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友的祝福歌词:盖恩夫人,她能不能作得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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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恩夫人,她能不能作得胜者?作者: bodani 2009-2-14 13:12
类别: 聚会问题

盖恩夫人,还是在罗马教里面,她能不能作得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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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问题是因为你没有看见到三个不同,到底三个不同是什么呢?第一,有没有听见教训的不同;第二,有没有律法的不同;第三,有没有听见救恩的不同。现在我们分开来看这三个不同:

第一,有没有听过教训的不同——主耶稣说:“我若没有来教训他们,他们就没有罪。但如今他们的罪无可推诿了”(约15:22)。主所教训的道,就是真理(约17:17),无论什么真理,主没有教训我们,我们就无罪,但是有了主的教训之后,若不接受真理,就必被定罪(参可16:16)。

第二,有没有律法的不同——圣经告诉我们说“因为神不偏待人,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罗2:11)。神审判人,也是有不同的,没有律法的外邦人。犯了罪,必不按律法灭亡。如犹太人,他们是在律法以下,所以他们若犯了罪,也必按律法受审判,因为我们的神是不偏待人的。

第三,有没有听见救恩的不同——圣经告诉我们说:“世人蒙昧无知的时候,神并不监察,如今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因为祂已经定下了日子,要藉着祂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并且叫祂死里面复活,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徒17:30-31)。这里可见,世人未听过救恩,在蒙昧无知的时候,神并不监察。现在主耶稣从死里复活,救恩传到各处,就是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信主,“不信的,必被定罪”(可16:16)。

对教会的真理,在盖恩夫人那个时候,没有人看见,也没有人能传。十六世纪时,路得马丁改教运动,她那时只看见罗马教不对。同时也看见了因信称义的真理,但是对教会的真理还是模糊,直到十九世纪初。在英国有一班弟兄兴起,他们对教会的真理,就开始有认识。到了二十世纪,在中国兴起一班弟兄,对教会的真理,就有了更多的看见,直到现在,教会真理的亮光,越照越明,看见教会异象的信徒也越来越多。感谢主,这些年来,教会的真理,从东方传到西方,现在传到六大洲。

现在已经是廿一世纪了,背后的六千年已经过去,面前的一千年快来,如果我们对教会的问题还不好好地解决,还是站在错误的地位上,将来影响你承受神的国(加5:20-21,“异端”原文作“宗派”)。这是何等大的损失。

在十六世纪,路得马丁改教的时候,那时所改的教,人称它为新教。据说,有人把新教的内容讲给盖恩夫人听,盖恩夫人听了之后,就说,这样是很好的,这里可见,生命好的信徒,是容易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