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wifi不能玩游戏:我爱《血色浪漫》,我爱“在路上”的人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9 08:27:38

我爱《血色浪漫》,我爱“在路上”的人生!

(2009-10-17 12:59:31)转载标签:

血色浪漫

中国版的在路上

文化

   《血色浪漫》是何其地令我着迷,我无法表达清楚。没有炮火的年代,一代人的青春挥洒在武斗与呐喊声中,这是他们阳光灿烂的日子,却也是他们最挥霍的年龄。理想在腐烂。他们的浪漫在血色昏黄中弥漫成昨日的记忆,我们在他们的故事中心随波动,却发现,青春不过是一场绽放到极致却结束得太仓促的事。钟跃民、袁军、郑桐、张海洋、李奎勇、宁伟,周小白,秦岭,高月,吴满囤,珊珊;这些年轻人,用他们的潇洒而热血情怀,泼洒了一片血色浪漫。

     小说中特别令我感动的是一种精神——在路上。

     在青春年华,他们都是在路上的行者,为了一个个不一样的精彩人生,他们在各自的轨道上奋斗着。袁军从军做了军官,最后功成名就,成为了大校,不再是曾经那个卖了他爸古董花瓶买冰淇淋的臭小子,并且将心爱的周晓白娶回家中;张海洋当上了警察,保家卫国,也实现了他的人生理想;郑桐虽然插队下乡,但仍然坚持努力,考研回城,虽然教师生活不大富大贵,不像年轻时那么动荡刺激,但是搂着娇妻,在小房子里,也是不亦乐乎;李奎勇,年轻也曾是混蛋的一个小子,哥们义气永远第一,没有是非,最终长大成人,开出租养老婆儿子和妈妈,但最终死于肺癌,令人扼腕;宁伟,永远跟在钟跃民他们这群大孩子身后的小不点,却最终成为了最可怕的人物。这个么小男孩,学习了钟跃民,张海洋格斗射击的全部绝活,成为了不折不扣的超级冷面杀手,在部队业绩突出。最终,也是为了哥们义气,为了钟跃民,开始了杀人的不归路,最后十分遗憾地被武警击毙,死在了钟跃民,张海洋哥俩的怀里。

   主人公钟跃民更是如此,他常说他是走在路上的人,路是没有尽头的,只有等到什么时候觉得走累了才会停止脚步。钟跃民的人生如此丰富,顽主,下乡插队,带领一帮穷人乞讨,参军,越战,摆摊摊煎饼,入狱,开出租,开饭馆,可可西里探险……但是不管什么境遇,他都能苦中作乐、活得精彩、有滋有味!钟跃民的洒脱,钟跃民的不羁,其实都是一个人的浪漫。爱情是他的一部分,就像参军,就像击毙贩毒分子,就像和别人侃大山,只是他浪漫的一种方式,而不是他浪漫的目的。钟跃民其人的浪漫,来自对自由,对激情的一种追求,来自对平庸,对黯淡的一种挑战。就像钟跃民说:“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带着最初的激情,追寻着最初的梦想,感受着最初的体验,我们上路吧。”他永远是闲不住的坏蛋,永远是让人牵肠挂肚的负心汉,永远是为哥们两肋插刀的大哥,永远的,不灭的浪漫!

    他们的执着与坚持,他们的勇敢与义气,使他们的青春时光涂满了血色的风采,也令今天的我们为之向往,这是那个时代独具的浪漫色彩。残酷而又激越的青春,纯真而又浪漫的岁月,尽收在血色残阳的烽火台上,一群烂漫的年轻人的放浪形骸中。青春短暂,人生漫长;不年轻不意味着停止折腾。只会拔刀的人智商到不了180,一辈子没有拔过刀的人,智商也上不了180。拿着菜刀,吟着诗,头顶着血色红日,做一个永远在路上的浪子。

  没有绽放的青春,不可原谅! 

   

    小说里所有的人我都很喜欢,但我最喜欢的是钟跃民——背着菜刀的永远在路上的诗人!

    浪漫人生,动荡的生命,怒放的爱情。钟跃民,一个背着菜刀的诗人,永远在路上,浪漫地行进。他可以眼神迷离,将柴可夫斯基的“六月·船歌”演绎得浪漫而哀伤;他可以放下偷来的书,拿起砍刀,横在小混蛋的脖子上,让他“给哥们儿个面子”。钟跃民其人,就是我最欣赏的那种人:武能上马安天下,文能下笔定乾坤。在那过于具有铺张的鲜红色的四九城,以他为代表的那些年轻人,他们叛逆,他们“拔份儿”,他们对过往女生吹口哨,他们游戏着伤害着别人同时又伤害着自己……那是一个突兀的年代,一代人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就这样匆匆而过,时代留给他们的,是磨难,是坎坷,同时也是不为人知的精彩。他们参军,他们插队,他们要饭,他们流浪;不论出现在什么地点,钟跃民这小子都将生命绚烂到极点,不折腾至死不罢休。

    钟跃民这个背着菜刀的诗人,不仅赢得了读者的喜欢,而且不可避免地极具女人缘,他的一生中经历过三个极品女人,但是最终与他共度人生的是高月,这与钟跃民的性格以及他所追求的人生有着重要的关系。
    周晓白是钟跃民的初恋,是当年钟跃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追回来的姑娘,但是最终他们却没有走到一起,不能说是钟跃民背叛了周晓白,但是实际上钟跃民确实是离周晓白越来越远了。周晓白像是一个白雪公主般的人物,她有着良好的家庭和不一般的出生,大家闺秀的涵养和性情女子的执着集于她一生,是一个让人喜欢的姑娘。对于爱情,她坚贞执着,一心一意爱着钟跃民很多年,即使钟跃民另有所爱,她依然不能释怀,一定要看看自己输给了怎样的一个女人。她的一生是被按着父辈的安排一步一个脚印的走过来的,她也曾经轰轰烈烈的爱上了那个“背着菜刀的诗人”钟跃民,而且悲哀的在近50岁的时候才明白了原来应该爱的是当了自己30年丈夫的袁军而不是钟跃民这个混蛋。钟跃民说周晓白“轴”、怕她“讹上他”,不如说周晓白对感情太认真反而吓走了他。看来男人真的就像一个风筝,不能紧紧地捆住他,要给他自由,让他高飞。太过热烈认真的爱,会让男人累,他们也会承受不起。

  秦岭是一个会让所有男人为之着迷的女人,她不拘常规,走了一条不一样的路。她同周晓白一样,同样敢爱敢恨,不同的是,她的爱,完全没有任何条件或者说是期望值。秦岭是一个“在路上”的女人,她的一生与另一个同样“在路上”却不在同一条路上的钟跃民一共有两次交集,一次是西北的黄土沟里高亢嘹亮的信天游的歌声中,他们初试爱情,秦岭一是个现实的女人.虽然她早知道钟跃民会离开陕北,离开她但她还是去爱了,在钟跃民要离开陕北去部队当兵的那天她哭了,哭的那样的无助,眼泪就像她歌里唱的那样流个不停,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鼻子有些酸酸的有种想哭的冲动,后来钟跃民还是走了,到了部队拼命的给她写信可她一封都没有回,让时间来冲淡这段感情是她唯一的做法。后来钟跃民还委托郑铜去找过她,当时她说的那句台词最为经典:“我承认我喜欢他,可是我们两个人都不会有结果的,我们都有自己的路要走,谁也帮不了谁,我们出生在不同的家庭这种差别从出生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另一次就是在北京的找寻与重逢,这时候,浪子钟跃民想把两条路并为一条路,他向秦岭求婚了,然而眼前的秦岭早已不是当年的秦岭,可是秦岭选择踏上了一条50万的美国小船,忽悠悠的改走水路了。她爱钟跃民,但是她更清楚,她和钟跃民这样的感情是不会开花结果的,为了钟跃民,她能下嫁他人,但是她自己从来也不把这当成是一种牺牲,在她看来,两个人都能幸福的生活,这是他们最好的结局。爱一个人,并不一定意味着两个人要在一起。
  如果说周晓白是一个纯洁美丽的公主,那秦岭就像是一个风情万种的王后。可是钟跃民最后的选择却是一个平凡的女人。就是这个女人,让“在路上”的钟跃民心甘情愿过柴米油盐过俗世的日子。高月是个聪明的女人,她懂得钟跃民的心也就知道留不住钟跃民的心,所以她选择了放任和跟随,她跟着他放任反而意味着他们在一起,同时他们飞翔的翅膀也就有个相同的煽动频率,高月正是钟跃民最想要的那种女人,他去要饭,她就跟着他一起高高兴兴的去要饭,他要去可可西里探险,她也兴致勃勃的想着去发现湮没的古城堡……所以他们可以在一起,而且总是笑并快乐着。也许爱情就是这样,不刻意为之,不总是想着为爱去改变,爱一个人,就是让他真实地开心和不开心。
  这本小说最成功之处不在于爱情,它最吸引人之处在于《血色浪漫》更像一部中国版的《在路上》,能让人忘却历史的沉重,使人产生一种永远“在路上”的浪漫冲动,也给人带来了一种梦想和希冀,这才是《血色浪漫》最成功的地方。最后,我还是借用书中的一段话作为文章的结尾,也许能给每个人带来一些解释。那就是: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带着最初的激情,追寻着最初的梦想,感受着最初的体验,我们上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