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腱断裂多久能拆石膏:中国直销制度的创新,需要具备的几个条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7 12:25:00


中国直销制度的创新,需要具备的几个条件

 

经常有些直销公司,说什么他们的制度好,创新的好制度;拿来看看,发现还是抄来的,搬来的,不过是把那些搬来的东西,用搅拌机搅拌了一次而已。

一个制度是不是创新,首先是要合法,然后是与以前用过的制度比,是否更科学合理,更先进。

在现在的中国,直销制度的合法性,主要依据是直销的两个法规;直销管理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本条例中,商品销售只能是由营业场所或者直销员把商品推销给最终消费者;如果商品不是推销给最终消费者,那就是违法,也就是说直销销售产品多层次就是违法;而直销没有多层次就等于没有了生命;是不是说政府就要了直销的命呢?不是,共产党是要给出路的。

直销的商品销售不能多层次,那信息传播能不能多层次呢?信息传播必须要传播给最终消费者吗?肯定不是。

直销的出路就在于信息传播的多层次上,这条路知道的人多吗?至少那些大的直销公司知道,只是不愿意去走而已;现在的局面是那些直销公司统一在一起,进行与中国政府之间的博弈。

 

禁止传销条例:

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这么一大堆,按现在直销的理解是:团队累积计酬就是传销;那团队没有累积的计酬呢?现在很多传统经营的企业,同样也可以说是团队计酬,上级人员的收入,要根据团队总的销售来计算奖金,那是不是传销呢?肯定不是。所以:团队计酬的分别就在于有没有累积。

那些直销公司知道怎么做吗?知道。只是不愿意这样做而已;这样做,那就代表他们以前实现暴利的法宝--制度就要重写。

从上面看,直销制度的创新在合法性方面,要多层次,就只能走信息传播的多层次;要团队计酬,就不能有累积;必须解决这两个问题,这是制度创新的必要条件。

 

现在中国直销用的制度,基本上都是美商三大制度的抄本。这三大制度,各有优势和劣势;一个创新的制度,就是要保留这些优点,改变这些缺点。下面是三大制度的特点列表:

1:大阳线:特点是:太阳线、级差制、归零制;缺点是:资金成本高、人力成本高

2:矩阵制特点是:限制前排个数、累积制、高隔代奖金提取比率(宽五深七);缺点是:限制了前排,复制成功率低的情况下,限制了发展;成功率不是很高。

3;双轨制特点是:两条线,拨比能算出来;先做的人发展快;团队合作强;缺点是:无限代的拨比,奖金发放可能超出,所以,需要高的利润沉淀率。对于刚做的人回报很低,直销公司留人难。

这些制度的优点,也就是直销的优点;对企业来说就是市场的量子倍增;对消费者来说就是可以得到收益。

一个创新的直销制度,要比这些制度更先进、更科学;判断的标准是:分工明确,能够促进社会生产力提高;收益合理,社会生产力提高让更多的人受益。

这样的一个制度,首先还是要具有直销的优点;对企业来说就是市场的量子倍增;对消费者来说就是可以得到收益。

以上这些条件,我认为就是去写一个中国的直销制度,必须要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