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克森保健品:劳动保护与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9 10:50:04

1、      公司按照“安全检查制度”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施、安全防护装置进行检查、整改、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2、      公司采取各项措施,改进和完善劳动条件,减少和控制职业危害。

3、      公司按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向员工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并教育职工正确使用。

4、      凡发给个人的防护用品,要妥善保管,不得损失,遗失不补。

5、      凡发给车间、班组公用的防护用品,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不准作为他用,不得丢失。如有丢失,应查清原因,追究责任。

6、      借用防护用品,用完后应按期归还,不得长期占用,拒不归还者,要进行处罚。

7、      外单位人员来公司处理业务,必须穿戴劳保用品时,由其自带或到公司领用,照价付费。

8、      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交换或变卖,否则,一经发现,按原价处以2倍以上罚款。

9、      职工每月缺勤五天以上,应按比例扣减其发放的劳保用品。

10、  因工作变动,一律按变动后的工作享受劳保用品。

11、  职工离职出厂,应在离厂前交清防护用品。否则按使用期限折价,并到财务部交清款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12、  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正确穿戴和使用,不穿戴劳保用品者,一经发现,每次处罚5~50元,因不穿戴或不正确使用劳保用品,造成工伤、安全事故者,按事故分析、报告、处理制度进行处罚。

13、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由安全员制订,每年修订一次,经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厂长批准后执行。制订防护用品标准,应坚持“三同”(同工种、同劳动条件、同标准)的原则。

14、  仓库对发放防护用品,应专帐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