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德里安.布洛迪照片:富平县文体事业局关于全县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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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文发〔2011〕19号
富平县文体事业局
关于全县镇(管区)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的通知
各镇(管区)综合文化站,局属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推动我县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让基层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公共文化服务,根据中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全县镇(管区)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着眼于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以健全和增强免费服务项目为重点,以落实保障经费、补充设施设备、充实人员队伍为关键,以评估考核为手段,努力实现全县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切实增强综合文化站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综合文化站公共文化服务作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主阵地的作用。
二、工作原则
(一)全面开放,逐步完善。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的要求,全面推动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在推进免费开放的过程中,建立与其职能任务相适应的基本文化服务内容和方式,加强管理,深化改革,提升服务能力。
(二)坚持公益,保障基本。免费开放作为政府的重要文化惠民项目,免费提供的是与综合文化站职能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应由政府予以保障落实。同时,对于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以外的文化服务项目,要坚持公益性,降低收费标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三)科学设计,注重实效。紧紧结合综合文化站基本职能,研究确定基本服务项目和内容;以免费开放为契机,加强规范化建设,实现综合文化站规章制度健全,职责任务清晰,服务内容明确,公共文化设施的利用率明显提高,免费开放落到实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四)扩大宣传,树立形象。加强免费开放的宣传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让更多的群众了解综合文化站的功能和作用,吸引广大群众走进文化设施,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同时树立综合文化站的良好社会想象。
三、开放内容
免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二是指与其职能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向群众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政府财力的增长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不断增长而发展变化。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包括:
(一)室外活动场地、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书包刊阅览室、辅导培训教室、公共电子阅览室、娱乐活动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
(二)健全各类以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为主的展览、讲座、各类群众文体活动、广播、电影放映活动、群众读书读报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活动、非遗传承活动、青少年校外活动等服务项目并免费提供。
(三)取消各类培训、电子及视听阅览费、文化活动器材使用费、办证费、存包费。考虑到镇(管区)综合文化站主要服务基层、服务农村,提供的是普惠性、基本性、保障性的文化服务,因此在提供服务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四、开放标准
鉴于我县镇(管区)综合文化站设施设备参差不齐,对照《陕西省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服务标准》要求,仍有差距,经研究决定,我县免费开放工作按分步走的原则,2011年度打好基础,做好必要工作,2012年以后严格按照省上关于镇(管区)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标准要求执行。
(一)2011年镇(管区)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需达到标准:
1、文化站馆舍广场已建成的必须按照规定投入运行,杜绝挪作他用;未建成的应积极创造条件,和县局联系,尽早动工,但仍需有办公和开放场所。
2、文化站应有牌子、有工作人员,门厅内有设施分布图,开放时间、免费项目、使用方法、便民措施等各类服务信息应在站内醒目位置公示。
3、文化站图书室藏书不少于5000册,且门类齐全。
4、文化站年度内组织综合性大型文化活动不少于3次,举办单项性活动不少于8次,收集、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不少于3项。
5、要加强对村级农家书屋日常管理工作,免费开放,服务到位。
6、对县局配送的村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文化活动器材、体育健身器材等要进行公物核实登记,确保公物公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2012年后的开放标准严格按照《陕西省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服务标准》执行(附后)。
五、经费补助
为了把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每个镇(管区)综合文化站年度补助5万元。镇(管区)也要相应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确保把这一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做实做好。按照开放内容标准要求,各镇(管区)综合文化站要认真开展工作,文化站开放信息、活动开展、村级农家书屋建设、公共器材登记都必须有图片、有台帐。各项工作完成后以文件形式(含图文资料)申请县局检查验收,合格后发放国家补助资金。
六、几点要求
(一)高度认识。镇(管区)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有力举措,是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沟通的重要桥梁,各镇(管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认识到此项工作对于改善当地公共文化设施,增强文化服务能力,保障群众文化权益的重要意义。
(二)加强领导。各镇(管区)要迅速成立专门机构,结合各自实际,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切实把这一件得民心顺民意的工作抓紧抓好,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共文化带来的温暖。
(三)认真落实。各镇(管区)要结合文化部《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陕西省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服务标准》要求,制定具体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县局将对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适时督查,对于工作不力、虚报瞒报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于工作成绩突出的,报请县委、县政府在年终考核中予以加分奖励。
附件:《陕西省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服务标准》
《2011年镇(管区)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申请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1:
陕西省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服务标准
一、本标准适用于陕西省所有的乡镇、街道文化站(重点镇文体中心)。
二、文化站作为公益性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其馆舍主要用于公益性服务,不得以拍卖、租赁等任何形式改变公共文化设施用途,公益性服务建筑面积占馆舍建筑总面积的90%以上。
三、文化站应设有室外活动场地、舞台、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书报刊阅览室、辅导培训室、公共电子阅览室、娱乐活动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并向社会免费开放。
四、文化站应有醒目的站名牌,门厅内有设施分布图。开放时间、免费项目、使用办法、便民措施等各类服务信息应当在站内醒目位置公示,公示内容要定期更换,使用文字和标识须符合规范。
五、文化站除农忙季节外应当每天开放,每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00天,每周开放时间累计不少于40小时,节假日期间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应正常开放。
六、文化站图书藏书不少于5000册,2005年后出版新书要占到80%以上,且门类齐全。报纸杂志不少于10种。
七、文化站应当具备有灯光、音响、服装、乐器、数字服务等设备,总价值10万元以上,并且保持每年5%以上增长速度。
八、文化站应免费向群众提供各类以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为主的展览、讲座、各类群众文体活动、广播、电影放映活动、群众读书读报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活动、非遗传承活动、青少年校外活动等服务项目。
九、文化站每年组织综合性文化活动不少于3次,举办单项性文化活动(含展览、比赛、笔会、采风、研讨等)不少于8次,举办科普、法制、农技、美化生活等讲座、培训不少于8次,编办文化宣传橱窗不少于8期,站办文艺团队不少于3支,举办文艺培训班不少于3期,组织创造、演出的作品、节目不少于4件,收集、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不少于3项,组织广场活动、面向特殊群体开展的活动各不少于1次。
十、文化站电子阅览室要遵循公益性原则,免费对群众开放,不得开展经营性活动,不得承包经营。其开放时间应与文化站开放时间一致。开放时,要关注读者上网情况,严禁提供游戏娱乐和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网站的浏览服务。每人每天上网时间不宜超过2小时,未成年人要在家长陪同下办理上网手续。
十二、文化站应有专兼职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应聘请有兼职的文艺辅导员。
十三、文化站应负责指导、辅导所辖村(居)委会文化活动室开展活动。
十四、文化站工作人员须着装整齐,挂牌上岗,热心服务。
十五、文化站工作人员要维持好公共活动场所秩序。
十六、文化站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标识明显;各类设备定期检修,保证运行安全。同时,要有各项紧急应对预案和措施。
十七、文化站要在显著位置设立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每年定期开展群众满意率测评活动。对群众的意见或投诉要认真研究、及时回复,不断改善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附件2:
2011年镇(管区)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
补助资金申请表
申请单位
(                 )综合文化站
文化站馆舍使用情况
免费开放有关信息情况
图书完成
情    况
活动开展
情    况
村级农家书屋管理情况
公产公物登记工作情况
综合文化站
意      见
镇政府(管
委会)意见
县文体局检
查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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