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udou吾爱破解:孕妇组团盗窃揭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03:09:20

 

孕妇组团盗窃揭秘

 

她们衣着高档、外形时尚;她们或有孕在身、或身为人母;大型市场、综合商店,是她们频频光顾的场所;瞄准目标,趁人不备,据为己有;一个个普通的农家妇女,如何沦为一个职业化的盗窃团伙?

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一线》栏目6月13日19:30播出《解密孕妇盗窃团伙》。

【一线追踪】

2011年4月12日,一个特别的消息震惊了整个杭州市,这一天,杭州警方破获了一个专门进行拎包盗窃的特大女性犯罪团伙。该团伙人数多达46名,其中22名是身怀六甲的孕妇,当地人把她们叫做“孕妇盗窃团”。根据警方查证,2010年以来,这一团伙涉嫌盗窃作案200余起,案值近200万元。

一、特别的退赃现场

2011年5月31日,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分局在运河广场召开了一个特别的退赃大会,这些崭新的手机、电脑、数码相机等电子产品,全部是警方成功破获一起特大系列盗窃团伙案后缴获的赃物。

来领取失物的五十多名失主大多是来自杭州市的一些大型市场的店主,许多人领到失物时还是会感到惊讶,因为当初报案时他们对失窃的物品并没有报太大的希望找回。这也是许多人丢失物品不去报案的原因。这些失主们并不知道,五十多件物品的失而复得,有过怎样曲折的经历,案件背后有着怎样令人扼腕的隐情。

二、不可遏制的盗窃案由来

在杭州,大大小小的小商品市场遍及城区各处。近几年来,市场不断发生一些大大小小的盗窃案件,而从去年开始,拱墅区各个市场内被盗案件持续上升,这一情况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余伟青,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分局副局长,浙江警界声名显赫的刑侦专家。辖区内异常现象引起了他的高度重视,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每天高达七、八十起的盗窃案高发势头呢?余伟青决定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

调查中,警方发现,在各大市场内以及部分商场、店铺发生的众多盗窃案件,竟然有着惊人地相似之处——大部分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都是一些年轻的女性,其中实施盗窃的主要犯罪嫌疑人,竟然全部是孕妇或正值哺乳期的妇女。

根据涉案的市场留下的监控资料,警方进一步追踪溯源,发现这些涉嫌盗窃的女性是一个大规模的团伙,人数有六、七十人之多,而且她们几乎全部来自于同一个地方——湖南道县。

该盗窃团伙实施作案时分工明确,每一次作案,她们都是三五个人一起互相合作,有人望风,有人掩护,有人下手偷盗,有人转移赃物,配合极为默契。而每一次作案,真正动手实施盗窃的则无一例外全部是孕妇或者正处于哺乳期的女性,这就使得警方在难以实施有效的打击处罚。

三、秘密成立专案调查

2011年春节过后,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分局决心彻底根治辖区内社会管理难题,湖南道县籍的女性盗窃团伙被列入重点侦查目标。2011年3月8日,拱墅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展开秘密侦查。

警方在秘密调查中发现,这一团伙集中租住在杭州市西北部的孔家埭村,团伙成员最多多达上百人,以湖南道县新车乡人员为主。与此同时,警方调取了大量相关案件的视频资料,对每一起案件的人员分工、团伙构成分析比对,核实掌握已有案件的相关证据,很快摸清了该团伙成员结构、作案规律活动特点。

经过一个多月的秘密侦查,案情取得了重大突破,警方查证涉及全市顺手牵羊盗窃案件150余起,总案值150余万元,专案组通过实地查看200余起案件现场监控,成功调取近50起案件的监控,确认涉案犯罪嫌疑人46名,案值50余万元。

四、调集300警力集中抓捕

由于团伙成员以女性为主,集中抓捕近50名女性犯罪嫌疑人,其中还有20多名孕妇,这在杭州尚属首次。为确保执法安全,专案组详细研究对数十名女性嫌疑人的关押保障问题,警方的行动得到了杭州市某医院的大力支持,一栋住院楼的一层病房被迅速改造成监视居住的场所,在这个特殊的监视居住场所,有医生、有护士、有民警,虽然是医院,但是每个房间都有铁栅栏。

2011年4月12日清晨,拱墅警方抽调了300名警力,秘密集结在嫌疑人居住的三墩路一带,大规模的抓捕即将展开。

上午十点,总指挥余伟青副局长一声令下,分成17个小组的300名警力,迅即奔向各自的抓捕对象。由于部署周密,抓捕行动进行得格外顺利,半小时之内,46名犯罪嫌疑人无一漏网。这是一次难以描述的成功行动,但是更难处理的问题还在捕后。

五、医院内的特殊“病人”

根据医生的检查鉴别,警方对22名孕妇和4名处于哺乳期的妇女采取了监视居住的措施,对其余20名犯罪嫌疑人给予了刑事拘留。

王旭红,拱墅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教导员,从4月12日那天开始,她就成为了26名特殊嫌疑人的“保姆”。26名特殊嫌疑人被分在8个病房集中监视居住,王旭红全面负责这里的监护工作。她向记者介绍说,这些孕妇年龄最大的40多岁,最小的只有19岁,平均年龄20多岁。其中,不少嫌疑人已经生了三四个孩子,而最多一名嫌疑人竟然在十年之内生了八个孩子,而她也借助怀孕持续成功实施了10年盗窃犯罪。

这些犯罪嫌疑人多数出身贫寒,绝大部分都是没读过什么书。许多人在怀孕期间对相应的孕期知识几乎没有任何了解,多数人从来没有做过孕期检查,所以,她们中有些孩子带有先天疾病。为此,王旭红专门请来妇产科专家,为他们做相关医学知识、生育知识的辅导。除此之外,警方专门派人给她们上法律课,进行普法知识宣传。余伟青副局长说,抓她们不是目的,如果能通过这次的抓捕和依法处置,让她们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以及给社会带来的危害,从此不再犯法,从此给杭州百姓带来一方平安,他们才会感到欣慰。

六、令人吃惊的前科记录

集中抓捕行动后,经过对抓获的46人进行指纹查对,专案组发现,在杭州全市警方的办案记录中,这46名团伙成员几乎都有前科记录,其中被警方抓获7次以上的多达24人。最多的一名成员竟然因盗窃被抓过34次。这些团伙成员普遍使用各种化名、假名、假身份,如果不是警方对每次犯罪记录都留有指纹,很难想象这些人竟然用如此惊人相似的手段逃避打击。

余伟青副局长介绍,这些人当中,有几十次被抓获的记录,那么都是今天抓了明天放,放了之后后天继续作案——因为知道抓住之后不会被处理,所以这里的人也越聚越多。这伙人每天可能做二十到三十起案件,所以对老百姓的侵害程度相当大。

通过审查,犯罪嫌疑人均已交代了盗窃作案犯罪事实,共交代案件200余起,通过本人交代、实地辨认已查证70余起,涉及杭州、湖州、绍兴、江苏南京等地。案值最大的一起是发生在萧山区某商店价值9万多元拎包盗窃案。现金损失最多的一起盗窃案案值4.8万元。

盗窃团伙在杭州的居住地孔家埭村,处于杭州西北部的城郊结合带。案发后,涉案的家庭在大多已经搬走。在这里,记者只找到了嫌疑人奉某某的丈夫唐某和他们的三个孩子。

一线记者:来这边几年了?

唐某:我来这边两年了。

一线记者:当时来这边是做什么?

唐某:当时来做衣服。

一线记者:就你一个人带孩子。

唐某:嗯。

一线记者:带他们很难吧。

唐某:每天给她们三个小孩洗澡,洗衣服都要两三个小时,早上也要洗,晚上也要洗,反正一天吃饭,早饭要到中午才能吃,晚饭基本上小孩子睡着了才能准备饭吃

七、四名孕妇的故事

正在杭州市某医院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奉某某,已经有了6个月的身孕。虽然每次实施盗窃时都会紧张愧疚,但奉某某仍在坚持不断地盗窃,警方的案卷显示,奉某某先后有十多次被抓获的前科记录。但是,因为频繁怀孕,每一次抓获时都是在孕期,她也就一次次逃脱了刑事处罚,之后胆子也越来越大。

郑某某,32岁,怀孕8个月,家里还有两个孩子。2007年开始偷盗,可以说,她是团伙中的老江湖。从掩护同伙到亲自盗窃,她经历了从紧长生疏到坦然熟练的过程。郑某某说,自己也多次在偷盗时被人当场发现,也多次在失手时被人追打,有一次甚至被愤怒的失主殴打得导致流产。

今年才19岁的阿桂,怀孕已经三个月了。阿桂和男友是高中同学,毕业后从老家一起到广东一家皮具厂打工,今年3月中旬,阿桂一个人来到杭州,找到了以偷窃为生的表姐,于是,她成为盗窃团伙里的新手。而这一切,她的家人都毫不知情。

看到别人做这样的案件,没有受到任何处罚,有的还发了财,于是开始效仿,渐渐地,一个个胆怯的新手变成了扒窃的老手,这几乎是所有犯罪嫌疑人的盗窃史。而最初作案的动机,有的是觉得这样来钱快;有的是因为贫穷、家人生病;还有不少人甚至是被丈夫逼迫所致。

李美娟刚来杭州是不敢偷的,她老公就打她,打得头破血流,把她关在门外不让她进屋睡觉。第二天头上扎了纱布去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现在——这个李美娟是她们整个团伙里的一个王牌。所谓的王牌,运气好,手脚快、胆子大,非法所得高,还买了轿车。

八、刚刚结束的审判

5月下旬,杭州市拱墅区法院开始对25多名涉案孕妇及哺乳期女性嫌疑人先后开庭审理。6月2日,拱墅区法院对孕妇团伙盗窃案的审理全部终结。

被告人陈密娥等4人盗窃物品价值10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告人钟新成等12人,盗窃数额巨大,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余9名被告人被判处6个月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是一次具有开创意义的审判,法院对于所有的孕妇罪犯一律都判处了实刑,没有一个判缓刑,即使在哺乳期或怀孕期间,也作为监外执行,这意味着每个被判处刑期的罪犯,结束怀孕期或哺乳期后,依然要面临收监服刑。

【一线观察】

从人道主义原则出发,我国的刑法、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孕妇、未成年人、聋哑人、盲人等特殊人群犯罪适用轻、缓刑罚的刑事政策。《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 这是法律对于涉嫌犯罪特殊人群的人性关怀,但是,法律对于涉嫌犯罪特殊人群的“人性关怀”,却成了一些人眼中可钻的空子。《一线·观察》请到杭州市拱墅区法院副院长麻晓勇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就本案的量刑问题答疑释惑。

专家表示,我国法律对特殊人群,除了不适用死刑以外,其他的法律规定是一样的。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人,不属于法定的可以从轻处罚的范围,所以对她们定罪和量刑的时候,她们的生理身份并不能必然地导致对她们的特殊处罚。只是在判决生效后,可以暂于监外执行。

【尾声】

余伟青副局长说,他从事刑警工作26年,破获过很多大案要案,可是这次的案件,却是他26年从警生涯当中感觉最有成就感的一起案件。因为通过这次打击,有力地震慑了盗窃犯罪,挽救了那些为人母的女性,也为杭州百姓免受财物侵害做了点实事,可以说是办小案子解决了治安大问题。

一线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拱墅警方的这次行动,成功摧毁了湖南道县籍特大女性盗窃团伙,对杭州市的扒窃偷盗行为产生了极大地震慑。行动之后,杭州所有的市场中,类似的盗窃案发案量出现明显大幅度下降,有的市场甚至实现了零发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