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级小学体育课游戏:中国廉租房为何频现“尴尬”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3:42:17

中国廉租房为何频现“尴尬”

BWCHINESE中文网 作者:BWCHINESE中文网专栏作家 唐建业 2011-12-12 星期一 大 中 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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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最为津津乐道的话题是楼价的下降,人们经常以某个城市或者一线城市同比环比下降多少来论证,可是我们关注的更多是价格下降的幅度而非绝对值和成交量。以中国网民公选最该降价的十大城市,三亚的自限购政策以来,房价虽有所回落,但至今日均价从未跌破14000元/平方,而人均收入才不到6000元。另外宁波除了镇海、江东、海曙等两三个区外,十二月也没有明显的交易,虽然宁波号称去年城区人均收入超三万元,可成交均价还是占其年收入的三分之二。即使楼价真的在下降,但高企的楼价,萎靡的成交量,起码表示低收入者还处在观望或者只能是观望的状态下。

与其继续纠结房价下降的效果,还不如关注更为现实的问题,比如廉租房。相对于高昂的房价而言,更多的低收入者只能够依靠租房而非买房。廉租房自从出现之际,人们就不断地注视着其发展,其中住房质量、交通便利、入住人员资格审批等问题经常被视为诟病,成为廉租房建设的尴尬之处。不过在廉租房建设2006年开始的“大跃进”运动至今,廉租房出现了新的问题,可能比之前的更为棘手。

今年11月17日获悉,北京保障局将家庭年收入超标、不再符合廉租房条件的人们“请出”廉租房,而哈尔滨市对“条件不符”明确指出了六种标准,但大多都是围绕着一些违法事情而制定。可是,“收入超标”是如何被定义的,各地主要以人均收入作为参考而调整,但其执行效果却是十分“机械化”。

济南的一位居民,因为退休时多领了退休金,在账面上的工资超出了当地廉租房标准的十几块钱,面临着被“请出”的尴尬,另一名广州刚刚“达标”的市民也遭遇类似的事情,但而宜宾市以公有制改造的事情,一下子“请退”接近1000名的用户更是让人惊讶。

通常有关部门对此的表态是,因为有更多的人需要廉租房,所以那些不符合标准的必须要离开,这是为了社会的公平。的确社会上总有更多没有房子的人们,可是对于收入标准的硬性规定,是否在造就对一部分人的公平而牺牲别人的公平呢?有的人收入是上涨了,就像济南的这位市民,但他的收入增加仅是退休金的加成,明确地说,就是工资的“被上涨”,退休意味着另一种失业,他们也不是应该有所保障吗?而更多的是收入轻微增加,直接被“清出”而非“请出”,不过他们的生活并没有质的改善,甚至在没有廉租房后反倒增加了他们的负担。

除了廉租房对于收入方面的“退出机制”存在问题以外,还有一些非正常原因导致的退房问题也得值得关注。海口通过摇号的陈氏母子,虽然住上了廉租房,但是陈母某些收费颇有微言。除了每月正常缴纳租金42元之外,物业费用37元,电梯费20元,水电还得自付,虽然在一般的商品房这种情况不罕见,但对于贫困户而言,额外费用甚至超过租金,这是否违反了当初廉租房救助低收入者的原意呢?

更为离谱的是,陕西某个贫困县租户入住时需支付2万元的押金,否则视为放弃入住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假如说物业公司收费不合理,那还可以进行申诉,当有关部门的收费不合理的时候,那人们又该如何是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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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用收入作为廉租房“进出”的杠杆,固然有其合理之处,但是人们的收入是存在梯度的同时也在不断地改变,延续“以静制动”的标准已经不合时宜。不少的学者都认为,人均收入标准不应该“一刀切”,而是将低收入者分为不同阶层,按照收入的差异而入住。也就是说,当某些人收入提高后,离开了租金低的廉租房,但可以选择租金稍微更高的廉租房,而不会又马上沦落到无房者。值得一提的是,江苏住房局在今年的9月底已经对廉租房做出“分层次”的改造,假如效果良好的话,或者可以推广到其他的城市,从而避免了上述的问题。

另外,物业费用的收取应该在交易之际就与租户达成协议,但更好的是对于某些最为困难的租户就该省了。而通过各种方式收取保证金、押金之类的事情,要不就是地方没读懂文件、要不就是出于保障房这一公共产品的维护、要不就是还想通过其他收费将保障房变相“盈利”,而无论是以上哪种方式,都有悖于廉租房建设的初衷。

其真正的解决方式,并不只是加强管理、加强监督这些口头上的话。自1998年中国实行住房体制改革起,确定“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为主导的住房供应体系”,对最低收入者供应含有较多住房社会保障的廉租屋。但一些地方在实践中,没有重视起来,偏离了这一指导思想。到了06、07年住房问题造成民怨沸腾时,才得以开始被大规模地建造,但当时许多学者都把廉租房一类的保障房建设定义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蹩脚政策,地方政府也是相当无奈,使得其建设也好管理也好都表现得有点被动。

相对于商品房而言,保障性住房不仅占用他们的有效土地资源,并且对建设等方面补贴巨大,再加上“限购”引致其土地出让金的锐减,更大地打击其对保障房管理的积极性。不过,俗话说:“任何事情具有两面性”,当政府为了以社保、低保等补助低收入者的同时,其费用也不比投放到廉租房的少,假如单纯的补助只是一种对低收入者的“输血方式”,那么建设合理、制度完善的廉租房不失为新的“造血方式”,对民生建设更为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