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培养孩子的领导力:换届后县委工作运行机制的思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5:19:28

换届后县委工作运行机制的思考

安徽省含山县委书记

去年县委换届,各地普遍实行减少副书记职数、扩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建立常委分工负责制的改革。面对副书记减少、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的现状,有一些新情况值得关注:表现在工作分工上。一是专职副书记的职责需要科学界定,如果定位不好,容易出现“专职不专”的现象,实职可能“虚设”。二是县委要加大对经济社会事务的领导和协调,如何在常委分工的基础上界定党政工作职责,理顺党政关系,避免出现以党代政的现象,这个“度”的把握需要认真研究。表现在履行职责上。一是过去常委工作一般有副书记分管,常委在工作中产生一定的依赖性。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后,如果常委工作独立性不强,大事小事都向书记汇报,同时常委之间也需要书记协调,这样容易牵扯书记过多精力。二是过去对涉及面广的工作由副书记协调,受惯性思维影响,常委特别是新进班子的常委对一些涉及原县委、政府其他负责人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协调不容易到位,可能产生推诿现象。三是要解决常委分工负责既要有“责”也要有“权”的问题,防止责、权不对等。表现在规范决策上。一是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以后,什么事情由常委个人决定,什么事情必须提交常委会集体决策,应该有一个明确具体的规定,要把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很好地结合起来。二是常委间分工相对独立,客观上造成对其他常委分管的工作缺乏了解,如果再缺乏有效的交流沟通机制,可能导致常委会的议事决策作用难以得到很好发挥。三是由于副书记职数减少,书记办公会如何在形式上改变,更好地发挥在议事方面酝酿讨论、统一思想的作用,值得认真研究。换届以来,中共含山县委针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从实际出发,在完善县委工作机制上作了一些探索。

分工方面。从县委全局工作的角度考虑,对县委常委的工作分工尽量不交叉,在常委分管党务工作的同时,突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安排常委分管一些重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工作。县委专职副书记主要协助书记处理县委日常工作,在分工上侧重于事关全局重大事项的协调。

决策方面。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县委工作规则,从工作职责、组织原则、议事与决策、公文处理、公务活动、情况报告、作风建设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在决策方面,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规定重大决策严格依照议题提出、调查研究、协商论证、会议决策的程序来进行,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决策事项,对决策执行实行分级负责制度。

协调方面。为了充分发挥书记办公会在酝酿、协调、安排事务方面的作用,实行每周一召开书记办公会制度,县人大常务副主任、政协主席、常务副县长和“两办”主任列席参加,互通上一周工作情况,对本周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对涉及多部门、多个负责人的综合性目标任务,建立定期协调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监督方面。完善了民主生活会、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事项报告、诫勉谈话等制度。

针对换届后出现的新情况,抓紧完善县委工作机制,是改进县委领导方式、提高工作水平的当务之急。结合含山县的具体实践,我认为在县委工作机制建设上,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完善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工作机制。总揽全局就是县委要立足工作大局,集中主要精力抓住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加强对地方工作的领导;协调各方就是要从整体推进全局工作的要求出发,统筹协调好县人大、政府、政协几套班子之间的关系,统筹安排各个方面的工作。从体制上讲,必须进一步完善县委“一个核心、三个党组、几个口子”的领导体制。“一个核心”是指县委常委会,主持县委全委会闭会期间的县委日常工作,在同级党组织中处于领导核心地位;“三个党组”是指县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县委的工作意图通过三个党组落实到各个班子的具体工作安排上;“几个口子”是指县委常委分管的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党务工作等方面。

(二)完善县委领导经济工作的机制。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县委抓发展首先要抓经济,这就要求县委必须把领导经济建设作为中心工作和核心职能,从整体上提高领导经济工作的水平。要避免出现两种倾向:一是政府可能将经济工作大小决策推向县委,二是容易使县委陷入事无巨细的具体经济活动中。因此,县委常委会与政府常务会在经济工作决策上的职责要进一步明确,既不能党政分开,也不能党政合一,防止以县委常委会代替政府常务会。县委领导经济建设的重点是“六句话”:把握方向、搞好决策、用好干部、优化环境、形成合力、狠抓落实。特别是县委在经济活动中,要从全局角度合理划分工作层次,对管什么、怎么管作出规定,形成分类推进的机制。

(三)完善县委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议事决策权限、议事决策程序和提高议事决策水平的相关制度,充分发挥书记办公会、常委会和全委会的作用,重点是完善书记办公会的议事范围、强化常委会的决策权限、扩大全委会的决策内容。当前,突出提高常委会的议事水平和决策质量,集中抓好决策调研、民主决策、决策执行、执行监督等环节,形成完整严密的决策链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县委决策的机制。关于充分发挥县委全委会作用的问题,要突出两个方面:首先,要完善投票表决制度,明确范围,如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等重要议题的决策,应进行记名投票,以增强县委委员的责任感;对推荐重要干部、党内选举等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扩大民主。其次,要加强对县委委员的管理,建立考核制度。

(四)完善县委目标管理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县委决策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分管常委和责任部门。结合常委分工实际,进一步细化、量化常委工作目标,既要有业务目标,即明确常委自身所处工作范围内的职责;也要有公共目标,即明确常委在全局工作中担负的职责,比如联系的重点工程项目、招商引资、社会稳定等事项。同时还要建立常委协调落实机制,使常委工作既做到职责明确,又分工不分家,形成合力。

(五)完善县委监督管理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是增强县委领导班子整体功能的保证。要重点抓住两个方面:一方面,建立健全报告和通报制度,实行每半年常委向县委常委会、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有关工作和决策执行情况。另一方面,研究重大决策失误和执行不力的责任追究办法,对责任追究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和时限作出明确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责不下移、失责必究”的要求,严格区分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主观故意责任与过失责任。

(六)完善县委领导班子和常委能力建设机制。特别是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以后,对常委的议事、决策、抓落实等各方面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通过集中培训、外出考察、学历教育等,进一步加强常委的执政能力建设,以更好地履行职责。同时,按照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建立健全常委工作实绩考核评价体系,树立正确的工作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