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社保如何转移:建立完善消费长效机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3/29 14:16:47
建立完善消费长效机制
郭一信 北京报道 2010-11-29 21:52:19  评论(0)条 随时随地看新闻核心提示:如果低收入人群和农民的财产权利得不到保障,扩大他们的消费需求根本无从谈起。
此次中央“十二五”规划建议中首次提出,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这意味着,扩大消费需求不再是政府逆经济周期调节的临时性举措,而是经济社会长期健康运行的一种常态要求。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国有经济研究室副主任陈少强认为,消费长效机制依赖于建立完善还权于民的法制框架,从制度上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如推进《物权法》的贯彻完善。
除此之外,陈少强表示,还需建立完善以民生为导向的管理体制,在政府考核评价体系中增加民生和消费的权重,如增加反映消费本身的考核指标。
《21世纪》:中央在“十二五”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要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这和以往提促进消费相比体现了什么新的思路?
陈少强:扩大消费机制的话题实际上很早就开始谈了,但是长效机制确实是一个比较新的谈法。我们以前有很多应对经济危机或物价上涨推出的临时性促进消费的措施,包括印发消费券、发放临时补贴等,这些都不是在建立消费长效机制。很多盲目性、过渡性的扩大消费需求的措施最终都难以凑效。
这次“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建立消费长效机制,是消费长效机制的说法首次出现在中央文件中,标志着扩大消费需求的工作正在纳入制度化的轨道。消费长效机制有几个特点,包括长期性、有效性和规范性。其中和以往相比最突出的特点就是长期性。扩大消费需求不应是政府逆经济周期调节的临时性举措,而是经济社会长期健康运行的一种常态要求。
《21世纪》:过去政府在扩大消费方面也开展了一些工作,但一直未能在真正意义上改变经济发展中低消费比重的格局,原因是什么?
陈少强:过去针对促进消费推出的政策往往持续度都比较差,也较为分散,且数次促进消费往往都被经济危机等外部因素所打断,以至于现在已经形成了一种“消费怪圈”,即经济发展对于投资的依赖已经形成了强大的惯性。
早在上世纪90年代时就推出过一轮促进消费的措施,但随后紧接着就是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在外需不振的情况下,在中国实施了以2700亿元长期建设国债为主体的积极财政政策,重点是扩大国内投资,以至于以后特别是在经济扩张时期又再次回到过度依赖投资和出口的状态。随后为了应对2008年的美国金融危机,中国推出的4万亿元投资计划为基本特征的一揽子方案政策重点依然是增加投资。每次我们谈到扩大消费的结果都是进一步加强了经济对投资的依赖度。
《21世纪》:当前建立消费长效机制主要存在哪些方面的瓶颈?
陈少强:提高居民消费率长远角度来看,从收入分配方面改善居民收入无疑是必然的手段,但我认为更重要的是保证居民对于收入的合法权益。消费是对商品或服务的现金购买,是现金流量的转移,但消费的基础却是收入,收入的基础是财产存量。财产是消费的前提,保护财产及财产权要比增加收入或者补贴要重要得多。
而中国目前无论是从制度设计层面还是从制度执行层面来看,居民财产的权利保护都存在较多缺陷。特别是当前扩大消费的潜力主要埋藏在低收入人群和农村人口中,但这部分居民的财产权利往往受侵害特别严重。
比如当前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保障方面就存在严重的缺失,主要表现在作为农民最重要财产的集体所有土地,因其所有者“集体”缺乏人格化的独立实体,而实际上难以发挥所有者的功效。当出现土地产权纠纷时,农村集体组织因其缺乏人格化的独立实体而难以发挥所有者的功效,农民经常被置于矛盾的前沿。如果低收入人群和农民的财产权利得不到保障,扩大他们的消费需求根本无从谈起。
《21世纪》:针对上述问题,未来在扩大消费长效机制方面需要在哪些方面开展工作?
陈少强:消费长效机制的建立依赖于建立完善还权于民的法制框架,从制度上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如推进《物权法》的贯彻完善。特别是要进一步保护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包括修改土地征用的有关条款以及稳步推进土地要素的流转,研究推进在农村集体所有制保留的前提下,扩大农民对土地财产的收益权和处置权的范围。在此基础上争取未来能变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为“农民所有”。解决农民的土地权益问题就是解决了农民消费的基本保障,扩大农村人口的消费才能够真正实现。
除此之外,消费长效机制还要建立完善以民生为导向的管理体制,在政府考核评价体系中增加民生和消费的权重,如增加反映消费本身的考核指标。包括城乡居民人消费总量和城乡居民消费增长率等,以及增加反映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指标。此外,还需要在财政政策体系的完善和消费金融体系的进一步发展上解决促进消费的近期和中期的政策保障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