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份额是什么意思:1.8万名贪官是怎样把8千亿人民币转移到国外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19 21:17:56

    据金融部门的调查,至少有18000名贪官把8000亿元人民币转移到国外。真的是个触目惊心的数据,瞠目结舌的新闻。 

    据说,这些贪官主要来自公安,司法,企事业单位的高管,驻外中资机构等单位的官员。级别高的逃亡北美,西欧等发达国家,级别低的,就逃亡到南亚,非洲等发展中国家。 

    那么,数千万,乃至上亿元的人民币究竟是怎样转移到国外的呢?调查显示,这些贪官主要选择了八种转移方式。比如:用行李夹带现金。这样比较方便,但是携带数量毕竟有限,并且存在一定的风险;其次就是雇佣“中介”,分批分人转移,这样转移风险较小,数额有大,但是要付给中间人一定的费用;再有,就是利用离岸中心的金融机构转移,多半是经过洗钱以后来进行;还有,就是在境外直接贪腐,利用职务之便,或采购得回扣,或办事的好处等等,将获得的赃款存入国外的银行,等待妻子儿女过来时再择时消失;再有就是利用境外的特定关系人,比如留学人员,国外定居人员等关系,以他们的名义进行转移资产;

 

    毫无疑问,这些贪官起码要具备三个条件才能达到贪腐的目的,其一,就是身居要职,其二,就是要手握实权,或者是人权,或者是物权;其三,就是可以逃避监督。各种法律法规的“软监督”就不用说了,这些毕竟是在纸上谈兵,是凭着良心办事;媒体的舆论监督断然也是鞭长莫及。因为记者既不能去当侦探,更不能充当法官,在贪官没有浮出水面以前,记者的作用无法表现,在贪官没有露出蛛丝马迹以前,舆论也只能是高高的呐喊!问题是,我们那么多的纪检机构,那么多的检察机关,那么多的党委和政府,那么多的反腐,防腐的门槛,为什么就一个也没有发现贪官,一个也没有能够控制住贪官,也个也没有逮住贪官的能力吗?这些,你们该怎么向人民解释,如何向养活你们的纳税人交代呢?你们知道,你们吃的喝的都是纳税人提供的血汗钱,你们没有为他们办事,或者说没有把他们交给的任务完成好,你们自己说是“失职”,还是“渎职”,是因为玩忽职守,还是在“白吃干饭”?! 

    如此多的官员跑了,如此大数目的财产流失了。这样的损失该由谁来“买单”呢!这么多的监管机构,这样多的党政官员,你们自己说该负怎样的责任?起码也该“引咎辞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