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奇宝贝之恶系天王:闲话审美及审美需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7 17:59:39

闲话审美及审美需要

    从社会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建设的宏观角度讲,“审美与审美需要”这个话题似乎过于微观化,但从文化蔓延和丰富的角度看,“审美及审美需要”又是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实现交相辉映且必不可少的一个技术环节,至少它可以增强人们开创人类新文化境界的软实力。
  “审美与审美需要”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后,人们为了满足更高层次的精神需求而开始提升崇尚文化艺术品位。
  美不是孤立的,它存在于具体的环境和事物之中。庄子说:“天地有大美而不言。”他认为美在天地间,与万籁共生息,美是相对于丑而存在的。美是和谐,丑则是怪异。美与丑之间存在着物极必反,丑到极处也是一种美。庄子的学说对中国历代艺术家自然而客观地对待美与丑,具有重要启示作用,中国传统审美的“化腐朽为神奇”,就是一种辩证的认识和表现美与丑的方法。
  什么是美?古希腊的苏格拉底说:“美是难的。”这种说法似乎有点深奥,我们也无须探究难在何处,但可以接续他的话音说:“真的很难给美作一个标准解释”。康德认为:“美是一个单凭其形象通过想象力引起愉快的对象。”首先康氏承认美是客观形态,另外他强调了不掺杂任何功利色彩与杂绪的对美的相对客观的判断,即判断这个对象是否会在对它的想象中带给人愉悦。如果通过人的想象力,诱发了人快乐的感觉,那么,它就是一种美。比如我们熟悉的奥地利小施特劳斯的《蓝色多瑙河圆舞曲》,其节奏极富弹性,格调华丽、高雅,闻其声不由得令人击节欲动,这是音乐之美经过听觉诱发的快感。北宋范宽的《溪山行旅图》,危峰耸立,气势磅礴,飞瀑轰鸣希声于淙淙溪水,巨石错综引商旅难怠行程。观此画会有时间、空间皆隐去,遂悠悠然融入行旅之列的冥想或感觉。这是画家传达的自然之美经过视觉对心灵产生的作用。
  我们注意到,古今中外的美学家们无论对美持什么观点,大都对美具有使人和社会进步的功利性、正面性这些特征有所暗合。事实上“美”这个形容名词本身就外溢着许多美好、积极、健康的感觉。人们对“真、善、美”的事物都很向往,它们是能够诱发人美感和愉悦的事物,也就是说都具有利于社会和人类发展的特殊性质和能力,都具有正面意义;反观“假、恶、丑”都是具有害于社会和人类发展的特殊性质和能力,其意义是负面。美是和谐,美是文明社会的标志。
  那么,审美又是怎么一回事呢?笼统地说,审美是由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互动完成的活动。审美主体指的是每一个自然人。审美客体指的是具有审美性质的客体,它可以诱发审美心理并产生审美对象。审美对象是审美主体通过对审美客体的“作用”后发生的审美想象、认知、情感等心理感知机能对“再创造”而呈现的审美意象。
  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审美是一个人感性的瞬间创造过程,而想象、认知、判断是该过程的三步曲。
  审美中的“审”大都是视觉、听觉和心理的感观,即便如此它依然是动词。我们再细品审美二字的内涵会发现,它同“意境”、“气韵”、“虚实”等传统美学名词一样,都是具有哲学意味的既对立又统一的依附关系。也就是“审”为主,即主观的“我”;“美”为客,即客观存在的具有美的性质的事物或形态。“审美”两个字码在一起还是很唬人的:一虚一实透着玄奥,透着立体。“虚”就是 “审”,刚才说了“审”字代表着“我”,所以这个“审”字很让我们能够感受得到巨大的主观性和个体性。而“实”就是“美”,是被“我”听到的、看到的、心里感觉到的诸如声、光、形、色、味等客观存在的美的形态。不同环境、不同时间、不同时期的客观存在的美的事物或形态对“我”的视觉、听觉和心理发生着不同的作用,并最终形成“审美”二者的统一。有朋友会说,有些美不一定是客观存在,是在对抽象形态的意会中得到的,比如书法的韵律和节奏之美。的确,但要记住意会也要有目标,哪怕是心理的目标,那目标就是一种客观存在。另外,不要因为一个“美”字就将审美活动局限在纯艺术领域。实际上审美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它本身就是一种依附于大文化形态而存在的文化形式,并会随着文化的演进而变化。如此说来,审美的范围之广无法罗列,我们常接触的有:绘画、雕塑、音乐、建筑、舞蹈、摄影、民俗、设计、饮食、装饰、服装、影视、体育、旅游、人际交往,等等。举两个浅显的例子:旅游途中的风土人情、自然风光就有太多的审美元素;体育比赛的形式、过程亦会有诱发人们审美欲望的因素。
  审美和美一样都是人的感性世界升华的结果,因而都有不可替代的特点。每个审美主体的感受会因为审美主体间在职业、心理、生理、年龄、生活环境、文化背景差异而不同。对美的判断是主观行为,甚至可以说是主观的创造行为。这差异才是审美的奥妙和诱人之处。一个形象能否给人带来愉悦,只有经过自己的想象判断决定,他人不可替代。
  从哲学角度讲,审美是主观思想与客观形态相互发生作用并作出某种判断的过程;从文化的角度看,审美无处不在,但构成完整的审美活动还要靠人的审美需求;从现实角度说,审美既是精神层面的活动,也是物质生活的补充。概言之,审美是人主动地感受世界、分析世界、认识世界、融于世界的一种文化形式,审美的过程也是人与自然、与社会相互作用,和谐共融的过程。古往今来谈论的审美,大都是一种能够对社会对人生具有启示和促进作用的较高层面的活动内容或对象。
  什么是审美需要?说到需要,我们一般会认为这是一种纯粹的主观意识,是人自身的一种欲求。那么,我们眼前的话题“审美需要”是否也属于很惬意、很自由的一种需要呢?应该说也是,也不是。
  说它是,盖因为审美需要确实同人的其他需要一样,是人自身的一种主观欲求,这种欲求是人的自然状态下的意识涌动。人作为审美主体,在与审美客体的互动中确实是“自由自在的”,并充分体现着主观的审美品位、好恶和判断力。同时,审美这种主观、感性、自由的心灵活动过程中,每个人都会在超越狭隘性和功利性的身心愉悦中裸露思想、展示性格、张扬气质、抒发情感。某种程度上讲,人的审美需求就是为展示自己全面修养而“无意中”构建的平台。
  说它不是,则因审美的功能与使命不是即刻消逝的,它会延续感性和理性统一的问题。审美具有主观和感性的特征,同时又属于精神和情感的欲求,审美需要中的非功利性因素无疑对审美主体的思想、情操是一种洗涤与过滤。或许当今社会的种种痼疾是造成审美需要中感性和理性、人与社会、人与自然诸关系失衡的原因和背景。人在审美过程中的接受和体会是一种自然真实的情感,而转回到现实生活中感受到的却是束缚、做作、虚伪的缠绕。这是理想与现实、感性与理性的矛盾与失衡。及此,在审美那种原本纯粹的主观意识和随心所欲的旁竖一杆理性的旗子也就不足为怪了,同时也使得审美需要必须延续一份功能或责任。概括讲就是:审美需要应该延续在审美过程中人获取的那份单纯升华,将这种短暂、感性、偶然的愉悦和美感转化为长久、理性、必然的实体。不就是一个审美需要吗,担得起这份理想化的责任吗?是的,笔者在谈这些的时候也在怀疑,但是我们还是应该相信审美需要这种在感性与理性间的巨大转化功能。既然是延续,那就需要时间和过程。
  什么是审美需要?顺着刚刚聊过的思路,我们来概括一下:
  很多时候审美需要也被称作审美趣味。尽管从字义理解“需要”和“趣味”有些混乱,但其实质是一样的。审美需要是审美客体所诱发的感性冲动并产生的主观情趣、喜爱和追求。虽然审美需要更多的受感性支配并超越了人的狭隘性和功利性,但它并不应该仅是以满足人的感性需要为终极目的,将感性的人转化为理性的人,并使人和社会在感性和理性的统一中升华是审美需要应该并可以延续的功能。另外,审美可以扩展人的视野,敏锐人的思维,丰富人的情感,积蓄人的内涵,培养人对美的赏析能力,同时对人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品位的提高有着不可忽视的潜在的影响。这些都是人之所以有审美需要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