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是什么意思:逃避的学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20: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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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的学问

2010-09-13 18:04:042469浏览 | 8评论

她一直是个工具,母亲拿她来恶心负心的父亲,外婆拿她来恶心叛逆的母亲,她学会了逃避,逃到微笑中,跳到别人的生活里,逃到异国他乡,但她却一直无法真正摆脱某些东西,只能在别人的故事里流下自己的泪。

逃避的学问

作者:李翊云

吃午饭的时候,自晨告诉两位同事,她打算假期去一个新鲜的地方。今年想冒点险?泰德说。自从十三年前,自晨开始与亨利和泰德共事以来,每年十一月,她都会休两个星期的假去中国。泰德称之为她的“冬眠处”。英格兰,当他接下来问及去处时,自晨回答。她不知道,在同事眼中,去哪儿更加冒险,英格兰还是中国。

亨利18岁的时候被运到越南,六个月之后,他回到爱荷华,肚肠穿裂;19岁,刚刚康复,他就和他的高中甜心成婚。每年夏天,他和卡洛琳都会去威斯康辛州某处的一座湖滨小屋,和儿孙们共享三周的天伦之乐。泰德去过的最远的地方是芝加哥。几年前,他陪女儿去那儿参加一个高中排球锦标赛;他女儿的队伍在决赛中失利,而直到现在,他女儿已经在州立大学读到了四年级,泰德还是将那次失望归咎于芝加哥。

十一月份的英格兰有什么可看的?泰德问。自晨没回答,因为不论怎么回答都不会让他满意。多年前,他曾经挑衅般地问道中国有什么可看的,亨利冲着他直嘘。跟自晨在美国结识的其他人一样,在她的误导下,他俩以为,她有双亲在中国,而且如同常见的那样,她把儿女孝道缩水为一年两周的探望,已经在她和父母之间楔进了一些距离。

你不用回中国吗?亨利问道,一边将他的午餐——一块三明治,一保温瓶汤,还有一根香蕉——摆列在一方纸巾上。军队里的日子一定教会了他如何将生活中的物什收拾规整。亨利是个整洁的人,他的实验桌一尘不染,他所剩不多的头发梳分得一丝不苟;他很安静,但是也没沉默到让人觉得阴郁。

她的父母正随着一队退休老人在泰国旅游,自晨说。为什么不去泰国见他们呢?泰德质问,并且预言,在英格兰她只会见到雨水和寒冷,以及礼貌过头的人们,就算没听清别人的名字,他们也是不会再问一遍的。

到一个没人能叫出你名字的地方去旅行,也自有其好处,自晨心想,就好像让父母活在女儿心里,继续共享自己的生活一样,不是什么坏事。自晨知道,一个月之后,她不会给亨利和泰德讲英格兰,而是会把父母在泰国的旅程说给他们听:日落后熙攘的集市;作为旅行重头戏的歌舞表演——他们不喜欢,但不去看的话又感觉未免可惜;旅店的床太硬,或者说成太软也行。她还想象了别的情景,不过她不会把这些讲给别人听:在某个餐馆,她父亲坚持要分吃一份饭菜,因为他不愿付双份的钱;她母亲瞟着他父亲衣袖上的一粒米饭,却又不指出来。设想中,他们结婚得早,在漫长的年月里,各自学到了不同的方式来将就这场错误的婚姻,他用他暴君般的专横,她用她无声的轻蔑。

亨利、泰德和自晨在一家动物关爱中心工作。这个中心设在一栋两层砖楼里,楼旁边的一座研究所,一百年前,曾是一家结核病医院。因为他们位于大学城的边上——那个研究所,位于一片玉米田中,就是大学的一个分校区,里面设有医学院的一些项目——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们三个人已经形成了一个几乎自治的单元。贾妮丝,他们的主管,一个身材高挑瘦骨嶙峋的女人,以自己极端的公正和高效为荣,每星期来做一次例行视察;威尔森博士,主治兽医,是个和蔼亲切、老是走神的老头,随时都可能退休。从到这儿工作以来,自晨遇上的唯一一次危机——如果不算上那次水被污染导致五十笼老鼠感染上肝炎,还有育种工作偶尔出现的错误:预产期已过但就是没有产仔,或者更糟,母鼠精神错乱,把自己的幼仔吃掉——是在新千禧年的前夜,一群动物权利保护者试图闯入楼中。警报拉响后,他们不再往楼里冲,转而跑到西边三十英里外,把一家农场养在乡村路边的许多笼貂鼠给放生了。农场主一家后来捉回来不到三分之一。本地报纸对此都进行了报道。没找回来的貂鼠,农场主在报纸上说,在中西部的严冬和众多天敌的围剿下,很难幸存。

隔天,自晨在办公室读着报纸,正猜想那些流离失所的貂鼠们命归何处的时候,亨利越过她的肩膀,看着报纸说,他和那位农场主念的是同一所高中。自晨刚要对他的老同学表以同情,亨利又提到,那家伙趁他在越南时,曾一度追求过卡洛琳。很高兴卡洛琳没有嫁给这位农场主,自晨说。亨利说他也有同感,不过转念想想,也许卡洛琳不会介意能有貂皮大衣穿。泰德正好带着一大叠记录动物死亡情况的黄色报表走进办公室,听到了他们的对话,插嘴提醒亨利,嫁给养貂鼠的可穿不上貂皮大衣,就像“鞋匠的孩子没鞋穿”那样。那是什么意思?自晨问。听到解释后,她想起小时候,无论寒暑,外婆总是把她的头发剪得比男孩子的还短,但这个可算不上什么好故事,不适合拿出来在办公室讲。

自晨是在她外婆的发廊里长大的——说是发廊,实际上就是架在居民楼门口的一座小棚子,两摞砖上架条木板就算是长凳,供等着理发的顾客坐,一张折叠椅,椅子前面是一面挂在矮梁上的镜子,镜子旁边是一架凑合能用的脸盆架,架子边上是一个小煤炉,炉上架着壶水,水总是热的。自晨和她外婆共用的床铺在后面,用一道帘子和发廊分开,帘子黄绿相间,上面印着白色的小兔子。棚子没有窗户,从外婆开门营业,直到一天忙完,都开着一盏日光灯,嗡嗡作响,给一切镀上一层泛青的白色。

从孩提起,自晨就清楚,外婆本可以过一个轻松的晚年:自晨的两个舅舅——她母亲的两个哥哥——本会将外婆接去尽孝,他们两家本会确保外婆在退休之后能过得体体面面的。但你怎么能领着这样一个小孩,去给自己的儿子增添负担呢?她外婆常常这么问来理发的人,好似自晨在这家店里所呆的这些日子,从刚会坐起身子,到蹒跚学步,到后来给外婆打下手,给她递热毛巾,清洗烟灰缸——就是放在长凳两头的两个蓝白瓷碗,碗口坑坑缺缺,满是将熄未熄的烟头和一道道的烟灰——从没能缓解她的存在所带来的冲击。如果她是个孤儿的话,情况就不一样了,她外婆会接着说,哪个舅舅会那么狠心不接受一个孤儿呢?这一说法,听众都欣然赞同。确实,一个女人,不顾家人的反对,与一个男人私奔,没结婚就生下个孩子,接着又被那个男人抛弃——这位母亲还不如难产而死,这样对小孩更好。

凭着从外婆、舅舅、顾客和邻居那里听来的只言片语,自晨很早就拼凑出自己的身世:她的外婆答应抚养她,条件是母亲和整个家庭断绝关系;曾有一对夫妇来到店里看过,但后来还是没有收养她;她能活到现在,不仅仅受恩于外婆——她一把年纪了,本来该去享清福的,却还在辛劳,还要感谢来店里理发的人——他们是外婆的忠实顾客,因为他们觉得对她负有一份责任。

坐在角落里的竹凳上,听着人们讨论她的命运,好的坏的,自晨会悄悄地拿脚拨弄地上的头发,按照只有她自个儿知道的方式,把它们拨成一堆一堆的。外婆总是会给她一笤帚,打断这个小小的游戏,但这也扫不了自晨的兴,因为把堆成小山一样的头发拨散开来,也是游戏的一部分。别龇牙咧嘴地像个傻瓜,外婆有时会停下手里的剪子,回过头来冲自晨说。自晨会收起笑容,不过等到外婆转向顾客,她又会朝着那剪了一半的后脑勺,或是朝着某个等在长凳上的人的鞋带,露出微笑。这闺女到底从哪学会这么笑的?她的外婆向来理发的人抱怨。人们都觉得,这样一个小孩理应知道如何举止,好让人们暂时遗忘她的存在。

绣球花之家,一栋建于16世纪的木构小楼,在改造成一家小旅馆之前,曾是一个家族世世代代的寓居之所。自晨读着这家旅馆网站上提供的信息,很好奇这样一个改变是如何发生的。到时候问问店主,也许他们会告诉她——就算听不到整个故事,光是零星轶事就能使她满意了。

这个旅馆的店主,似乎缺乏商业头脑,没像别的地方那样,在网站上展示各种照片:繁花似锦的花园或者轻风撩起的浅色窗帘什么的。相反,只有一幅旅馆的小小素描,用钢笔,或者可能是铅笔,寥寥几划,只勾勒出门脸的白粉墙以及四扇方窗。介绍中说它“本就不是个大房子”。还有两间客房可以预定,红玫瑰房和紫丁香房,都在二楼。

绣球花之家的广告如此的谦虚,几乎带着歉意,让自晨很快就相中了它。英国之行,虽然亨利婉阻,泰德也反对,但在自晨心里,已成定数。明天,她就去买机票;下周,她就打电话订房。

与亨利和泰德心目中的印象相反,对于旅行,自晨并不在行,也没有热情。她在这个动物中心开始工作的那个夏天,泰德曾邀请她,国庆节那天,与卡洛琳和亨利一道出去野餐。很抱歉,去不了,她说,她丈夫刚刚读完研究生,搬去东海岸工作了,她得去那儿看他。

那个假期到来之前,她买了吃不完的食物,然后一连四天都躲在公寓里,慢慢地读一本拉丁文原文的西塞罗演讲录。这本书是她从图书馆随意借的,并不是为了从中获取什么高深的思想;有时候她刚刚看懂一句话,一眨眼就给忘了。不过,把乍看起来费解难懂的内容慢慢地理顺弄懂,这一工作使她感到满足,进展缓慢也正合她意:读通一段战争描写会消磨去一两个小时;一天会过得快些,要不然就太长了。

她对一门死语言的兴趣,曾成为丈夫在提出离婚时攻击她的口实之一。自晨对离婚这件事既不惊讶也不沮丧。他们这样的移民夫妇有一套实用的程序要走,有一次他这样跟她解释。等他们走完这套程序在美国立稳脚跟之后,他们终会有个家的,当自晨一直想要的孩子流产的时候(大概腹中的胎儿感受到了来自父亲的厌嫌),他这样安慰她。他为她做出了种种规划,希望她能读个研究生,作个统计师,或是会计,或是护士,这也是那一套为了在美国立足的程序的一部分;他当时正读着数学专业的博士,志向是去华尔街工作。自晨没有争论,因为争论不合她的本性,但她无声地抵抗着,他为她画下的职业蓝图都成泡影。把拉丁语单词做成记忆卡片有什么用,有一次他对她大吼——仅此一次,因为吼叫也不合他的本性——他当时被惹火了,她没去参加他为她报的GRE考试,浪费了一百多美元,那是半个月的房租。

刚一离婚他就搬走了,但是自晨拿他当了两年挡箭牌,拒绝了一切社会交往。真是不知羞。当她朝亨利和泰德撒谎时,她仿佛听见外婆对她说的这句话,小时候当自晨在店里大声把老师的评语念给她听后,外婆就会这么说。注意力不集中,老师年年这么写,学习不上进,对学校活动也不积极。她的成绩很可怜,勉强不被留级。你不好好读书将来打算怎么办?外婆的顾客老是这么问她。不知道答案,她只好又微笑,装作没听懂问题。她的微笑,比起她的成绩,更是给她贴上了“朽木难雕”的标签。

工作的第三年,自晨简短地告诉亨利和泰德自己离婚了,因为继续谎称拥有一场不再存在的婚姻感觉不大对劲。不过,一个前夫三言两语就能蒙混过去,而且不会再提起,但是一双父母,就算他们住在大洋彼岸,仍需要小心维持:一年一度的旅行;打电话时听说的中国的消息;带回家的礼物——送给父亲的威斯康辛花旗参,送给母亲的抗老霜。

今年她本可以也像往常一样简简单单回趟中国,这是每年不变的惯例,不会引起注意和怀疑。可是,理发店的棚子已经被拆除,外婆也已成了一瓮骨灰。她的外婆直到死前的一个月还住在店里,那时她已经93岁了。自晨知道,只要外婆住在那儿,从早上起店门就会开着,日光灯也会一直亮着,直到关门。她每年回去时都是如此。在葬礼之后自晨才得到外婆去世的消息;她没被邀请出席葬礼,她知道她的母亲一定也没有。人们指责说,外婆辛劳一生不是因为早寡,而是因为她们母女俩;她俩成了这位老太太的心头之痛,女儿给整个家带来耻辱,外孙女草草嫁给一个仅仅见面两次的男人,而且不到三年就离了婚。

那家小旅馆位于一个叫做内维尔山的小村里,离布赖顿有段距离,但为了省事,自晨告诉泰德和亨利,布赖顿就是她的旅行目的地。他们一起吃着午餐,享受着冷锋到来前的最后几天温暖的秋日。她描述自己想去看的地方:布赖顿的海滨大道,海滩,还有英吉利海峡。

“好吧,给我解释两件事,”泰德说。有那么一瞬间,自晨觉得亨利看起来像是松了口气,因为终于有人站出来和她正正经经地说说这件事了,他自己反正是不会这么做的。“第一,为什么你想在冬天去海滩?”

十一月份还不算冬天,自晨争辩道,但是泰德只是带着胜利的笑容冲她点了点头,就好像他把一只自晨没能抓牢而逃出来的老鼠赶进了死角一样。很少有老鼠能从自晨的手里溜出去,但是当这种事情发生之后——这些年来就发生过几次——泰德一连几天都会揪着这个话题不放,高兴得像个小孩。当你去摸一只动物,它能立马判断出你是紧张还是自信,亨利给自晨培训的时候这样说到。泰德,在头几周,喜欢找到自晨给她讲些恶心吓人的故事;他最得意的那个,讲的是有一次他和亨利给一位神经病学家自制了一架给大鼠用的断头台。但自晨并没有被吓着,这让她的两位同事很是吃惊。她之所以申请这儿的空缺职位,是因为她没有别的什么一技之长,但回头想想,她误打误撞找着的这份工作似乎是为自己量身准备的。从一开始,她便能熟练地剪掉小鼠的耳朵或者给大鼠做好皮片移植的术前准备,就像她此前一直同动物打交道似的。她也不怕更大一些的哺乳动物:那些在笼子里吵吵嚷嚷的猴子,当她去给它们喂食或是冲澡的时候,冲着她直做鬼脸;还有那些可怜兮兮从不叫唤的狗。她的培训结束之后,亨利告诉她,以后照顾大点的哺乳动物的任务就由他和泰德分担了,因为他们觉得她太瘦小了,有些活,比如处理掉十几公斤的动物尸体,可能干不了。在她三十岁那天,他们在她的办公桌上留了一个玩具皇冠,上面用不褪色的马克笔写着——啮齿类女王。

“好吧,不说冬天不冬天的了,”泰德说。“为什么你想要一个人去英国?”

一个人旅游很常见,自晨说,这没什么不对的地方啊。

“但是你跑到一个谁都不认识的地方去干什么呢?”

“你怎么知道我在那儿谁都不认识?”自晨说,话一出口,她就后悔了。多年以来,她已经习惯了自己在他人眼中的形象:她知道,在美国的华裔熟人看起来,她过得很失败,一个离异的女人,在一家动物关爱机构干着苦活,养活自己都成问题;在房东和邻居眼里,她是个安安静静、彬彬有礼的外国人,房租按时交,每年万圣节在门外挂一两个南瓜——没有雕空成鬼脸,眼睛和嘴都只是用笔画上,周末或假期时也从没有人来拜访,因而从没因为来客乱停车而引起口角;而在外婆和她的那些上了年岁的顾客眼里(他们整日呆在棚子里,与其说是为了给日渐稀疏的头发或者说日渐光秃的脑袋做些护理,不如说是来闲谈,好彼此做个伴),尽管她曾是个不该出生的婴儿,是个一无是处、让人心里发毛的小孩,是个把自己的婚姻和前程当做儿戏的少女,但归根结底,她是“天无绝人之路”的一个活生生的实例。她摆脱了失败,过上了像样的生活,给外婆寄钱回来,像一只忠诚的家鸽一样每年回来看看,陪着那些老主顾们坐着,脸上仍然挂着那副令人发毛的微笑,不过他们都已经不再在乎了。仅仅是陪他们坐着、听他们说话,就赦免了自晨一切或有或无的罪孽。

但她最珍视的,是自己在亨利和泰德眼中的形象:工作老练而麻利,话不多但偶尔也有说个不停的时候,单纯简单。然而她能背出《小熊维尼》里的许多章节,而且她是先读了拉丁文译版本后,再去读的英文版,这些她都没有与他们分享,否则在他们眼中她会变成一个怪人。还有那些她爱做的事:把用来给动物垫窝的木屑堆成一座座小山;想象前夫住在新泽西郊区的一座浅蓝色的房子里,他的两个儿子慢慢长大,年复一年长得越发地像他,他新找的妻子永远年轻;为她未曾谋面的父亲和只见过一面的母亲设定婚后的生活,就在北京的一套一居室的公寓里,邻居都是些老人——这一切她也没和亨利与泰德分享,因为这会使她变得不再那么简单,在过去或现在,在此地或别处,都有着一言难尽的故事。

“这么说,你要去英国见什么人喽?”泰德问。

“没,”自晨说。“凭什么非得见什么人?”

她的回答充满了不寻常的火药味,使泰德向后一缩,就像被打了一耳光。他耸耸肩,动作夸张地把吃了一半的三明治扔给了一只松鼠。几年前,莫莉,泰德的妻子,曾问过自晨想不想去见见她的某个单身的朋友。亨利的妻子,卡洛琳,也有一两次提到过她的华裔牙医,据他的办公室经理说,他已经离婚了。但自晨两边的红线都没有跟上,她们也就没有强求了。亨利和泰德从没过问她的私人生活。他们三人身处的这份轻松融洽,使得她工作之外的生活无足轻重。她乐于去想象,他们和自己同样认为,她下班之后就好像不再存在,和她能够自信冷静地处理动物一样,是件很自然的事情。唯一一次让他们觉得不自在的,是亨利开始教自晨怎么给老鼠配种的时候——亨利拖上泰德,给她展示怎么检查阴道栓是否形成,这是母鼠成功交配的标志。亨利脸红得像个萝卜,抄起一些母鼠,给自晨看它们的私处,并解释有时候有了阴道栓也不能保证一定受孕。泰德一脸专注地摆弄着笼子上的表格,不合秉性地保持着沉默,换做其他时候,就这个话题,他早和亨利开起玩笑了。

泰德也许被自己的鲁莽给冒犯了,自晨心想,但是她没办法说些什么来缓和缓和僵局,因为他不停地朝那只松鼠吹着口哨,而后者对他的慷慨无动于衷。她冒冒失失地打开一扇门,接着又毛毛糙糙地一把摔上,也许已经造成了伤害。

“也没什么不好的,”亨利开口了,看样子,今天剩下的午休时间里,泰德是不会就自己喜爱的话题,比如即将开战的篮球或摔跤比赛,来说个不停了。“仔细想想,我看过你拍的那些中国的相片了,但我还从没看过英格兰的呢。”

自晨回中国时会拍些照片,拍些她认为亨利喜欢看的东西,也拍些奇怪的东西好供泰德品评。对,她赞同道。英格兰会是个不错的改变。说完,她擦去野餐桌上的面包屑,免得第二天发现蚂蚁到处乱爬。她加入之前,亨利和泰德都在办公室里吃午餐,他们把门开着,从走廊传来漂白剂、老鼠饲料、潮湿的垫层和死去动物的气味,挥之不去。他们对此似乎并不在意,但当亨利注意到自晨总是坐在门口台阶上吃午饭时,他以改善工作环境为由,申请了一张野餐桌。

乔瑟芬娜,绣球花之家的老板娘,在电话里听起来是个好说话的人。一个有着难念的中国名字的美国女人竟然想在内维尔山呆上两个星期,也许她觉得奇怪,但至少没有表现出来。自晨心想,打完电话后,不知道乔瑟芬娜会不会把自己的好奇说给丈夫听;也许他们认为,旅馆生意就是生意,这算不上什么事。

到了内维尔山之后,她会向旅馆店主解释,她来是为了怀念一位老太太。她初到美国时,两人就成了忘年之交。这位老太太的名字叫做玛格丽特。她在内维尔山度过了整个童年时光,后来嫁给一位叫做约翰·胡博的美国牧师,余下的53年都住在美国。绣球花之家的店主夫妇会不会回想村庄的过去,试着搜寻一位在战后远嫁他乡的少女呢?也许他们听说过一个叫做玛格丽特的女孩,也许他们会因为想不起来有这么个女孩而表示歉意。事实上,在自晨与玛格丽特的交谈中,老太太从未提起内维尔山这个字眼,但是自晨一番研究之后选择了内维尔山,因为这里与老太太的描述最为吻合:学校组织远足时,步行去海福德;特殊的日子里,全家开车去布赖顿。

自晨在一家超市里面与玛格丽特和约翰初遇,是1994年的春天;而到了第二年的秋天,玛格丽特已经躺在山脚下的一座公墓里了。在两条排满糖、面粉和各种厨具的货架之间,玛格丽特把自晨错认成了以前认识的一个中国学生,她最近毕业并搬去了加利福利亚。约翰邀请自晨成为他们的朋友,之前的那个中国学生也一定曾受到这样的邀请。自晨去他们家拜访时,玛格丽特一直用那个学生的名字叫她。

她会向绣球花之家的店主夫妇讲起玛格丽特,告诉他们,当她初到美国时玛格丽特曾辅导她的英语,是因为她希望自晨,一个因为婚姻而背井离乡的年轻女人,能有个朋友。

从小到大,自晨从没有过好朋友。学校里,有些小孩管她叫野种,这个词是从稍大一点的孩子那儿学来的。自晨十岁的时候,有一次实在厌烦了同学的捉弄,指着街上刚巧路过的一个邻居,说他就是她的亲爸爸。那个人,听见自晨的话,脸色变得苍白,但没说什么——他刚刚离婚,双胞胎女儿跟着妻子一起搬走了。

真是不知羞。如果外婆知道了,这个不要脸面的举动一定会让她大吃一惊。一周之后,那个被自晨指作父亲的男人,问她想不想去看一个蝴蝶展,因为他自己的女儿可能会喜欢。展览办在一所公园里,街对面是友谊宾馆,看完展览后,这个男人把她带到宾馆门口。整个北京,外国人可以住的宾馆只有两家,这就是其中一家,他解释说,有次他和两个女儿在这儿,有个美国人给了她们一人一块巧克力。站在一家宾馆门口等一块巧克力,实在是一件荒谬的事情;不过,自晨还是对着门口两个背枪的警卫笑着。过了一会儿,一对外国夫妇走出宾馆。这对白皮肤黄头发的夫妇,大概把他们当成了一对父女,因为他们打着手势,意思是要给他俩拍张照片。那是自晨第一次见到拍立得。那个男人把照片递给她,但是她没有收下。两人都心照不宣:他们会继续各自的生活,假装这次外出从没有发生过。

长到十几岁,她成了那些没人愿意接近的女孩中的一个。她太过怪异,不可捉摸,没人愿意与她要好;她太不起眼,没人把私房话说给她听。那个年纪,只有好玩有趣的人或者容易相处的人才会交上朋友,而她既不好玩有趣,又不容易相处;等到长成一个年轻姑娘,她还是这样,引不来男生的青睐。

但在玛格丽特那间敞亮的阳光房里,她却非常容易相处,给老太太一个错觉,以为自己是在辅导自晨。她们学习的是拉丁语,而不是英语。当时,玛格丽特已经神志混乱,自晨自己学习《韦洛克拉丁语教程》,任老太太不停地重复着:主,宾,属,与,夺,呼。老太太还一遍又一遍地讲她对童年村庄的回忆,那时她可能已经意识到,自己再也不能重游故地了:一条小道,通向一个少有人知的池塘;住在红屋顶房子里的那对夫妻生下的一个小孩,有只手长了六根手指;每年春天,院子里都会新养一群小鸡;夏天,毛茸茸的云朵有时候能好几小时都纹丝不动;每个月都称得上是雨季,绵绵阴雨使得他们家的房子总是潮湿而阴冷。

能够陪玛格丽特坐坐,真的是十分感谢,那天下午快要结束的时候,约翰开车送自晨回家,车上他这么说道,并为玛格丽特的迷糊向她道歉。玛格丽特出身于一个海员的家庭,另一次送自晨回家时,他这么告诉她,好像这就能解释为什么玛格丽特学会了14门语言,除了拉丁语、法语和英语,其他的都是在美国的几十年的婚姻生活中学会的。临近生命的最后一个夏天,玛格丽特表现出种种大限将至的迹象,有时候连约翰也听不出她在说什么。突然有一天,她毫无征兆地拿出一本第一版拉丁译文的《小熊维尼》,作为礼物送给自晨。把这本书译成拉丁文的,像玛格丽特和自晨一样,是一个离开故土寓居异乡的人,不过这一点自晨后来才发现。

没有,她从来没有听说过《小熊维尼》,那天在车上,她这么告诉约翰。从小到大,她从未有过任何给小孩看的书。一定是约翰眼中那温柔的忧伤让她说出了一些别的事情,小时候别人喊她野种,曾流产过一个小孩,没有爱过自己的丈夫。约翰,一向是个谨慎的司机,这次从方向盘上腾出一只手来,剩下的路上都握着她的双手。那一刻她还是在骗人吗?自晨有时候会想,她是不是背叛了玛格丽特的友谊呢?——她这么担心,并不是因为害怕玛格丽特会从自己或者约翰嘴里得知这件事,而是因为自晨总是会时不时地回味这一时刻,即使是在玛格丽特已经下葬很久之后,即使是在约翰搬去苏城(为了离儿女们近些,好有人送终,在玛格丽特的葬礼之后,他对自晨这么解释)很久之后。

每一年十二月,亨利会把泰德和自晨带到附近一个叫做蒂芬的村庄喝点小酒,因为他们仨都不喜欢大学城里的酒吧,那儿的音乐太大了,学生们没心没肺地吵个不停。而他们去的那个酒吧在乡村公路边上,总有空座。去那儿的都是些老人;他们中间那些相对善谈些的,曾经和亨利一起玩过彩弹球;其他人则不怎么说话。酒吧招待,以前是个摔跤运动员,高中时曾经得过州冠军,他喜欢捉弄泰德。每一年,他都问泰德当天穿的是什么颜色的内裤,因为泰德有一次,正如他一贯的作风,吹嘘他只买两种内裤:黑色与金色搭配的,那是他大学的校色,还有红色与白色搭配的,那是他高中的校色。他的高中,也是他妻子和女儿的母校。酒吧里的人对自晨都一直彬彬有礼,但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们也不那么拘谨了,当她走进酒吧时都举起酒杯向她致意,管她叫啮齿类女王。

她是个邮购新娘,有一年她告诉酒吧招待,那时她已经喝得太多了。这不是真的,因为在她的婚姻中没有任何商业上的交易:她和前夫在她外婆的理发店附近的一座茶楼里见过两次面后,就同意结婚,他选择她,是因为她在一个艰苦的环境中长大,去了美国应该会是一个不错的伴侣,她选择他,则是因为美国。

嘴里说着“邮购新娘”,眼里看着酒吧招待听到这个消息后既非冷漠也非关切的神情,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很开心。她知道,当她在绣球花之家讲起玛格丽特和阅读《小熊维尼》的时候,当讲到自己由于语言生疏,一遍又一遍地让这只可怜的小熊把头撞上楼梯的时候,她也会这么开心。

“你父亲和我为你做了能做的一切,”她们唯一的那次见面时,自晨的母亲说道,这可能也是从生下自晨以来,她唯一一次把自己和自晨的父亲并列在一个句子里面。自晨不明白为什么她的母亲会同意在她去美国之前见她一面,但看到母亲的第一眼,她就辨认出了外婆脸上也有的那份严厉与倔强。父母只能为你做这么多,母亲解释道,儿孙自有儿孙福。母亲没有告诉她任何有关她父亲的事,只是说他们失去联系很多年了;她也没有提到她后来是否又成了家,虽然自晨知道她确实有一个丈夫和两个孩子。自晨的外婆把自己养大,是为了恶心她那叛逆而丢人的女儿,这一点自晨一直心知肚明;而母亲之所以把她生下来,是为了恶心父亲,在见面之后,自晨也认识到了这一点。

每一年,从城外酒吧回去的路上,自晨都坐在后座上无声地哭泣。亨利小心翼翼地开着车,像每次喝完酒那样,双手紧紧地攥着方向盘,而泰德,坐在副驾上,侃侃然谈着马上到来的篮球赛,俨然一个专家。自晨把眼泪归咎于酒精——还有冬夜斜挂的那一轮寒月。

有一年,泰德要去观看一场摔跤比赛,让亨利先把他放下了车。自晨告诉亨利,自己从小到大,一直知道父母并不相爱。隔着挡风玻璃,看着冷雨朝他们浇下来,听着雨刷发出的大得有些过分的声音,她说父母之所以没有离婚,都是因为她;看着她的份上,他们才学着容忍对方。这是她能说出的最接近真实的谎言了——她真希望能把友谊宾馆门前的那个男人,或者约翰握着她的手这些事说给亨利听,但是它们会使她在亨利眼中成为一个不一样的人——当他陪着她走到家门口,他轻拍着她的背,一个劲地说着没事的没事的,因为这是他唯一能说的话了。

在绣球花之家,也许她给店主讲外婆和母亲,她生命中的这两个女人,她们盲目的热情支撑她们挺过命运的打击,但这只是想想而已,她知道她不会这么做。如果要讲她俩之间争斗的故事,不可能不说到她自己,而她知道,所有的故事里,她自己必须被排除在外——她给自己设定的人生,是一个逃避的人生,逃避生活中所有重要与不重要的情节,使用从别处偷来的片断与记忆,遁入他人生活中那些被遗忘的瞬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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