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黑山水源地:2010年述职述廉报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6 18:16:59

述职述廉报告

建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刘以康

(2010年1月6日)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现在,我把今年来履职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作一汇报,请指正。

一、履行分管职责情况

(一)强化平时学习,确保本人知识储备。

一是学习理论知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并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二是学习业务知识。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三是学习相关知识。在学好理论和业务的基础上,还注重学习日常工作所必须的相关知识,领导决策、人际交往等相关知识,为更好地做好监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一是抓日常监管。今年以来,循“严准入、重监管”的原则,共受理申请开办的零售药店8家,注销7家,受理各类变更的62家。截至目前,我县共有零售药店189家,其中单体139家,连锁店50家。另外,今年恰逢《药品经营许可证》五年期满大换证之年,全县181家零售药店将进行换证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局规定的“只做减法,不做加法”的原则,对一些不符合换证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到位的,坚决报上级部门予以注销。为了更好的完成这项工作,迄今为止已有135家药店完成了《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协助做好零售药店GSP认证及跟踪检查工作。今年全县有79家零售药店GSP认证证书到期(含23家东风连锁药店),截止目前已GSP认证47家零售药店,另已受理20家药店GSP认证申报材料。以换证为契机对零售药店挂靠经营、超方式及超范围经营、药品购进登记及储存分类、处方药销售及登记、药师在岗、违法药品广告、销售凭证开具等诸多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当场处罚12家零售药店,立案查处5家零售药店,罚没款合计2.76万元。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广告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我局利用专业监控设备,对全县主要媒体发布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进行了实时监控。今年以来已3次向县工商部门移交共计5例违法药品和医疗器械。同时还利用药监网站、工作简报等载体,向社会发布违法药械广告警示,提醒群众注意识别,谨防上当受骗。正常做好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工作。为督促药品不良反应上报人员的责任意识,让其积极开展工作,履行好职责,今年先后印发了3期药品不良反应简报。通报我县不良反应上报进展情况。今年全县共累计上报了430余份不良反应报告,其中医疗机构共上报了336份不良反应报告。但是我县新的严重的不良反应报告数偏少,所占的比例还远未达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个别医疗机构及零售企业还是存在少报、漏报的情况。医疗机构制剂及特殊药品监管工作紧抓在手。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两家批发企业及建湖县华茂东风药店有限公司东风药店进行了相关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次,检查情况总体良好,特殊药品检查未发现有药品流弊事件。

二抓诚信建设。示范药店及“百城万店无假货”创建工作。药品安全监管的难点在农村,重点在乡镇。为更好地监管全县零售药店,今年我局将经营管理较为规范的药店推荐设立为“示范药店”,并召开了全县推荐的“示范药店”座谈会及现场观摩会,要求各“示范药店”做到营业场所“五统一”,经营行为“十禁止”。鼓励其他零售药店到其就近的“示范药店”参观学习。另外根据县有关部门要求,今年开展了“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申报创建工作,推荐了建湖县人民大药房等6家零售药店参与“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的申报创建,相关评比工作正在开展中。诚信等级评定工作。为全面推行药品分类管理,加快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步伐。我局对全县零售药店进行了诚信等级评定,是我县最先在全市开展的以巩固GSP认证成果、范药店经营、提高药品经营企业争先创先意识的一种量化的评选方式。具体的评选检查主要依托日常监督检查的结果,对检查结果较差被处罚的药店采取一票否决制,相关评定结果将在明年2月份公布。

三抓长效机制。远程监管工作。截止目前为止,全县药品零售药店已全部安装药品远程监管系统,凡是安装该系统的均能有效进行数据实时传输,数据有效传输率始终达96%以上,实现药品安全信息的互联互通。另全县有60余家药店已经采用红外扫描仪识别药品条形码,替代人工输入药品购进情况,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也保证了药品信息输入的真实性。药品“两网”巩固工作。去年我局成功创建为省级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为巩固我县“两网”创建成果,年初县政府与16个镇(区)和7个部门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将药品“两网”创建巩固工作放入其中。我局对全县“合格药房”进行了跟踪抽查,截止目前,我局出动230余人次,抽查了110家村级卫生服务站,抽查比例达40%。      协助计生部门做好“两非”整治工作。我局制定了《关于建湖县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对零售药店落实人工终止妊娠药品经营管理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出动人员近400人次,并举办培训班1期180余人次,签订承诺书180余份。

(三)强化效能监察,确保全局依法行政

一是抓教育培训。今年我局与县卫生局联合举办了《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培训班。全县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分管院长、药剂科负责人、一体办主任共60余人参加了培训。从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的机构与人员、房屋与设施、采购与验收、药品储存与养护、药品调配与使用、制度与管理等六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讲解。7月22日,我局与县卫生局联合举办了全县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规范培训班,全县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及县城10家零售药店的不良反应报告负责人共40余人参加了培训,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甘戈主任进行了不良反应报告填写规范讲解,市药监局安监处朱清主任对各相关单位提出了报表填写的相关要求。7月24日,我局组织全县的药品经营企业质量负责人共计181人在县计生指导站六楼进行了药事法规、GSP条款等基础知识测试,对考试不合格者组织业务培训并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建议药店将其解聘,同时考试成绩作为药店诚信等级评定的依据之一。

二是抓示范创建。重新修订《局案件限时办结制度》,对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要求尤其是时间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制定了详细的可操作性的责任细则。继续开展“审计式”稽查,不断完善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在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现场会上作经验交流。制定了《重点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对考核项目、内容、标准及量化分值进行明确和细化,开展目标督查、效能监察、执法检查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四位一体”的督查考核,对重点工作完成不力的职能科室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顺利通过市委市政府 “法治盐城合格单位”复查验收。抬高定位,确保创成“市级文明行业”,力争创成“省级文明行业”。开展 “我为科学监管献一策”、“我为建湖发展献一策”等活动,积极创塑服务形象;开展“赞美同事、共建和谐药监”活动,营造和谐氛围。开展结对帮扶、咨询服务、送法下乡、现场办公等“药监志愿者在行动”等系列活动,主动走出机关、走向基层、走进群众,使企业和群众更加直接、更加具体地感受到我们的努力和成效。

三是抓廉政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手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及时上报。在“510”廉政教育活动中,开展廉政短信征集及评比活动,收到廉政短信86条。签订家庭促廉责任书,开展家属廉政寄语活动。今年以来,全局干部职工上交礼品折合人民币12000余元,无一起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在县政府机关效能建设考核中,我局位居78个部门和单位第九,26个垂管单位第三。县纪委推荐县直机关单位来我局观摩学习。

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严格按制度办事,按规章办事,自觉接受组织和同志们的监督。在工作中,没有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收受干股等行为,无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行为;没有违规集资建房、超标准建房及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有住房行为;没有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行为;没有利用职务便利,相互请托,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没有在机关设立“小金库”行为;没有因公出国(境)活动时超时绕道、超额开支以及公款出国(境)旅游等行为;没有违反公务宴请活动有关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违反规定在工作日午间饮酒等行为;没有“跑官要官”和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行为;没有违反规定在企事业单位兼职、兼职取酬、投资入股以及从事有偿中价活动;没有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没有其他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三、存在问题改进措施

今年是机构改革之年,所以在工作中存有一定的观望心态,这些必须迅速改正,把心真正归结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去,确保建湖公众的饮食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