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证activeperl安装:会展活动必须关注生命安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20:52:21

会展活动必须关注生命安全

      近年来,作为中国的首都,各种各样的体育赛事、文艺演出、人才招聘会以及展览、灯会、庙会、游园会等大型活动频繁举办,仅2004年,经市公安机关批准的大型活动就达1358件次。目前,我国第一部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正在加紧制定中。关注生命安全已成为举办大型活动的第一要事。

  大型活动具有人、财、物相对集中,数量大,骤骤散散等特点,如组织和监管不力,极易引发安全事故。据统计,1983年至2004年间,我国在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中共发生伤亡事故37起,686人死亡,1376人受伤,其中建筑设施坍塌事故6起,占16.21%;疏散通道、灯光照明等不符合要求事故8起,占21.62%;天气因素、人员摔倒等造成的事故2起,占5.4%;观众数量失控、组织工作疏忽等造成拥挤踩踏性事故18起,占48.64%;体育赛事发生骚乱3起,占8.1%。惨痛的教训让我们无法不进一步领悟:“天下大事,生命第一!”北京市在国家还没有专门立法的情况下,根据首都特点,即将出台我国第一部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上个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已对《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力争年内通过并颁布实施。

  据北京市公安局介绍,近几年,该市大型社会活动数量逐年增多,规模不断扩大,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商业性活动所占比例不断加大,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以会议展览活动为核心的大型社会活动综合经济载体。面对奥运商机,在今后的3至4年内,各类活动的数量、规格和档次也呈上升态势。

  但是,近年来大型活动中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比较突出,事故时有发生。从公安机关对大型活动前的安全检查情况看,有62%的活动存在各种安全问题,如消防门、消防栓等被遮挡;安全通道宽度不足、出口标识不清;灯具、电器安装不合规范;现场特装未进行安全评估、舞台高度超规定等。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尽快制定地方性法规,是应对当前管理工作的现实需要。

  据了解,为改变过去主体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即将出台的“条例草案”确定实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突出了主办方的责任,即“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承担首要责任”;同时要求承办方、协办方和场所提供方按照各自职责,共同落实安全工作。这样有利于公安机关的管理以及事故的责任追究。

  “条例草案”还明确了大型活动安全监管体系,即各级政府督促、协调,公安机关实施具体监管,安全生产、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商务、文化、体育、教育、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落实监管职责。对公安机关职责的具体规定,既赋予了监管权,同时也是其应当履行的义务。同时,还对公安机关不履职行为设定了法律责任。栾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