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d 沈灵敏 起小点3p:越改革体制内的那些人越巩固和扩大了自身的利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4 12:24:57
“改革”,难道就是体制内那些人在革他人命的同时不断巩固和扩大自身利益的“行为艺术”?!

无可辩驳,中国的经济改革的确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改革三十多年,中国社会财富大幅度增长:改革开放之初的1978年,国家的财政收入只有1121.1亿元人民币;到了2011年,国家的财政收入已经注定要超过10万亿元人民币了!

然而,中国改革的成果,却被负有制定改革游戏规则,并引领全国人民进行改革的这个只占中国人口少数、被称作“体制内”的群体,攫取了!分食自肥了!“改革”成了体制内的那些人在专革体制外老百姓命的同时,不断巩固和扩大自身利益的“行为艺术”了!

中国的改革,让老百姓、也就是普通劳动者最感不平的,莫过于将宪法规定的社会保障变“养老保险”的改革和住房制度改革。

我国于1988年前后开始试行养老保险制度,开了社会保险制度的先河。1991年6月26日实施的《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文件),则标志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正式施行。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自2011年7月1日的正实施行,则标志着中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历经20年的实践,证明的确要比宪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更具先进性(?),已经成熟了。

但是,既然社会保险制度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四条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之规定,可为什么改革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和实施们要将包括自身在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工作人员排除在这个体系之外呢?!如果社会保险制度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与宪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社会保障相比较是一大倒退,那为什么还要把它强塞给普通老百姓呢?!

现实就是: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社保金的企业职工退休后,却只能拿到不足退休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三分之一或更少的养老金!早在2010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广州《信息时报》就有报道说,一位在退休前以4000元为基数缴纳社保金的企业职工,每个月个人需要缴纳320元社保,退休后每个月只能拿到1183元(该报道没提到,以4000元基数计算,企业每个月还要为这位员工缴纳800元社保)。

然而,在工作时不需要缴纳一分钱社保金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却可以领取高得多的退休金。该报道称,以当时广州市的待遇,一般科员退休时都有3000多元,而副科级有4000多元,正科级5000多元,副处级则有7000元左右。因此,即使是一直以科员身份工作到退休,其退休待遇都比企业职工多出两三倍!

再说住房制度改革。中国自1998年停止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福利分房制度。然而,机关事业单位吃财政的公职人员,却一直享受着各种形式的“定向”分房特权!机关事业单位将房子作为福利,左一套右一套的分给公职人员,只是象征性地收一点钱!至使当今中国社会,一人拥有多套住房的公职人员,十分普遍。真正被推向市场、倾全家几代人的积蓄购买商品房,还要当房奴的,只是体制外的普通企业职工和其他劳动者。

所以现在的中国社会就出现了这样的怪现象:一边是绝大多数普通劳动者倾全家几代人的积蓄购买商品房还得当房奴,他们希望房价回归合理;一边是少部分拥有多套住房的人把房子当成了投资品,他们希望房价无止境地疯涨,以使自己赚更多的钱,买更多的房!赚更多的钱!房价疯涨时他们欢天喜地;房价刚一下滑他们就大闹售房处,以“房闹”这种方式来影响国家的政策!因为他们虽然人数不多,但却拥有话语权!这不,中国政府调控了几年的楼市还并没有明显下跌,不过出现了一些波动,央行不是就下调存款类准备金率了吗?!

事实胜于雄辩!中国的改革,已经成了“改革”成了体制内的那些人在专革体制外老百姓命的同时,不断巩固和扩大自身利益的“行为艺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