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藏意汉体简体软件:老子与孔子两位圣人军事思想之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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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军事伦理思想
老子所著《道德经》寥寥五千言,却涵盖无比丰富之哲理,它对中国古代学术思想做出了多方面的杰出贡献,尤其是其中的军事伦理思想。今据通行本《道德经》及近年出土的郭店《老子》的相关材料,试对老子军事伦理思想作一新的探析。
一、“倡和反战”的战争伦理观
“倡和反战”是老子在战争伦理问题上的基本观点。崇尚“和平”是老子的衷心向往。在国与国之间关系上,老子提倡相互间用一种“下”亦即“谦和”的态度进行交往。
然而,老子生活的春秋末期,频繁发生的战争屠杀生灵,荼毒天下,危害惨烈,强烈刺激了具有和平主义倾向的老子,使之对战争深恶痛绝。深究之,老子强烈的反战态度具有多方原因。
第一、战争“有为”,违背了道家倡导的“无为”之道
“‘道’是老子哲学的中心观念,他的整个哲学系统都是由他所预设的‘道’而开展的。”“‘道’不是一种‘物’,但它有‘状’。”而“道”的基本精神就是“自然无为”。既然“无为”合乎自然,顺乎“道”的本性要求,那么,理想的统治者就应以“清静无为”之道治国, “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任凭事物自然发展而不妄加干涉。
“无为之益,天下希及之。”在老子心目中,按照“无为”之道治国,其功效是极其神圣的:“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不欲以静,天地将自定。”因此,老子提倡“无为”、“无事”治天下。他说:“以无事取天下。……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由此,老子激烈反对“有为”、“有事”。他说:“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不可执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又说:“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天下是神圣的,有其特定规律,不容随便干预,否则必然失败;要想治理天下,常靠无为之道。至于人为生事,政令繁多,烦扰民众,就不能够治理天下。
在老子看来,战争,乃以“战”相“争”,是大大的“有为”之事;而战争的目的在于“以兵逞强于天下”,更是违背自然天道的“妄作”,其结果必然是“凶”,“故有道者不处”,遭到仁人君子的唾弃。所以,他认为,“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老子的这一思想反对穷兵黩武,有助于社会安定,具有一定积极意义。
第二、战争可鄙,根源于统治者无尽贪欲的驱使
社会大动荡往往伴随着道德失范而导致的人欲横流。老子深刻地揭示这一现象:“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正是“五色”、“五音”、“五味”、“驰骋畋猎”、“难得之货”等等形形色色的诱惑使人难以抵御,极大地刺激了人们的物欲,使人贪心不足,铤而走险,以至犯下各种罪错,引发各种灾祸,实是“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而这种人欲横流的状况反过来又加剧了社会混乱,必然引发彼此之间的血腥争夺和连年战争,以致“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
老子对祸国殃民的罪恶战争、对作为战争根源的人欲横流深恶痛绝。他深刻地认识到,战祸起因于君主的无道,起因于其野心、多欲、不知足,为了消除战争,他试图劝告君主悟道、知足。一方面,他极力主张“少私寡欲,”提醒人们“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告诫统治者应去奢、去贪、去妄,保“六根”之清静,方可安国、保民、取天下;另一方面,他大力倡导“不争”之道,提出“不尚贤,使民不争,”“夫唯不争,故无尤,”以期达到“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的和平生产、自然安乐的太平盛世。
老子有关战争根源的思想,无疑具有进步性。但他把战争的根源简单归因于人性的贪欲,实际是一种历史唯心主义的战争起源说,实不足取。他指望统治者去奢、去贪、去妄,只能是一种无法实现的空想。
第三、战争可恶,直接表现于战争造成的巨大灾难
连年征战,必然严重破坏社会生产,给人民群众带来无尽灾难。
老子对战争带来的祸害作了揭露。他首先批判了统治者不顾人民死活,穷兵黩武的丑恶嘴脸。他认为:“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统治者争强好斗,其结果必然“杀人之众,”造成大量无辜民众的伤亡。然而,这些好斗分子对此却视而不见,反而获胜则“矜”、“伐”、“骄”、“强”,这种“德行”,显然有悖“厚生好德”之天道。其次,战争还会造成社会生产严重破坏的后果。老子描绘了战争祸害的惨象:“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田地荒芜、农产绝收,必然给社会带来深重灾难。
老子看到了战争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的巨大威胁,从而极力反对战争,是他人道主义精神、反战、慎战思想的表现。《翠微先生北征录》断言:“黄老氏,好生也”,肯定老子有“好生恶杀”之德,这是很有见地的。
二、“以道御兵”的战略伦理观
老子主张“不以兵强天下”,反对穷兵黩武、耀武扬威,抨击“无道”的侵略战争。然而,他并非反对一切战争的空想和平主义者。针对现实中战争频繁的实际情况,他提出一套适用于弱小军队进行“不得已”的自卫战争的战略战术,其中蕴涵丰富的伦理思想。
第一、“以慈克敌”
在战争问题上,老子反对轻率用兵,主张“天之道,不争而善胜。”
首先,老子非常注重“积德”的力量,认为无论做什么事,“重积德”可以攻无不克。那么,为什么注重积德就能攻无不克?老子认为:“含德之厚,比于赤子……物壮则老,谓之不道”,通过积德,具有深厚修养境界者,能返到婴儿般纯真柔和。因为他幼嫩,不恃勇好斗,所以来日方长、前程远大;而那些自命不凡、看似强壮者,却因其违背规律而注定早夭。
其次,老子特别看重“慈”这一品德的战略价值,把它视为克敌制胜的法宝。他说:“我有三宝,持而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这个“慈”,实即慈爱之心、仁义之心。他认为“慈”在战争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它是赢得战争胜利的必要条件。老子提出:“慈,故能勇。”在他看来,仁慈之心能够在危难关头激发人们的勇气。既能使统治者出于为民抗侮而无所畏惧,又能使民心归顺,人人怜贫惜幼,慈爱互助,战则勇于保家卫国,这种基于正义感的“慈勇”是克敌制胜的法宝,用老子的话来说,叫做“夫慈,以战则胜,以守则固。”以慈为战,就能战无不胜。在老子看来,用慈爱之心进行自卫战争,是符合天道的,即所谓“天将救之,以慈卫之。”实际上,老子用自己的特殊语言,肯定了自卫防御的正义战争的道德价值。
第二、“以柔克刚”
老子认为:“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因而,在战略思想上,老子主张人们在战争中应当“守柔”,自觉处在柔弱地位,然后向对立面转化发展,以退为进,以静制动,最终以弱胜强,赢得战争的最后胜利。
老子提出,“守柔曰强。”因为生命体都是初生弱小,等到老壮之后,离灭亡也就不远了。老子从这种现象中概括出“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的法则。依据这种法则,人们也就不难理解“兵强则灭,木强则折”的道理。再则,在事物相互关系中,通常多见“坚强处下,柔弱处上。”强大一方实际已经处于不利地位。况且,“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锋芒毕露,就难以持久。所以,老子一再要求人们贵柔戒刚。
在“守柔”前提下,老子进而认为,“柔弱”可以“胜刚强”。他说:“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天下最柔弱之物可在天下最坚强东西里任其出入。他举“水”为例:“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水是柔弱无力的,但能滴穿硬石。这个过程,是自然无为的过程。
在老子看来,“水之胜刚也”,犹如“弱之胜强也”,道理相通。然而军事上的以柔克刚、以弱胜强,却要下一番工夫。老子说:“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取之,必固与之。”也就是军事上通常说的“欲擒故纵”、“后发制人”。这种“柔弱胜刚强”的战略思想在体现老子倡导的“以奇用兵”理念的同时,也深刻体现了他一贯强调的尚柔、不争、谦让、处下的伦理原则。
第三、“胜而不美”
老子素来坚持反战立场,把战争看作是违背天理、道德之事。他认为,统治者应当唯有在“不得已”情况下才可以参与战争,而其价值目的也仅限于救济危难和保护自己。因此,取得了胜利也不要居功自傲,夸耀武力,更不能穷兵黩武,乱杀无辜。为此,老子主张“胜而不美”的伦理观念。他说: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就是说,有德君子应当以平静、淡然的态度对待战争。他被迫应战,即使赢得胜利也不沾沾自喜,耀武扬威。战争难免会有死伤,夸耀战争胜利,就像夸耀杀人,是不可能“得志于天下”的。任何事物一旦强横,它也就走到了尽头,因其违背自然守柔法则,很快就会走向衰亡。这种说法,实际上反映了老子以慈为宝的人道主义思想。这种思想也对后人产生了深远影响。如《黄石公三略》所说“圣王之用兵,非乐之也”,以及《孙膑》所说“乐兵者亡”,都反映了这种思想倾向。
由此可见,老子实际上区分了两种“强”,一种是“不以取强”、“果而勿强”之“强”,或曰“以兵强天下”、“恃强凌弱”之“强”,这是一种“外强中干”之强,是假强;另一种则是“守柔曰强”之“强”,是遵循事物发展之道,通过“守柔”达到的“强”,这是一种初看弱小,而从长远看则具有远大发展前程之“强”,是真强。老子明确反对前一种强;对于后一种强,他不仅不反对,反而大加褒奖,因为后者很好地体现了其无为、守柔的一贯立场。
总体上看,老子处于新旧势力激烈斗争的年代,目睹战场血腥厮杀,无数将士战死的残酷现实,他提出“以慈克敌”、“以柔克刚” 、“胜而不美”的战争指导方略,告诫人们仁慈、守柔、不耀武扬威,深切体现了他反对战争,爱好和平的美好愿望。
三、“无为不争”的战将伦理观
将帅是战争艺术的导演者和实践者。将帅素质高低、修养好坏,对战争进程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古代军事思想家对于将帅素养提出较高要求。老子在《道德经》中对将帅修养也有深刻论述。“无为不争”涵盖了老子对将帅武德修养的基本要求,它包括不争、不武、不怒、不骄等基本内容。
第一、“不争”
老子非常看重“不争”之德。他以“水”为例,热情褒奖其“不争”之德。他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老子认为,天道自然无为,有德之士理应恪守“无为”准则,“清静无为”。但在社会人事上,“事”总是要人去做的,“为”事实上在所难免;这种情况下的“不为”法则,实质体现为“不争而为”,或者叫“为而不争”。就是说,顺其自然,自然而为,而不是为了某种特定目的而刻意去“为”。这就是所谓“水善利万物而不争”,或者也可称之为“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具体到军事上,在老子看来,对有德之士而言,军旅之事是“不得已”而为之的。这样的事即使“为”了,也须遵循“不争”原则。所以,“不争”原则是将帅武德的必然要求。
老子之所以力倡“不争”之德,实际是出于一种功利目的的考虑,即企图在遵循无为、守柔原则前提下,通过“不争”的道德手段去实现“争”的功利目的:正因为水最能处下,不与万物争先,才最终成为“百谷之王”,老子说:“江海之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所以,“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老子倡导“不争”之德,对于人们节制欲望、进而阻止战争的频繁发生,具有一定积极意义。
第二、“不武”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武”具有丰富含义。其一,“止戈为武”。“武”的本义是制止战争。这是对“武”的社会价值的一种肯定评价。其二,“合礼为武”。在竞赛、打仗等场合,要求手段、方式合理、合法。倘若手段卑鄙、龌龊,即使获胜,仍要受到“胜之不武”的道德谴责。其三,“动粗”。即求逞匹夫之勇式的“动武”、“武斗”等。
“善为士者不武”,老子认为善于统兵打仗的将帅不逞勇武。在他看来,“勇”有“武勇”与“慈勇”之别,应该加以区分。老子认为,“武勇”是卤莽、强力的表现,持“武勇”之人恃勇妄为,必将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今舍慈且勇,舍俭且广,舍后且先,死矣。”勇于逞强,无所畏惮,不顾一切,终将自取灭亡。惟有心存慈勇,柔弱哀慈,谨慎行事,才能保全自身和取得成功。老子说道,“慈,故能勇”,“勇于不敢则活”,只有“慈”之“勇”才是真正合乎“天道”的“勇”,用它来征战就能胜利,用它来守卫就能巩固,即所谓“夫慈,以战则胜,以守则固。”总之,在老子看来,“武勇”与“慈勇”实是“勇”之两种极端倾向,一则至善,一则至恶,将帅要想具备“不争”之德,“必须抑‘武勇’之恶,扬‘慈勇’之善,以‘不武’的态度处之。”
第三、“不怒”
所谓“善战者不怒”,就是指善于攻战的人能够很好控制情绪,不轻易恼怒。“怒” 必有欲、有为之故,实为血气之勇,乃内心烦躁之外在表征;其结果容易导致轻举妄动,所谓“轻则失根,躁则失君”,实为将帅之大忌。孙子所言“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原因就在这里。
在老子看来,“静胜热”,“清静为天下正。”守静可以制怒。两军对阵,实力相当,为将者应清静勿躁,“恬淡为上”,不逞其勇武,而持虚守静,以逸待劳,沉着应战,才是制胜之道。基于这种无为守静立场,老子用兵主守不主攻,为客不为主。他说:“用兵者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所谓“为客”、“退尺”,就是不打第一枪,先行忍让,造成被迫还击态势,从而居于自卫还击的有利立场。即使自卫还击,也要做到“行无行,攘无臂,扔无敌,执无兵,”虽有制敌的力量,但不轻易外现,以免锋芒毕露,暴露实力;而宁可恪守“谦退”之德,稳中求胜,才能无往而不利。
第四、“不骄”
老子在对战将武德修养要求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求战争的指挥者具备“不骄”之德。即不要狂妄自大,轻敌冒进;而要具备“哀兵”精神,在战术上重视敌人。
老子把“哀兵”精神作为一种最高的武德原则和最美的武德风范而加以褒扬。他认为在战争中,轻敌是好战的显明表现;好战即有为,有为即违反了自然大道,必遭天谴,损失惨重,最终自食恶果。老子说:“祸莫大于轻敌,轻敌几丧吾宝。”战场上轻敌是最大的祸患,轻敌几乎丧失了克敌制胜的法宝。而“有道”的将帅深刻认识到这个道理,心怀哀慈,化悲痛为力量,终将取得战争胜利。老子说:“故两兵相若,哀者胜矣。”从中演化出“哀兵必胜,骄兵必败”格言,成为兵家普遍认同的基本法则。老子特别强调“不骄”之德,提倡“哀兵”精神,要求人们“知其雄,守其雌”、“知其荣,守其辱”、“知其白,守其黑”,实际上是他“无为”原则在将帅武德方面的具体体现和必然要求。无为即无所作为,不妄为,将帅恪守“无为”之道,必持谦让慈柔之心,这样的将帅率领的军队必是仁慈的军队,必将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孔子军事教育思想的基本内容
(一)以“义战”为核心的战争观
战争观是军事教育思想的总纲,它是对战争的起源、战争与政治关系的总体认识,它决定人们对军事活动的出发点,决定人们对战争的态度。中国古代对战争起源的认识,在春秋战国时期愈趋理性。孔子的认识见诸《易·序卦传》:“饮食必有争,固受之以讼。讼必有众起,故受之以师,师者众也。”孔子关于战争发生于“饮食之道”的争讼,和孔子关于“礼之初始诸饮食”的思想是一致的。原来孔子所主张的礼乐之治的礼与饮食是分不开的,不仅上层社会的天子、公卿、士大夫谁吃什么,怎么个吃法,祭祀时供什么,怎么个供法,用什么样的祭器,都要合乎礼的规定,就是一家人坐下来吃饭也不能有悖于礼。战争的争讼由饮食之道起,礼的制定从饮食之道起,二者和而为一又一分为二,这一认识符合原始社会末期的历史真实,具有朴素唯物主义因素。关于战争的起源,孔子又说:“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孔子认识到战争与私有制有关,他对战争的理解又向真理迈进了一大步。
春秋末期战争频繁且日益残酷,孔子以他的“道”为政治标准衡量当时的战争,区分战争的性质,他说:“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孔子的战争观是从有道与无道的判断中得来的。孔子认为争伐自诸侯出是天下无道的表现,这种战争就是不义之战。孔子把战争明确划分为正义战争和非正义战争两大类。凡是拯民于水火,吊民罚罪,为维护大一统局面,为实施仁政开辟道路的战争都是义战,应该支持和拥护。相反,为争名逐利,戕害生灵,强凌弱众暴寡的兼并战争都属于不义之战,应该坚决反对和谴责。
孔子对战争持十分慎重的态度,“子之所慎:斋、战、疾。”但并不一概地反对战争,而是严格地用义与不义相区别,认为战争应该是一种禁暴除害高尚正义的事业。在中国古文字中,征与政都从正,即含有正义、匡正的意思。在兴师征伐的战略决策上,主张以兵昭德,以义昭不义。孔子的战争观立足于战争的性质,从战争与政治的关系看战争的功能与作用,因而反对不义的侵略战争,反对违背道义原则的战争。“义”是儒家学说的根本观点,“义”的基本含义是指行为对道德规范的自觉遵守。孔子把义的概念引入战争,系统地提出义战理论,这是孔子军事教育思想的一个根本观点,它揭示了军事与政治之间的内在关系,从而使其战争观在哲学上得到升华,在理论上趋于成熟。
孔子的“义战”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历代儒家始终高举“义战”这面旗帜,并形成了有鲜明特色的中国兵学的战争规范。孔子首倡义战始于公元前五世纪,距今已经二千五百年了。西方与此相似的理论有所谓“正义战争论”,它的思想渊源是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的“正义论”,以及古罗马哲学家西塞罗提出的把“正义因素引入战争领域”说。但形成理论体系还是在中世纪时期,由基督教神父阿奎那完成的,他提出了战争正义论三原则:战争必须要有一个法定的统治权威来宣布;战争必须以正义事业为目的;战争必须出于正确的动机,既要达到善良的目标,又要避免邪恶的行为。这一理论在西方影响至深。中西比较,这一理论观点和基本行为规范,在中国产生的更为久远,而在西方近现代发展得较为完善。
(二)崇尚人本精神,强调民为兵本
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大变动首先在思想意识领域表现出来,传统的天命观渐渐被淡化,人们由重天命转为重人事。中国古代军事思想中的民本精神由萌生到趋向成熟,孔子发挥了重要作用。
夏、商、周时期,思想意识领域基本上还是神主宰的世界,到春秋时期神的地位逐渐下降,人的地位开始上升,孔子从理性上把人们信仰中的神抛在一边,把人还给社会,在处理人与神的关系时,突出人的价值,轻鬼神重人事。据《论语》载:“季路问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孔子认为:“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孔子虽然没有彻底否定神的存在,却时而流露出这种意念。他曾对学生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这里,孔子已经把神化的天还原为自然的天体,认为天并不是有意志的人格神。表明中国传统人文思想对神道观念的改造和修正更加趋于理性。人们开始逐渐在思想领域中剔出天命观念,主张天人相分、重民轻神、先人而后神。
从春秋开始,古代一些思想家在总结历史经验时,已充分意识到政治活动的成功与失败,政权的稳固或崩溃,并不取决于天命,而决定于人事。“天道远,人道迩。”“民,神之主也。”“民为邦本,本固邦宁。”这些精辟的论述体现了先哲对民众在社会政治生活中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形成一种全新的民本观。孔子将其纳入仁学体系,并渗透到军事教育方面,使得民为兵本的军事价值观得以确立。
孔子高度重视取信于民的重要言,认为人心向背是决定战争胜负的首要条件。据《论语》载:“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孔子回答子贡问怎样治理政事,孔子把民信放在首位。重视民心归向对战争成败的意义,是孔子战争观的基本价值取向。取信于民的思想成为历代政治家、军事家的政治信条。
孔子强调富民以争取民心归附。他认识到富民对战争的根本意义和重大作用。“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之,又何加焉?曰:教之。”冉有颇具军事才干,是孔子的得意门生。古时人口众多是政治清明国泰民安的反映,孔子与冉有谈论政事,提出人口众多之后,要进一步使他们富起来,富裕之后则要进一步教育他们懂礼。孔子认为如此治国,“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孔子在《论语》中多处论及富民、惠民、贵民、重民、济民、教民、博施于民,基本精神是在经济上发展生产,使民众富裕,积聚民力,增强国力,在政治上赢得民心,巩固统治,在军事上,民众为攻战之本,是攻战所需要的物力和人力来源。攻战依赖民众,民力强,攻战才能有起码的保障。富民是治国强兵之本,是孔子民为兵本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孔子重视民心、民力对战争的制约作用,构成了中国古代军事思想的民本思想的实质性内容,也是中国古代的优良军事传统。孔子的民为兵本思想是中国古代军事思想的精华,它反映了孔子军事教育思想的战略意识,也反映了中国古代军事理论趋向成熟。
(三)“大一统”观念是儒家社会理想的核心
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历史正处在大动荡、大分化阶段,但是,分裂中孕育着新的统一。渴望统一、维护统一是先哲们十分重视的社会理想。孔子面对春秋末期“礼崩乐坏”的局面,大声疾呼“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反对“礼乐征伐自诸侯出”。他尊王攘夷,力求维护统一的政治局面。孔子的大一统观念是儒家社会理想的核心。他整理修订的《春秋》一书中寓大一统于微言之中,一开篇便写道:“元年春,王正月”。《春秋公羊传》解释说:“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传者认为一切事物都应统一于王,这才叫统一,即以统一为大。传者解释说,唯天子乃得称元年,《春秋》记写鲁国历史,鲁国是诸侯国,所以孔子在《春秋》的记事中,几乎在鲁国各公记年之后,都取周公统一颁订的历法,这种保留周历的作法实际上是孔子大一统思想的重要体现。“大一统”的提法始见于《春秋公羊传》,西汉大儒董仲舒在论述该书的大一统思想时说:“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义也。”他强调统一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只有坚持统一才能顺应历史潮流。以董仲舒为代表的西汉新儒学把“大一统”发展为“天人合一”的政治理论,求统一反分裂,成为中华民族普遍接受的判断战争正义与非正义的政治标准和道德准则。
“大一统”观念高度尊崇和重视国家统一,反对分裂,历经数千年而不变,与传统文化中的尚同贵一精神密不可分,孔子主张“大同”,墨子倡言“尚同”,孟子提出“定于一”。中国历史上,凡是有作为的有才略的政治家都把一匡天下、河山统一,作为政治目标。中国军事发展史的主导趋势是谋求统一。一部中华民族战争史可以说就是一部为统一而战的历史。中国士子文人忧国忧民也以关注祖国统一为着眼点。“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反应了先哲最初的一统观念。“四海之内皆兄弟”,“以天下为一家,以中国为一人”,中国境内各民族绝大多数认为大家出自同一祖先,都认为自己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成员之一。据史料记载,从夏、商、周到春秋战国时期的统治者都是炎黄的后代,中原以外的诸侯邦国也不例外。中华文化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对根和祖的认同。认祖归宗,血浓于水,落叶归根,这是中华民族的一个重要心理特征。中华民族共有的同族意识是维护民族团结推进国家统一的巨大原动力。
中华“大一统”观念源远流长,“中国”一词初见于《尚书·梓材》:“皇天既付中国民越厥疆土于先王”,“中国”在当时指的是以洛阳为中心的中原地区,与东夷、西戎、南蛮、北狄对举。又见于《诗经·小雅·北山》:“民亦劳止,讫可小康。惠此中国,以绥四方……柔远能迩,以定我王。”这里以中国与四方对举,表示中国与四邻及天子与诸侯的相互关系。这里的“中国”指政治意义上的所谓“天子之国”。孔子的统一观以及战国时期诸子对统一理论的探讨,为秦的统一作了必要的思想准备,也为中国多民族的统一国家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牢固的思想基础。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的严密的统治体系,废除了分封制,实行郡县制,结束了以前那种“天子之国”与“诸侯之国”并存的局面,真正实现了统一的国家政权。从秦代开始,中国的涵义有了实质性的发展,实现了华夏民族更加紧密的大融合,标志着华夏文化的新的认同。孔子“大一统”思想自秦汉以后已深深印在国人心中,追求和维护国家统一成为中华民族共同的政治理念和奋斗目标。
(四)“义勇”精神是战争取胜之本,也是军人武德内容之一
“智、仁、勇三者,天下之达德也。”“勇”是人类最美好的品格之一,是天下具有普遍性的道德。“尚勇”对于军人来说更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孔子说:“战阵有列矣而勇为本。”勇敢为战争取胜之本,这一思想为后代兵家所普遍接受,“夫战,勇气也。”“器械为宝,勇斗为首”,“三军勇斗,莫我能御。”战争是勇敢者的舞台,“勇”成为传统武德之一。孙子把勇列为将领五德之一,后代类似提法虽略有差异,但“勇”不可或缺。《六韬·论将》称:“将有五材:勇、智、仁、信、忠”,更把勇排在了将德的首位。
孔子倡导智勇。他认为“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者,吾不与也。必也临事而惧,好谋而成者也。”临事谨慎,好用计谋,才称得上智勇。智谋是从学习中得来的。子路“果烈而刚直”,孔子煞费苦心地教导他只有勇敢是不够的,勇敢不仅受仁义的制约,还要以智谋为依凭。只有刻苦学习以砥砺自己,才能成为有勇有谋的人。子路听从教诲,终于成为“千乘之国,可使治其赋”的将才。后代武士以智勇双全为追求目标,并成为古代武德的重要内容之一。曹操曾说:“将当以勇为本,行之以智计,但知任勇,一匹夫敌耳。”明代何去非说:“战必胜,攻必取者,将之良能也。良将之所夹,亦曰智谋而矣。”
孔子倡导义勇。他认为遵循道义的行为才称得上勇敢,勇要接受仁义的统率和支配,要把勇纳入仁义的轨道。据载:“子路曰:‘君子尚勇乎?’子曰:‘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孔子承认子路勇敢,但强调勇更要有义,没有是非观念的勇是不足取的。
孔子的义勇观认为“仁者必勇”,“见义勇为”,“知耻近乎勇”。孔子鼓励他的学生要有勇气追求真理,提出“士志于道”,“朝闻道,夕死可矣”。他认为人的一生应该有正确的行为准则,对宇宙人生有正确的认识和态度,有远大志向。《论语》记述孔子的学生曾子曾说:“士不可不宏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曾子的话深得孔子的赞许,表现了孔门弟子以实现仁德于天下为己任,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孔子崇尚志气和节操的培养。他认为坚持正义,在民族危急的关头或强大的压力面前不屈服是一种高尚的人格。“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他借助赞美松柏凌霜而傲然独立的姿质,来歌颂坚贞不屈的人格。他认为一个人与整个军队相比,其力量是微不足道,但一个人一旦立定志向,就有了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气节,这是任何外力无法改变的,“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也”。孔子又说:“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人,有杀身以成仁。”孔子认为为了道义,为了理想,应该连死都不惧怕,这就是义勇精神。
孔子认为勇敢不能等同于鲁莽,因一时冲动,拔剑而起,挺身而出,这是匹夫之勇。《论语》一书中多处记述孔子提醒子路注意纠正的正是这种匹夫之勇。他倡导在仁义统率下的大勇。这种大勇具有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为行道义而“知死不避”的品格。综观古今,凡是为国家、民族的利益,为正义事业不屈不挠,勇往直前,敢于奋斗,勇于牺牲的人,都是具有大勇品格的英雄,都闪烁着孔子倡导的“义勇”的光彩。直至今日,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义勇军进行曲》正是继承与发扬了孔子所倡导的“义勇”精神,激励着中华民族百折不挠地前进。
(五)注重教化是以礼治军的中心内容
孔子倡导以礼治军,主张运用“军礼”治理军队,进行军事训练和管理。他说:“以之田猎有礼,故戎事闲也;以之军旅有礼,故武功成也。”所谓“军礼”就是根据儒家精神而具体制订的军事典章制度和军人行为轨范。军礼是礼制在军队的具体运用,孔子在继承夏、商、周礼制的同时对周代军礼进行了深刻的变革,他把仁引入军礼,使军礼沿着仁的道路向前发展,仁是礼的根本,礼的内容要用仁的道德来充实,仁的行为要由礼的规范来制约。孔子认为礼是治国治军之本,也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孔子说:“不学礼,无以立。”。孔子把礼列为六艺之首,认为礼是用以维护社会和军队秩序的政治规范和道德规范,他提出“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即视、听、言、动都要严格遵守礼制,能做到这样就是天下归仁了。
孔子以礼治军的基本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首先,重视教化,强调政治思想教育在军队中的重要作用。孔子曰:“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慢令至期谓之贼”。孔子强调“教民战”的重要性,这里的“教”既进行军事训练,同时更注重思想教育。他说:“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民有耻且格。”用道理来开导百姓的思想,用礼仪来规范民众的行动,让民众都懂得礼义廉耻,以“修德取胜”,这是孔子治军的目标。孔子崇尚礼乐仁义,德治仁政,本于政胜,文武并用,注重教化等,积淀成深厚的文化底蕴。仁、义、礼、智、信、忠、廉、节等成为古代军事教育的依据。孔子“不教而杀为之虐”后来演化为“教戒为先”、“以教化为大务”,成为军事教育的传统,为历代军事教育工作所继承。
其次,强调将帅和军人的道德品质修养。中国早在夏、商、周三代,就有类似武德的概念,《尚书》提出“布昭圣武”的观念,《周易·师》提出“师贞,丈人吉,无咎”的命题。春秋时期楚庄王提出了武德的概念,并阐述了武德的七条标准即“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孔子学说是以政治伦理道德为本位的思想体系,儒家较好地解决了战争与道德的关系。关于中国传统的武德,孔子都有精辟的论述。一是在国防建设方面的道德依据,孔子有“文治武备”、“柔远能迩”思想;二是在战争决策的道德依据,提出了“义战”理论;三是在军人道德修养方面,提出了智、仁、勇三达德及一系列道德修养准则都是将帅和军人不可或缺的道德修养。孔子强调武德在维系国家命运中的支柱作用,强调武德在战争中的决定作用,形成中国传统军事教育思想的一大特色。
再次,倡导爱国主义精神。孔子是春秋末期身体力行的爱国主义者。公元前486年,齐国发兵犯鲁,孔子得知后,动情地指教弟子说:“夫鲁,坟墓所处,父母之国,国危如此,二三子何为莫出?”弟子们听了义愤填膺,挺身而出,共赴国难。古代先哲强调,要热爱自己的国家,要用自己的全部爱心和责任感关心国家,报效生养自己的祖国。孔子认为这是一个人的本分。据记载:“夫子见禾之三变,滔滔然曰:‘狐首丘而死,鸟飞返乡,兔走归窟。我其禾首乎,穗垂而向根,不忘本也。’”
在一次齐国攻打鲁国的战斗中,鲁国小童汪??乘车参战,为国捐躯,鲁国人破格以成人礼安葬汪??,这是不符合葬礼条文规定的,孔子一向遵从礼制,这时却打破常规,不仅不加指责,反而给予高度评价。他说:“能执干戈以卫社稷,可无殇也。”汪??为保卫祖国而牺牲,不是一般孩童早夭,可以不按儿童的葬礼行事。这表明孔子把祖国的利益看得比复礼更为重要,把爱国主义列在军礼的首要位置。关心祖国的命运,在祖国危难之时英勇战斗,为国捐躯,是爱国主义精神的集中表现。爱国主义观念和行为在春秋战国时期的典籍中比比皆是,“苟利国家,死生以之”。“临患不忘国,忠也;图国忘死,贞也”。“人有恒言曰‘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国。”历史上,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孔子的倡导功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