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汉白止生日会露脸:农民工培训实态及其“十二五”时期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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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培训实态及其“十二五”时期的政策建议
2010-10-25
[摘要]“十一五”时期以来,国家高度重视农民工培训工作,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训,农民工的培训工作取得了重要成就和进展。“十二五”期间,要以扶持优惠合理化、招生工作社会化、学籍管理标准化、机构运行规范化、培训能力现代化和牵头协调有力化为重点,全面加强和改善农民工培训工作,提高农民工技能水平和就业增收能力.深入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进程。
(中经评论·北京)力口强农民工培训工作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农民工的培训工作取得了重要成就和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十二五,,期间应采取切实政策措施,全力推进农民工培训工作。
一、“十一五”期间农民工培训工作态势
“十一五”以来,国家高度重视农民工培训工作,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训,农民工的培训工作取得了重要成就和进展,培训投入不断增加,培训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培训力度不断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有所提高。
(一)政府组织的农民工培训项目不断增多,参与部门和单位越来越多
目前由国家有关部委牵头组织实施的大规模农民工培训项目主要有五个.包括由农业部门牵头组织的“阳光工程”、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组织的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由教育部门组织的中等职业教育扩大招生计划、由国务院扶贫办实施的“雨露计划”和由科技部门实施的“星火计划”。除了这几个重大项目之外,还有建设部门、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部门和组织,也结合自己的实际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培训。这些培训工作的特点有三个:一是参与的部门多,各个省的情况不太一样,有的省参与的部门和单位达到了10多个;二是培训的项目比较多,有的省达到了8个;三是各个部门自成体系,独立操作,独立实施培训项目。
(二)培训资金投入不断增加,投入的渠道多元化
根据国务院农民工办初步统计.2008年中央财政投入农民工培训的资金达到44.15亿元。其中,人力资源部门“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为24.11亿元.农业部门“阳光工程”为9.84亿元,扶贫部门“雨露计划”为5.1亿元,地方也有一些自筹资金的培训项目为5.04亿元。当然这些投入的总体规模还比较小,总量不到50亿元。2009年以后,很多地方增加了投入,配套的资金增多。目前农民工培训主要项目资金的来源渠道是:“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从就业补助资金支出,邮日光工程”从财政专项资金支出,“雨露计划”从扶贫资金支出。这些资金的来源不仅中央财政有投入,地方财政也有各种各样的支持投入。
(三)培训人数不断增加,范围和层次不断拓展
按照规划.2006-2010年五年内农业部门组织的“阳光工程”.每年培训600万农民工;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每年培训800万农民工。根据国务院农民工办调查统计,2008年,各地实际组织开展的技能培训农民工大约有1950万人.其中人力资源部门“技能就业计划”培训900万人,农业部门“阳光工程”培训950万人,扶贫部门“雨露计划”培训150万人,还针对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进行创业培训150万人,科技部门“星火计划”培训200万人。各地还开展了大量的引导性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
(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参与农民工培训的学校和机构较多
“十一五”期间,我国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出现恢复性增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人数不断上升,新增的中职学生主要是农民家庭子女,学生毕业后成为新生代农民工的重要来源。目前全国参与农民工培训的机构非常多,初步统计有42562个。这些培训机构,包括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还有各地的就业培训中心,以及一些民办的教育培训机构等。其中,由农业部门开展的“阳光工程”培训项目,曾在全国招标了7134所学校或机构参与培训。当然,各种培训机构发展参差不齐,省市培训机构规模较大,县乡培训机构规模小,教学条件比较差;大部分公办培训机构比较好.民办的培训机构规模小,教学条件比较差。
(五)培训教材编制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在“阳光工程”方面,自《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实施以来,从2005年开始编写有关农民工培训的教材,并且在全国免费发送给农民工,主要是做引导性培训。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方面,主要是有关部门和地区,根据自己的培训项目和工种编写了一些边材,但是目前没有统一的规范,基本上用各培训机构自己编的一些培训教材。
二、近几年涉及农民工培训的主要政策和进展
21世纪以来.我国高度重视农民工培训工作,出台了一系列重大的政策措施,支持了农民工培训工作的快速发展。从“十一五”期间来看,这些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部分是以前制定在“十一五”期间实施并加以完善的政策,这些政策构成了目前政策的主体:另一部分是“十一五”期间新制定的政策,这些政策针对性强,在扩大培训对象范围、推进培训内容创新、完善培训项目管理方式等方面有重要创新。具体情况是:
(一)“十一五”以前制定并实施的重要政策
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出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把农民工的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结合实际,制定专门的培训计划.提高农民工素质。流出地政府在组织劳务输出时.要搞好农民工外出前的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农民工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流出地和流入地政府要充分利用全社会现有的教育资源,委托具备一定资格条件的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农民工提供形式多样的培训。为农民工提供的劳动技能性培训服务,应坚持自愿原则,由农民工自行选择并承担费用,政府可给予适当补贴。用人单位应对所招用的农民工进行必要的岗位技能和生产安全培训。劳动保障、教育等有关部门要对各类培训机构加强监督和规范,防止借培训之名,对农民工乱收费。
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劳动保障部、科技部、建设部、财政部《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提出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培训的目标和任务,以及六项政策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农民工培训的资金投入,制定农民工培训激励政策.推进劳动预备制度、试行就业准入制度,整合教育培训资源、提高培训效率,加强农民工培训服务工作等。
2004年,农业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建设部等六部门,共同启动实施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目标任务:2004-2005年.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劳动力主要输出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开展短期职业技能培训,探索培训工作机制,为大规模开展培训奠定基础。培训农村劳动力500万人,年培训250万人;2006-2010年,在全国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机制,加大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力度。培训农村劳动力3000万人,年培训600万人;2010年以后.按照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把农村劳动力培训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层次,使农村劳动力的科技文化素质总体上与我国现代化发展水平相适应。阳光工程培训项目以短期的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辅助开展引导性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15-90天。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就业岗位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课程。职业技能培训以定点和定向培训为主,当前的培训重点是家政服务、餐饮、酒店、保健、建筑、制造等用工量大的行业的职业技能。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农业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和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成立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负责制定政策、综合协调和项目监管。各地在党委和政府统筹领导下,成立阳光工程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的阳光工程各项工作。各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订单培训的形式,面向社会招标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培训单位根据用工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安排培训课程,组织开展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培训经费实行政府和农民个人共同分担的机制。政府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扶持资金和地方财政扶持资金组成。政府补助资金通过培训券方式或培训机构降低收费标准方式直接让农民受益,不用于培训单位基本建设、培训条件建设和技能鉴定。培训经费实行政府和农民个人共同分担的机制。政府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扶持资金和地方财政扶持资金组成。政府补助资金通过培训券方式或培训机构降低收费标准方式直接让农民受益,不用于培训单位基本建设、培训条件建设和技能鉴定。
2004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贫困地区实施“雨露计划”,主要对象:一是扶贫工作建档立卡的青壮年农民(16-45岁),二是贫困户中的复员退伍士兵,三是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的村干部和能帮助带动贫困户脱贫的致富骨干。培训时间为3个月到1年。截至2008年3月,已经累计投入资金近30亿元,转移就业经过培训的贫困地区劳动力300多万人,带动1000多万贫困人告别贫困。
2005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职业教育要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实施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促进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和农民脱贫致富,提高进城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帮助他们在城镇稳定就业。各地区要加强统筹协调,把职业教育对口支援工作与农村劳动力转移、教育扶贫、促进就业紧密结合起来.
(二)“十一五”期间新制定的主要政策
2006年,国务院下发《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各地要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需要,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和外出适应能力。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继续实施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完善农民工培训补贴办法,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给予适当培训费补贴。推广“培训券”等直接补贴的做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远程教育等现代手段,向农民传授外出就业基本知识。重视抓好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支持用人单位建立稳定的劳务培训基地,发展订单式培训。输入地要把提高农民工岗位技能纳入当地职业培训计划。要研究制定鼓励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政策。
2008年,中共中央下发《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快普及农村高中阶段教育,重点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广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大力扶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农村教育。重视丰富农民工文化生活,帮助他们提高素质。
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提出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加大对农民工培训的投入,改进培训方式.扩大培训效果。各有关部门和教育培训机构要继续做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星火科技培训、雨露计划等培训项目的实施工作。要围绕市场需求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提高农民工择业竞争能力: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技术改造新开工项目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就业的适应能力;围绕回乡创业组织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农民工的自主创业能力:围绕农业现代化、产业化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提高返乡农民工的农业技能:对青年农民工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适当延长培训期限,强化职业技能实训,使其至少熟练掌握一项职业技能。在中等职业学校开展面向返乡农民工的职业教育培训,根据返乡农民工的特点开设专业和课程,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2008年,教育部办公厅发出《关于中等职业学校面向返乡农民工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方面的重要作用,抵御金融危机对农民工就业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要充分认识中等职业学校面向返乡农民工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以县级职教中心为主要基地,充分发挥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普通中学及其他培训机构的作用。中等职业学校面向返乡农民工实施学历教育,招收具有初中学历的.学制原则上三年(含顶岗实习一年);招收具有高中学历的,学制为一年(含顶岗实习半年)。因地制宜地面向青年农民、乡镇企业职工、退役士兵、进城农民工、下岗轮岗职工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工作。
2009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出加强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促进一批农民工在城镇再就业。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系列活动,重点做好对新失去工作的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的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组织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支持失去工作的农民工参加实用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帮助其寻找新的就业机会。
200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提出实施分类培训,强化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公开认定定点培训机构,整合优质培训资源: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培训过程监督,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完善保障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2009年,教育部发出《关于切实做好返乡农民工职业教育和培训等工作的通知》,提出加强农民工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工就业,及时妥善安排返乡农民工子女入学。要求努力招收返乡农民工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积极开展返乡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切实落实开展返乡农民工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学校,精心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工作,确保返乡农民工子女及时入学接受教育,加强督导检查,加强督导检查。
200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加强各级各类教育和培训,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特别是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基本原则和目标,搞好培训工作统筹规划,建立规范的培训资金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促进就业的作用,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强化培训能力建设,加强组织领导。主要目标是:按照培养合格技能型劳动者的要求.逐步建立统一的农民工培训项目和资金统筹管理体制,使培训总量、培训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相适应;到2015年,力争使有培训需求的农民工都得到一次以上的技能培训,掌握一项适应就业需要的实用技能。主要政策措施包括六个方面:第一,加强统筹规划。制定实施新一轮培训规划,并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一并考虑:实施分类培训,搞好外出就业技能培训计划、技能提升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创业培训、农村劳动者就地就近转移培训等五类重点培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增强培训针对性,重点加强建筑业、制造业、服务业等吸纳就业能力强、市场容量大的行业的农民工培训:创新农民工培训机制。第二,规范培训资金管理。以省级统筹为重点,,集中使用培训资金:制定农民工培训补贴的基本标准;对培训资金实行全过程监管: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第三,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促进就业的作用。加强产学结合的企业培训:强化企业培训责任:发挥行业的指导作用;落实企业培训资金。第四,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加大培训组织工作力度:规范培训管理,加强绩效评估;严格培训结业考核和发证制度。第五,加强培训能力的建设。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增强实训能力;规范农民工培训机构管理:加强培训基础工作。第六,明确基本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分工负责;整合资源、提高效益: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开展先进经验交流。
(三)对现行农民工培训政策的总体评价
1.党和政府重视农民工培训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发展要求.促进了农民工培训工作的发展。一些地方把此项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加强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推进农民工培训条件的改善和效率的提高,提高了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有效性。
2.-些支持政策有突破性意义。如国家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经费保障机制,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加快普及农村高中阶段教育,重点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等.促进了职业教育的发展,有助于大幅度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素质。
3.政府主导了一些重大培训项目。由国家有关部委直接组织的农民工培训重大项目达五个.调动了广泛的社会培训资源,培训服务遍及全国城乡。一大批农民工通过参加这些培训项目,丰富了社会知识.增加了专业技能,实现了转移就业,增加了农民收入。
4.整体政策设计存在不足和缺陷.宏观目标没有完全实现。目前国家对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方式不完善,存在“五重五轻”现象(一是重政府培训“项目”、“工程”建设,轻专业行业培训质量标准建设与市场调节政策引导:二是重参加培训的规模数量,轻参加培训的质量效益:三是重对微观个体的培训资助,轻对宏观群体的培训扶持调控:四是重培训机构资质的申报审批.轻对培训机构的跟踪调查评价;五是重提高农民工素质的基础性、引导性培训,轻对接企业用工需求的“招工培训”和“再培训”),全国农民工培训机构的布局和结构调整滞后,优质培训能力建设不足,农民工培训工作与国家对现代产业工人培训的需求、农民工就业和农民工增收脱节。
三、现阶段农民工培训工作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
“十二五”时期,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市场化和国际化进程将继续保持快速发展趋势.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将进入新阶段,工农关系、城乡关系、产业结构、社会结构将不断发生新的重大变化,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规模将继续扩大。在这一背景下.组织推进农民工培训工作,既面临重要的发展机遇,也面临艰巨的挑战。目前整个农民工培训的矛盾和问题,主要集中在六个方面:
一是农民工技能培训的总体规模比较小,与市场对劳动力的技能需求不适应,与新时期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需要不适应,与农民工发展的需求不适应。农民工文化和技能水平整体偏低,严重影响了他们的转移就业、就业的稳定性和就业岗位、收入的提升空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开展的调查,大体上有六成外出的农民工,基本上没有参加过任何技能培训。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不少地区出现了“招工难”的现象,而与此同时,很多农民也存在“找工难”、特别是“找好工作难”的问题.这“两难”并存凸显当前农民工培训工作的不适应和紧迫性。
二是对组织农民工培训工作的复杂性认识不足,培训的组织方式不适应。农民工培训是关系农民工就业能力和就业稳定的基础工作,但组织开展农民工培训也具有复杂性.传统的政府主导培训的模式难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一方面,农村待转移的劳动力数量仍较多,另一方面培训计划生源组织难。受学历教育分流、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冲击、培训学校招生时间安排在3-4月份春播季节和8-9月份秋收大忙季节等影响.近年来我国不少重大培训计划招生不足。一些农民工对政府培训不信任,认为不培训也能找到工作.而且一样有较高收入,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的培训工作持怀疑态度。农民工要参加培训损失过大。在农村,16-35岁的人如果不再读书,一般都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要放弃手中的工作参加培训,损失较大。培训计划的组织成本高。政府组织农民工开展培训,从宣传发动、培训对象的筛选、确定到培训,涉及很多环节和方面,管理复杂,但经费短缺,不少地区由于财力短缺,无力开展培训工作。
三是培训项目管理条块分割,宏观管理机制存在问题。虽然国家在制定和实施《2003-2010年农民工培训规划》时就提到了实行政府统筹、行业组织和各有关部门协调合作的工作要求,但是政府统筹实际上并没有落实.对如何实施统筹没有抓住关键环节和工作重点。目前国家重大农民工培训项目是由多个部门负责,条块分割,地区分割,管理不协调。培训项目的任务都是按各自的部门从上而下分配,各自有不同培训标准和补贴标准,包括培训机构的认定都不一致.存在各项目争夺生源和交叉重复培训、资源浪费等问题。各部门的培训经费渠道不同,培训资金很难发挥统筹效益。对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滞后。部分学校为了利润最大化,减少培训时间和内容,在扶贫和培训资金方面打主意:学生纪录松散,在校期间打架斗殴、无故旷课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培训后推荐就业率不高,学员满意度低。上级政府下达培训计划到下级政府,形成下级为完成任务而动员人员参加培训.培训对象自身的积极性不高,造成学员流失,浪费有限的培训资源。
四是基层培训内容落后老化,培训的方法不适应。现行的政府培训项目以在县及县以下的学校培训为主,侧重基础培训,在组织服务对接企业用工的招工培训和再培训方面的工作存在不足和缺陷。一些培训学校布局不当,培训学校过于集中,离生源所在地路途遥远,不利于开展短期培训和再培训:培训专业设置“大路货”,培训内容老化.与农民工群体的需要不适应,与市场需求的工种不相适应。培训手段落后,教学方法单一,重理论,轻实践,学员感觉枯燥无味,只知道是什么,为什么,但不知道怎么做,没有达到培训效果。学员学无所用。一些用人单位的技术要求操作不复杂,一般只需要3-5天的岗前培训就能顶岗上班,但学生所学专业与实际岗位多数不对口,既增加了受训的经济负担,又使企业用人成本大幅度增加。
五是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比较滞后,产学结合不足。培训机构发展不平衡.培训体系不健全,对不同层次、不同内容、不同方式的培训工作缺乏整体协调和宏观布局。产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重要企业参与不足。培训活动具有较高的外部性,农民工流动性大,企业对农民工的培训缺乏信心.对农民工有重用轻养的趋势。根据江西的一项调查表明,全省306家“阳光工程”培训基地,要完成规模数以百万的农村劳动力培训任务,培训部门缺乏对农村劳动力状况、城镇劳动力就业市场深入的调查和研究,县(市)及以下的培训机构条件不足,师资、设备严重短缺,培训工作难以落实在基层。
六是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存在漏洞,违法乱纪现象屡禁不止。现行农民工培训制度没有明令禁止政府管理人员参与办学,对培训学校的资质缺乏严格明确的标准,信息统一披露不足,管理不完善。2008年以来贵州省查处相关系列培训违法乱纪案件近150起。如农民信息遭到收买编造.一些培训学校搜集农民身份证及照片,搞虚假培训资料.骗取财政补贴谋私利:主管官员参股经营培训:主管部门对培训机构管控不严,培训学校投机盛行,利益驱动,对培训农民工应付了事,出现“保安人员冒充教师上课”的怪现象,劳动保障部门不经过严格审查,照常拨付培训补贴款等。
四、地方关于农民工培训工作的创新探索
近年来,全国部分地方就农民工培训工作进行了创新探索。主要做法有:
(一)以职业学历教育为重点,搞好新生代农民工培训
2008年,重庆市在落实中职学生“普惠制”和“五类学生”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在永川、渝中、江北、南岸、大渡口、双桥等6个区开展了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试点.6个试点区共7200入享受了免费中等职业教育。2009年,四川省内推行四川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四川省成都市自2009年起,对具有本市户籍的约10万名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生发放职业教育补偿券,职业教育补偿券的标准为1200元,生,学生可持券到具有招生资格的职教集团或学校缴券上学。甘肃从2007年实施“两后生”培训计划.对初中毕业后未考上高中,高中毕业后未考上大学的农村贫困家庭中的青年,进行中长期技能培训,“两后生”补助标准为第一年1500元、第二年1000元。甘肃省还开展跨省职业教育对口支援工作。自2006年以来,由政府搭建平台,先后与天津、山东、江苏等省市开展了中等职业教育联合办学洽谈会.2004-2007年.全省共有300余所职业学校与省外的600余所中高等职业学校达成了“1+1+1”、“2+1”、“1+2”、“0.5+0.5+0.5”等形式的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协议,得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整合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开展大规模农民工培训
2005年上海市改革职业教育办学多头管理体制,实行归口管理,劳动力和社会保障局已将本市技工学校的管理全部移交到市教委.将工作重心转移到职业培训和职业标准开发提升、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上。2006年,浙江省政府决定全面实施“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通过计划的实施,增加职业教育专项经费投入,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改善。2008年,江西省南康市为提高职业培训资金使用效率,进行了三个方面的整合。首先进行项目资源的整合:将原来隶属于不同部门的“阳光工程”、“雨露计划”、“金蓝领工程”进行整合,推行免费的规范化培训。其次对各部门的培训资源进行整合:将果业局的果业培训、农机局的农机培训等,统一在一个平台上进行。再次是对培训机构进行整合.将南康市职业中专内建立的农民学院作为全市农民工培训的统一载体。自从2008年1月整合农民培训资源后,至当年8月,南康市就对3.3万名农民进行了服装、家具、电子、汽车维修、生锈养殖、甜柚栽培等技能的免费培训,取得了良好效果。2009年.福建省“家政服务培训”实施方案公布,将通过由政府为培训买单的方式.由中央财政对家政服务人员培训经费予以全额补助.每年扶持一批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全年计划扶持培训7000名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4050”人员从事家政服务,具体方式是先由指定的培训企业(机构)对受训人员进行培训,并安排就业;经当地经贸、财政、工会、妇联等部门验收合格,就可享受补贴政策。根据福建省实际情况,补贴标准分为两档:家政服务员培训每人次1300元;月嫂、高级护工培训每人次1500兀。
(三)开展职业技能专业分门分类建设,引领农民工培训
2007年,《广东省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实施纲要(2006-2020)》出台,提出用3-5年时间,围绕本省工业九大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重点开展人才培养体系、人才培养模式和人才培养保障体系三大领域15个方面的研究.采取指定承担与学校自行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项目申报程序、项目名单公示均在网上公开,最终确定了101个由高等职业学校承担的项目,并于2008年11月进行了中期检查。
五、学术界关于农民工培训工作的研究视角及主要观点
刘平青、姜长云(2005)提出,农民工培训是继农民工在城镇“准入问题”以及“权益维护问题”之后的又一前沿课题。当前,农民工选择职业主要借助“关系网络”而较少从政府以及社会机构那里获得相关的信息,加之在企业为农民工提供培训不足以及适合于农民工的社会培训机构发育滞后的情况下,农民工主观上渴求培训.但他们在培训内容上显得有些迷茫,实际参与培训的动力并不足,特别是对于劳动强度大、报酬不高的技能培训兴趣淡漠。在农民工缺乏培训动力的情况下,相应的培训体系是难以建立起来的。农民工培训的潜在需求转变为现实需求在于制度创新。制度创新的着力点在于让农民工在城市“进得来”、“留得下”、“住得久”。农民工“过客”心理的消除,必将带来他们的潜在培训需求向现实需求的转化。
魏毅(2006)提出,政府部门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农民工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的整体战略规划和组织推动,并对项目实行统一管理。加强阳光工程培训资金的落实与管理,严防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发生,确保让农民直接受益。落实好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承担项目的培训机构名称、培训任务、资金补助等内容;向农民工公布培训单位名称、培训任务、培训专业、培训时间、收费标准、政府补贴标准、就业去向等内容。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上级阳光工程办的视察、检查和社会、新闻单位的监督。要严格对培训机构的考核与认证。大力宣传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性.通过政府引导树品牌、服务管理促品牌等措施,动员农民朋友积极参与。
中国农民工问题研究总报告起草组(2006)提出,农民工技能素质的高低,决定着他们就业的稳定性和收入水平。近年来,农民工的培训和就业服务问题已开始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以农民工为对象的培训和服务市场出现了供求两旺的形势,但从总体上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农民工和用人单位的需要。主要问题:一是政府投入不足,各地很少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服务.农民很难从公共信息渠道获得准确的就业信息。2004年.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经费总共7亿元左右。二是市场中介行为不规范,农民工极易上当受骗。特别是每年春节后农民集中进城求职的高峰时期,成为不法分子以职业介绍为名从事诈骗活动最猖獗的时期。三是对农民工的培训多数时间短、质量差,许多培训内容与生产实际脱节,不能满足企业对技术工人的迫切需要。四是已就业农民工的在职培训十分薄弱,企业普遍没有履行对农民工进行职业培训的法定义务。据建设部统计,建筑行业的农民工已达3200万人,参加过培训的仅占10%。加强农民工的培训和就业服务,事关中国产业工人整体素质的提高,是一个战略性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基本思路:一是立足于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制度和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将农民工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与城镇劳动者一样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和培训补贴政策。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二是要在政府的主导下,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引导和规范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服务和培训。三是要立足于充分发挥现有资源的潜力。目前能够开展农民工培训的机构很多,县乡闲置的教学资源也不少,问题在于力量分散、各自为政,不能形成合力。政府要统筹规划,加强组织,协调各部门力量,这样才能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建议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一是强化公益服务与规范市场服务的结合,大力发展适合农民工需要的就业服务。二是制定实施农民工国家培训计划,大力发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三是以农村初中毕业生为主要对象.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四是加强对农民工的引导教育,全面提高农民工自身素质。
汤敏(2009).提出用另类眼光看职教,让2亿农民工“升级”。从中等职业教育来说,有一块巨大的市场,就是农民工的再培训市场。现在有1亿多的农民工在城市工作了,这部分农民工的知识需求、职业需求、终身教育需求这块市场怎么充分发掘起来,是非常值得做的一件大事。目前有农民阳光工程,但远远不够。农民工有一个不断升级的方式,有三五年七八年就会有一个体面的收入,才有可能真正成为城市的一份子。如果没有这样的教育体系,靠农民工自己是做不到的,或者做的也很慢。当然也有一些农民工也赚钱了。主要还是要有活的教育体系满足需求。其实这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市场,而这个市场基本处于零起步阶段的。我们的教育还盯着正规的教育。但是对这个从l亿人很快变成2亿人的大市场却没有人去做,也许是因为没有政策,也许是因为没有一个很好的方式。对农民工的教育、再培训,当然和正规的职业教育有所不同,夜校、早校、周末培训也许对他们更适合。从职业院校来看,大量的校舍空着,如果做一个投资,或者从发展的角度来说,这也是一个非常大的市场.农民工刚进城的时候没有支付能力的话,过了一两年就有支付能力了,再通过国家的辅助,这个市场的发展会非常快,这都是我们职业教育创新需要开拓的。要用企业的社会投资解决融资问题。现在国际上有一种社会投资,投资者投资并不是为了利润最大化.而是以某种社会的指标或者社会的目标最大化为他的投资目的。需要注意的是,这是投资,不是慈善。慈善是把钱给你,我不要回报,你永远靠救济。而社会投资本身是个投资,又是按照企业的方式来做的,至少要做到成本回收。略有一些利润,也就是说,这些投资下去以后能够自己滚动、自己发展。很多西方的国家的企业家有一些趋势,企业拿出自己每年的1%的收入来作这种社会投资。他们不追求高回报,注意,他是投资,按照企业的理念来做这个事情,而不是按照慈善的方式来做。这种形式正在慢慢的形成。要准入还得准出,让企业家玩接力赛。从企业家的角度考虑,这种投资现在有笔钱愿意投,可一旦过时间了,可能有别的需要,要把这笔钱凑出来,怎么办?现在没有这种退出机制,能不能有一个社会投资的一个交易所?这个交易所就是吸引所有的社会投资型的企业到这个地方来上市,但不是真正上市,要有严格的监管规则、信息披露,等等。这里也有交易,就是投资以后,想出去的时候有人可以把他替代出来。这个时候,所有的前期投资者就收回自己的本金加上银行的利息,下一个投资者又继续做这个事情。我们甚至可以增资扩股,可以在社会宣传,说有兴趣投资的可以到交易所来。这样就有一个灵活的进入和退出机制。
廖金萍、黄仲英、曹富生(2008)提出,提倡走政府主导、校企参与、农民支持的市场化培训模式。一是大力加强政府的主导作用,把职业教育和企业用人结合起来,实现“学校出菜单、企业下订单、政府埋单”的“三单”模式,政府加大对培训经费的提供和相关政策的支持.增加政府公共支出的实际比例,以提高进城农民工的职业技能水平。二是在校企间构建合理制度,规避培训风险,企业在实施培训前,与受训劳动力签订法律合同,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受训者不能离开企业到其他企业工作,否则需加支付违约金。从职业技术院校来看,应建立考核和验收培训成果的机制,在农民工被培训完后,考察其合格情况,并颁发毕业证书。三是充分调动农民工的培训需求。加大宣传力度.把劳动需求情况、技能要求及时的传递给农民工:认真落实“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输出”用工制度和输出制度:消除培训障碍,变潜在的学习愿望为现实的培训需求。
六、“十二五”时期加强和改进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政策思路
为提高农民工技能水平和就业增收能力,深入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进程,把农民工培训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培养多门类、多层次、专业型、现代化、合格技能型劳动者和专业人才的要求,积极引导和扶持,增加投入,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健全培训体系.逐步建立规范而完善的全国招生及学籍管理系统、分门别类的农民工培训项目和政府资金统筹管理体制,使培训组织形式、培训内容、培训规模、培训结构、培训服务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相适应:促进和帮助有培训需求的农民工积极主动参加技能培训,掌握和提高与就业需求相配套的实用技能.提高农民工转移就业、稳定就业水平和增强致富能力。
(一)“十二五”时期农民工培训工作应把握的基本原则
1.政府服务,市场主导。要区分政府培训和市场培训.对政府的培训职责合理定位。虽然从总体上看,农民工都需要培训,但是,不同的农民工对是否需要培训有不同的意见,对培训的内容和形式有不同的要求,对培训的成本有不同的负担承受能力,培训需求干差万别。同时,我国农民工的主要就业单位是企业.各行各业的企业用工需求有共同点,但需求差异也很大。培训需求决定培训的供给,要满足农民工和企业多样化的培训需求,最有效的组织方式就是政府服务和市场主导。同时,每一项培训活动都有成本,要受到培训资金的约束,坚持政府服务和市场主导有利于培训可持续发展。由政府直接组织的培训,在发展上由项目任务驱动,投入由公共财政承担,培训规模弹性小,要符合公共管理原则和社会公益原则.管理比较复杂。而由市场机制组织的培训,在发展上主要由企业驱动、利益驱动和社会责任驱动,投入来自市场.招生规模弹性大,只要培训机构的收入大于投入,而培训者的受益大于成本,就能可持续发展,管理相对简单。因此,推进农民工培训,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加强政府服务,把政府培训工作重点逐步转向服务、统筹、协调、监管等领域,对政府直接组织的培训要稳定规模、突出公益培训和改进培训方式:同时,坚持市场主导,对由市场机制组织的培训要加强政策引导,鼓励发展,规范管理,扩大培训范围,提高培训水平和质量,使其成为整个培训体系的最重要的支撑力量。
2.整合资源.创新机制。要区分宏观培训和微观培训,健全培训体系。我国参与农民工培训的学校和机构也很多,总量超过4万个,平均每个乡镇2个.这些机构是组织开展农民工培训的重要资源,但不同层次、不同地点、不同机构发展不平衡,在培训条件和能力上也是干差万别,好、中、差并存,培训效果各异。同时,这些机构的布局和结构上不合理,管理比较分散.运行机制落后,还没有形成全国统一标准的多门类、多层次、专业型、现代化培训体系和配套网络。为此,在宏观上,要加强统筹规划,建立和完善培训机构管理质量标准体系,建章立制,以此为依据,规范培训秩序,建立规范化的评价考核机制,包括对培训机构的评价、对培训质量和效益的评价,合理配置培训资源.建立有不同方式、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培训体系.完善培训公共服务,让农民工在培训上具有选择性.让培训成为农民工进步的阶梯,让培训的内容能学、有用、会用和有效。在微观上,要坚持市场原则,尊重农民工的培训意愿和选择,提高培训质量,提高培训的效果,对培训机构实行优胜劣汰,对违法的机构依法追究责任,保护农民工的培训权益。
3.开放培训,全程监管。要区分组织培训和参加培训,改善培训监督管理。从宏观上看,组织开展农民工培训活动,不仅要占用和消耗培训机构的资源.而且要占用和消耗农民工的资源,社会成本高.因此对于农民工培训的监督管理要有全面性。在组织培训上,要开放培训市场,实行资格管理,简化管理程序,明确管理标准,完善法律制度,实行开放式管理和备案登记制度,建立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和社会监督评价系统。在农民工参加培训时,要建立培训过程统计监测制度,加强全程监管和服务,促进培训机构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4.按需施教,因材施教。区分基础培训、招工培训和再培训,以就业为导向,按需施教。基础培训以提高农民工素质为目的,主要内容是引导性的培训.没有明确的就业安排,培训的效果具有较大的弹性和不确定性。招工培训有明确的就业安排,培训内容具体,主要面向新生代农民工和农业就业的劳动力.对接受培训的人员而言是一个巨大的转变,培训的组织难度比较大,培训成本比较高,而培训的收益也比较大。再培训主要面向已经就业的农民工,培训的针对性强,有较高的收益,但问题是需求差异大,受所在单位的条件约束比较大,机会成本比较高,在培训的时间和内容安排上要求具有灵活性。这几个方面的培训都有巨大的市场,要注重实效,以招工培训和再培训为重点,推动培训工作向深层次发展。区分专业培训和素质培训,实施“订单式”培训,因材施教。专业培训要求产学结合,培训的组织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要求,根据市场需求和企业岗位要求,需要什么培训什么,要从职业岗位进行能力分析,设置培训的规划、内容、方式方法、过程等,进行“订单式”培训。对素质培训,由于贫困农民工的素质的提高不是短时间内所能完成的事情,应该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让文化素质低下的农民工学会一项技术,培训的时间至少要半年到一年的时间,要根据参加培训人员的文化程度、专业确定培训的时间和补助标准。
5.合理分类,组合培训。一是区分定向培训和普通培训,建立合理规范。目前很多培训项目属于定向培训和定点培训,针对性强,管理严格,形式主义严重,缺乏公平性和可操作性,制约了培训效果的提高。今后既要适当保留一定的定向培训,更要发展面向广大农民工开展服务的普通培训,建立公平合理的培训规范。一些针对贫困家庭劳动力对象的培训,要放宽培训对象,拓展招生范围,扩大到愿意接受培训的劳动力;如“雨露计划”,不仅绝对贫困的农民可以参加.而且只要在农村,相对贫困的农民也可参加。扩大转移培训重点贫困县的培训面,将培训对象从高中扩大到高中以下的所有农民,包括非贫困户劳动力。二是区分短期培训和中长期培训,改进培训模式。对短期培训,要坚持就地就近原则,便于学习劳动两不误.根据生源特点,灵活安排培训时间,培训基地应建立在生源或就业所在区县一级比较合适:对中长期培训,侧重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更加专业系统。建立短期和中长期结合机制,参加职业教育的如果希望提前就业可以转向参加短期培训。三是区分定期培训和不定期培训,加强招生管理服务和监督。充分利用政府各种工作体系和服务渠道,加大培训政策宣传服务.做到培训信息让农村家喻户晓。对定期培训,要利用现有的政府工作系统组织招生服务,纳入政府管理服务范围:对不定期培训,要增加公开信息披露,组织专门的招生宣传和服务,扩大培训信息服务面。四是区分传统培训和现代培训,推动合理选择和组合。传统培训模式是“跟师学艺型”,涉及的主要参与方就是工匠师傅、学徒农民和户主东家.在学习的过程中,通过与师傅合作和分工,一方面提高工匠的生产率,另一方面又为农民学习创造学习和锻炼的机会。现代培训模式,一种是“企业培训与开发模式”.另一种是“公共职业培训模式”。我国农民工范围很广,传统的“跟师学艺型”培训和现代的“企业培训与开发模式”和“公共职业培训模式”培训均需要,都要促进和发展。
(二)“十二五”期间农民工培训工作的基本目标
1.培训组织社会化。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抓住培训招生这个关键环节,以规范招生资格、组织全国统一招生和实施统一学籍管理为载体,促进培训组织社会化,化解组织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的复杂性难题。2011-2015年,要建立和完善全国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资质及培训计划信息公开披露与监督评价系统,全国统一招生与组织服务系统,全国统一学籍管理与统计监测系统。
2.扩大培训规模。明确培训重点,扶持教育培训事业发展。对尚未转移就业的农业劳动力和未升学的初高中生,以促进转移就业和对接招工为核心目标,重点开展招工培训和普及职业教育.推进农民工招工培训一体化,让尚未转移就业的劳动力更多地接受职业教育;对已经转移就业出来的农民工,以促进稳定就业和增加收入为核心目标,重点开展再培训,推进农民工专业能力提升,提高专业技能。2011-2015年,要面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专业的约4000万农业劳动力组织开展招工培训:面对未能升人大学参加就业的约6000万初高中学生(含中职生)普及中等职业教育和组织招工培训:面对已经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2.5亿左右的农民工组织开展再培训。
3.提高培训质量。基本建立和健全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基本建立和完善新型职业教育培训管理体制和保障条件.创新农民工培训组织机制,规范培训学校和机构资质.促进产学结合,改善培训条件,优化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资源利用效率和培训后农民工的就业增收率。
4.改善社会氛围和政策环境。每个用人单位都有鼓励本单位的农民工参加培训的责任和义务.并为此提供支持和方便:对企业投入培训的资金进行税收减免:对企业的培训工作进行评价和管理:鼓励和促进社会投资兴办培训机构:对培训机构的培训工作进行评价和管理;鼓励有技能的人才加入师资队伍:发展培训志愿者:打击违法犯罪,保护农民工参加培训的合法权益。
(三)“十二五”期间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战略任务
1.建立强大而健全的农民工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包括在基础培训、招工培训和再培训上合理布局,在宏观培训和微观培训上有合理布局,在政府培训和民间培训上有合理布局,在远程培训和在校培训有合理布局,在职业教育与短期培训上有合理布局,在传统培训和现代培训上有合理布局,在定期培训和不定期培训上有合理布局,在专业培训和素质培训上有合理布局,在短期培训和中长期培训上有合理布局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和分门别类的培训项目计划。
2.建立完善而先进的农民工培训管理体制和保障条件。包括实行职业教育培训归口管理:建立合理的政策引导,开放培训市场,加强培训行业管理规范:扩大农民工参加培训的选择范围,以农民工培训卡及其参加培训的实际情况为依据实行直接补贴:大幅度增加公共服务投入:不断改善重要培训场地设施条件,不断充实培训教师队伍.不断|应用信息化技术改善监督管理和扩大社会化服务等。
(四)“十二五”期间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重点领域
1.招生管理与服务(需求问题)。招生工作是培训工作的难点和突破口。对招生工作既要采取市场机制,由农民工和培训机构实行双向选择:又要加强政策引导和公共服务。加强招生管理,规范培训机构的招生行为,开放培训市场,消除各地在招生中设置的制度壁垒,组织全国统一招生。加强招生服务,落实政府在宣传组织服务招生工作的责任.建立全国统一招生平台,无论是职业教育.还是培训工作,均在这个网络上备案、详细登记、公开发布、及时更新和接受管理。要通过全国统一招生平台的建设,及时发布各种培训项目招生计划信息,增加农民工的培训选择范围,促进培训机构之间的公平竞争。加强对实际招生情况的跟踪调查和统计.加强对各种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服务,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学籍管理与跟踪(评估问题)。培训学籍是培训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培训学籍的管理,不仅是一个技术问题,更是一个政策问题。国家要针对农民工的培训.建立全国统一规范的学籍,加强跟踪管理和统计监测,以此作为调查了解农民工培训需求、培训实际进展和效果,提供合理资助,帮助培训农民工就业,以及评估培训机构培训质量的重要依据。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加强信息跟踪管理,建立培训机构动态评价管理系统。
3.培训机构建设(供给问题)。培训机构的培训能力是培训工作的基础。对培训机构的建设,既是一个微观问题,更是一个宏观问题。国家要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要求出发,全面分析各种产业(包括传统产业和和新型产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按企业需求,分门别类,系统规划,改革与发展并举,整合政府培训资源,引导、规范和扶持社会培训资源,加快建设形成布局和结构合理、覆盖广、多层次、多门类、多方式的组合培训体系。
4.农民工培训资助政策(财政问题)。培训资助是培训工作的重要保障条件。对农民工培训的资助政策,既是一个微观政策,帮助有培训需求的农民工减轻个人培训负担,又是一个宏观政策,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引导全国培训资源的合理配置,引导农民工增加培训需求,促进社会公平和谐,建立和完善社会安全网。要实行社会统一的国家资助扶持政策,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培训补贴基本标准,把国家提供的优惠和帮助落到实处,做到公平合理,操作方便,社会监督。从源头人手,为有培训需求的农民办理和发放农民工培训卡.建立农民工培训直接补贴的配套政策体系,统一规范资助标准,信息公开透明,实行基金管理、先到先得,奖惩分明,操作便利。
5.监管、维权与就业服务(管理问题)。培训管理是培训工作的体制保障。对培训的管理不仅关系到培训机构的权益,而且关系到整个培训工作的秩序和培训资源的宏观配置效率。要完善培训法律制度,建立开放的管理体制.减少和规范培训资格审批环节,堵塞培训管理制度漏洞,完善农民工培训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机制,预防和控制贪污腐败和合谋欺骗。对培训学校的资质,应以严格而规范的标准为基础,实行备案管理。对培训学校的实际运行情况、培训质量和效果,建立调查统计、公报和评级制度。按期将各种培训计划、内容、学时、经费等情况汇编成册,公开发送,让社会和群众广泛知晓,做到公开、透明,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评价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五)“十二五”期间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政策措施
基于以上的研究分析,“十二五”期间,要以扶持优惠合理化、招生工作社会化、学籍管理标准化、机构运行规范化、培训能力现代化和牵头协调有力化为重点.全面加强和改善农民工培训工作,促进农民工培训工作上新台阶。主要政策建议是:
1.改革农民工培训资助和扶持办法,实行农民工培训直接补贴。从源头人手,由国家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建立农民工信息日常调查、专门统计、登记备案制度.为有培训需求的农民办理和发放农民工培训卡.将需要特殊扶持和对待的农民工的信息情况(如所在地区属性、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个人文化程度、未来进城及返乡意向等)规范量化和按群体分类属性登记在卡内.全国通用,作为农民工报名参加培训、享受政策性金融资助和财政资助等国家扶持政策的依据。国家以农民工培训卡及其参加培训的实际情况为依据.实行农民工培训直接补贴。将农民工培训列入国家政策性金融支持重要领域,对农民工因为家庭贫困参加培训有困难的,可以培训卡为依据,由农民工本人向国家指定金融机构申请政策性贷款,在培训结束后.按照规定办理还款以及资助结转手续。
2.健全农民工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培训基础和能力建设。一是建立全国专业行业培训标准目录、大纲和参考资料数据库,推进培训内容现代化。开展全国企业用工需求调查和农民工就业需求调查,研究农村劳动力资源现状,按专业行业划分,由主管部门或协会牵头,系统分析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就业岗位特点,提出培训要点,明确考核方式,及时进行动态更新.形成目录和大纲,实行统一规范的信息编码管理,并建立参考资料数据库,以图文并茂乃至多媒体形式,公开发布在制定的公益性网站上。二是推进全国培训学校布局与结构调整,有计划有步骤建立和完善培训体系,实施培训网络配套。以培训专业行业培训标准为依据,建立规范的培训市场准人标准和明确的培训内容目标建设规划。加强培训资格管理,整合资源,促进企业、部门和社会的广泛参与,建立产学结合机制。大幅度增加投入,加强培训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扶持有组织、有规模、有质量、有信誉的培训单位,打造各种特色培训基地。三是建立全国培训教师公开招募系统。规范资格评审标准及流程管理办法,公开从社会招募有资格的培训教师和培训志愿者.建立和完善培训教师补充机制和工作奖励补助办法,改进培训的方式方法。四是建立全国培训机构监督与评价系统。开放培训市场,促进培训机构运行规范化,培训机构独立承担具体培训工作,实行培训机构和培训计划备案登记制,建立和完善培训质量标准体系,加强培训学校运行检查管理.加强对培训机构经费收支的监督和培训内容质量的分级分类评价,信息公开发布和动态维护。严格机构监管,加强对培训机构违法违规情况的处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3.改革农民工培训计划的管理制度和招生制度.建立全国统一招生与组织服务系统。重点对由各级财政资助的农民工培训计划进行规范和清理,转变培训方式(由组织微观培训转变为组织宏观培训),转变招生方式(从机构自主招生转变为社会化招生和全国统一招生),健全多门类、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体系,加强政府公共服务。明确培训招生资格标准,加强招生管理,打击非法招生,消除地区封锁,促进培训机构公平竞争,建立和完善培训招生警示制度。对各种培训机构和招生计划实行统一编号,备案管理,建立公共数据库,建立公益性的国家农民工培训招生组织服务网络及统一信息网站。对招生单位实行公开信息披露(包括学校简介、老师、学生就业流向、专业课程、实训条件等),整合各种社会培训计划,分门分类,统一发布培训招生计划信息,每周更新。组织全国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的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开展国家培训政策宣传,推广和提供培训招生信息服务,深入调查了解生源需求,提供组织联系服务,提供资金帮助。
4.实施培训阶段的统一学籍管理,建立和完善培训过程统计监测制度。为参加培训的农民工按身份证号码建立统一的教育培训学籍,统一编号,实行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在入学和离开学校的时候均有登记,建立和完善培训信息统计监测制度,开展跟踪调查和动态管理。以此为依据,实施对培训机构组织落实培训计划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农民工的培训权益,协调和帮助有增值服务需求的农民工办理转学、调学、职业资格考证和应聘就业等手续,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工群体统一办理培训资助。将农民工培训关系和培训信息纳入全国劳动力市场劳动人事关系登记、管理和服务系统,组织提供就业服务和必要的再培训服务。
5.加强国家对农民工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公共服务,对由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实行归口管理,落实牵头部门和参加部门责任。强化党委政府对农民工培训工作的统一领导,创新培训组织实施机制。加强统筹规划,完善扶持政策,大幅度增加财政对农民工培训的投入。实行农民工培训专项资金集中使用制度,建立国家农民工培训基金,实行中央和省级两级统筹。改革农民工培训资助机制,规范农民工资助申请程序和手续.建立农民工培训直接补贴账户,发放农民工培训卡,发展政策性信贷,对农民工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给予报账,实行跟踪管理,切实帮助有培训需求的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完成培训工作。推进全国培训学校布局与结构调整,加快健全农民工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培训基础和能力建设。明确和规范各层次、各部门和各地区的管理职责分工,将培训纳入政府目标考核范围,加强日常检查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制定农民工培训工作管理条例.加强对农民工培训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和健全对各种培训违法违纪责任的追究机制,提高管理制度的有效性。
(《改革》,20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