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广场吃着炸鸡:《生活与哲学》易混、易错点解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9:13:22

《生活与哲学》易混、易错点解析

[日期:2011-03-13] 来源:  作者:政治组 [字体:大 中 小]

《生活与哲学》易混、易错点解析

 

第一单元

一、哲学、世界观、方法论、具体科学

1、哲学与世界观

联系:(1)二者对象相同,即都是整个世界及人与世界的关系。(2)二者属于意识范畴,都有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分,都对人们的行动有一定的导向作用。

区别:世界观人人都有,人们自发形成的世界观往往是零散的、朴素的,缺乏理论论证。而只有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才是哲学。

2、世界观与方法论

联系:世界观决定方法论,方法论体现世界观

区别:世界观主要说明世界是什么,方法论则是从我们应该怎么办的角度思考问题。

3、哲学与具体科学

哲学要以各门具体科学为基础,各门具体科学的研究发展要以哲学为指导。

二、物质的具体形态和物质

区别:二者具有物质共同特性──客观实在性,另一方面又具有自己的个别特性

联系:物质只能存在于物质具体形态之中,没有物质的具体形态,就没有物质,所以二者是共性和个性关系,一般和特殊的关系。

三、客观实在和客观存在

区别:客观实在是指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实实在在存在着,相对于意识来讲它是第一性的东西,不包括精神、意识现象。而客观存在相对于主观而言,它既可以指具体的物质形态,也可以指具体的思想,也就是说客观存在的东西除了物质现象之外,还有精神、意识现象。

联系:“客观实在”是一种“客观存在”;“客观存在”不仅包括具有“客观实在性”的物质现象,还包括不具有“客观实在性”的精神、意识现象。

四、意识能动作用、意识反作用

五、主观与客观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1、具体的统一是指:主观认识要符合当地(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单位)的实际。

2、历史的统一是指:主观认识要符合当时的实际(或者叫变化了的实际)

3、总之,事物是在一定的时空中运动着的事物,运动着的事物的存在形式是空间和时间。因而,任何客观实际都是当时当地的实际,是具体的历史变化着的实际。因而,从实际出发就只能从具体的历史变化着的实际出发。

六、“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与哲学基本问题所说的“物质和意识的关系”

注:对问题(1)的不同回答可以划分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

对问题(2)的不同回答可以划分可知论和不可知论

七、唯物主义的发展阶段

(一)古希腊、罗马的朴素唯物主义:它肯定了世界的本原是物质。但把物质只归结为某种或几种具体的物质形态(如:金、木、水、火、土等)。

(二)1618世纪的形而上学唯物主义或机械唯物主义

1、机械性──把一切运动归结为机械运动

2、形而上学性──用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观察事物

3、唯心史观──用唯心主义观点观察和解释社会历史现象

(三)19世纪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即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唯物主义发展的最高阶段)

第二单元

一、联系的地位,特点

联系是唯物辩证法的起点。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联系具有普遍性、客观性、条件性、多样性、因果性。

二、联系是客观的与人们可以建立新的具体联系是否矛盾

1)所谓人们可以改变事物联系的状态,只是改变事物联系的具体形式。

2)当人们试图建立新的具体联系时,只有根据事物固有的联系内容(包括客观规律和客观条件),才能办得到。否则,任何建立新的具体联系的尝试都是失败。

三、物质的根本特性(唯一特性)──客观实在性与根本属性

1)物质的根本特性是就物质相对于意识现象而言所独有的性质──客观实在性

2)物质的根本属性是指物质存在状态是怎样的或者说客观实在本身有哪些属性。物质除了运动这一属性外,还有可知性、永恒性、无限性等属性。在物质所具有的一切属性当中,运动属性是关于物质存在的属性,也是物质其他属性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因此,运动是物质最主要最根本属性占有重要地位。

四、运动、变化、发展关系

联系: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关系构成了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动力源泉。三者都表明事物不是绝对静止的,不是凝固的,僵化的。

区别:(1)定义不同:运动就是指宇宙中一切事物的变化和过程。变化指运动中所发生的状态乃至性质的变化。发展就是新事物不断产生,旧事物不断灭亡,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

2)侧重点不同: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表示事物在活动着,它同静止观点相对立。变化反映事物运动的多样性、成都和状态,表示事物由一种状态过渡到另一种状态,它与凝固观点相对立。发展侧重指事物上升的前进的运动和变化,反映着事物由低向高、由简单向复杂的不断更替过程。

3)范围、深刻程度不同:运动、变化比发展范围广泛,而发展比运动、变化更深刻,它表明事物运动变化的总方向和总趋势。

五、具体科学规律与哲学规律关系

区别:(1)具体科学的规律是揭示某一领域事物内部本质的联系。(2)而哲学规律是自然界、人类社会、思维领域的共同规律,是揭示各种具体规律共性的规律。

联系:研究哲学规律是以具体科学的规律为基础。研究具体科学的规律必须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

六、实事求是的哲学依据

一是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有能动作用;二是物质运动是有规律的,规律是客观的;三是认识规律和利用规律都必须发挥主观能动性。

七、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

联系:(1)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是统一的,二者都要求主观符合客观,从实际出发去发现规律、按照规律办事。

2)解放思想是实事求是的内在要求,是达到实事求是的重要条件;实事求是是解放思想的前提目的,二者是统一的,没有实事求是的精神,思想就不能解放,不解放思想,思想就不能适应变化了的情况,也谈不上实事求是。

3)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精髓。二者都是我们的党永葆生机的法宝。

区别:(1)二者含义不同

2)二者强调的侧重点不同,解放思想侧重于强调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实事求是侧重于强调尊重规律性,按规律办事。

第三单元

一、联系、发展与矛盾的关系

三者有密切的联系:联系的本质内容是矛盾,发展是由联系引起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事物的内部联系即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的联系,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事物的外部联系即事物的外部矛盾双方的联系,是事物发展的条件。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就是联系的、发展的、矛盾的观点。

二、哲学上讲的矛盾与逻辑矛盾区别

1)概念不同。哲学上讲的矛盾是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逻辑矛盾是指在叙述或回答问题时出现的首尾不一、互相打架的现象。

2)存在的范围不同。哲学上讲的矛盾具有普遍性,存在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领域;而逻辑矛盾只存在于思维领域,且在思维领域也不是每时每刻都存在逻辑矛盾。

3)反映的角度不同。哲学上讲的矛盾是从动态方面来反映事物,是从不同时间、不同空间、不同侧面来讲的;而逻辑矛盾是从动态方面反映问题,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关系下,对同一对象作出不同断定。

4)存在的性质不同。哲学上讲的矛盾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逻辑矛盾是主观的。

三、矛盾分析的方法

1、运用一分为二的观点,坚持两分法、两点论。

2、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

3、善于把握重点和主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四、矛盾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的内在联系

1、从空间上看,普遍性──事事有矛盾(各个事物包含的矛盾是不是都一样吗?)

特殊性──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点

2、从时间上看,普遍性──时时有矛盾(每个事物矛盾自始至终都一样吗?)

特殊性──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有不同的特点

3、从空间上看,即使把每一个事物内部不同的矛盾方面相比较,也都是各不相同的,所以,事事、时时都要分析矛盾特殊性。

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和一切从实际出发

相同点:二者都要求了解实际情况,认识符合客观实际。二者都是唯物论与辩证法的有机统一。

不同点:(1)从实际出发属于唯物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属于辩证法。

2)从实际出发的原理依据是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理依据是矛盾的特殊性原理。

3)二者的具体内容不同。从实际出发强调主观符合客观,反对主观主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强调矛盾各有其特点,反对一刀切。

六、矛盾特殊性寓于普遍性之中,普遍性包含特殊性都是错误的

事物的特殊性是千差万别,丰富多彩的,而普遍性则抛开了许多丰富多彩的个性,只是概括出了他们的共同本质。因此,不能说普遍性包含特殊性或特殊性寓于普遍性之中,所以,二者既不是多数和少数的关系,也不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而是共性和个性的关系。

七、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区别:(1)两者外延不同:主要矛盾是就复杂事物所包含的诸多矛盾相互比较而言的,而矛盾的主要方面则是就同一矛盾的双方比较而言,主要矛盾有一个,次要矛盾有多个,矛盾的主要方面有一个,矛盾的次要方面有一个。

2)两者的内涵不同。主、次矛盾讲的是矛盾体可以称为一个或一种矛盾。而矛盾主、次方面讲的则是矛盾侧面,所以只能叫一方或方面。正因为主、次矛盾都是矛盾体,其内容都包含着矛盾的双方,所以主、次矛盾又都有各自的主次方面。

3)两者作用不同:主要矛盾决定事物的发展进程,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事物性质。

4)二者方法论要求不同:主次矛盾关系原理要求做工作要抓重点、抓关键、抓中心,但不可忽视一般。主次方面关系原理要求看问题要把握主流和本质,但又不可忽视支流。

联系:(1)二者都是关于矛盾的不平衡性问题,都是属于矛盾的特殊性问题。

2)二者都要求坚持重点论,反对均衡论。

3)主要矛盾中包含有矛盾的主要方面,两者之间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而复杂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的。

八、“两点论两分法”和“与重点相统一中的两点论”的比较

区别:(1)含义不同,“两点论两分法”是全面地看问题的方法,既看事物的这一面,又看事物的那一面。而“与重点论相统一的两点论”是指认识复杂事物时,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要看到次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看到矛盾的次要方面。

2)二者依据不同。前者哲学依据是矛盾普遍性原理;后者哲学依据是主次矛盾辩证关系原理和矛盾主次方面辩证关系原理,而主次矛盾、矛盾的主次方面都属于矛盾特殊性。

3)二者强调的内容不同。前者只强调两点,强调全面;后者强调的是带有重点的两点。

联系:(1)矛盾主次方面原理要求的“与重点论相统一的两点论”中的两点,实质上与普遍性原理要求的“两点论”中的两点论是相同的。

(2)二者的方面都是一点论。所以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因此不能笼统地讲前者就是后者。
  • 2
  • 顶一下
收藏 推荐 打印 | 录入:政治组 | 阅读:648 次 “真象与假象、假象与错觉”关系的比较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0)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评论声明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Digg排行
  • 8联合国简介
  • 7联合国组织机构
  • 2《生活与哲学》易混、易错点
  • 1诗词中的哲理
  • 1改革开放30年最具影响力30件
  • 0“真象与假象、假象与错觉”
  • 0哲学常识(下)常规解题思路
  • 0哲学常识常规解题思路
  • 0高中哲学新旧教材观点对比
  • 0《经济生活》与《经济常识》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