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 store没有了: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工作制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5:49:51

               县 。。。    医院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工作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粘膜,或是被污染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感染的情况。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特制订本制度:
        任何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应迅速报告医院感控科,感控科应迅速了解患者情况,发生职业暴露的经过,指导医务人员填写职业暴露登记表,对发生职业暴露风险较大的情况在诊治前应对患者进行相关检测,若发现HIV初筛阳性者,应立即与疾控中心联系进行确诊。         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内,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6.医务人员预防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  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相关规定:1.发生职业暴露者及时进行相关抗原、抗体检查。2.本院医务人员在严格按照诊疗常规进行操作过程中发生的职业暴露所需的检验和预防治疗费用均由医院全额支付,在医疗工作中有明显的过失者,个人应负担部分费用。3.凡发生刺伤需行免疫接种者需写出书面报告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证实,并由感控科批准方可执行,否则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