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风吹游戏心得体会:浅析企业所得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9:18:59

浅析企业所得税

专题简介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的简介:

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2、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

  直接法:
  应纳所得税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税率
 间接法:
  应纳所得税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税率

3、企业所得税税率分为基本税率25%和低税率20%

 

二、征税收入:

1、销售货物收入


2、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三、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1、  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①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②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  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四、扣除项目的简介:

(一)   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合理支出

(二)   不得扣除的项目:

1、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被税务机关处以的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纳税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司法机关处以的罚金和被没收财物。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三)   常见扣除项目及标准:

1、  工资薪金: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2、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1)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3、  社会保险费:按照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五险一金”,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4、  利息费用:

  (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
 (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

5、  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注:当年销售(营业)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劳务收入、出租财产收入、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收入、视同销售收入等,即会计核算中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例如:纳税人销售收入2000万元,则业务招待费发生扣除最高限额2000×5‰=10万元。当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发生40万元:40×60%=24万元则税前可扣除10万元;

当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发生15万元:15×60%=9万元则税前可扣除9万元。

6、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1)       税前扣除标准: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l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2)       广告费条件:

    ①广告是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
  ②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
  ③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注:当年销售(营业)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劳务收入、出租财产收入、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收入、视同销售收入等,即会计核算中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7、  劳动保护费: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8、  公益性捐赠支出:

(1)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标准: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2)                           超标准的公益性捐赠,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3)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准予按规定扣除;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得扣除,应作纳税调整

9、  资产损失:

(1)                            企业当期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由其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

(2)                            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等原因不得从销项税金中抵扣的进项税金,应视同企业财产损失,准予与存货损失—起在所得税前按规定扣除。

10、       亏损弥补: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而且,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五、 计算举例:

  市一家居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彩色电视机,假定2008年度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采取得不含税收入8600万元,与彩电配比的销售成本5660万元;
  (2)转让技术所有权取得收入700万元,直接与技术所有权转让有关的成本和费用100万元;
  (3)出租设备取得租金收入200万元,接受原材料捐赠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材料金额5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金8.5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
  (4)购进原材料共计30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税额510万元;支付购料运输费用共计230万元,取得运输发票;
  (5)销售费用1650万元,其中广告费1400万元; 
  (6)管理费用85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90万元;
  (7)财务费用80万元,其中含向非金融企业借款500万元所支付的年利息40万元(当年金融企业贷款的年利率为5.8%);
  (8)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540万元;发生的工会经费15万元、职工福利费8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8万元;
  (9)营业外支出300万元,其中包括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的捐款15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①上述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不涉及转让费用;②取得的相关票据均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计算应交企业所得税

解:(1)应缴纳的增值税=8600×17%-8.5-510-230×7%=927.4(万元)
  (2)应缴纳的营业税=200×5%=10(万元)
  (3)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927.4+10)×(7%+3%)=93.74(万元)
  (4)会计利润=8600-5660+700-100+200+50+8.5+30-1650-850-80-300-10-93.74=844.76(万元)
  (5)销售(营业)收入=8600+200=8800(万元)
  广告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1400-8800×15%=80(万元)
  (6)业务招待费×60%=90×60%=54(万元),销售(营业)收入×0.5%=8800×0.5%=44(万元)
  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90-44=46(万元)
  (7)财务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40-500×5.8%=11(万元)
  (8)工会经费扣除限额=540×2%=10.8(万元),调增15-10.8=4.2(万元)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540×14%=75.6(万元),调增82-75.6=6.4(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540×2.5%=13.5(万元),调增18-13.5=4.5(万元)
  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4.2+6.4+4.5=15.1(万元)
  (9)公益性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150-844.76×12%=48.63(万元)
  (10)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844.76+80+46+11+15.1+48.63-30-500=515.49(万元)
  (11)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515.49-100)×25%+100×25%×50%=116.37(万元)

六、征收管理:

1、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2、  按月或按季预缴的,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七、企业所得税实务中的一些处理:

                            

1、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按成本核定怎么填

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做哦?

3、新企业所得税法“三费”的纳税筹划计处理

4、年度企业所得税如何申报?

5、企业所得税汇缴如何填

关键词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扣除项目征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