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育题库:耶稣成全了旧约律法的精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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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成全了旧约律法的精意

选编:永生教士2010年8月25日

【文选1】

一、耶稣的伦理教训与旧约律法的关系

  为了能够正确地理解耶稣的伦理教训,笔者先论述耶稣的伦理教训与旧约律法的关系。因为根据福音书的记载,耶稣的许多教训都与旧约律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所以,笔者认为有必要先探讨一下耶稣的伦理教训与旧约律法之间的关系。《马太福音》5章21-48节这段经文就一连六次记载了耶稣的话,说,“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或你们听见有话说),……只是我告诉你们……”(太5∶21-22,27-28,31-32,33-34,38-39,43-44)。从这一组对比的例证来看,耶稣的教训似乎与旧约的律法相左,它们彼此之间有差别;但是在《马太福音》517节记载耶稣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这里又显然表示,耶稣的教训与旧约传统有延续的关系。他们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因此,我们要探讨一下耶稣的教训与旧约律法的关系。

  第2世纪时期的马吉安(Marcion)认为,耶稣的教训与旧约律法之间极难调和。他大胆地把《旧约》扬弃,甚至连《新约》里面他认为含有犹太人的律法主义色彩的经文也删除了。第4世纪时期,有一位属于摩尼教派(Manichee)的浮斯都斯(Faustus)著书攻击《旧约》,认为新约教会必须抛弃《旧约》和《旧约》里面所描述的上帝。为此,古教父奥古斯丁(Augustine)写了一篇长文逐条驳斥浮斯都斯的谬论。在他所著《驳浮斯都斯》(Reply to Faustus)一文中,奥古斯丁强调,耶稣来不是要废掉旧约的律法和先知,乃是要成全。他从好几方面去说明耶稣如何“成全”旧约的律法,认为耶稣的教训并非与律法的要求相抵触,反而进一步地显示律法的原本用意。按照奥古斯丁的理解,耶稣并没有废掉旧约律法,他乃是成全律法,意思是带出了律法的精意,即连他在摩西律法以外所增添的教训,也并不与律法的原意抵触,只是使律法的原意更加明显而已。初期教父爱任纽(Irenaeus)在论到耶稣的教训时说,“这一切(指耶稣的教训)不意味着与旧约的训诲抵触,也不是要把旧的训诲推翻,像马吉安等人所坚持的;它乃是成全旧的训诲,把旧的训诲加以延伸,……使它的范围更加扩大。”

  中世纪时期的神学家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以及17世纪著名的圣经注释家拉碧德(Cornelius A.Lapide)都强调,耶稣的伦理教训不仅阐明了旧约律法的真实意义,而且超乎摩西的传统。依阿奎那看来,耶稣的伦理教训乃是一种新的律法,这种新的律法虽然是从旧的律法脱胎而来的,可是它显然代表超乎旧的律法之外的一种发展。拉碧德在解释《马太福音》5章17-48节那段经文时,他认为耶稣“成全”律法的方式,一方面是给予旧约律法正确的解释;另一方面又在旧约律法之外加上新的成份。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尽管他们二人都认为耶稣的伦理教训与旧约律法并无抵触,可是他们强调登山宝训中耶稣的伦理教训超越了旧约摩西的传统。16世纪的宗教改革领袖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和让·加尔文(John Calvin)则坚持说,耶稣在登山宝训中的言论纯粹是摩西律法的真正解释。依他们看来,在耶稣的时代,旧约律法的精意已经给犹太教的蘩文缛节所蒙蔽了。耶稣所作的,不是废掉旧约律法,也不是给旧约律法加以补充,乃是阐明它原本的意义。马丁·路德在其所著的《登山宝训》一书中,他一再强调耶稣的用意乃是重新说明摩西律法的原本意义。他不完全同意奥古斯丁对耶稣来是要“成全”律法的解释。他说:“奥古斯丁用两种方式去解释“成全”这词,依他看来,“成全”律法的意思,第一是“补充其不足”;第二是在生活和行事为人中实现出它的内容。然而,他的第一个解释错了。律法本身是那么丰富,那么完全,毋需任何人加添什么,……因此无人,甚至基督自己也不能改进律法。”可见,马丁· 路德认为耶稣的教训不但不是废掉旧约律法,而且也不是给旧约律法加以补充,只是对旧约律法加以正确的解释而已。加尔文的见解与马丁·路德相同,加尔文在他所著的《三福音合参注释》和《基督教要义》两书中,他都强调耶稣来并不是要把旧约“不完全”的律法加以补充,而只是给旧约律法加以忠实和正确的解释。

  近代学者查恩(Theodor Zahn)、马丁·狄比留(Martin Dibelius)、亨利(Carl F.H.Henry)、和陶庇(David Daube)等都接纳马丁·路德和加尔文的见解,认为耶稣重新建立旧约律法的原本用意。查恩(Theodor Zahn)在他所著的《新约导论》一书中辩论说,耶稣来并未废掉旧约的律法,在《马太福音》5章21-48节所提似乎相反的论调,只表示他对律法之正确解释,这种解释与犹太拉比的解释相对。耶稣的教训有时好像跟旧约律法有冲突(例如,论起誓,以牙还牙,爱仇敌的教训)。但是,如果我们仔细分析,便知道有时其实是延伸了旧约律法所指的方向,因而成全了律法,他决不是要废掉律法。他所针对的,往往不是旧约律法本身,而是犹太宗教领袖对律法的错误诠释或片面的教训。另外,近代有些学者如施拉特(A.Schlatter)、温滴士(Hans Windisch)和麦克尔素(H.K.McArthur)等认为耶稣的伦理教训虽然与旧约律法的精意并无抵触,但确实是超越了旧约律法。德国杜宾根大学的新约学者施拉特(A.Schlatter)在他所著的《传福音的马太》(Der Evangelist Matthaeus)一书中表示,他同意耶稣的教训与旧约律法的用意并不冲突,可是他坚持耶稣的教训超出了旧约律法的自然含义。依他看来,马丁·路德和加尔文等所以认为耶稣的教训只是重建旧约律法的本意,乃是由于两方面的原因:第一,他们认为上帝的律法不能修改,摩西的律法是上帝的律法,因此它不能修改;第二,耶稣来不是要颁布律法,乃是宣传福音,因此我们不应该把他的教训当作新的律法。哈维(A.E.Harvey)认为,耶稣的教训,表面上虽然与犹太宗教领袖的见解颇有出入,可是实际上与律法的本意并不冲突,在《马太福音》5章21-48节这段经文的六个相对的说法中,耶稣也不是攻击旧约律法;表面上看来这段经文似乎是向旧约律法挑战,可是《马太福音》作者在此之前就强调:律法的一点一划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太518)。可见,耶稣实在不是攻击旧约律法本身,乃是针对犹太人的“口传律”而发言,就内容方面,哈维认为,一个人如果按照耶稣在此的教训(吩咐)而行,实际上并不会越出律法的范围。马丁·狄比留(Martin Dibelius)也认为,耶稣带来的不是一套新的律法,乃是天国的信息。其目的是改变人,而一个改变了的人性所能作的,会比在旧的律法之下的人所能做的更多。曼森(T.W.Manson)在《耶稣的教训》一书中说,如果把耶稣的伦理教训当作一种新的律法,意思是把它当作旧的律法之修正和简化形式,或者把它当作另一套律例,用以取代摩西及其继承人所定下的律例,乃是错误的。

  因此,我们认为,耶稣的伦理教训与旧约律法并不冲突。耶稣来不是要废掉旧约律法,也不是要修正旧约律法,而是要成全旧约律法;正如约翰·史托德(John R.W.Stott)所言:耶稣的伦理教训对旧约律法来说,不是破坏,而是建造,耶稣把旧约律法与自己的教训连续起来,并使其有机地统一起来。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不是“废掉”,而是“成全”。我们认为,耶稣反对法利赛派和文士们对那些旧约律法作肤浅、片面、甚至错误的解释,他自己提供一个正确的解释,将律法本身所包含的丰富而深刻的意思显明出来。法利赛人往往“模糊”了旧约律法,而耶稣则将其“显明”出来,并使之恢复完整。同样,他也彻底揭示律法的真正目的,对律法作内在的、深入意义的剖析,将人引到完全的地步。在登山宝训中,他对上帝国的子民在品德方面的要求,远超过上帝藉摩西对那些只按肉身算为上帝子民的以色列民的要求。但耶稣不是一位新的立法者,改变律法或“补充”律法,而是一位对现有的律法作忠实、正确和深刻的解释。而且他的伦理教训不是超出旧约律法,乃是将旧约律法中所蕴含的深刻意义完全显明出来,把律法的精意挖掘出来。

【文选2】

耶稣论律法

(太5:17-482007-12-29 22:00这段圣经是有关耶稣讲论律法的信息。一开始主耶稣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太5:17)接着我们在我们所念的圣经中提到好几个很类似的句式:“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只是我告诉你们……”这样一共出现了六次,最后耶稣的整个信息归结到一句话上:“所以你们要完全,象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5:48)。亲爱的弟兄姐妹这段圣经对我们有什么教导呢?所以今天我们将一起来分享:“耶稣论律法”。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作,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太5:17-20

    首先解释一下耶稣所讲的“律法和先知”。我们讲教会历史时,讲到旧约正典的时候曾经讲过:犹太人的圣经就是我们今天的《旧约圣经》,它被称为《巴勒斯坦正典》或《希伯来正典》。其中分为三类:律法、先知和著作。律法(Torah:Law):《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和《申命记》。先知分为前先知与后先知,前先知包括:《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列王记》。后先知包括《以赛亚书》、《耶利米书》、《以西结书》和十二先知书。著作先有《诗篇》、《箴言》和《约伯记》,其次有五卷,即《雅歌》、《路得记》、《耶利米哀歌》、《传道书》和《以斯帖记》。之后有《但以理书》、《以斯拉记》与《尼希米记》合为一卷,及《历代志》。

所以耶稣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意思就是主耶稣到世界上来的目的不是要推翻旧约的信仰,不要要另起炉灶,而是为了使它完全,为了实现律法。另外这段圣经里面还有几个重要的意思:

1、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指旧天旧地都过去了的时候(启21:1),意即到永世里。主的意思并不是说律法不能“过去”,乃是说律法要等到“成全”、“成功”了,才能过去。事实上主耶稣来到地上,就已经实现并成全了律法。圣经说:“又涂抹了在律例上所写攻击我们、有碍于我们的字据,把它撤去,钉在十字架上。”(西2:14),所以律法的仪文规条,在基督徒身上就都成为“过去”了,我们若是再回头去遵守安息日、割礼等规条,就表示基督的救赎并不完全。这样,基督就与我们无益了,我们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正如使徒保罗说:“我保罗告诉你们,若受割礼,基督就与你们无益了。我再指着凡受割礼的人确实地说,他是欠着行全律法的债。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 (加5:2-4

2、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作,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这段圣经告诉我们:人在天国里的大小,取决于我们对主的话遵行的程度;换句话说,我们若要在天国里为大,我们就必须重视主所说的每一句话,不单自己“遵行”,也要“教训”别人去遵行。反过来将,今天我们不但但要在口头上“教训”别人,同时也要自己“遵行”,这正如保罗所说:“你要谨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训。”(提前416)那些只顾道理教训,而不顾道德行为的人是不值得我们信徒敬重的。

3、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文士”是当时犹太人中的旧约圣经教师,也就是律法专家,大多数是法利赛人。他们的义是指履行律法规条所得的义,也就是律法上的义。本节经文的意思是说,我们即使是严格遵行了旧约律法的每一条例,所得的也不过是“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它和神颁布律法的初衷还相差很远。所以人的义若不胜过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就仍然不能进天国。

那么耶稣所讲的“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到底是怎样的义呢?耶稣要求我们跟随他的人的义又是怎样的义呢?所以接下来耶稣就连续讲了六个“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只是我告诉你们……”的句式。来说明他所讲的有关两种不同的“义”之间的区别。

1、“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太5:21-22

这里“拉加”是亚兰语中辱骂人的话,意思是“无用的、无知的”;而“魔利”是希伯来文中辱骂人的字,意思是“愚蠢的、叛逆的”。

2、“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太5:27-30

耶稣在这里所说的“动淫念”不是指正常的性感觉,更不是指婚姻,乃是指心里起了不轨的情欲,原文是“贪恋”的意思。

3、“又有话说:‘人若休妻,就当给她休书。’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太5:31-32)

“为淫乱的缘故,”暗示不贞洁是惟一准许离婚的理由,因为任何一方不贞洁的行为,是破坏了夫妻一体的事实。与犯淫乱的人结婚,等于自己也犯了淫乱。

4、“你们又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背誓,所起的誓,总要向主谨守。’只是我告诉你们,什么誓都不可起。”(太5:33-34)

人起誓乃是因为自己的话语不足取信于人,而企图以自己对天、地、神负责的态度,表明自己的诚实。其实,天是神的座位,地是祂的脚凳,耶路撒冷是祂的京城,这些都是属于神的,我们并没有资格利用它们来支持我们的誓言。不但如此,连我们自己的头,也由不得我们作主。我们信徒若是了解自己的身份和地位,知道我们对甚么都负不了责,我们就不会起任何的誓了。

耶稣说:“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是”和“不是”,这二者之间不可通融;基督徒平时说话要诚实可靠,是就说是,不必加进甚么东西;不必请天、地、神来作见证,也不必说我是基督徒所以不说谎。我们平常为人必须诚诚实实,没有是而又非,这样,别人即或不信任我们的话,也不必用发誓来为自己辩护,信不信由他。

5、“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太5:38-42)

“不要与恶人作对,”“恶人”是指恶待我们的人,当我们受到别人的恶待时,不要凭天然的生命有所反应。注意:主这一段话并不是教导我们“不抵抗主义”,也不是叫我们不须要防备恶人的恶行,乃是教导我们要认识在我们里面神的生命,遇事要让神的生命作出反应,而不凭天然的生命行事为人。

6、“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太5:43-44)

一、肯定律法和先知

耶稣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

今天有教会里面有不少的人不明白作为新约的信徒到底要不要遵行律法,有人说律法是神亲自颁布的,当然要遵守。所以今天有人非常强调律法,提出要守安息日,因为安息日是神亲自设立的律法。你听了,觉得这话有道理。但是也有人说律法是神给旧约以色列人的,和新约时代的信徒无关,圣经里使徒保罗不是说了:“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所以今天有人只强调在基督里的自由,只讲爱,不再强调神的公义和审判,因为神不以旧约的律法来衡量我们,更不以旧约的律法定我们罪,所以以为律法已经过时了,与我们无关了。所以有人听也会觉得有道理。所以今天有许多人对到底是否应当遵行律法这个问题一直很模糊。

耶稣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从这句话中我们可以看到耶稣是肯定律法和先知的。所以那些说律法和新约时代信徒无关的说法是完全错误的。但是保罗为什么说:“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加5:4)事实上保罗的意思根本不是律法与新约的基督徒没有关系。保罗的意思是我们人靠行律法没有一个能够在神面前被神接纳,现在耶稣基督已经为我们担当了律法对罪的审判,基督徒只要信靠基督就可以被神接纳,若是再依靠律法,那么就从恩典中堕落了。与基督相比,律法在得救的工作上是没有功效的,是可废去的。事实上,这也是耶稣的意思:“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谁能够成全律法呢?在神的律法面前,人人都是被证明有罪的,谁能够说他在律法面前是完全的呢?只有耶稣,他来了替我们成全了律法。

所以这样,我们不能说新约的基督徒,没有律法了,也不是说不需要遵行律法了,乃是说在耶稣里,主耶稣已经为我们成全了律法。反过来,如果有人不信靠耶稣,那么他就受到律法的约束,神也以律法的标准来衡量他,并且审判他。

二、指出文士和法利赛人的错谬

主耶稣在这段圣经中连续将了六个:“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只是我告诉你们……”有不少人说,这是耶稣宣告天国的律法,并且告诉我们天国的律法要比犹太人的律法更加的严格。事实上并非如此,耶稣在这里并非要提出一套新的伦理,也不是要提出更高的要求。而是要纠正文士和法利赛人对律法错误的理解和教导。通过六个:“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只是我告诉你们……”的教导,耶稣要人知道:神的律法不是为了规范人外面的行为,乃是要引导人内心的动机;不是要人讲究表面的礼仪,而是要人谨慎里面的圣洁;不是要人学会外表的虔诚,而是要人从内心出发敬畏神。

三、说明神在律法上的旨意

最后耶稣的整个信息归结到一句话上:“所以你们要完全,象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5:48)这是耶稣告诉众人,神原先颁布律法的初衷,目的乃是要叫人真正学像他一样的完全。而不是要让人做什么来应付神的律法。所以圣经说:“他叫我们能承当这新约的执事,不是凭着字句,乃是凭着精意;因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林后3:6)那照着字句表面努力应付神的命令,仍然没有满足神的心意,只有心里体贴神的旨意的人才真正讨神喜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