举时,爆发"中坜事件"(许信良脱离国民党,以党外身份参选桃园县长,开票时由于民众怀疑选举不公,因而出现严重暴力冲突),此后国民党外人士活动逐渐组织化。许信良当选桃园县县长。

  1972年增额选举

  开始选举大陆地区以外的增额国大代表与增额立法委员(补足1949年之前大陆地区选出民意代表之外的国会空余席位)。

  1950年地方自治

  开始地方自治,定期办理地方公职人员选举,包括县、市长、村、里长等地方公职人员选举。

  1949年动员戡乱时期

  国民党政府退守台湾,宣布台湾、澎湖、金门以及马祖地区戒严,开始"动员戡乱时期"。

 

何谓台湾三合一选举 

  6月1日,台湾2005年“三合一”选举正式定案,所谓的“三合一”包括原本要年底举行的县市长选举,再纳入原定明年初举行的县市“议员”、以及乡镇市长选举,一并提前在今年12月3日同时举行。台有关方面推估,“三合一”可以减少选务成本大约八到十亿元,当然合并举行出错的机率与风险也会比较大。

  此次“三合一”选举,全台将设立一千四百多个投开票所,每个投开票所增加两个选务人力,即岛内将增加两千八百多个选务人员,为了提高公务人员参与选务的意愿,选务津贴也将比以往增加三百元。

  据悉,1977年台湾也曾举办过县市长、县市议员和乡镇市长三合一选举,但因贿选严重,后来就没有再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