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取手机号验证码软件:年终奖多发不一定多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1:59:19
................................................     年关将近,许多企业、单位又开始筹划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由于这是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施行后的首个年终奖发放季节,因此,搞清楚年终奖发放与计税问题中的渠道,无疑是必需的。 小心遇到“要为多发的1元年终奖多缴纳百元、千元甚至万元的税”的极端情况。 假如今年年底,单位发给小李年终奖18800元,按照有关年终奖个人所得税政策计算, 小李应为这笔收入缴税1775元, 即税后小李拿到手的钱是18800-1775=17025元, 同单位的小王年终奖是18000元, 同样的方法计算,应该缴税540元, 税后小王实际拿到手的钱是18000-540=17460元。 这样,就造成小李比小王只是多了800元年终奖,但却要比小王多缴纳1235元的税, 导致小李拿到手的钱就比小王少了435元。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所得与税负不匹配的情况? 这就是“盲区”在作怪。 由于个人所得税税率有七档,所以临界点也有多个, 每个临界点与平衡点之间的区间,在业内,人们形象地称之为“盲区”。 目前,"盲区"共有六个,分别是:【18001元,19283.33元】; 【54001元,60187.50元】; 【108001元,114600元】; 【420001元,447500元】; 【660001元,706538.46元】; 【960001元,112000元】。如果发给员工的年终奖数额正好落在“盲区”内,对员工、单位来说,就真是“悲剧”了 。 如何避免好心办“坏事”?应该做到“舍得”。以上面的例子来看,如果小李选择只要18000元,捐出去800元;又或者企业选择只发18000元;这样,不仅小李实得到的奖金不会“缩水”,同时还做了善事,单位也可以节省工资费用把钱花到职工其他福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