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繁体xp系统下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几点建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3 17:46:41

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几点建议

近年来,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利益格局不断发生变化,随之而来的是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凸显出来,诉诸法律的日渐增多,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也呈现出上升的趋势,而且已经影响到了改革发展的进程,影响到了社会的稳定。解决好涉法涉诉的信访案件,对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司法公正,构建和谐社会,意义重大。

     一、当前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特点

    1 、主体的广泛性和规模的群体性。从涉法涉诉对象的身份看,已经不是局限于工人,农民等传统上的信访个体,信访出现了城市拆迁户、机关分流人员、私营外商企业等带有时代行色的新群体;既有残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者等社会弱势群体,也有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等特殊群体。从信访规模来看,集体访、群体访日趋增多。在利益格局调整的情况下,具有相同利害关系的社会成员对共同的利益问题产生共鸣,进而形成利益共同体,进行有目的、有组织的沟通和串联,暴发大规模的群体事件。

    2 、矛盾的尖锐性和内容的涉法性。从产生的原因看,既有家庭矛盾引发的,也有邻里争端产生的,更有社会管理、公共职责、经济利益、体制改革处理矛盾不及时、不妥当引发的。从涉及的内容看,涉及到城镇规划、社会保障、劳资纠纷、已经或者尚未处理的刑事、民事案件,均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活动的组织性和行为的对抗性。从组织程度看,通过集资、串联、聚会等形式组织集体上访的现象日趋增多。从行为的激烈程度看,违反国家信访法律法规的行为时有发生,鸣冤叫屈、静坐请愿、下跪拦车,冲击党政机关、阻塞交通,威胁、侮辱、殴打工作人员,爬上高楼、铁塔扬言自残、自杀、引来重多围观群众,给党委政府施加压力。

    二、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成因

    1 、涉法涉诉信访的不断发生,成因复杂,既有司法方面的问题,也有信访人自身的原因,更有其他深层次因素。

    走捷径是产生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主要原因。由于受数千年封建法制思想的影响,在部分群众的头脑中,“人治”观念占主导地位,法制观念淡泊,加上在计划经济年代形成的以信代法、以权压法。加上一些传统剧目譬如:秦香莲“拦轿告状”的影响,在一些人的怂恿教唆下,赴京告“御状”。

    2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办事不利,对群众反映的事情敷衍了事,本单位领导对此听之任之,也是产生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重要因素。目前,我们国家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国家机关、司法部门都是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涉及到哪个部门的问题,由哪个部门作为第一责任人首先处理,不能把所有问题都交由党委处理。但是,由于某些办事人员不司其职,使得老百姓求助无门,加上有些办事人员的素质低下、知识匮乏、又耻于下问,不愿上报,致使问题长期累积,群众怨声载道,在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的蛊惑下,引发上访。

    3 、缺少有效的监督也是产生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重要原因。对于有些案件,办案机关的释明义务不尽责也是引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重要原因。一个官司打输了,怎么输的,原因在哪里,是法官判错了还是自己就没有理,是自己有理没有证据,还是有证据没有按规定的时间提供,这些都需要办案的法官予以释明,让老百姓输的心服口服,只有这样,才能减少涉诉信访的发生。如果法官对此不予以释明,老百姓就不会明白,再加上败诉方代理人接受委托时说的天花乱坠,接受委托后不尽职尽责,败诉后为了推卸责任,说对方找了人,托了关系,就会加大败诉方与法院的对立情绪,从而引发上访。

    另外,案件久侦不破,错案长期得不到纠正,生效的判决长期得不到执行,也是引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重要原因。

    三、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几点建议

    1 、改变思路,变上访为下访。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拓宽思路,变被动等待上访,然后迫于奔命的解决问题,为主动下访,排除矛盾隐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杜绝新的上访事件的发生。老百姓是朴素的、善良的,只要你为他们解决了问题,免除了他们的困扰,他们就会感激你,拥护你,支持你。

    2 、要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

对已经发生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要认真分析造成的原因,责成专人解决,并及时汇总研究,尽快解决,不是自己职权之内的要尽快上报有关领导,及时解决,取信于民。比如有这样一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在某大城市居住工作的一位同志持有老家一块宅基地证,要求拆除在该宅基地上已经建设好的房屋。由于这位同志有一定的职权,基层职能部门很快作出了有利于该同志的决定,在执行的同时,引发了上访。我接手这个信访案件后,第一印象是在外工作多年的人不可能在老家持有自己名字的宅基地,在相关领导的支持下,我调阅了该同志持有的宅基地的档案,发现原始登记上面有明显的改动,且非常明显,遂向有关领导作了汇报。有关领导当即作出批示,责成国土部门查明原因,对始作俑者严惩不贷。这位同志见事情败露,只好恢溜溜的走了,一起纷纷争争的信访案件圆满解决,并赢得了当地百姓的赞誉。另一起有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则更发人深省:一位职工为工作问题到信访局多次上访,信访局责成单位写了事情处理的详细经过,信访局的工作人员多次疏导,均不奏效,而且有引发越级上访的可能。我受命协助处理此事后,第一件事就是请求相关领导调阅该上访人员的档案,我认真查阅了档案后发现,该单位出具的报告不实,既然在1999年就把上访人开除了,为什么2006年还在为他调整工资?我立即把发现的问题向相关领导作了汇报,该单位领导在相关领导面前羞愧难当,立即纠正了错误,一起长达数年的上访案件就此落下了帷幕。

    3 、畅通信访渠道。

    对于信访渠道要畅通,不要堵,否则会激化矛盾。坚持“畅通信访渠道,文明接待,接访必办,一办到底”。答复信访问人的问题要有理有据,不敷衍塞责。

    去年办结的一例长达多年的信访案件恰恰说明了这样办的好处。信访当事人在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的鼓动下,每逢领导接待都要到场,还拿着很多书籍,似乎还有依据。我接手此信访案件后,认真听取了信访当事人的陈述,耐心地看了他提供的依据,然后指出,他的依据有时间限制,不适合这个案件,为他推荐了一部法规的详细解答,并表示,只要他能找到适合的法规,一定为他解决问题。这位上访者当时对我的答复很满意。第二天就去买书了,买到我推荐的书并在书店阅读后给我打来电话,说不上访了,他这么多年受了他人的误导,浪费了时间、金钱不算,还为领导添了很多麻烦。现在,只要这位信访当事人见到我,都有说有笑,大有相见恨晚之势。

    综上所述,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互相推诿,不尽心去办,不把老百姓的事放在心上。假如真正把老百姓的事放在了心上,认真办理,有理有据的作好解释、疏导工作,还有什么样的事能难住我们,还有什么样的问题不能解决,只要你有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任何问题都不会难倒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