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规矩存在的问题:第五十七章 法令滋彰,盗贼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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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译文】以公正的方法治理国家,以奇巧的方法用兵,以不生事端的态度取得天下。我怎么知道这个道理的呢?就是这样:天下的忌讳越多,人民就越是贫困;人民的锐利武器越多,国家越昏乱;人们多有技巧,稀奇古怪的东西就越多;法律命令越是显著周密,盗贼就越多。所以圣人说:“我无所作为,老百姓就会自然转化;我爱好清净,老百姓就会自然公正;我没有什么事,老百姓就会自行富裕;我没有欲望,老百姓就会自然朴实。”

【说明】有智慧的人是以公正的方法治理国家,言下之意就是,没有智慧的人则不能以公正的方法治理国家。公正这个问题,自私有制发展以来,日渐突凸,夏桀、商纣之灭亡,西周诸君之衰落,俱是不公正的私有制畸形发展的结果。自周武王灭殷一统天下,分封而建立诸侯邦国后,由于国泰民安使得物产日益丰富,又由于有了商纣王“酒池肉林,使男女相倮其间”的榜样,人们逐渐追求起豪华奢侈的生活方式来。然而豪华奢侈的生活需要强大的物资供应,这些物资从哪里来?于是各诸侯邦国就开始隐瞒新开的私田,隐瞒税赋,接着就开始夺取邻邦的可以生产财富的土地和劳动力。掠夺、侵略、剥削于是就愈演愈烈,以至于谁的武装力量强大,谁就能富裕;谁能富裕而其武装力量就更为强大。由于武装力量的频繁使用及武装力量的控制权掌握在很多没有智慧的人的手中,不公正问题也就更加普遍了。

虽然治理国家需要用公正的办法,但老子认为,用兵可以用奇巧的方法。也就是说,可以用不公正的方法用兵。战争的目的是制服或消灭对方,因此在战争过程中,就能采取奇巧的方法,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然而,战争并不是取得天下的唯一手段,要想取得天下,就必须以不生事端的态度取得天下。这实际上就是完全否定了西周以来的诸侯邦国之间的所有战争行为。因为所有的这些战争行为,无一不是诸侯国君们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而进行的。而不生事端以取天下的方式是什么样的呢?老子没有说,但从老子全篇的内容来看,应当是夏启、商汤以及周武王等人的方式。即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私欲而是为人民安居乐业而推翻前任统治者的方式。

天下的忌讳越多,人民就越是贫困;这是直指自殷商王朝以来“尚鬼神”的迷信思想而言的。虽然周文王打破和推翻了殷商王朝的“天命观”和“宿命论”,建立了祖先崇拜(即以人为本的思想)的祭祀仪式,但这种“天道观”到西周晚年遭到动摇。由于当时社会动乱,灾祸频仍,人们对天和祖先的神圣性产生了怀疑。“尚鬼神”、“天命观”和“宿命论”等迷信思想仍活跃在民间,影响和左右着那些缺少智慧的统治者。由于“尚鬼神”,人们日常生活不得不有许多忌讳,因为人们占有了很多东西,于是便害怕失去;于是便把每一样自然而然产生的雷电、洪水、地震都看成是上天的惩罚而恐惧害怕不已。而由于恐惧害怕,人们便不得不停止许多可以使自己富裕和幸福的活动。而统治者为了更好地剥削和压迫人民,故意宣扬封建迷信思想,使人民不敢反对和反抗他们的统治,因此,人民就越是贫困。

人民的锐利武器越多,国家越昏乱;这是由于意识到只有强大才能富有,只有富裕了才能更强大,因此人们都舍“仁、义”而崇尚武力,自己不思生产劳动,而是靠掠夺和剥削来使自己富裕,由此而国家更昏庸混乱。

人们多有技巧,稀奇古怪的东西就越多;老子这是指战争武器而言,为了减少自己的牺牲和消灭更多的敌人,人们不得不发明更多更巧的武器,比如刀剑、戈、戟、驽箭、车战钩援、临冲等攻城工具等,战争中使用的青铜器远远多于农业生产中的工具。

法律命令越是显著严密,盗贼就越多,老子这是指春秋时代当时的社会混乱情形而言的。西周初期,由于“礼”——社会行为规范的作用,人民安于劳动生产,故法令不多则不严密;只要安心于生产,上交赋税,人们也就相安无事。春秋时期经济以农业为主,阶级、邦国的出现,王位世袭的确定,刑法和贡赋制的建立,私有制自此愈演愈烈。而私有制的产生,必然导致对外掠夺奴隶和财物,奴役其他部落;对内则镇压平民和奴隶。因此,包含有刑罚的“礼”的内容也就至为广泛,从奴隶主贵族的起居生活到国家的政治、军事、法律制度都有了详细的规定,对平民和奴隶也更有严厉的规定。而由于私有欲的膨胀,社会动乱加大,奴隶主贵族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为了剥削和压迫人民,相应的法律制度也就越来越多,而人民不甘于被剥削和压迫,便不得不以个人的力量来反抗暴虐的统治。这就是盗贼多有的原因。

所以圣人说:“我无所作为,老百姓就会自然转化;我爱好清净,老百姓就会自然公正;我没有什么事,老百姓就会自行富裕;我没有欲望,老百姓就会自然朴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