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丽万凯普r级:循环经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20:53:51

循环经济

开放分类:生态经济经济理论

循环经济(cyclic economy)是指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线形增长的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循环经济是把清洁生产和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融为一体的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它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

目录
  • 1  定义
  • 2 特征
  • 3 起源
  • 4 发展
  • 5 结果

循环经济 -  定义

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的定义

循环经济,来源于1993年吕伟教授提出的经济微循环理论,经济相关性、延续性的产业链综合体。所谓循环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它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而不是机械论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与传统经济相比,循环经济的不同之处在于:传统经济是一种由“资源产品污染排放”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其特征是高开采、低利用、高排放。循环经济要求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其特征是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所有的物质和能源要能在这个不断进行的经济循环中得到合理和持久的利用,以把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    

 

循环经济主要有三大原则,即“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每一原则对循环经济的成功实施都是必不可少的。    

减量化原则针对的是输入端,旨在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物质和能源流量。换句话说,对废弃物的产生,是通过预防的方式而不是末端治理的方式来加以避免。    

再利用原则属于过程性方法,目的是延长产品和服务的时间强度。也就是说,尽可能多次或多种方式地使用物品,避免物品过早地成为垃圾。    

资源化原则是输出端方法,能把废弃物再次变成资源以减少最终处理量,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废品的回收利用和废物的综合利用。资源化能够减少垃圾的产生,制成使用能源较少的新产品。 

循环经济 - 特征

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作为一种科学的发展观,一种全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具有自身的独立特征,专家认为其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新的系统观。循环是指在一定系统内的运动过程,循环经济的系统是由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等要素构成的大系统。循环经济观要求人在考虑生产和消费时不再置身于这一大系统之外,而是将自己作为这个大系统的一部分来研究符合客观规律的经济原则,将“退田还湖”、“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生态系统建设作为维持大系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来抓。 

二是新的经济观。在传统工业经济的各要素中,资本在循环,劳动力在循环,而唯独自然资源没有形成循环。循环经济观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而不是仅仅沿用19世纪以来机械工程学的规律来指导经济活动。不仅要考虑工程承载能力,还要考虑生态承载能力。在生态系统中,经济活动超过资源承载能力的循环是恶性循环,会造成生态系统退化;只有在资源承载能力之内的良性循环,才能使生态系统平衡地发展。 

三是新的价值观。循环经济观在考虑自然时,不再像传统工业经济那样将其作为“取料场”和“垃圾场”,也不仅仅视其为可利用的资源,而是将其作为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是需要维持良性循环的生态系统;在考虑科学技术时,不仅考虑其对自然的开发能力,而且要充分考虑到它对生态系统的修复能力,使之成为有益于环境的技术;在考虑人自身的发展时,不仅考虑人对自然的征服能力,而且更重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能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循环经济

四是新的生产观。传统工业经济的生产观念是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最大限度地创造社会财富,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而循环经济的生产观念是要充分考虑自然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尽可能地节约自然资源,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循环使用资源,创造良性的社会财富。在生产过程中,循环经济观要求遵循“3R”原则:资源利用的减量化(Reduce)原则,即在生产的投入端尽可能少地输入自然资源;产品的再使用(Reuse)原则,即尽可能延长产品的使用周期,并在多种场合使用;废弃物的再循环(Recycle)原则,即最大限度地减少废弃物排放,力争做到排放的无害化,实现资源再循环。同时,在生产中还要求尽可能地利用可循环再生的资源替代不可再生资源,如利用太阳能、风能和农家肥等,使生产合理地依托在自然生态循环之上;尽可能地利用高科技,尽可能地以知识投入来替代物质投入,以达到经济、社会与生态的和谐统一,使人类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真正全面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五是新的消费观。循环经济观要求走出传统工业经济“拼命生产、拼命消费”的误区,提倡物质的适度消费、层次消费,在消费的同时就考虑到废弃物的资源化,建立循环生产和消费的观念。同时,循环经济观要求通过税收和行政等手段,限制以不可再生资源为原料的一次性产品的生产与消费,如宾馆的一次性用品、餐馆的一次性餐具和豪华包装等。

循环经济 - 起源

循环经济

发展循环经济是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矛盾的必由之路。   

早在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我国就开展了资源综合利用工作。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我国积极参与实施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推动的清洁生产行动计划,并制定了一些规范性文件。进入21世纪以来,循环经济发展工作得到强化。2002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对清洁生产做了比较全面的规范。2005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为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政策依据。   

近年来,国务院有关部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重点企业签订了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实施了重点节能和环保工程,会同有关省市开展了循环经济试点。部分地区制定了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并编制了规划,制定了实施方案。

循环经济 - 发展

循环经济

通过循环经济试点,人们逐渐认识到,只有建立起循环经济的产业化体系,循环经济才能走向更大的市场和范围。   

循环经济的产业化体系要具备几个方面的特征:生产过程中要注重产品的开发与质量,减少原材料的消耗和选用能够回收再利用的材料;在简化包装的同时,也要做到可以回收再利用;对于有毒有害的产业废弃物进行及时的环境无害化处理;尽可能地使用绿色能源等。   

就一个地区建立循环经济的产业化体系而言,主要应做到以下几点:明确地区发展的总体战略和方针目标及项目总体布局;建立绿色产业原料基地;规划绿色林业发展;发展绿色农业、畜牧业和养殖业;发展生态观光、旅游业;发展无公害生产资料和无公害包装容器;发展高科技绿色产品深加工业;进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进行投资总概算和综合效益分析。   

在循环经济的发展中,我们尤其要注意把握好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的关系。这两个概念的提出都是为了协调经济发展和环境资源之间的矛盾。但是,两者最大的区别是在实施的层次上。在企业层次实施清洁生产是小循环的循环经济,在园区、行业或城市的层次上,同样可以实施清洁生产。而广义的循环经济需要相当大的范围和区域。就实际运作而言,清洁生产为推行循环经济提供了必要的技术基础。其中,生态工业园区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形式。

循环经济 - 结果

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立法是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保障。当前,我国资源环境保护的严峻形势,迫切呼唤着在循环经济立法领域加快步伐。   

可喜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于2008年8月29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并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主线,主要规定了下述一些重要的法律制度和措施:循环经济的规划制度;抑制资源浪费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循环经济的评价和考核制度;以生产者为主的责任延伸制度;对高耗能、高耗水企业设立重点监管制度;强化经济措施,建立激励机制,鼓励走循环经济的发展道路 

这是一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模式转变的基干法,意义非常重大。如能得到有效实施,将有力地缓解我国的资源和环境问题。

循环经济 - 意义

循环经济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任务。实现这一战略部署,必须紧紧抓住和切实用好本世纪头20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去年我国人均GDP已超过1000美元,开始向中低收入国家迈进。国际经验表明,从低收入国家步入中低收入国家行列的阶段,对任何国家的成长来说都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历史阶段,它既是一个“黄金发展时期”,又是一个“矛盾凸现时期”。特别是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和人口不断增加,水、土地、能源、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会越来越突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形势日益严峻。面对这种情况,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就显得尤为重要、尤为迫切

发展循环经济是缓解资源约束矛盾的根本出路。我国资源禀赋较差,虽然总量较大,但人均占有量少。国内资源供给不足,重要资源对外依存度不断上升。一些主要矿产资源的开采难度越来越大,开采成本增加,供给形势相当严峻。去年下半年以来,煤电油运的持续增长就充分表明了这一点,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用能源消费翻一番支撑了GDP翻两番。到2020年,要再实现GDP翻两番,即便是按能源再翻一番考虑,保障能源供给也有很大的困难。如果继续沿袭传统的发展模式,以资源的大量消耗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是难以为继的。研究表明,如果采取强化节能的措施,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到2020年使万元GDP能耗由2002年的2.68吨标准煤降低到1.54吨标准煤,那么能源消费总量就能控制在30亿吨标准煤;再生铝比重如果能从目前的21%左右提高到60%,就可替代3640万吨的铝矿石需求。为了减轻经济增长对资源供给的压力,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   

循环经济

发展循环经济是从根本上减轻环境污染的有效途径。当前,我国生态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环境污染状况日益严重。水环境每况愈下,大气环境不容乐观,固体废物污染日益突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低、农村环境问题严重。大量事实表明,水、大气、固体废弃物污染的大量产生,与资源利用水平密切相关,同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存在内在联系。据测算,我国能源利用率若能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硫排放400万吨左右;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若提高1个百分点,每年就可减少约1000万吨废弃物的排放;粉煤灰综合利用率若能提高20个百分点,就可以减少排放近4000万吨,这将使环境质量得到极大改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可将经济社会活动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和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  

发展循环经济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目前我国资源利用效率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然较低,突出表现在:资源产出率低、资源利用效率低、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低、再生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率低。比如,按现行汇率计算,2003年我国GDP约占世界的4%,但重要资源消耗占世界的比重却很高,石油为7.4%、原煤31%、钢铁27%、氧化铝25%、水泥40%。即使剔除一些不可比因素,我国资源利用率与世界先进水平仍有较大差距。目前,我国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为30%,比国外先进水平低20个百分点,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为35%左右。实践证明,较低的资源利用水平,已经成为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竞争力的重要障碍;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强国际竞争力,已经成为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发展循环经济是应对新贸易保护主义的迫切需要。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过程中,关税壁垒作用日趋削弱,包括“绿色壁垒”在内的非关税壁垒日益凸显。近几年,一些发达国家在资源环境方面,不仅要求末端产品符合环保要求,而且规定从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到包装、运输、使用、循环利用等各环节都要符合环保要求,对我国发展对外贸易特别是扩大出口产生了日益严重的影响。我们要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尤其是要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逐步使我国产品符合资源、环保等方面的国际标准。   

发展循环经济是以人为本、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本质要求。传统的高消耗的增长方式,向自然过度索取,导致生态退化、自然灾害增多、环境污染严重,给人类的健康带来了极大的损害。要加快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有利于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有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有利于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选择,也是关系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根本大计。我们要从战略的高度去认识、用全局的视野去把握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

循环经济 - 措施

循环经济

发展循环经济,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以提高资源生产率和降低废弃物排放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动员各方面力量,积极加以推进。   

转变观念

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必须摒弃传统的发展思维和发展模式,把发展观统一到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上来,在发展思路上彻底改变重开发、轻节约,重速度、轻效益,重外延发展、轻内涵发展,片面追求GDP增长、忽视资源和环境的倾向。   

搞好规划

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编制“十一五”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编制各类规划。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题研究,加快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循环经济发展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建立科学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提出国家发展循环经济战略目标及分阶段推进计划。   

调整结构。加快发展低耗能、低排放的第三产业和高技术产业,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严格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和浪费资源的产业,以及开发区的盲目发展。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区域发展、产业转型和老工业基地改造,促进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调整。开发区要按循环经济模式规划、建设和改造,充分发挥产业集聚和工业生态效应,围绕核心资源发展相关产业,形成资源循环利用的产业链。   

健全法制

研究建立完善的循环经济法规体系。当前要抓紧制定《资源综合利用条例》、《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条例》、《包装物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等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项法规。加快制定用能设备能效标准、重点用水行业取水定额标准、主要耗能行业节能设计规范以及强制性能效标识和再利用品标识等发展循环经济的标准规范。加大执法监督检查的力度,逐步将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完善政策

通过深化改革,形成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体制条件和政策环境,建立自觉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机制。结合投资体制改革,调整和落实投资政策,加大对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支持;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研究并落实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价格和收费政策;完善财税政策,加大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继续深化企业改革,研究制定有利于企业建立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生态工业网络的经济政策。   

依靠科技

重点组织开发和示范有普遍推广意义的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技术、“零排放”技术、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技术、回收处理技术、绿色再制造等技术,努力突破制约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瓶颈。积极支持建立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循环经济的技术、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开展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  

循环经济

示范推广

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业园区和城市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提出循环经济发展模式,重大技术领域和重大项目领域,循环经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和促进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的法规、政策和措施;提出按循环经济模式规划、建设、改造工业园区以及城市发展的思路;树立先进典型,为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提供示范和借鉴。在企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为发展循环经济奠定微观基础。

强化管理

加强企业资源环境管理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基础。企业要建立健全资源节约管理制度,加强资源消耗定额管理、生产成本管理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车间、班组岗位责任制,完善计量、统计核算制度,加强物料平衡。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各项考核制度,坚持节奖超罚,调动职工节约降耗、综合利用和实施清洁生产的积极性。加强环境管理体系建设。   

宣传教育

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对发展循环经济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鼓励使用绿色产品,抵制过度包装等浪费资源行为,把节能、节水、节材、节粮、垃圾分类回收,减少一次性产品的使用逐步变成每个公民的自觉行为,逐步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加强领导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要加快研究制定循环经济发展的推进计划和实施方案,加强部门间的合作,建立有效的协调工作机制,扎扎实实地推进循环经济发展。[1]

循环经济 - 立法原则

循环经济体系是以产品清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和废物高效回收为特征的生态经济体系。由于它将对环境的破坏降到最低程度,并且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因而大大降低了经济发展的社会成本,有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于我国而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题中应有之义。各级政府作为建立循环经济社会机制的主体,应抓紧制定相关的法规政策,逐步建立健全适应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尽管我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有一定的差异,但在制定相关法规政策时应遵循以下几条原则:   

注重技术标准而不是具体技术。政府在制定适应循环经济要求的法规政策时,应当注重规定最终产品的指标含量,以及在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废弃物的指标含量,而不是直接规定企业必须使用某种具体的节能环保技术。只有这样,才能使不同的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各展所长,创造出一个广阔的技术创新平台。否则,就容易限制企业多路径的创造力。   

控制标准尽量贴近最终用户,同时鼓励上游行业创新。贴近终端用户的标准规定,能使企业在产品设计、生产和分销渠道上有很大的创新空间,从而有助于实现对各种中间废弃物的循环再利用。而且,避免废弃物污染的工作从上游入手,往往会减轻下游的很多压力。因此,应当多制定一些鼓励上游企业实施技术创新、减少环境污染的政策法规。反过来说,如果从下游入手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由于上游各个生产环节对产品和部件或多或少地规定了其材质属性以及产品构造,就会对下游企业的污染治理工作构成许多复合型的约束条件,使得下游企业的治理或改造成本增大,难度提高。   

循环经济

考虑产业投资循环节奏,多阶段加以推进。产业投资循环有其自身的规律性节奏,即投资—经营—回报—积累—再投资。政府在制定相关法规政策时,应当考虑到相关行业的产业投资循环节奏,而不应一味地要求企业迅速应用高标准的环保技术,甚至不顾及其应用成本。如果考虑到产业投资循环节奏,就可以针对循环中的不同环节制定相应的导向性政策,如在投资环节,设立设计和建设方面的环保标准;在经营环节,设立生产、运输和回收利用方面的环保标准;在回报与积累环节,设立提留环保基金比例的政策;在再投资环节,设立更高的设计与建设方面的环保标准,从而使企业能够在长期的投资、生产、经营循环中持续地进行技术创新。同时,由于所制定的相关法规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提高对企业技术标准的要求,这就使技术创新竞争在未来的企业市场竞争中成为一个主要的竞争点,能够促使企业加大技术创新的力度。相反,如果制定的法规很急迫地要求企业迅速应用高环保标准的生产技术或高标准的污染治理技术,而不考虑产业投资循环节奏,就可能会使企业将精力集中在如何规避这些法规上,而不是如何创新与变革现有的技术,这最终会导致企业没有任何技术创新。  

整合协调有技术关联的法规政策。制定鼓励技术创新的法规政策,应避免把行业作为主要的划分标准,而应当把技术性质作为主要的划分标准。这是因为,就我国的国情来看,实现循环经济的最重要环节是变革许多现行的生产技术和经营技术,而行业之间的技术影响往往不是垂直而是交叉扩散的。比如,塑料工业的发展会直接影响冰箱、电视、空调、洗衣机、家庭日用品等许多行业的发展,通讯行业的技术发展会直接影响证券、航空、军工等行业的发展。因此,以技术性质作为主要划分标准来制定鼓励技术创新的法规政策,是实现循环经济的内在要求和必然选择。 

循环经济 - 与传统经济的区别

传统经济是一种由“资源——产品——污染排放”所构成的物质单向流动的经济。在这种经济中,人们以越来越高的强度把地球上的物质和能源开发出来,在生产加工和消费过程中又把污染和废物大量地排放到环境中去,对资源的利用常常是粗放的和一次性的,通过把资源持续不断地变成废物来实现经济的数量型增长,导致了许多自然资源的短缺与枯竭,并酿成了灾难性环境污染后果。与此不同,循环经济倡导的是一种建立在物质不断循环利用基础上的经济发展模式,它要求把经济活动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的模式,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的过程,使得整个经济系统以及生产和消费的过程基本上不产生或者只产生很少的废弃物,只有放错了地方的资源,而没有真正的废弃物,其特征是自然资源的低投入、高利用和废弃物的低排放,从而根本上消解长期以来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尖锐冲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