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越剧社团宗旨:广东“30条政策举措”为港企转型升级送“及时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4 14:32:45
广东“30条政策举措”为港企转型升级送“及时雨” 2011-12-08 07:15:41 来源: 南方网     南方网讯 昨天(12月7日)上午,2011广东省支持外经贸企业转型升级稳定发展政策宣讲会在香港隆重举行,活动旨在推动在粤港资企业充分运用国家和广东省出台的扶持优惠政策,提振发展信心,力促在粤港资企业转型升级。广东省副省长招玉芳出席宣讲会并作主题演讲,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林瑞麟出席宣讲会并致辞,香港中联办副主任郭莉出席宣讲会。会上,23个广东省直和中直驻粤相关单位负责人详细介绍了广东省支持外经贸企业转型升级稳定发展的30项主要政策。香港工业总会等各大商会的企业代表约700人出席了政策宣讲会。

  招玉芳说,粤港唇齿相依、休戚与共。改革开放以来,港资企业不仅为广东带来了大量资金、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市场信息,促进广东开放型经济迅猛发展,也为广东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提升综合竞争力作出了重要贡献。

  招玉芳说,每一次经济发展遇到困难,都是加速创新、酝酿动力、提升能力的关键时期。粤港合作三十多年的历史经验证明,只要在粤港资企业下定决心谋转型,坚定信心谋发展,想方设法突重围,只要粤港双方同呼吸、共命运,不断深化两地经济交流合作,就能危中求进,攻坚克难,携手突破难关,推动两地经济社会赢得新的发展。招玉芳表示,当前广东省委、省政府正千方百计出台政策措施,支持在粤外商投资企业加快转型稳定发展,希望港资企业能充分利用政策宣讲会的平台,抓住机遇,认真了解政策、准确把握政策、充分利用政策,以更好地应对危机、发展企业,努力增创竞争新优势。

  林瑞麟说,政策宣讲会是一场及时雨,能有效减轻在粤港资企业的负担,协助企业渡过难关。香港和广东一直保持着紧密的经贸合作关系,有力地促进了两地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下一步,香港将通过粤港合作联席会议等方式,全力帮扶港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广东的发展,为港资企业提供内地市场资讯和关于转型升级的相关政策信息,协助企业把握机遇、转型升级,发展品牌、开拓市场,推动港资企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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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广东30条支持外经贸企业转型升级稳定发展政策举措”

  改革开放以来,港企在广东实际投入资金累计达1600亿美元,占广东外资总量的60%以上,港企在广东的经济发展过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受国际金融危机、欧债危机持续、世界经济持续低迷和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形势的影响,外向型经济大省的广东受到极大冲击,包括港资企业在内的外资企业普遍遭遇订单减少、成本上升、利润空间压缩等难题。省外经贸厅副厅长吴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广东30条政策举措”正是在此背景下中央和广东省委省政府近一年来为解企业之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稳定发展而出台的各种政策举措的汇集。

  据悉,这“30条政策举措”包括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企业扩大进口、鼓励企业拓展内销、减免部分税费、加强金融服务与合作、进一步完善投资环境、优化外经贸企业服务八大方面,目标直指为企业解决用电难、用地难、用工难、融资难等难题。

  “从港企的关注程度来说,'30条政策举措'最大的亮点应该是各种税费的减免,比如,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国家审批的行政性事业收费项目、80多项省级审批的行政性事业收费,加起来各种税费减免将近200项。”吴军向记者介绍说,“备受企业关注的”堤围防护费“按照企业营业(销售)总额的0.7‰收取,同时允许各市结合本市实际在省规定的0.7‰范围内制定具体征收标准。这些举措对企业渡过难关都是实实在在的帮助。

  链接“30条政策举措”具体内容摘录如下:

  1、支持企业转型升级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重点扶持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自主品牌建设、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发展服务贸易,以及参与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农轻纺出口基地建设等,引导企业转型升级、提升国际竞争力。引导企业申报省相关科技扶持专项资金,推动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

  支持企业开展创新研发。鼓励企业组建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载体,加强高新技术类外经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为企业办理专利业务开辟绿色通道,对申请国内发明专利、国(境)外专利给予资助。

  2、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加大对开拓市场的资金扶持。安排专项资金,对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尤其是新兴市场予以扶持。安排“走出去”专项资金,引导和支持有条件、有实力的外经贸企业“走出去”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3、鼓励企业扩大进口

  以扩大进口战略型新兴产业、传统产业技术改造、节能减排和低碳经济、高新技术和高附加值产业急需的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稀缺资源性产品作为重要内容,出台《广东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补充目录》,对所列的各项产品和技术中涉及到的公共服务部分予以扶持,并根据我省产业政策和转型升级的要求实行动态调整。

  4、鼓励企业拓展内销

  推动外资企业加工贸易内销便利化。落实关于鼓励外商投资企业扩大加工贸易内销先行先试的政策措施,简化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内销手续。对联网监管企业实行内销“集中申报”模式,允许在一个自然月内采用“多次内销、一次报关”方式办理内销业务。在东莞试行将加工贸易内销“集中申报”模式扩大到非联网监管企业,并视试点情况逐步扩大到珠三角其他城市。

  5、减免部分税费

  停止征收工商“两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国家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省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3项、社团收费20项,暂停征收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取消3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依照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免征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6、加强金融服务与合作

  加强融资担保扶持,在2009年注资10亿元设立广东省融资再担保公司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再安排10亿元注入省融资再担保公司,推进再担保业务发展。

  7、进一步完善投资环境

  为解决企业用地难问题,对符合“三旧”改造政策的外资企业转型升级项目,其全部或部分加工环节向外转移,原土地由当地政府依法收回或者收购的,可以货币方式向原土地使用权人补偿或者支付收购款;也可以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前提下,以置换方式为原使用权人重新安排用地,置换的土地其使用权价额折抵不足的,可以货币补齐。改造后不改变工业用地性质,提高容积率的,不再增缴土地价款。

  8、优化外经贸企业服务

  简化涉企行政审批手续。创新工商登记服务方式,实行“网上审核、双向快递”网上登记,申请人可以通过邮政快递方式提交外资企业登记申请材料,在工商部门审核通过后,委托邮政快递部门代为领取有关证照(通知书)并送达申请人,让企业“足不出门办照”。

  简化涉企行政审批手续。进一步简化企业进口付汇结算凭证。允许企业凭进口报关单、合同或发票等任一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性的单证在银行办理付汇,优化银行为企业办理付汇的单证审核程序。

  提高进出口通关、检验检疫效率。继续推进分类通关改革,扩大进口分类通关改革试点范围,推进“提前申报”、“集中申报”、“预约通关”等便利措施。加强关检合作,探索通关单“电子化”及“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