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报价单带图片:我所理解的方证对应|医事小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16:16:27
何为证?本意证据也。比如人证,比如物证等等,用以证明人或事物、事件确定性的依据。中医之证,表述为症候群,是中医认识疾病过程中可以集中概括并有利于遣方治疗的疾病症状的具体表现。
证包括概念之证及临床之证两个方面。概念之证,就是千百年来中医的约定俗成,就是规定了哪些症状集合在一起,就构成那种类型的证,即证型。这种概念存在于中医脑海里,成为中医思维里的观照体系,证据体系,并且和药证方证紧密结合在一起。药证和方证是概念之证的具体体现。
临床之证,是指病人表现出来的具体症候群,由中医通过四诊辨识,并与思维中概念之证相互观照得出的辩证分型。临床之证的确定与中医的思维角度有关,不同的角度如果都能符合中医理论,一般都能起到治疗的效果。
药证和方证,属于概念之证。简单讲就是用药用方的依据。中医是通过“用”来认识药和方的。什么情况下用什么药什么方,怎么用,都有比较明确的规范。这种把所起作用与所治病证结合起来的可以作为临证指南的规范化认识,就是药证和方证。
药证和方证这种规范化认识,是中医数千年积累的应用药和方的相对可靠比较实用和非常重要的经验。它们的一般内涵基本上是稳定的。作为中医的基本功,是为大多数中医所熟知的。但因使用者个人的临床体会不同,经常会被赋予具有个性特色的内涵,且疗效可信。也随着自然科学技术的发展,发现更多药和方的使用新依据,可以渐渐固化到药证方证的概念中去,也可以增加临床中医对药和方的使用信心和把握度。所以,药证和方证,虽然是个相对稳定的概念之证,然而却是一个非常开放的系统。既能保持中医为本的特色,时时以中医理论为基础来框定药证和方证,又能结合临床实际,时时来拓展和补充来之于实践的新发现新认识。比如由桂枝证,联想到桂枝体质。就是那些感受类似邪气而易于出现桂枝证概念所规范的症候群的一类人的体质。而且用于指导临床,提示临床中医,具有这种体质的人所生病,更适合用桂枝和桂枝类方,易于取得临床疗效。这就是体质辨识对药证方证的新认识新贡献。一旦掌握体质辨识,就能知道某些病人对某些疾病的易感性以及治疗的方向性目的性和敏感性。
药证和方证,中医要把它们当成死的来学,这是经验的积累,固化的东西,是你必须遵守和掌握的基本技能。必须在思维观念里形成一整套比较完整的规范的用药用方的证据体系,这是形成中医思维的基本要求。任何中医流派对这一点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比如药性赋,汤头歌等等。也可以说,这是一般的药证方证概念系统。
药证和方证,中医要把它们当成活的来用。这是临床的要求,灵活的东西,是你必须参悟和发挥的高级技能。必须在临床实证时形成具有个性特色的用药用方的经验心得,且被证实是行之有效的。这是运用中医思维的高级要求。各个中医流派或者中医个人对此各有侧重,也是中医流派形成的真正原因。也可以说这是药证方证基于一般概念又超脱一般概念的实际的蕴含独特经验的高级概念系统。
简言之,学不必须活,用必不可死。无视规矩不成方圆,死守规矩不成气候。
两套系统建立的过程,其实就是学以致用,用以致学的过程。是对药证方证不断验证充实和修正的过程。具体用的过程就必然牵涉到临床之证的概念。
临床之证,既是对病人自然表现出来的症候群的概括,又是中医经过四诊辨识得出的结论。当中医辨识无误时,二者一致。反之则不一致。这是一个概念之证的证据系统对病人具体症候群不断反复观照的过程。中医脑海里已经有何证用何药何方以及自己的使用体会,即要证方证的概念之证,此时面对一个具体的病人,他所表现出来的症候需要中医通过四诊去收集与概括,并不断地与已有观念相互对照和验证,是一个不断假设不断求证,不断修正,最终确定的过程,力求辩得之证与具体病证的一致。这就是中医辨证的过程,是概念之证和临床之证有机结合的过程。也是达到药证对应和方证对应的必有之路。
方证对应里面的方,其实质就是药证和方证,就是规范化了的用药用方的证据体系,属于概念之证的范畴。方证对应里面的证,其实质就是指病人的具体病证,是中医通过四诊辨识得出的努力符合疾病阶段性本质的具体之证,属于临床之证的概念。所以方证对应的本质含义就是概念之证和具体病证的对应。就是中医基于药证方证一般概念以及个人参悟的用药用方经验与对具体病人辩得之证的相互对应。这种对应既体现在辨证过程中,表现为方证互参,既可以证定方也可以方测证;还体现在辨证论治的结果中,最终认定根据具体病证所当用的药和方。
所以,方证对应中的方,包括药证和方证,既有用药的依据,又有用方的依据,不能简单认为单指方证。如一药就能对一证,那么一药就是一方,药证对应就是方证对应。此是一层意思,应无疑义。另有一层意思是,具体的病人往往有不能归类到症候群中的偶发症状。虽然不能称之为病证,但治疗时通常需要加以兼顾,也或者由于症候群的不典型性,需要对既定方剂进行加减,那么单个或部分症候就成为药物加减的依据,这种约定俗成的用法以及个人用药经验,就是药证对应在方证对应中不可或缺的具体体现。更何况方的基础是药,方证的基础是药证。药证对应本身就是方证对应概念中的一部分,既是方证对应的基础,又是方证对应的补充。比如还有对于某些明确的具有典型意义的症候群,更有诸症不必悉具,但见一症便是的特点。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药证对应本身就意味着方证对应,这又是一层意思。
所以,临床用药用方,无论是药对其症,还是方对其证,本质意义上来说,都是方证对应在临床实践中的具体体现。所以,我提出中医新的四个准则,整体把握,体质辨识,辨证论治和方证对应。而方证对应是决定一次医疗成败更是中医存亡的关键所在。中医靠疗效说话,疗效由方证对应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