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ux搭建smb服务器:强盗逻辑与秋后算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3/29 21:16:11

          强盗逻辑与秋后算帐

 

李山风

 

看《中国新闻周刊》200718期,有两篇文章让我感起了兴趣,一则是14页的:

 

“即使是抢来的财产,也不能被随便抢走。”

近日,著名法学家江平演讲时表示,对没有合法来源的私有财产,《物权法》也照样应该予以保护。

 

另一则是43页的《韩国:清算百年旧帐》

2007年5月2 日,亲日反民族行为者财产调查委员会委员长金昌国宣布,没收韩奸部分遗留财产计划启动。”

“据韩国媒体报道说,对'韩奸’后裔的非法财产进行没收后进行出售,所得收入将用于补偿日本侵占朝鲜半岛期间独立运动人士及其后代所做的牺牲,同时还用于纪念独立运动的各种国家项目。”

“在清算'韩奸’的过程中,揭发历史真相才是关键所在……二战以后,'韩奸’掌握国家政局,扭曲历史,给国家社会带来巨大的影响,因此,清算'韩奸’是为了重建历史,还历史以公道。”

“据去年韩国社会舆论研究所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有61.4%的被调查者认为,清算历史的做法是为了纠正历史的错误,应当继续进行。”

“韩国总统卢武铉在一次演讲中提到,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达到真正的和解必须建立在真正的历史上,'所以我才要推动清算我们国家混乱的历史。’他表示,对历史真相的理解达成共识,才是建立和谐与合作的基础,会带来开明的民族主义。”

 

第一则消息看后,我觉得这个“著名法学家江平”哪里象什么法学家啊,简直是强盗的辩护师。

什么叫“即使是抢来的财产,也不能被随便抢走。”我想,如果被抢的财产是他个人的财产,他还会这样说吗?肯定不会的。国家的财产被非法占有,难道不是犯罪?还是个法学家,文盲也懂得这是在颠倒是非。

如果“对没有合法来源的私有财产,《物权法》也照样应该予以保护。”,那么《物权法》就不是人民的《物权法》,而是强盗的《物权法》了。

第二消息看后,我觉得在“财权明晰”的改革中,一切被“合法”侵占的国家财产,都应该象韩国“没收韩奸部分遗留财产计划”,那样进行清算。

如果不对以种种借口侵占了国家财产的人进行清算,那么,贪污、抢劫都可能被所谓的法学家辩护为“应该予以保护”,国家将很快出现混乱、动乱、战乱……如果愿意看到这样,那有关部门或我们的人民就将之任之吧?!

为了建设起合作与和谐的社会,我们必须对前一阶段改革中的“浑水摸鱼”者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