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月度营销方案:《日本侵华战争战略分析》第14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8:47:17

  人天性是逐利的。这一点无可厚非。人类的历史可以说就是一部逐利史。这里说的逐利,不仅仅指那些历史名人。而是指所有人。人因逐利而进行的各种选择,从根本上决定着人类社会的形态和历史走向。

  人逐利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就是结成团体。以团体的力量去面对生存挑战,去实现个人无法实现的逐利目标。团体的最小单位是家庭,进而到家族,到部落,到族群。团体的逐利能力并不是人数的简单加和。他还需要解决团体行动的一致性问题,利益的分配问题和解决内部冲突的问题。因此,团体的内部需要秩序。所谓国家,正是通过建立内部秩序而实现族群逐利的一种社会结构形式。当然,虽然从整体上看国家这种社会形式对族群的生存是有益的,但并不意味着国家内部就完全是公平合理的。因此,我们会看到“统治者”和“被统治者”这样的政治标签。也就是说,团体之利决定了国家形式的存在。个体之利决定了国家内部的利益分配格局。人类历史上的族群争斗,很多都是为了使本族群占据更好的地理单元从而获得更优越的生活环境。这种情况在中国的业时代尤其表现为对平原的争夺。实力强的族群可以占据平原地带,实力弱的族群只能退到山地、高原等较艰苦地区。对于平原族群来说,每个人都是因此而获利的,但获利的程度,又因为成员地位不同有着较大的差别。

  国家和国家之间的战争,归根结底是族群和族群之间争夺生存权的斗争。一个族群如果不具备保卫自身地缘利益的武装能力。就会在斗争中落败从而丧失对自己生存条件的决定权。

  中国历史上南北方民族的战争都是这种争夺生存权斗争的体现。如果没有南方的富庶和生存条件的优越,北方民族绝对不会有持续上千年的南进动力。由于族群之间的结构性矛盾,所以反抗入侵成为南方民族恒久不变的民族正义。一代又一代的民族英雄,正是产生于这种对保护族群利益需要的基础之上的。

  众所周知,中国历史上南方民族两次被北方民族彻底征服。一次是元、一次是清。由于中国的版图极大,北方民族不可能靠自己的人口规模去立刻填满整个占领地,因此南方族群并没有被完全逐离自己的家园。元朝通过等级制将南方民族完全压制在北方民族的脚下,进行竭尽所能的压榨和盘剥。而且这种盘剥是没有“族群整体利益”这条底线的。南方民族在这种生存环境下,不但衣食堪忧,连生命都没有保证。因此很快,北方民族在中国的统治因南方民族的反抗而土崩瓦解了。清朝的政策比元朝温和,并采取民族融合的手段来缓和矛盾。至中后期,基本实现了族群整体利益的一致性。但即使如此,在清军入关后依旧有“扬州十日”的暴行。在清朝的稳定统治期,旗人和汉人的地位依旧有很大区别。

  一个族群对另一个族群的征服站在被入侵族群的当下利益来看,必然是有害的。这一点毋庸置疑。但在这种入侵变为长期事实,并经过相当长时间的民族融合,重新形成融合后的族群和族群利益时。族群间对立的情况就会慢慢淡化。而新的族群标签会成为两个族群的共同代表(例如从汉族、满族到中华民族)。不仅仅在中国,人类历史上的各个地方都在不断上演着这种入侵、反抗、征服、融合,更大的入侵、更大的反抗、更大的征服、更大的融合的过程(征服并不必然意味着融合,还有可能是驱逐和消灭)。

  反抗,是人逐利的天性在族群、国家层面的体现。一个不会反抗的民族必然是孱弱的民族,不具备生存竞争力的民族。反抗失败,被征服,被融合,这是自然选择的结果,是族群的无奈。当事实如此,无力回天的时候,只能选择接受。但这绝不意味着当初就不应该抗争。我们每个人的身体,都终有一天会回归大自然,并重新成为其他生命们的一部分。但这并不意味我们因此现在就该结束自己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