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与竞争论说文:“查三代”能否成就寒门贵子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4: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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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1

导语:近日,中国人民大学宣布将在2012年自主招生考试中实行“圆梦计划”,被推荐的考生,原则上要求平时成绩排名为所在中学前10%,且家庭中三代之内无大学生的农村户籍学生。这一作法经媒体报道后,在公众中引发了不小的争议。为什么一项旨在让欠发达地区的学子们能有更多机会上名校的“圆梦计划”却被质疑为不公平?寒门难出贵子的背后又折射出了当前教育的哪些无奈?[详细] [网友评论] 分享到 235

近期,有关我国内地重点大学农村生源逐年下降的报道屡见报端——北大农村学生所占比例从三成落至一成、清华2010年农村学生占比仅为17%。这些数字的背后是社会阶层、利益分配的日益固化和农村寒门学子通过教育改变命运的艰难。这种情况下,各大名校为农村优秀学生开通“绿色通道”,便成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合理分配教育资源的有力举措。

对症下药:向农村地区倾斜,助寒门子弟走近名校

无疑,对中国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制度,以及东西部差距,全社会已形成了需要力图改变的共识,但在怎么改的“路径问题”上——以什么保障改变的结果是公平的,并不致引发新的矛盾——尚缺乏充分讨论。在未来一段时间里,需要全社会共同摸索,减少误解和阵痛。

就人大“圆梦计划”来说,它是对农村偏远地区的倾斜政策,人大拟每年选定50所中学,优先录取贫寒子弟。人大将拟照顾的考生标准定为“家庭中三代之内无大学生的农村户籍学生”,该标准是否妥帖,有无更好的方式,值得商榷,但绝不是无事生非。

有人认为:这是对家里出了大学生的考生的歧视。其实,人大此举是“逆向歧视”政策的试水。美国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平权运动中,有色人种不仅要求与白人平权,而且其中一些呼声还认为,为补偿历史上歧视所造成的不公平,他们应该得到一定倾斜。比如,黑人孩子由于家庭贫困等原因,与白人孩子考出的成绩相同,就意味着黑人孩子付出了更大努力,所以大学应先录取他。

在中国长期城乡二元体制之下,农村孩子的学习、生活条件,相比城里孩子要差得多;特别在近几年高考、自主招生里,强调考查“素质”,信息封闭的农村孩子更难考过城里孩子。所以,当下适度引进“逆向歧视”也未尝不可,以“分配正义”校正“起点公正”。[详细]

助优扶弱:让最弱势者获益,于不公平处见“公平”

恰当地理解人大自主招生新规,既要从横向上理解“公平的相对性”问题,也要从纵向上理解“从身份到契约”的辩证运动。

对于前者,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指出:“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安排,要在对最少受惠者最为有利时作出。”也就是说,一些制度设计虽看似不公平,却符合弱势群体或急需救助者的利益,那么这样的制度就是公平的、正义的。具体到人大的招生政策,虽然做不到面向所有人的“机会均等”,但却保证了那些有刚性需求的家庭有机会接受优质教育,因而是合理的、值得肯定的。目前国家在高考录取中对偏远、民族地区的扶持政策,看似对其他地区不公平,实际上却能最大程度上实现“机会均等”。

著名法学家梅因提出过一个著名的论断:“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其含义是:人类历史的进步显示出,人在社会中的位置和对利益的占有越来越不依赖于这个人的出身和家庭等身份因素,而越来越多地依靠个人的能力、努力以及在自由竞争中的契约因素。但由于时代限制,梅因没有看到,完全自由放任的契约自由保证了初步的公平,但资本的聚集和利益的固化却可能导致“强者恒强”——这是一种新的身份禁锢,这时就需要国家通过二次分配来保证一些阶层的利益和社会公平。从这个角度看,人大招生新政正是打破“重点大学农村生源下降”、弱者愈弱和教育资源城乡分配不均的一次有益尝试。[详细]

在这次自招新政中,不论是清华、北大抑或人大,都在相关的招生政策中对那些来自偏远地区的贫困家庭的考生予以一定的政策倾斜。

作为圆梦计划的资格门槛,“三代无大学生”是否立论有据,自然是不得不深度考量的问题。按照校方的解释,“圆梦计划”注重担当社会责任,探索解决基础教育区域发展不平衡,与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稀缺之间的矛盾——那么,“三代有大学生”,就与上述愿景天然冲突吗?

“三代之内无大学生”≠出身论,却让人想到出身论

从政策制定的初衷来看,规定“三代之内无大学生”可能是出于最大限度地帮助寒门子弟“跃出龙门”,将其归咎为“出身论”的说法可能显得有些夸大其词。再就是结合当下农村的情况来讲,农村地区“三代无大学生”可能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将其作为招生条件某种程度上来讲并不算特别苛刻,人大方面可能在这方面也做了一些考量。

诚然,“三代无大学生”不能与出身论划上等号,但正所谓“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圆梦计划”的“考生资格”限制规定却好似在说:“你家三代没出过大学生……来上,帮你圆梦”。无怪乎有人说这样这样的行事逻辑与“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的血统论、出身论很有几分相似,也就是:你家生了龙、生了凤那么继续生龙生凤——那是常态;一代不生龙、二代不生凤……总是不生龙凤——那就照顾你,优惠你。[详细]

标准出台有无经过调查和评估,是标新立异还是一厢情愿?

在规定“三代之内无大学生”这个问题上,可以说,公众并不是在质疑“圆梦计划”本身,也不是说自主招生不该向农村学生倾斜,而是在批评这个“圆梦计划”太过随意。标新立异本身没有问题,但应该建立在科学调查与评估的基础之上,否则很容易沦为形象工程。

另一方面,将种查“三代”的方式,作为判断谁是最需要照顾的学生的标准的合理性又的确值得商榷。就像列夫·托尔斯泰所说: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同样,享受较多教育资源的学生都是相似的,缺少教育资源的孩子们可能各有各的情况。人为去设定家中“三代无大学生”的标准,显然是“挂一漏万”、一厢情愿的做法。[详细]

将一部分成绩优秀的农村学子挡在门外,会否制造新的不公平?

可以说,向农村倾斜的自主招生的政策合理性,是建立在对教育不发达地区进行政策补偿上的,而不是家里有没有过大学生。所以,农村地区的学生应该同等地享有被补偿的权利。为了实现社会公平,大学在自主招生的时候在区域、阶层方面有所限制无可厚非,但是已经是“最小受惠者”的农村地区学生之间就不应该再有所区分了。

一项政策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人大自己说得非常清楚,圆梦计划是“探索解决基础教育区域发展不平衡与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稀缺之间矛盾的新途径”。也就是说,这个政策的目标是要给那些因为教育条件落后而无法充分发挥潜能的孩子一个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既然如此,考生资格标准就应该着眼于两点:一是学生的能力,这一点在政策里已经有所规定,必须是所在学校成绩前10%之列;其二是就其接受教育的环境。人大或许可以把家庭因素纳入考量,但绝对不应该以如此教条的规定把同样在艰苦的环境中拼搏、同样对未来有梦想的孩子完全挡在门外。[详细]

“圆梦计划”操作难度大,实践中会不会异化为另一种“萝卜招生”?

最后,可以肯定的是“三代之内无大学生”的标准在现实中操作起来不会太容易,更何况这项政策在道理上还无法自洽,在现实中更是会造成不可小觑的负面效应,理当三思而后行。哪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那些“家庭中三代之内无大学生”的农村考生,我们都是可以理解的,但动辄就封死其他考生群体的报考资格,事实上让自主招生成为了另外一种形式的“萝卜招生”,是极其不妥的。

从现实情况看,无论家庭中三代之内是否出过大学生,农村考生从整体而言,在目前的自主招生格局中,可以说都是弱势群体。具体到那些同样年轻而勤奋好学的农村孩子,我们其实分不清楚谁比谁更弱势,谁比谁更有资格上大学。相关的教育政策,也应从整体出发铺陈“照顾”思路,实不必纠结人家的祖上有没有文化人。[详细]

1966年7月遇罗克写作《出身论》,驳斥了当时甚嚣尘上的“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的“血统论”,为当时的主流意识所不容,1970年3月5日被杀害。1979年11月21日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遇罗克无罪。

人民大学自主招生中关于“三代之内无大学生”的规定让很多人联想到那个“讲出身”、“划成分”、强调“根正苗红”的年代。

不管怎么说,人大能够采取向农村学生倾斜的招生政策,在推动教育公平上无疑是一个进步。然而,仅有这样的政策,相对于农村里那些应该得到补偿的教育弱势人群来讲,又实在有些捉襟见肘。

城乡教育资源分配失衡,农村孩子在整个教育系统中都不公平

说到底,“寒门难出贵子”的最主要原因还是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均衡,不解决这个问题,教育平权就是一句空话。另一方面,教育公平又包括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可是就当前中国的国庆来讲,从起点、到过程、再到结果,农村孩子在整个系统中都是不公平的,列举如下:

起点公平:据统计,农村孩子接受3年学前教育的比例不到40%。

过程公平:很多城市孩子上课外补习班、特长班,而农村孩子由于没有钱,很多时候就不能跟城里的孩子同场竞技。高考考题也有明显的城市化倾向,而农村孩子阅历少,知识面不广。

结果公平:优质高等教育资源集中于发达地区、大城市,重点大学在本地投放了大量的名额,而中西部不发达地区招生的名额很少,进入名牌大学的几率就低得多。[详细]

把帮助的起点再提前,中小学招生的教育平权更值得去做

就域外经验来讲,美国就曾经发生过一场由政府和社会精英共同发起的教育平权运动,使强势群体为弱者做出牺牲,以实现平等的梦想,并为未来的美国社会注入持续不衰的活力。在这场运动中,美国很多少数族裔和低收入家庭的学生,先是在法律的保障下获得了在招工、入学、企业竞争中受到“优先照顾”。但另一方面摆在弱势群体学生面前的事实是,他们可以因为“优先照顾”进入大学,但其此前获取的教育资源远远少于强势群体——要实现真正的公平,帮助的起点还要提前。

这样的轨迹对于教育资源失衡如此严重的中国来讲,无疑具有非常大的借鉴意义。也就是说,在大学教育阶段再去争取教育平权,其实有点为时已晚,教育的公平首先应当是起跑线上的公平,中小学的招生同样应当注重教育平权,向农村孩子作出一定倾斜,例如城市优质学校招生应照顾农民工子女,县乡优质学校招生应照顾偏远不发达地区的孩子,等等。相比大学招生,中小学招生的教育平权更值得去做,也更容易做好。[详细]

让出身不再决定命运,实现教育平权需要国家层面的制度安排

显然,通过大学自主招生的渠道,推动教育平权远远还不够。我们需要一个国家层面的制度安排,例如,面对大学农村生源逐年走低,是否可以就不同的大学的情况,规定录取农村生源的最低比例呢?对于农村生源中确实需要优先照顾的群体,也需要给出一个明晰而公平的标准,如对于农村低保家庭学子、孤残学生等群体实行加分优惠等等。这样的制度可以通过公众广泛参与来制定,尽可能减少争议。

在谈到为了避免“出身决定命运”的局面,我们具体需要做哪些努力时,著名教育家刘道玉先生认为至少可以采取以下三条主要措施:一是在不减少对城市学校拨款的情况下,大大增加对农村教育的拨款。二是动员重点师范的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待遇达到城市甚至高于城市重点学校的标准,任教5年后允许自由流动;三是抽调城市重点或是示范学校的骨干教师,到农村相应的学校任教,每期3年,这既是一种责任也是义务。[详细]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教育公平的重要性,他认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首先是教育,教育公平是最大的公平,教育公平就是为人人提供同等的受教育机会”。

著名教育家刘道玉先生毕生致力于教育事业,近年来更是屡屡呼吁进行教育改革,他还认为,中国需要一场教育平权运动。

说到底,人民大学“圆梦计划”式的修补,显然并没有抓住产生教育不公的根源,教育平权是资源分配和权利公平的问题,绝不是简单的名额救济。因为,多给寒门学子一些名额和机会,并不意味着真正给了他们平等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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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袁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