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信宝是干嘛的:西周的同姓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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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夏商周时期,同姓往往意味着同族,同姓不婚实际上便是氏族外婚。族外婚源于母系氏族社会阶段,父系氏族社会进一步发展,至夏代已开始流行异性的族外婚。商朝的婚姻,如前所述,统治阶层中的族内同姓婚较为流行。诚然,与此并行的还有异姓族外婚。西周时期的婚姻,较之前此时期婚姻最大的不同点便是使族外异姓婚更趋严格化并走向制度化,即严格履行同姓不婚的规例和原则。后世学者每每在谈论西周时期婚姻状态时,大多倾向“同姓不婚之制实自周始”、“虽百世婚姻不通者、周道然也”①、“周制始绝同姓之娶”②等说法。这基本反映了西周时期同姓不婚的流行情况。但确切而言,同姓不婚的习俗并非创自周人,广义的同姓不婚制度如前已述,源于原始社会族外婚,夏代亦初见规模。自西周时期开始的同姓不婚,实应指已经成熟化、制度化并具有广泛社会化的狭义同姓不婚。
  西周时期形成严格的、成熟的和制度化的同姓不婚,是有其伦理、原始优生学和政治的、宗教迷信的根源。
  《白虎通?姓名》:“人所以有姓者何?所以崇恩爱,厚亲亲,远禽兽,别婚姻也。故纪世别类,使生相爱,死相哀。同姓不得相娶,重人伦也。”
  《左传》说:“不娶同姓者,重人伦,防淫佚与禽兽同也。”
  以上是有关原始伦理观在婚姻上的直接影响和体现。
  《左传?僖公二十三年》:“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男女同姓,其生不繁”。
  《国语?晋语》:“同姓不昏,惧不殖也。”
  《左传?昭公元年》:“内官不及同姓,其生不殖。”
  以上是从传宗接代上产生的原始优生学。
  《礼记?郊特牲》:“取于异姓,所以附远厚别。”
  《国语?郑语》:“和实生物,同则不谋。”
  《礼记?婚义》:“婚姻者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
  以上记述显然是包含政治联姻的色彩。
  《国语?晋语》:“异姓则异德,异德则异类,异类相近,男女相及以生民也。同姓则同德,同德则同心,同心则同志,同志虽远男女不相及,畏黜散也。黜则生怨,怨则毓灾,灾毓灭性,是故娶妻避其同姓,畏灾乱也”,这显然是一种宗教迷信的认识。
  西周时期实行的同姓不婚制度,其最直接的表现便是严禁娶妻娶同姓,即使是通过买卖而来的纳妾,也得搞清楚是否同姓。如果“买妾不知其姓”,则用占卜的办法来解决。①这种制度的健全并流行,在事实上达到了杜绝血缘近亲婚配所引起的不良效果,对后世婚姻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奠基作用。就当时的历史条件说,这无疑是一个莫大的文明进步。
  ①  王国维:《观堂集林?殷周制度论》。
  ②  《魏书?高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