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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内参不能解决制度问题 记者最好不用(图)
来源:环球时报-环球网
2010年09月08日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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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5日 广州在广州市中级法院门口,孙志刚的父亲哭着向前来参加旁听与采访的人们拱手致谢。大学生孙志刚屈死广州收容救治站,国内外舆论哗然。6月5日,孙志刚案的11名案犯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受审。梁音

陈峰,《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的作者
环球时报英文版记者 梁若乔
王老和陈峰,都是在31岁的时候扬名立万,成为一名出色的调查记者。不同的是,王老的报道从未在任何报纸上报道过。
1977年,他的稿子让广东省一个冉冉升起的政治新星陨落。但是,他的稿子并没有刊登在他所在的报纸——《南方日报》上,而是直接进入了中国官方的内参系统。
而陈峰在2003年的一篇孙志刚在拘留期间遭毒打致死的报道登上了《南方都市报》的头版,并且在两个月之内,《收容遣送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条例》(1982)废止。
两个人的事例都说明了中国记者在推动政策制定的作用,不过相比之下,内参对于局外人来说更加神秘。
内参是指垂直的信息传递系统。这套系统可以追溯到中国共产党成立的时候。如果说记者写新闻报道是扮演政党喉舌的角色的话,那么当他们写内参时,记者则是眼睛和鼻子。
这些写内参的记者们来自新华社,人民日报以及中共各级机关党委报,就像王老一样。他们报道的内容包括揭露腐败以及政策建议。这些报道如果公开发表的话,有可能过于“敏感”,于是,这些报道进入了内参系统,有时直接送达中央最高领导层。
在影响力方面,新华社和人民日报并列于这个信息系统顶端。两者都设有内参部。每年,新华社都会为“内参报道先进个人”颁奖。
43岁的慎海雄曾经连续12年获得该奖,这开创了新华社记者的先河。在公开报道方面,这名新华社上海分社社长曾获得02年的“范长江新闻奖”,这也是中国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奖项。他在获奖文章当中说,自己的秘诀是“无私无畏”。
王老认为写内参是中国记者的“责任和义务”,“当他们见到任何不公和黑暗势力的时候,他们应该向上层报告。内参和公开报道同样重要。内参也能反映作者的政治敏感性和对政策的掌握程度。在新闻系统工作38年后,王在08年从《羊城晚报》副总编的职位上退休。
也有记者批评内参。陈峰在给《环球时报》的邮件中写到:“内参是中国特有的现象,在中国目前的国情下,有很积极的作用,但是内参并不是真正的媒体。”
“记者的职责”
70年代末,人民公社(1958-1978)仍一片红火。人民公社同时集政治,经济和行政功能于一身。王老当时是驻湛江站的记者,有人向他告发海康县委书记和湛江市委副书记白俊峰。
当时,王老已经是一名有7年经验的记者,刚从广州转到湛江记者站。从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专业毕业以后,他相信记者应该“铁肩担道义”,他决心成为一名“人民记者”。
当有好几个人向他说,白俊峰虚报粮食产量,声称可以帮她们与国外家人联系来达到奸污目的以后,王老实地调查了一个月,并向南方日报的上级广东省委发了一份内参,同时也发给了新华社和人民日报。当意识到事态严重,广东省委立即取消了白俊峰在北京一次全国会议上的发言。司法程序立即启动,专案组被派到湛江,王老也是其中的成员。
调查组证实了王老的报道。白俊峰因渎职,奸污妇女及贪污,入狱五年。
尽管并未见报,这份内参和王老的升职及在1979年调回总部不无关系。
回顾过去的记者生涯,王老认为内参在让高层领导了解地方民情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王老认为内参在今天仍旧适用。他说:“在中国,有些事情并不适宜公开见报。这包括那些仍在进行中的事情,或者政治上非常敏感的大事。中国记者的角色和西方的不一样。我们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的。”
“我又不是秘书”
2003年,当陈峰离开河南省一个机关报前往南方都市报时,他就知道自己的身份发生了变化。当他还在“系统内”的时候,他看到的一份官方文件让他认识到,在都市报等市场化报纸工作的记者,没有内参的任务。陈峰在电话采访中表示:“它(指写内参)对于有些记者来说,是身份的象征。”
就算是可以写,在孙志刚事件当中,他也不会去写内参。“我是一名记者,又不是秘书。”
《华盛顿邮报》2001-2007年北京分社社长潘公凯在他的书里认为,陈峰的报道“描述生动,笔触含蓄”。
陈峰的报道《被拘留者孙志刚之死》,讲述了一名27岁的平面设计员因未携带任何证件而被广州警方拘留,3天后被毒打致死的故事。
根据以往机关报的经验,陈峰在确定这个选题时“已经习惯于先去衡量一个报道的风险,而不是这个报道的新闻价值”,他在2009年的《关于孙志刚案的回忆》文章中写到。
因此,他在和孙的父亲和哥哥联系以前,他问编辑部是否要写。他不只得到了肯定的答复,值班的副主编杨冰还让陈峰尽快采写成文,好早日发表。
形势突变
陈峰在回忆文章中仍旧记得六年前当他去探访拘留所和导致孙志刚死亡的诊所时,那种难闻的气味和关押人员莫名其妙的喊叫声。
孙志刚之死的导火索是一部过时的规定,即1982年通过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据此,孙被错认为是“三无人员”,即无身份证明,无居留证和无收入。
陈峰的报道第一次揭发孙志刚事件。但是之前,其他媒体如《中国青年报》在三年以前,就有过同类因为收容致死的报道。
陈峰说:“我们没有写内参。但是我听说一个新华社的记者写了,并且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我没办法证实,但可能性相当大。”
7月中旬,公安部发言人武和平在北京一个题为《中国的人权保护典型案例》的研讨会上说:“没有媒体揭发孙志刚事件,旧的收容遣送条例就不会被废止。”
距离陈峰的报道发表两个月以后,广东人民最高法院宣布了孙志刚事件的终审决定:18人被判有罪,其中一人判处死刑,6名公职人员因渎职罪判处2-3年有期徒刑。
智囊?
在操作层面上,记者会为推动事情发展而同时撰写新闻报道和内参。这并不矛盾。
比如说,2001年人民网首先报道了南丹锡矿发生特大矿难,致死80条人命。随后,人民日报广西分社两名记者通过两种渠道继续报道:不管是在内参还是密集的公开报道。他们合共在人民网和《人民日报》上发表150多条。这次舆论监督促进了中国的立法特别是国家安全生产法的立法进程,半年之后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很多条款吸取了南丹矿难的教训。
在其他层面上,来自新华社的慎海雄说“上海世博会开幕100天,我们的记者已经发表了101条参考报道。我们就像是政府的智囊团。”
独家采访:
“内参不是现代社会的解决方法”
Q:环球时报
A:北京外国语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展江教授
Q:您认为内参系统的起源是什么?
展江:是情报,是战争年代的东西,臣民社会的产物,和《参考消息》的性质相同(《参考消息》原来叫《敌情参考》)。内参是一种组织传播, 和大众传播相对,一般应用在工厂,企业,军队,性质如内部通讯,最重要是为了政治保密,有特定的对象和范围。内参不是报纸,报纸是向大众传播的,虽然内参也会报道一些国内外大事。
Q: 内参系统的现状是怎样的呢?
展江:在高层领导当中,媒体的使用习惯不一样(尤其是那些不熟悉使用互联网的官员),所以内参还是有人看的。中国是个转型社会,大众传媒大步发展,政府信息公开成为潮流,内参将更加淡出历史。而且内参和目前号召“信息公开,透明”不相称,未来可能就没有。
Q:谁在写内参呢?
展江:撰写者名义上是个记者,但有两面性,一方面撰写者因此得到恩宠,一方面有些地方宣传部官员管得比较紧,消息发不出去,好心的记者希望引起总理的重视,就写内参。但内参不是现代社会的解决方法,问题应通过信息的水平流动来解决。
Q:对内参系统,有哪些不同的观点?
展江:我认识的一些记者都不写内参,认为这是调查大员、特殊部门的行为,从长远来说,解决不了制度问题,这是绝对主义者的看法。
对于功利和相对主义的看法,限于中国的国情,通过各种办法来解决社会的各种事情,也有良知的一种表现。我的意见是调和,不主张记者干这种,部分情况除外。从结果来说,(内参)还是好用。
原文链接:http://special.globaltimes.cn/2010-08/566822.html (来源:环球时报英文版)(责任编辑:曾安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