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粘土美拍:司法改革应考量作家无为代表的群体客观存在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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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应考量作家无为代表的群体客观存在的事实

(2011-12-11 11:26:41) 转载▼标签:

杂谈

分类: 晨光时评 司法改革应考量作家无为代表的群体客观存在的事实2011-12-11

司法改革应考量作家无为代表的群体客观存在的事实

------兼给无为先生的一封信

无为先生:

你好。

我是张杰律师,乌龙茶。因为共同关注北海案,所以看了不少你的文章,也看到不少网上对你的议论,我不同意某些议论,感觉你是一个不一样的围观者。所以在《北海案—事关信仰》中特别提到了你的名字。

我不同意某些对你的议论,原因有:

1、应该就事论事,不应对一个人的动机进行评价。评价一个人的动机,属于“诛心”一类,是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无论针对何人,均要反对和抛弃的。

2、你有你的“信仰”。个人感觉,你不同于其它旁观者,你不是拿报酬的五毛,你有一定的阅历,你在认真地思考一些问题,我不知北海案最终的结论会给你怎样的影响,但可以肯定,影响不会小。

3、你代表了很大一部份“衣食无忧、非通过提供市场化劳动谋生”的人,或“边缘体制内”的人。因为你可能很少到行政审批部门请求许可,你也不用与城管打游击来谋生,你谋生的过程中也无需接受行政部门的管理,你有固定的生活来源。甚至于我怀疑你没打过官司。

4、你代表了许多非法学界的群众提出了一个问题并给出了答案:法律上或案子上的事到底信谁?你认为应相信司法机关,而不相应信律师。但这是一个伪问题,因为:A、谁都不应相信,只相信事实或法律,只信证据。B、混淆了整体和个案,整体上司法系统能保证多数比例案件的公正,律师也不否认,但个案上确实有些腐败的触目惊心,但现在说的是个案。C、应该就案论案,事实说话,不带立场和认识,不抹黑、不盲从。D、所有人都必须要坚持一个立场和认识----常识,人类最原始最朴素情感所依赖的常识------老百姓认为的公序良俗的常识、办案人员应坚持按警校课本上教的程序做调查、装卷的常识(不论实体,也不论其做的对错,只论是否懒惰。应做的做没做?没做,就是错了。其实黄焕海案破起来还真不难,我昨天还想到以手机串码破案----根据黄2009年11月14日前手机通话记录,提取手机串码,根据串码,确定2009年11月14日以后至今,是否有人在使用此手机,与谁通话。所以关键在是否用心破案,讲不讲良心)。

5、对西北男人个性的了解。张艺谋和贾平凹回忆其家庭,均提到,十四岁左右进入青春期,在西北,男孩与其父亲就少有谈话交流。可能是老子觉得,严肃些才显的是老子,小子觉得不和老子婆婆妈妈地说话,才是个男人。风俗使然,不好分析。你看张、贾作品中反映的,不就是这种西北人的“个性”吗?笔者生长于柳河东关云长之家乡,又在皋兰山下之金城读书四年,觉得对西北男人的个性还算有些了解。

6、对大多复转到社会的干部的了解

此部分涉及亲属,不谈。

以上说了我对某些贬损你的意见的看法。但以下要说说,我对你贬损别人的一条意见的看法。

对你转发陈光武律师博客上许丹的《为什么这么多人支持李庄》一文所加的三条按语,我有不同意见。

你的三条按语抄录如下:

1、法院系统的法官不大呼李庄案判错了,辩护系统的律师却都大呼李庄案判错了,难道说律师比法官更能判案?

2、带头支持李庄和北海杨在新的网民都是些职业律师以及与律师抱团的一部分所谓法学家,为什么其它行业的人少之有少?

3、如果律师对案件的判断是永远正确,要法院何用?

我从评价一个律师或“犯罪嫌疑人”的角度,真不像其它人一样把李庄看的那么高。但我真的不能同意你以上三条意见。这是写作此文与你交流的原因。你与法官接触的当然比律师少,你如何知道法官就不说李庄案判错了?你知道给北海律师团捐款的比例更大的是行业外人士吗?律师什么时候说他对案件的判断永远正确?律师屁权力没有,想枉法还没条件,律师只能挖掘证据,帮助公检法少犯错。

但我觉得,也没有必要对你以上三点逐条分析或 “批驳”。因为打这样的口水仗没有意义,但就与以上三条相关的更深层的问题交流一下观点和想法,却是必要的。

我、相信包括很多人司法人和研究者,都很想了解你的想法,因为觉得你是认真的或真实的,代表着中国现阶段一部分群众,代表着一个客观存在的群体,司法改革必须考量,并且不能无视这样的群体-------希望你在北海案后写本书,写你的真实的对本案中司法问题的思考,我想你这本书会为中国司法改革做出贡献。同样,做为作家,想必你也想了解“法律人”的想法。

以下就谈谈我的意见。

一、法律或法制是什么、政府是什么、以及公检法三家的相互定位

以你我这样的身份,研究这样的问题,显然没有学术上的意义。但做为百姓之间的交流,各自说出自己的认识,是很有现实意义的。

(一)法律或法制是什么

1、笔者认为,法律不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如果是,那么请问,现在中国谁是统治阶级?要镇压谁?不符合河蟹,挑事,估计没人敢这样问。法律就是大家-----国家所有公民-----约定的一些有言在先话,犯了什么条款,要担什么样的责任。法制就是法律制度,我理解就是制定法律的过程。

以上文字是想说明法律或法制的主体问题。法律不是一方手上的大棒,而是相互的平等的约定。

2、从以上对法律主体的考虑,引出两个必然的结论-----司法独立和契约精神不是西方才有的,或者说现在要引入东方的。而是东方本来就有的,是人类共同的情感、最基础最朴素的情感和逻辑的要求。

(1)司法独立。以前文章中说过:法制者,有言在先,法治者,说话算数。那么是否说话算数,就要由独立的第三方来裁判。所以老百姓的这句“古话”,含有司法独立的要义。

(2)契约精神。契约精神其实就是说话算数。中国传统价值观中的“信”是也,所以契约精神也是中国的传统。

由以上两点,思考到,其实因为语言是可以翻译的,就已经说明人类在远古时代,虽远隔重洋,但人类的价值观是相通的,是为人性吧!

如果联系到现在讨论较多的民主、自由,相比也是相通的,不存在东西方、不适用的问题。

3、用以上两结论,考量北海案中法院角色

由以上,应该得出法院不受认何外界影响而保持中立的结论。但北海中院中立吗?为什么去年走完了全部流程(被告已最后陈述)不判决,为什么一再让公检走后门,变更起诉补交证据?现在审的到底是新案还是旧案?不公平,不服人。

(二)政府是什么

前段时间看到社科院搞的一个有关县委书记的课题。结论是,县委书记很忙、很劳累。社科院政治学所所长房宁说,立项这个课题是因为考虑到“郡县治则天下安”。TMD,我流自己的汗,挣自己的饭,交税雇你看家护院,你却要治我。但这提出一个问题:政府是什么?

我理解,政府就是“物业公司”。收税给我们老百姓办事的。

由此又联想到目前美国的财政赤字、政府破产、我们买美国国债的问题,联想到白宫没钱交电费,克林顿自己私人垫款点亮圣诞树的问题,如果以物业公司来看他们,都不难理解。

其实美国政府根本不用借款、发国债。多收点税,问题就全解决了,但老百姓的代表----国会----就是不批准多收税,议都不议。虽然巴菲特都说了,多向我们征点税吧。

我们买美国的国债,就像是一个破破烂烂的低档小区,物业公司收了高的物业费,借给一个花园别墅小区的物业,让那个花园别墅小区的物业,继续美化环境建设花园。因为我们交多少物业费,我们业主说了不算,要物业说了算,物业虽然花不了、吃不了,放款收息,但还要收,还要增加项目、提高比例。

(三)公检法三家的相互定位

由以上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分析一下公检法三家的相互定位。

检察院的一把手、法院的一把手、政府的一把手,是要同级人大代表大会通过任命的(非通过大会,只通过常委会的是代XX)。也就是说,法检一把与政府一把是平起平坐的(按理,法检一把要比政府一把还要高些,角色不一样,法检属业主类,政府属物业类)。公安局做为政府一个部门—物业公司的保安队,当然要比法检机关低很多。但现实中,多数公安局的一把是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领导着检法一把手。这不扭曲吗?不违反宪法原则吗?

这种扭曲,就造成了现实中的乱象。无为先生,北海乱像中,有这个因素吗?不能说没有吧。那我们应该如何表态呢?

二、对司法机关的考量标准,应该是一件都不能错

对司法机关的要求,应该是,百分之百的公正判决是你的义务,有一个判不对你就要负责任。正如,干部干好工作是理所当然的,贪污腐败一次都不行,不能讲将功抵过。

所以,不能给司法机关任何一个犯错误的机会,律师闹,是帮助司法机关少犯错误。因为律师屁权利没有,律师又不写判决,法官如果认为律师讲的没证据没道理,直接判决就完了,也不用废话。所以,据此指责律师,一点道理都没有。

三、微博、博客的性质

昨天在杨金柱的博客上看到他讲男性生殖器的粗话,实在不能接受。怎么也是个已为人父的文化人吧。但他说的一句话,我认为有讨论的必要,他说,他的博客是他的,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其实,博客是人家新浪的。他和新浪是契约关系,新浪免费提供平台给他使用,他也要遵守文明规范发言的约定。他文明发言,新浪关了博客,属于违约,要赔他的损失;但如果他总讲过火的男性生殖器粗话,人家关了他,也没有法律障碍。

另,博客和微博因为受众的不确定性,可以看成是一个公共平台,所以言语也应谨慎和严肃,所以作者也有接受公众批评的义务和责任。

所以,基于此,我要对你《为什么这么多人支持李庄》一文的按语,做一些评论和交流。

从古到今,人们说,马能跑多远,国家就有多大。马是否代表信息的传递范围,不得而知。但现在应该是,信息能传多远,国家就有多大。有几万粉丝的微博或博客,其实就是博主办的一张报纸了,而且这报纸还全球发行。

看来,因为借助了博客、微博这些新武器,有必要对一些诸如信息的影响力、国家、人民、价值观等概念要重新认识一下。

四、作家的角色和责任

作家是令人景仰的职业。二、三十年前,最好的文科学生,都会报考中文系,贺卫方的理想是当作家,当时报考的第一志愿也是中文系。现在虽然作家不像以前那样风光,但短短的二三十年的时光算什么,在历史长河中,也就是一个水面上的小褶皱。

作家之所以让人景仰,是因为,他向社会贡献的是思想,他是走在时代前面的人。

有人说,作家最厉害的是想像力,是的,从消遣的角度是这样。但从一个真正作家的责任来讲,他应该思考社会问题,供人们共鸣、借鉴、思考。

从北海案中,我感觉无为先生是关心这个社会,爱这个社会、国家的,当然你是以你方式、你的认识和思想来关心、爱的。

我真的希望无为先生,在北海案结案后----无论北海案是怎样的结论,写下你的思考。真实!一定要是真实的思考!我想你这本书一定会放到法学家的案头,一定会对国家的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设做出巨大的贡献。

谢谢你。

张 杰

201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