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闯关游戏策划:中国人最易误解的文史常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0 13:19:22
中国人最易误解的文史常识(史海拾贝)
转引自:http://yrxq.5d6d.com/thread-462-1-1.html“丰碑”自古不是碑
  碑本来指的是没有文字的坚石或桩,其主要作用有三:一是立于宫庙前以观日影、辨时刻。《仪礼·聘礼》曾说:“上当碑南陈”,郑玄的注释就是:“宫必有碑,所以识日影,引阴阳也”.二是竖于宫庙大门内拴牲口。三是古代用以引棺木入墓穴。最早的碑上有圆孔,施轳辘以绳被其上,引以入棺也,亦即下棺的工具(和现在工地上上楼板所用的叼板机的工作原理很相似)。古时往往用大木来引棺入墓,这大木的特定称呼就是“丰碑”.秦代以前的碑都是木制的,汉代以后才改用石头。
  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用丰碑来牵引自己的棺材。《周礼》有云:“公室视丰碑,三家视桓楹。”所谓“公室视丰碑”,就是公室成员死后,要用以大木立于墓圹的四周,上设辘轳,用以下棺于圹。该规格本来为天子之制,后来诸侯也僭用之。即使到了春秋战国时代,对于丰碑的使用范围仍然有着严格的限制。季康子的母亲去世之后,公输般劝说季康子用丰碑来下棺,结果就遭到了别人的一番挖苦(事见《周礼·檀弓》)。
  显然,所谓的丰碑在当时的语境之下,就是一种特殊的葬礼规格。先是只有天子才可使用,后来发展到公室成员,再往后发展到诸侯亦可用。后人沿袭了此种习俗,“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普通百姓也学着用起了“丰碑”,他们在自己亲人的坟前立起了石头。只是他们忘了原来的碑是下葬的工具,忘记了碑最原始的功能。
  所以,后来有人开始在光秃秃的石头上开始刻字记录父辈的功绩,这就是今天我们见到的墓碑。从某种意义上说,武则天的无字碑倒是歪打正着,有点符合古礼的要求。除此之外,其他人就显得有些东施效颦了。
  “劳燕”最惯是“分飞”
  第一次见到“劳燕”这个词是多年之前,那时,高考在即的我们是如此惴惴不安而又忧郁感伤。面对不可知的未来,每一个少年心里充满了莫名其妙的情绪。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有一天,教室的黑板上突兀出现的“劳燕纷飞”四个字,一下子就深深打动了我。该毕业了,我们这群“辛劳的燕子”将被高考惊起,纷纷飞去,落下一地羽毛。
  后来我飞到了一所大学的中文系,当读到“东飞伯劳西飞燕,黄姑织女时相见”的诗句时,我才知道了自己从前的误读。
  原来,“劳燕”代指伯劳和燕子两种鸟类,“劳”是伯劳的简称,和“辛劳”无关。“劳”和“燕”分别朝不同的方向飞去,因此,它们的姿势是“分飞”而不是“纷飞”.
  伯劳俗称胡不拉,是食虫鸟类,大多栖息在丘陵开阔的林地,为我国较为常见的鸟类。因为较常见,所以也就被写进了诗里。和伯劳一起走进诗里的还有燕子。譬如王实甫的《西厢记》中就有这样的句子:“他曲未通,我意已通,分明伯劳飞燕各西东。”
  当伯劳遇见了燕子,二者就相互完成了身份的指认,共同构成了全新的意思,在传统诗歌的天空下,伯劳匆匆东去,燕子急急西飞,瞬息的相遇无法改变飞行的姿态,因此,相遇总是太晚,离别总是太疾。东飞的伯劳和西飞的燕子,合在一起构成了感伤的分离,成为了不再聚首的象征。
  因此,“分飞”是“劳燕”最常见的姿态,天空没有留下劳燕的影子,但“劳”和“燕”曾经飞过,曾经朝着不同的方向飞过。
 
“七月流火”非天热
  2005年7月,在一次欢迎仪式上,某大学校长致辞道:“七月流火,但充满热情的岂止是天气?”此言一出,一时间在网络上引起网友们纷纷议论。
  的确,公历7月正是炎炎夏日、骄阳似火的日子。这句“七月流火”猛一看上去确实像是在形容盛夏炽热的气温,再比作迎客的热情,也可以说是顺理成章。
  然而,致辞的校长恐怕没有想到,他的这句话让很多人的脸热得发烫。因为,此“七月”并非盛夏的七月,“流火”也不是在说似火的骄阳。
  那么,“七月流火”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七月流火”语出《诗经·国风·豳风》:“七月流火,九月授衣。”诗中,七月并非公历七月,而是指农历。如果换算为公历,那就是相当于八九月份。“火”是指大火星,大火星并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火星。火星是太阳系中的一颗行星,而大火星则是恒星。它是天蝎座里最亮的一颗星,中国古代称之为心宿二。它是一颗著名的红巨星,放出火红色的光亮。“流”指的是西沉,就是向西边落下。我们的祖先早在几千年前就已经观察到,每年的夏末秋初,这颗红色的巨星就会落向夜空的西边,也就是把这种天象变化当作天气将逐渐转凉的征兆。所以,“七月流火”不是指七月份的天气热得像流火,而是指天气日渐转凉。
  “衣冠禽兽”原是褒义
  “衣冠禽兽”一语来源于明代官员的服饰。据史料记载,明朝规定,文官官服绣禽,武官官服绘兽。品级不同,所绣的禽和兽也不同,具体的规定是:文官一品绣仙鹤,二品绣锦鸡,三品绣孔雀,四品绣云雁,五品绣白鹇,六品绣鹭鸶,七品绣鸳鸯,八品绣黄鹂,九品绣鹌鹑。
  武官一品、二品绘狮子,三品绘虎,四品绘豹,五品绘熊,六品、七品绘彪,八品绘犀牛,九品绘海马。文武官员一品至四品穿红袍,五品至七品穿青袍,八品和九品穿绿袍。所以,当时“衣冠禽兽”一语是赞语,颇有令人羡慕的味道。
  到了明朝中晚期,宦官专权,政治腐败。文官武将欺压百姓无恶不作,声名狼藉,老百姓视其为匪盗瘟神,于是,“衣冠禽兽”一语开始有了贬义,老百姓对为非作歹、道德败坏的文武官员称其为“衣冠禽兽”.
  其贬义之称,最早见于明末陈汝元所著《金莲记》一书。清代以后,“衣冠禽兽”一语遂用做贬义,泛指外表衣帽整齐,行为却如禽兽的人,比喻其道德败坏。
  “莘莘学子”多少人
  高考前一天,有家电视台做了一则各单位为考生提供良好的考试环境的报道。报道的标题是:“各地纷纷为莘莘学子们参加高考提供便利。”其中,一名记者在报道结束时说:“祝愿莘莘(xinxin)学子都取得好成绩。”看完之后,不由得为考生发愁:若是高考卷子上出现了这个词,看节目的学生该如何是好?
  首先从读错“莘莘”来说,这个字的确有两个发音,然而,“莘莘学子”中的“莘”字应当读“shen(阴平)”,而不是记者口中发出的“xin”.
  其次是“莘莘学子”一词的使用错误问题。有很多词语,人们大体上经常看到或者使用,但是没有完全理解,所以在实际使用中常常用错。“莘莘学子”四个字连在一起,像个成语,其实不是成语,而是个自由组合的词组。“莘莘”是个叠字形容词,表示“众多”,在古汉语中用途比较宽泛。“莘莘”出自《国语·晋语四》:“周诗曰:莘莘征夫,每怀靡及。”《现代汉语词典》、《汉语大词典》等辞书均释其为“众多”之意,这样,“莘莘学子”应是“众多的学子”.
  如同上面提到的那个错误标题一样,下面的例句也是因为不太理解“莘莘”之意而出了错,在“莘莘学子”前加了“一大批”、“许许多多”,或者是在“莘莘学子”后面加上了个“们”字,造成了词意重复的错误。例如:在大洋彼岸的美国,许许多多来自中国的莘莘学子共同为祖国祈祷;一大批莘莘学子走出校门,成为祖国的建设者;莘莘学子们站在主席台下,聆听校长的讲话。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错误用法需要注意,那就是在“莘莘学子”前加上“一位”、“每一个”.因为“学子”和“莘莘”连用,意思就是“众多的学生”了。再用这些限定,就犯了逻辑上的错误。例如:作为一名莘莘学子,我一定要好好学习。每一位莘莘学子都应当为中华崛起而读书。这些用法都是错误的。
乱说“哇塞”伤风雅
  “哇塞,你今天打扮得真漂亮 ”,“哇塞,姚明又扣篮了 ”,“哇塞,今天可真热啊 ”……这些经常挂在年轻人嘴边的话,说者没有觉得什么,但是听者还是感到很刺耳。如果他们知道了这个词的来历,估计会感到羞愧的。
  “哇塞”原是闽南方言,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已在台湾地区流行开了。最早传入大陆应该是在上世纪80年代初,首先流行于开放的沿海地区。其中,“哇”就是第一人称代词“我”,而“塞”则是一个表示性行为的动词,是很不文雅的词。这样一个主谓词组,它的宾语省略了,但是意思还是很明确的。
  这样一句很难听的话本来是不应当流行开来的,但是现在却成为人们的口头禅。先是在台湾的影视传媒上出现,后来大陆的一些影视明星又刻意模仿,现在连省级电视台的节目主持人嘴里也经常说,甚至连幼儿园的小朋友也跟着学了起来。
  造成这个不文明的口语传播开来的原因在于,一些影视传媒机构的不负责任,一些影视明星的刻意模仿和一些年轻人的盲目跟风。他们根本不知道“哇塞”是什么意思,只是主观地认为“塞”是一个叹词,跟“哇呀”、“哦哟”、“呜呼”差不多,仅仅是表示惊叹而已。所以,不管男的女的,也不论老的少的,赶时髦般地抢着用,开口闭口就是一个“哇塞”.
  还有一些人,看到别人不说这个词,就嘲笑人家“土得掉渣儿”、“跟不上时代的潮流”,实在是不应该。更让人觉得不好意思的是,一些女孩子在大街上打招呼也会大呼小叫地用“哇塞”,真让人觉得难为情。“呆若木鸡”是境界
  要是形容一个人有些呆头呆脑、痴傻发愣的样子,人们往往会用“呆若木鸡”这个贬义词。然而,“呆若木鸡”最初的含义和现在的用法没有丝毫关系,反倒是一个褒义词。
  “呆若木鸡”出自《庄子·达生篇》,原本是个寓言。故事讲的是:因为周宣王爱好斗鸡,一个叫纪渻子的人,就专门为周宣王训练斗鸡。过了十天,周宣王问纪渻子是否训练好了,纪渻子回答说还没有,这只鸡表面看起来气势汹汹的,其实没有什么底气。又过了十天,周宣王再次询问,纪渻子说还不行,因为它一看到别的鸡的影子,马上就紧张起来,说明还有好斗的心理。
  又过了10天,周宣王忍耐不住,再次去问,但还是不行,因为纪渻子认为这只鸡还有些目光炯炯,气势未消。这样又过10天,纪渻子终于说差不多了,它已经有些呆头呆脑、不动声色,看上去就像木头鸡一样,说明它已经进入完美的精神境界了。宣王就把这只鸡放进斗鸡场。别的鸡一看到这只“呆若木鸡”的斗鸡,掉头就逃。
  “呆若木鸡”不是真呆,只是看着呆,实际上却有很强的战斗力,貌似木头的斗鸡根本不必出击,就令其它的斗鸡望风而逃。可见,斗鸡的最高境界是“呆若木鸡”.
  庄子这则寓言很有趣,同时也表达了深刻的哲理,让人不由得想到古人所说的“大智若愚”、“大巧若拙”、“大勇若怯”.在庄子看来,真正有大智慧的人表现出来的也许是愚钝,真正有高超的技巧的人看起来却有些笨拙,真正勇敢的人往往被别人误解为胆怯。但是,如果真正处于非常境况时,这些人往往能够表现出非同寻常的能力。庄子通过这则寓言,也许是在阐明“相反的两极在某种高度便相互接近转化”的道理,这正是道家思想所特有的辩证思维。
  
“跳槽”本是青楼语
  你“跳槽”了吗?在眼下,这是一句很平常、很普通的话。其意思也很明白,那就是,你炒没炒老板的“鱿鱼”?你是不是还在原来的地方工作?但在明清时代,这句问话却含有狎邪之意,相当不雅。
  随便翻翻明清的小说或者笔记,“跳槽”一词不时可映入眼帘。徐珂的《清稗类钞》对“跳槽”给出了非常确定的解释:“原指妓女而言,谓其琵琶别抱也,譬以马之就饮食,移就别槽耳。后则以言狎客,谓其去此适彼。”意思说得很明白,最早这个词是说妓女的。一个妓女和一个嫖客缠绵了一段之后,又发现了更有钱的主,于是丢弃旧爱,另就新欢,如同马从一个槽换到了另外一个槽吃草,因此,这种另攀高枝的做法被形象地称为“跳槽”.后来这个词也被用到了嫖客身上。一个嫖客对一个妓女厌倦了,又另外找了一个,这种行为也可称为“跳槽”.是啊,同样一个词,妓女用得,为什么嫖客用不得?与此相佐证,明代冯梦龙编的民歌集《挂枝儿》里就有一首名叫《跳槽》的歌,歌中的青楼女子哀婉地唱道:“你风流,我俊雅,和你同年少,两情深,罚下愿,再不去跳槽。”妓女与嫖客互诉衷肠,最终达成的协议就是“再不去跳槽”.至此,“跳槽”的意思已经非常清楚,那就是专指风月场中男女另寻新欢的行为。
  可是不知从何时起,“跳槽”这个充满狎邪意味的词被大家拿来当成变换工作的代语。也许是因为人们已经忘了这个词本来的用法,只是根据这种形象而又通俗的比喻,把它当作了更换工作的大众通行语。尽管如此,我们知道这个词的来历也不是一件坏事。
  
“朕”也曾是老百姓
  中国古代的皇帝有一个变态的习惯,那就是凡是与自己有关的东西都不许别人染指,包括名字,包括人称代词。譬如“朕”这个第一人称代词,在秦朝之前,每-个人都可以使用。自从秦始皇以来,这个词就和普通人无缘了。
  我国最早的一部解释词义的专著《尔雅·释诂》对“朕”作出了如此的解释:“朕,身也。”在先秦时代,“朕”是第一人称代词。不分尊卑贵贱,人人都可以自称“朕”.据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嬴政统一天下后,规定:“天子自称曰朕。”从此,“朕”才由寻常百姓家飞入了皇宫之中,-去不回头。
  秦始皇之前的统治者,相对还比较谦虚。那时的诸侯王常常自称“孤”、“寡人”、“不谷”.“孤”者,谓自己不能得众也;“寡人”者,“寡德之人也”;“不谷”,谷为食物,可以养人,乃善物,“不谷”即“不善”.由此可见,在秦始皇之前,统治者至少在表面上远远没有那么高傲自大。直到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统治者才开始感觉到不需要再如往常那么谦卑了,于是,“朕”也就应运走上了“唯我独尊”的不归路。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朕”虽然是皇帝的自称,但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它的意思并不等同于其他第一人称代词“余”、“吾”、“我”等词,“朕”的意思更接近于“我的”.譬如在《离骚》中,屈原就这样说过:“朕皇考曰伯庸。”显然这里“朕”的意思就是“我的”.
  因此,在正常使用“朕”的场合,虽然有时也可以是第一人称的代指,但更多时候这个词倾向于“我的”,譬如,“勿废朕令”说得通,“勿废朕之令”就说不通。“杏林”“杏坛”路途远
  杏林、杏坛一字之差,但其意思却差别很大。杏林、杏坛虽然都与杏子有关,但二者之间几乎没有任何关系。
  “杏林”是中医界常用的一个词汇,该词产生于汉末,和该词直接有关的主人公是东汉时期福建籍医生董奉。
  医术高明的董奉却视钱财如粪土,为人治病,从不取人钱物,他唯一的要求就是,在被治愈之后,如果愿意,重症患者在董奉的诊所附近栽种五棵杏树,轻者就栽种一棵杏树。十年过去之后,董奉的诊所附近就有了十万余株杏树,郁郁葱葱,蔚然成林,成为当地一景。杏果成熟后,董奉又将杏果卖出,换来粮食周济庐山附近贫苦百姓和南来北往的饥民。一年之中,被救助的百姓就多达两万余人。在董奉去世后,庐山一带的百姓便在杏林中设坛祭祀董奉。后来,“杏林”一词便渐渐成为医家的专用名词,人们往往喜欢用“杏林春暖”、“誉满杏林”一类的话语来赞美医术高超、医德高尚的大夫。
  而“杏坛”则与“杏林”没有任何关系。“杏坛”之典故最早出自于庄子的一则寓言。庄子在那则寓言里,说孔子到处聚徒授业,每到一处就在杏林里讲学。休息的时候,就坐在杏坛之上。后来人们就根据庄子的这则寓言,把“杏坛”称作孔子讲学的地方,也泛指聚众讲学的场所。后来,人们在山东曲阜孔庙大成殿前为之筑坛、建亭、书碑、植杏。北宋时,孔子后代又在曲阜祖庙筑坛,环植杏树,遂以“杏坛”名之。夜色如何算“阑珊”
  如今,媒体常常误解误用成语,造成了不良影响,其直接后果是混淆大众的判断。“阑珊”一词的错用,是一个典型。
  前年春节,为了烘托气氛,某省一家地市级电视台就拿城市夜景来做节目,并且把文字报道贴到网上。网页上,展示了该市灯光璀璨、雍容华美的除夕夜景,的确很美。报道的标题为《灯火阑珊不夜城》。作者怀着美好的意愿,原本想更深地感染读者,却把“灯火阑珊”这个经典词语用错在了标题中。除此之外,还曾经在报纸上见过诸如“五一长假期间,游客们意兴阑珊”之类的句子,在电视上听那些主持人说“现在整个城市夜色阑珊,市民们在广场上尽兴地游玩”等话语。
  实际上,这些句子都误用了“阑珊”一词。
  “阑珊”共有五种含义。一是表示“衰减、消沉”,如“诗兴渐阑珊”、“意兴阑珊”,意思是说没有什么诗兴了,兴致不高了。二是形容灯光“暗淡、零落”,如辛弃疾《青玉案·元夕》中写道:“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三是表示“残、将尽”,如“春意阑珊”,意思指春天渐去渐远。四是指“凌乱、歪斜”,如“字阑珊,模糊断续”,表达的意思是字迹凌乱。五是指“困窘、艰难”,如“近况阑珊”,意思指现在的情况不好,处境困难。从这些解释来看:“阑珊”没有一种义项可以表示灯火通明、兴致很高。
  尤为让人感到遗憾的是,“阑珊”二字为零落之意,辛弃疾词中“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是说元夕灯会的高潮已过,灯火零落,游人稀疏,而相约的人还在等着他,可有些人聚会时偏偏要拿“灯火阑珊”来形容聚会气氛很好,实在是错得离谱。
  
自谦才能用“忝列”
  汉语可能是世界上最复杂的一种语言,在语言的实际运用过程中,不仅要注意词义,更为重要的是,必须讲究“得体”.交际语言的“得体”,是指注意语境,注意对象,在什么场合下该讲什么话,在什么对象面前该讲什么话等。
  我们来看这样一句话:“你作为高教授的学生,却在背后说他的坏话,你真是忝列门墙!你让我们这些同学怎么说你好呢?”从表面上看,这句话似乎很通顺,但是这里的“忝列门墙”却是用错了。“忝列门墙”为谦语,只能用于自己,不可用于别人,此处属误用。
  也许有的人会说,《现代汉语词典》中对“忝”做了如下解释:“(书)谦辞,表示辱没他人,自己有愧。”如“忝列门墙”(愧在师门),“忝在相知之列”.根据词典的解释,好像例句没有用错。但是,《现代汉语词典》实际上已经很明确了“忝列门墙”的意思,那就是“自己不才,做老师的学生,有愧师门”.“忝列”一词用于第一人称是表示辱没他人,自己有愧,是一个谦辞。
  这个词语在报刊上经常用错。比如:“这样的绘画,如何能忝列艺术行列?”再比如,“这几首诗歌是新诗之极品,值得忝列‘中国新诗十二首’”.
  上述这两个句子中也就是一个类似问题:把“忝列”使用在第三人称上。古时的皇帝自称“寡人”,那么能不能据此称皇帝为“寡人”呢?如果是这样,那就不是谦虚了,而是在讥讽皇帝是寡德之人。
  同样地,从第三人称的角度使用“忝列”就是在说对方不称职,有辱于所任了,这就是损他人了。所以“忝列”只能用在第一人称上,否则在表达上就会适得其反。
  
人浮于食本好事
  在2005年召开的“人大”、“政协”两会上,有政协委员指出:我国官民比例高达1比26.与之相比,十年前为1比40;改革开放初期为1比67.如此的官民比例,比清末高出35倍;比西汉时期高出306倍!也就是说,西汉时期,八千个老百姓才养活1个官;如今,26个老百姓就要养活1个“官”.这一数字,道出了全国各政府机关机构臃肿的事实。
  于是想起了“人浮于事”这个成语。如果了解了这个成语的来历,就会发出更多感慨了。
  “人浮于事”原为“人浮于食”,语出《礼记·坊记》。其中有句:“君子辞贵不辞贱,辞富不辞贫,则乱益亡。故君子与其使食浮于人也,宁使人浮于食。”注称:“食谓禄也,在上曰浮,禄胜己则近贪,己胜禄则近廉。”
  古代以粮食的石数计算俸禄,所以称之为“食”.“浮”指超过。这句话的大意是说,俸禄和职位超过了自己的能力和贡献,那就是类似于贪污;自己的能力和贡献超过了俸禄和职位,就可称得上廉洁。因此,古时候的“君子”宁肯让自己能力超过俸禄,也不愿俸禄超过自己的职位。后来,“人浮于食”变成了“人浮于事”,含义也有了一些改变。   但不管意义怎么变化,古人的“人浮于食”的做法应当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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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刊之论”不能改
  因为每个汉字都含有多个不同的意义,所以使用时候一定要多加注意,切忌犯望文生义的错误。有则征稿启事是这样写的:“为提高本刊的整体质量,为读者奉献更好的精神食粮。从即日起,面向广大读者征集哲理散文。请读者朋友不吝赐稿,谢绝文字粗劣的不刊之论。”这则启事中,“不刊之论”显然是用错了。
  实际上,这“不刊之论”的“刊”字,并不是现在“刊登”的意思。古代没有现代意义的报刊,自然也就没有“刊登”这回事。正确的解释是,“刊”当“删削”或“修改”讲。
  何以“刊”字为“删削”或“修改”?这还得从竹简木牍的使用说起。古人在竹简、木牍上刻写文字来记言述事,刻写有误需要修改时,就使用一种称为“削”的青铜利器削去一层后重写,这叫做“刊”.“刊”的本意,也就是用刀消除。《说文解字》说:“刊,多也。”既然多了,自然就要消除。
  因为竹简木牍都要反复使用,可以把旧文削去,重写新文,这个过程就称“刊削”.
  所以,这个“刊”字就兼有“写”与“删”两种意思。而重要的文字才能称为“不刊之论”,指不能被删改的文字。起先只能用于帝王诏令、典章规条之类,后来应用渐广,但也仅能指真理或伟论,其规格甚高、褒义强烈。汉代扬雄《答刘歆书》中写道:“是悬诸日月,不刊之书也。”意思是说,你的书是可与日月争辉,不容删减一字的大作!后来,“不刊之论”还被引申为“不可改动或不可磨灭的言论”.
  所以,仅依“刊”字的今义,就将“不刊”指为“不刊载”,将“不刊之论”说成是“不能刊载的言论”,那就完全错了。
  
“不足为训”非准则
  在没有对“不足为训”作解释前,我们先看以下两个句子:第一句,“有人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不过就这一点小失误,影响不了大局,不足为训。”第二句,“明明知道现在是火灾危险期,可他们却不足为训,居然在林区偷偷抽烟。”
  上述两句话中的“不足为训”都用错了,原因就在于不了解这个词的准确意思。“不足为训”一词出自明代胡应麟的《诗薮续编》卷一,其中有一句话:“君诗如风螭巨鲸,步骤虽奇,不足为训。”
  在“不足为训”这个词语中,最关键的是“训”字,“训”在这里不作“教训”解释,而是“典范、法则”的意思。如此,很容易断定“不足为训”的意思为“不能当作典范或法则”.可是,上面的句子都理解成“不足以成为教训”,跟要表达的意思完全相反。
  许慎的《说文解字》给“训”字作了完整的解释。训,从言、从川。本意作“说教”解,意思是用嘉言教导人之意,故从言。又以“川”本作“水流贯穿”解,有疏导水流使其通畅之意,认为“训”是能教人通于义礼的“说教”.
  “训”字的义项有以下几种:第一种,典法曰训。如《诗经·大雅》:“古训者,故旧之道,故为先王之遗典也。”第二种,教诫曰训。如《齐书·颜之推传》:“之推撰家训二十篇,行于世。”第三种,道物状貌,说事义理之文曰训。如《史记集解·序》:“具列异同,兼述训解。”第四种,解说、训诂曰训。如《曾国藩家书》:“吾观汉魏文人,有两端最不可及,一曰训诂精确,二曰声调铿锵。”第五种,告诫曰训。如《扑满赋》:“明远鉴之退止,训劳谦之轨躅。”第六种,训练,是指养成其善良习性,锻炼其体魄、智能,使之品性端方、技艺精专。另外,“训”字还作“顺”、“驯”的通假字。
  如果了解了“训”的各种含义,“不足为训”这个词就好理解了。
  
“负”“孚”两字意不同
  有位记者,写了一篇新闻,题目为《青工代表队不负众望再度夺魁》。可是,报社总编大笔一挥,将“不负众望”改为“不孚众望”.结果报纸一发行,挑错电话就响个不停,原来“孚”与“负”字意思正相反。这本是笑谈,但在日常生活中,“不负众望”与“不孚众望”这两个成语经常被人们混用,原因就在于没有理解“负”、“孚”这两个字的意思。
  先说“负”.“负”原意为违背,背弃,后引申为辜负,对不起。“不负”就是“不辜负”之意。曹操曾有句名言:“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意思是说,曹操宁愿辜负天下人,不能让天下人辜负他。而“孚”字的原意为“信用”.《诗经·大雅·下武》中有“永言配命,成王之孚”一句,即是此意。后来又引申为“为人所信服”,如《曹刿论战》中就有“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很明显,两个字的意思根本不相同。
  要表达“不辜负人们的期望”这样的意思时,“不负众望”和“深孚众望”就成了同义词。不过,虽然意义比较接近,但是两者相比起来,还是“深孚众望”的程度更深一点。至于“不孚众望”这个词,则是人们根据“不负众望”与“深孚众望”这两个词,重新组合的一个新成语,意思当然与前两者不一样。
  根据上述解释,我们可以明白“不负众望”与“不孚众望”是两个意义截然不同的词语:“不负众望”意思是不辜负大家的期望,而“不孚众望”意思是不能使群众信服。这两个成语虽只有一字之差,意思却截然相反。
  突然想起,在《书法报》创刊二十周年的题贺作品中,有“一以贯之,不孚众望”之句。想来也是不加区分,错用了。
 
画蛇添足,“凯旋”后接“而归”
  如果留意的话,在书籍、报刊或网络上,经常可以看到用错“凯旋”一词的情况。比如,2006年5月12日,体总网上就有中国残奥管理中心发布的题为“第四届国际残奥会中国举重代表团凯旋而归”的报道。《体坛周报》上也刊登过题为“郭跃抱着奖杯不撒手 凯旋而归刘国梁一醉方休”的新闻。
  而就在2005年10月份,神舟六号载人飞船成功返航后,国内很多媒体打出了“热烈祝贺‘神六’胜利凯旋”的标题。如果说,这种错误出现在平时人们的说话中倒也可以忽略,可是媒体上频现“奥运冠军凯旋归来”就难以让人接受了,而出现在全国人民庆祝航天飞行取得成功这样的重要场合,就更是不应该。尤其让人费解的是,这样一个很低级的语言错误,竟然出现在了各个媒体上。难道,“凯旋而归”和“胜利凯旋”的用法是正确的吗?
  我们有必要从“凯旋”这个词说起。“凯”字本作“” (qǐ),也作“”,本义是“军队得胜所奏的乐曲”,引申为胜利之意。《说文》解释得很清楚:“,还师振旅乐也。”并加了按语:“经传多以为之。亦作凯。”《礼记·表记》说:“凯以强教之。即以胜乐为训。”而《左传·僖公二十八年》中则有这样一句:“振旅恺以入于晋。”宋代刘克庄也在《破阵曲》中写道:“六军张凯声如雷。”再看“旋”字。“旋”字在《说文》中被解释为“周旋,旌旗之指麾也”.《小尔雅》释为“还也”,《字林》则解作“回也”,意思可理解为“返回”.李白在《寄东鲁二稚子》中写道:“桃今与楼齐,我行尚未旋。”综合起来,“凯”就是胜利,“旋”就是归来,而“凯旋”就是胜利归来。
  既然“凯旋”就是“胜利归来”的意思,那么,何必非要在前面加上“胜利”,或者在后面加个“归来”呢?
  
“滥觞”到底是何意
  最近看到两句话,就记在了笔记本上。一是“梁静茹的《Fly Away》优美而不滥觞的旋律知道吧?”二是“她文思滥觞,写了很多东西。”上述两句话,都用了“滥觞”一词,但是都用错了。那么,“滥觞”到底是何意?又该如何正确使用呢?
  荀子曰:“昔者江出于岷山,其始也,其源可以滥觞;及其至江之津也,不放舟,不避风,则不可涉也。”《孔子家语·三恕》中也有类似的话:“夫江始出于岷山,其源可以滥觞。”“滥觞”一词,出现于此。水源所出,其始甚小,只能浮起酒杯,因此后来就把“滥觞”比喻为事之开始。“滥觞”,不但古代文献中较为多见,现代书籍、报刊中也较为多见。
  结合文献,概括“滥觞”有如下义项:
  1,指江河发源处水很小,仅可浮起酒杯。例如: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江水一》:“江水自此已上至微弱,所谓发源滥觞者也。”
  2,指小水。例如:南朝谢灵运《三月三日侍宴西池》诗:“滥觞逶迤,周流兰殿。”
  3,比喻事物的起源、发端。这是最常见的一种。例如:郭沫若在《今昔集·论古代文学》中指出:“中国文化大抵滥觞于殷代。”
  4,波及,影响。这是“滥觞”的动词用法。例如:宋代魏庆之在《诗人玉屑·沧浪诗评》中评价盛唐诗时这样写道:“盛唐人诗,亦有一二滥觞晚唐者。”
  5,泛滥;过分。例如:《明史·史可法传》:“今恩外加恩未已,武臣腰玉,名器滥觞,自后宜慎重。”
  曾经看过一篇文章,提到一句话:“前者自王昌龄等始用,滥觞于晚唐五代。”该文作者认为,将初始、起源之意的“滥觞”,当作了其后的发展、普遍来用是不对的。如果看了“滥觞”的第四种义项,该文作者就会知道是自己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了。
  “胴体”如何成“裸体”
  时下,在形容女性的裸体时,除了极少数用“玉体”之外,很多时候都用“胴体”一词,且多有狎亵之意。虽然很多人也曾经对错用这个词语的现象进行了批评,但似乎是并没有阻止“胴体”的滥用。
  关于“胴体”一词的本意,现在看到的所有的词典都没有标出“女性裸体”的义项。《辞源》中的解释为“屠体,家畜屠宰后的躯干部分”.而《现代汉语词典》中虽然在解释“胴体”时有“指人的躯体”的义项,但是第一义项却是“躯干,特指牲畜屠宰后,除去头、尾、四肢、内脏等剩下的部分”.如此看来,“胴体”虽然有时也可以指“人的躯体”,但和“女性的裸体”却没有任何直接的语义关系的。而且,在词源学的意义上,用“胴体”来形容女性身体,也明显带有一定的侮辱意味。然而很多时候,许多人并没有真正弄清该词的基本意思,却在乐此不疲地用着这个词来形容女性的身体。
  在传统的中国文化里,没有人体美的空间,因而相应的词语也就显得有些捉襟见肘,相关概念也少得可怜。于是,“胴体”也就越俎代庖,登堂入室,渐渐成了“裸体”的代名词,成了女性裸体的代名词,最后,该词里居然含有了比“女性裸体”更丰富的意蕴。
  
“犯而不校”是宽容
  “非典”肆虐时期,有部分大学生不顾禁令,私自回家,后来被学校开除了。针对这件事,有位专栏作家歪解过“犯而不校”这个词:犯了错误,擅自行动,就不能再回到学校了,是为犯而不“校”(“校”念去声)。同时他还举了个例句:我上学的时候,有两个男女同学因非法同居被开除,犯而不“校”了。
  作者文章写得很好,当然对这个词他也是很了解的,不然不会“歪批”,更不会用这个词造句子。值得肯定的是,作者还在文章后面列出了成语的意思:“犯:触犯;校:计较。受到别人的触犯或无礼也不计较。”作者还列举了出处:“《论语·泰伯》:‘以能问于不能,以多问于寡;有若无,实若虚,犯而不校。’”可见作者是很负责任的。
  受到别人的触犯或者无礼,不去计较很多,这是一种宽容的心态。学会宽容,是做人的需要。历代圣贤都把宽恕容人作为理想人格的重要标准而大加倡导,《尚书》中有“有容,德乃大”之说,《周易》中提出“君子以厚德载物”,荀子则主张“君子贤而能容罢,知而能容愚,博而能容浅,粹而能容杂”.
  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记载,武则天时代的宰相娄师德以仁厚宽恕、恭勤不怠闻名于世。凤阁侍郎李昭德骂他是乡巴佬,他一点也不生气:“我不当乡巴佬,谁当乡巴佬呢?”当时名相狄仁杰也瞧不起娄师德,想把他排挤出朝廷,他也不计较。后来武则天就告诉狄仁杰:“我之所以了解你,正是娄师德向我推荐的。”狄仁杰听了惭愧不已。正因为娄师德宽容待人,所以司马光评价他“宽厚清慎,犯而不校”.
  
不耻下问向谁问
  在听人介绍自己的学习经验时,突然听到他说:“要取得好成绩,一定要勤思好学、不耻下问。因为没有老师的指点,很多问题我们很难理解。”猛一听没什么,可一想问题就出来了。
  《现代汉语词典》对“不耻下问”的解释是“不因向比自己学问低的人请教为耻”,其中,“耻”在这里是形容词的意动用法,即“以……为可耻”;而“不耻”不能单独成词,只能在“不耻下问”中使用。按照这种解释,我们可以理解上述那句话要表达的真实意思,就是要“多问老师”.但是作为学生,无论成绩再好,问老师也不能算是“不耻下问”.
  “不耻下问”出自《论语·公冶长》,原来是孔子和学生子贡的一段话。这段话有个背景:卫国有个大夫叫孔圉,虚心好学,为人正直。孔圉死后,谥号为“文”,所以后来人们又称他为孔文子。子贡也是卫国人,但是他却不认为孔圉配得上那样高的评价,所以他就问孔子:“为什么孔文子的谥号为‘文’呢?”孔子是这样回答的:“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也。”意思是说孔圉聪敏又勤学,不以向职位比自己低、学问比自己差的人求学为耻辱,所以可以用“文”字作为他的谥号。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在学习和工作过程中一遇到问题就去请教别人,开口就是“这个问题有些复杂,我只好不耻下问来了”.明明是不懂,还要搬出来这个词,用错了也不知道。
  一个人有不懂的问题向别人请教,既然自己的学问比不上别人,又何谈“不耻下问”呢?在交往中,千万注意别犯这种错误。
  
曾几何时为几时
  唐代诗人韩愈曾经写过一首题为《东都遇春》的长诗。诗中说:“尔来曾几时,白发忽满镜。”其中,“曾几时”后来就固定为一个词语“曾几何时”,这个成语在后来的诗文中多有运用,比如以下两句:
  “补官扬州,公得谢归。曾几何时,讣者来门。”(王安石《祭盛侍郎文》)
  “回首分携,光风冉冉菲菲。曾几何时,故山疑梦还非。”(赵彦端《新荷叶》)
  如今,“曾几何时”是一个使用率非常高的词语,但是也容易用错。如下面两句话就误用了“曾几何时”.
  1,曾几何时,女性可以是交换马匹和玉米的财产。
  2,美国方面希望通过播放萨达姆被捕的电视画面促使伊拉克抵抗武装放下武器,曾几何时,美国在伊拉克战争期间曾指责伊拉克方面播放被俘美军士兵的电视画面违反了《日内瓦公约》。
  类似的差错在各种报刊上时有所见。从词面上讲,“曾”是“曾经”的意思,“几何”意为“多少”.翻阅各种辞书可知,“曾几何时”都解释为“时间过去没多久”,而《现代汉语词典》则直接举出例句:“曾几何时,这里竟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
  
如何算空穴来风
  有些成语,往往会让人产生误解。比如“空穴来风”,按照一般人的理解,应该是事情没有根据的意思,但这个成语在词典上的解释却是事出有因。这到底该怎么解释呢?
  我们需要从这个词的来源来谈起。宋玉《风赋》中这样写道:“王曰:‘夫风者,天地之气,溥畅而至,不择贵贱高下而加焉。今子独以为寡人之风,岂有说乎?’宋玉对曰:‘臣闻于师:枳句来巢,空穴来风。其所托者然,则风气殊焉。’”大意是枳树因为枝丫弯曲,能够招引鸟儿来筑巢;山中由于存在孔洞,所以引起空气流动形成风。另外,白居易也有诗云:“朽株难免蠹,空穴易来风。”由此可见,“空穴来风”可以比喻为说法有根据,有来由。
  如此而言,似乎大多数人对“空穴来风”的意思都有些误解,可是2004版《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中对此成语的解释已成为:“原比喻出现的传言都有一定原因或者根据,现指传言没有根据。”这又是为何?
  事实上,这个成语含义的变化是很有意思的,从一个侧面体现了汉语语言文字的发展变化。按照成语来源来讲,这个成语应当解释为事情有一定原因。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该词词义也随之有了变化,在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人们都把它解释为“事出无因”或者“没这回事”,已经与原来的词义完全相反。但是因为这种解释已经被普遍接受,变成一种约定俗成的现象,所以最后在词典中的释意也有了相应的改变。
  就日常运用而言,一个词竟然有两种完全相反的解释并存,在古今中外的语义学史上的确是极其罕见的。这种现象值得人们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否则,可能会在一定范围内给人们的工作、生活、学习造成混乱,在学生中的影响也不会小。
  综上,以“空穴来风”比喻不存在和没来由的事,是不够妥当的;若比喻事出有因,确有来头,则比较恰当;若怕用错,可将“空穴来风”同“未必无因”连用。比如,“说她准备退出剧组,大概不是乱讲。空穴来风,未必无因,她已经好长时间不在片场,也是事实”.
  
因何故炙手可热
  曾经见到过一篇题为《“汉钞”收藏炙手可热》的新闻,里面有句话是这样的:“湖北省钱币博物馆内展示了大量湖北地方的货币,尤以‘汉钞’最具代表性,如今它是炙手可热的收藏品。”这句话中,“炙手可热”是明显用错了。
  “炙手可热”字面意思是手一接近就感到很热,使人接近不得,引申比喻为一些人权势很大,气焰嚣张。关于这个成语,也有历史渊源。
  唐玄宗李隆基年轻时是一个很有作为的皇帝,但是,后来任用李林甫为宰相,政治开始腐败。公元745年,他封杨玉环为贵妃,纵情声色,奢侈荒淫,政治越来越腐败了。李林甫死后,唐玄宗便任命杨贵妃的堂兄杨国忠做宰相,把朝廷政事全部交杨国忠处理。一时间,杨家兄妹权势熏天,把整个朝廷搞得乌烟瘴气。
  公元753年,杨贵妃等到曲江江边游春野宴,轰动一时。诗人杜甫对杨家兄妹这种只顾自己享乐,不管人民死活的行为极为愤慨,写出了著名的《丽人行》一诗,诗中说:“炙手可热势绝伦,慎莫近前丞相嗔。”讽刺了杨家兄妹生活的奢侈和权势的显赫。意思是,杨家权重位高,没有人能与之相比;千万不要走近前去,以免惹得丞相发怒。
  宋代李清照《逸句》诗:“炙手可热心可寒,何况人间父子情。”现代作家沙汀在《淘金记》中说:“亲眼看见他成了这镇上炙手可热的红人,而且目空一切。”所用“炙手可热”含义都与杜甫诗中表达的意思相同。
  因而,从古到今,炙手可热都为嚣张跋扈之意,媒体扩大其使用范围,形容一切“吃香”的事物,完全背离了该词的本义。
  
古今差别话“中国”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在北京。那么,在中国古代,“中国”一词又该怎么理解呢?
  “中国”一词最早见于周代文献,后来随着所指对象不同而有不同的含义。“国”字的含义是“城”或“邦”.“中国”就是“中央之城”或“中央之邦”.古代文献记载中,“中国”一词有五种不同含义:一指京师,即首都;二指天子直接统治的王国;三指中原地区;四指国内、内地;五指诸夏(华夏)或汉族居住的地区和建立的国家。《史记》、《汉书》经常出现这样的称谓。
  “中国”一词所指范围,随着时代的推移而经历了一个由小到大的扩展过程。当《尚书》上出现“中国”时,仅仅是西周人对自己所居关中、河洛地区的称呼;到东周时,周的附属地区也可以称为“中国”了,“中国”的涵义扩展到包括各大小诸侯国在内的黄河中下游地区。而随着各诸侯国疆域的扩张,“中国”成了列国全境的称号。秦汉以来,又把中原王朝政权统辖范围之内的地区都称为“中国”,“中国”一名终于成为我国的通用名号。19世纪中叶以来,“中国”则成了专指我们国家全部领土的专用名词。
  从汉朝开始,人们常把汉族建立的中原王朝称为“中国”,兄弟民族建立的中原王朝也自称为“中国”.比如,南北朝时期,南朝自称为“中国”,把北朝叫做“魏虏”;北朝也自称为“中国”,把南朝叫做“岛夷”.辽与北宋,金与南宋,彼此都自称“中国”,都不承认对方为中国。
  事实上,“中国”一名虽有三千年文字记载的历史,但它仅仅是一种地域观念。严格地说,古代“中国”并不是一个专有名词。从夏、商、周开始直至清末,中国古代各个王朝都没有把“中国”作为正式国名,各朝代都有自己的国号。
  直到辛亥革命以后,才将“中国”作为“中华民国”的简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就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简称。
  
律诗不叫古体诗
  中国有悠久的诗歌传统,从孔子的“不学诗,无以言”开始,诗歌就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据了一个相当重要的位置。两千多年来,作诗几乎是每一个中国读书人必须具备的修养,就连引车卖浆者也能说几句“床前明月光”、“春眠不觉晓”来。
  但是,自“五四”以来,尤其是近半个世纪以来,现代中国人与包括古诗词在内的传统文化已经相当隔膜了。不仅如此,就连一些基本概念,人们也很难分得清了:譬如“古体诗”和“近体诗”.很多人认为清朝之前所有的诗都可以称为古体诗,民国以来的诗则应该称为“近体诗”.此乃失之毫厘,谬之千里。
  从大处说,中国古代诗歌大体可分为两大类:一类叫古体诗,另一类叫近体诗。古体诗的称呼始于唐代,唐人把当时新出现的格律诗称为近体诗,而把产生于唐以前较少格律限制的诗称为古体诗。于是,后人沿袭唐人说法,把唐以前的乐府民歌、文人诗以及唐以后文人仿照它的体式而写的诗歌,统称为“古体诗”.按照诗句的字数,有四言(如《诗经》)、五言(如“汉乐府”诗)、七言(如曹丕《燕歌行》)、杂言(如李白《蜀道难》)等。古体诗押韵较自由。
  近体诗大体分为两种,一种称“绝句”,每首四句,五言的简称五绝,七言的简称七绝。一种称“律诗”:每首八句,五言的简称五律,七言的简称七律,超过八句的称为排律(或“长律”)。律诗格律极严,篇有定句(除排律外),句有定字,韵有定位(押韵位置固定),字有定声(诗中各字的平仄声调固定),联有定对(律诗中间两联必须对仗)。
  所以,古体诗和近体诗是以唐朝为时间参照的一对概念,如果把时间参照点错误地移到现在来理解“古体诗”和“近体诗”,犯错误也就在所难免了。
  
“万卷”该有多少书
  当我们形容一个人读书很多、学识渊博的时候,会很自然地用“读书破万卷”这句成语,意思是,万卷书都被翻破,足见读书之多。那么古人的“万卷”究竟又该有多少书呢?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一句,出自杜甫的《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意思是说,自己年轻时便读了很多书,文采很好,下笔如神。杜甫这样说自己不是自吹自擂,他从小努力学习,刻苦读书,七岁就写过歌颂凤凰的诗,九岁就能写很好的大字,十四五岁时就能写出像样的文章,二十岁时,杜甫的学问已经很渊博了。
  “读书破万卷”中的“卷”字指书籍的册本或篇章。如果仅仅以数量而言,这个数目的确不少,而实际上万卷书并没多少内容,因为卷本指串起来的竹简。古人一卷书的篇幅,只相当于现在的一章。一个人从七岁起每天读三卷书,到不了二十岁就能读万卷书。至于读书的种类有多少,就不得而知了。大概除了四书五经等基本的书目外,可看的书的种类得视家中藏书情况了。中国古代能读过百种书以上的读书人,就算是很博学了。
  不过,这句经典名句依旧起着作用。如果要成为学问渊博、见多识广的人,而不学古人“读书破万卷”的精神,恐怕是没门吧。
  
“仁者”为何要“乐山”
  “仁者乐山,智者乐水”,这几乎是所有中国人都耳熟能详的一句话。这句话出自《论语》,孔子当时的原话是这样说的:“智者乐水,仁者乐山。智者动,仁者静。智者乐,仁者寿。”其意思是说,仁爱之人像山一样平静,一样稳定,不为外在的事物所动摇。
  在儒家看来,自然万物应该和谐共处。作为自然的产物,人和自然是一体的,因此,人的品质也会受自然山水、自然万物的无形影响。自然山水的品质、自然山水的特点也会反映在人的气质、修养之中。在大自然中,山是稳定的,可信赖的,它始终矗立不变,包容万物,是最可靠的支持;水则是多变的,具有不同的面貌,它没有像山那样固定、执着的形象,它柔和而又锋利,可以为善,也可以为恶。聪明人和水一样随机应变,常常能够明察事物的发展,“明事物之万化,亦与之万化”,而不固守一成不变的某种标准或规则,因此能破除愚昧和困危,取得成功;即便不能成功,也能随遇而安,寻求另外的发展,所以,他们总是活跃的、乐观的。仁爱之人则和山一样平静,一样稳定,不为外在的事物所动摇,他们以爱待人、待物,像群山一样向万物张开双臂,站得高,看得远,宽容仁厚,不役于物,也不伤于物,不忧不惧,所以能够长寿。因此说“仁者乐山”.
  水是外表最柔弱、最平静的东西:本质上水却最有力量。水滴石穿,最坚硬的东西,都可以被水磨平、被水击穿。水含有了一种智慧,水拥有一种力量。所以,“智者乐水”.
  
“五毒”原来是良药
  “五毒俱全”,这是一个所有中国人都会用的词。一个人如果称得上“五毒俱全”,那么此人就堪称“死有余辜”.这里的“五毒”是指人的五种恶习或恶行,有人认为是“吃、喝、嫖、赌、抽”,有人认为是“坑、蒙、拐、骗、偷”.除了人的品行上的“五毒”外,在生活中也常提到自然界中的“五毒”,有人认为是“蛇、蝎、蜈蚣、壁虎、蟾蜍”.而真正意义上的“五毒”却和这些没有任何关系。
  真正意义上的“五毒”是指五种主治外伤的药性猛烈之药。《周礼·天官》说:“凡疗伤,以五毒攻之。”这里的“五毒”就是石胆、丹砂、雄黄、石、慈石。一般认为,所谓的“五毒”并不是每种药材都有剧毒,譬如丹砂、慈石并无太大毒性,但是五种药材通过加工之后合成,其药性就极其酷烈。具体的做法是:将这五种药材放置在坩埚之中,连续加热三天三夜,之后产生的粉末,即是五毒的成药。此药供涂抹患处,据说有相当的疗效。
  很显然,“五毒”之名虽然张牙舞爪,面目狰狞,但却有救人性命的效能。说是五毒,但可以毒攻毒,最后却成了五味良药。
  
“登堂入室”臻佳境
  “登堂入室”一词出自《论语·先进》,其原文为:“子曰:‘由之瑟,奚为于丘之门?’门人不敬子路。子曰:‘由也升堂矣!未入于室也!’”
  还是先解释一下上面那几句话。子路姓仲名由,又称季路,是孔门弟子之一。子路出身寒微,其性耿直好勇,为人轻率粗莽,性情真挚,事亲至孝,长于政治。先后在鲁、卫二国为官,后随孔子游学于列国。孔子对子路十分喜爱,常责之以正其行。
  一日,子路弹瑟,孔子闻其琴音,满含肃杀之气,颇不祥和,遂责怪他:“子由弹瑟,不合雅颂,怎么会出自我的门下?”其他学徒听到孔子这样训子路,都误认为孔子不喜欢子路,就对子路很不恭敬。孔子得知这情况后说:“子路的学问已经大有所成,但是未臻佳境。就像人们从外面进来,登上厅堂,但是还没有入内室一样。”
  “登堂入室”原指登上厅堂,步入内室。后来人们比喻为学问或技艺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终至高深境界。如清代李渔在《闲情偶寄》中就用了这个词:“乘其爱看之时,急觅传奇之有情节、小说之无破绽者,听其翻阅,则书非书也,不怒不威,而引人‘登堂入室’之明师也。”
  现在,“登堂入室”经常见诸报刊和网络,不过误用错用的情况也很多。首先,“登堂入室”作为一个谓语词组,其主语应当是人而不应该是物。例如,“‘挂靠’经营:让大批假药‘登堂入室’”一句中,“药品”是不能够登堂入室的。
  其次,人们往往会把“登堂入室”当作很具体的一种动作,理解为“从大厅进入内室”.例如,“他接到导师的电话,驱车赶往导师家里,登堂入室。”这种用法,也是欠妥的。
 
究竟如何“平”天下
  儒家认为只有完成了以下八道人生工序的人才可以称得上真正的成功,这八道工序是: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前七道工序的意思没有什么争议,但何为“平天下”,很多人都存在误解。
  问题出在“平天下”的“平”字身上,后人望文生义地认为,“平天下”就是平定天下,用赫赫武功荡平狼烟,靠威武之师扫平敌寇……总之,“平”总是和武力联系在一起的,总是和沙场联系在一起的。但这是误解。
  “平天下”的意思是“使天下平定”,但到底用什么方法才能实现天下平定这一伟大理想呢?儒家给出他们理解的方式:“修身及家,平均天下。”这是《礼记·乐记》中的话。“平”即无上下之偏,“均”即无远近之异,“平均天下”即是让上下各安其分,对华夏与四夷一视同仁,很显然,从方法论的意义上看,“平天下”之“平”更接近于一种治国之道,它的基本诉求就是无上下远近之异。各安其分,各就其位,于是天下太平,天下大治。很显然,“平天下”和武力无缘,和战功无缘。
  所以,“平天下”才是儒家的最高人生理想,它也因此被当成人生最重要的一件事情而排在了最后。“平天下”理想如不能实现,前七道工序的意义将会大打折扣,“平天下”规定着前七道程序的走向,因此,对于“平天下”的理解不允许有任何偏差。当“平天下”之“平”被理解成“荡平”、“扫平”之时,这种直接诉求于“武功”的“平天下”理想,必然要求前七道工序能与之配套,从“格物”开始,整个走向需要全部调整,以满足最后靠武功“平天下”的目的。这样的理解,最终必将彻底颠覆儒家的理想。
  因此,对于“平天下”必须有正确的理解,才能真正理解儒家理想,才能真正做好儒家所说的八件事。
  
“阿堵物”是啥东西
  “阿堵”,是六朝和唐时的常用语,相当于现代汉语的“这个”.《世说新语·巧艺》载:东晋时著名画家顾恺之画人像,有时画了几年都不点眼睛。别人问他为什么,他指着眼睛回答道:“四体妍媸,本无关于妙处,传神写照,正在阿堵中。”意思是说,四肢的美丑,是无关紧要的,画像要能传神,关键就在眼睛里头。
  《晋书·王衍传》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王衍标榜清高,讨厌其妻“贪浊”,从来不说“钱”字。有一天晚上,郭氏趁王衍睡熟时,叫婢女悄悄把一串串的铜钱,围绕着床,堆放在地下,让王衍醒来,无法下床行走。她以为这样一定能逼得他说出“钱”字来。不料第二天早晨,王衍见此情景,口里仍不说“钱”字,就把婢女唤来,让她“举却阿堵物”.随着这个故事越传越广,“阿堵物”这个词也渐渐被作为钱的代称了。
  不管王衍是不是在作秀,但口里不说“钱”,自然是一种态度,一种对钱极端蔑视的态度。对钱持如此态度的,还有东汉的管宁。管宁与华歆一齐在园中锄草,见地中有“片金”,“管挥锄与瓦石不异,华捉而掷之去”.
  敢如此待钱,是要具备两个条件的:一是思想上的清高,一是生活上的保障。以世俗之心看,生活上的保障比思想上的清高又要来得更为重要。王衍、管宁都是官宦之家,有钱;而且管宁既然有地可锄,在那个时代,地里长出的五谷也可以保证他的生活了。至于生活不能自保者,没有钱是行不通的。清金埴《不下带编》载有某人对杜、韩行为的评论:“少陵之投诗京兆,邻于饿死;昌黎之上书宰相,迫于饥寒。两公当时不得已而姑为权宜之计,后世宜谅其苦心,不可以宋儒出处,深责唐人也。”
  如此,“阿堵物”虽然不是最重要的,但也是不可缺少的。天天饿得前胸贴后背,看谁还不言“阿堵物”.
  
“刀笔吏”是什么人
  曾经在《大河报》上看过一篇文章,作者讲述了“刀笔吏”的由来,阐述得很好,但是却忽略了“刀笔吏”的特殊用法。因为,在古代人们还往往将讼师幕僚称作“刀笔吏”,顾名思义就是谓其深谙法律之规则,文笔犀利,用笔如刀。“刀笔吏”如刀之笔的操纵,往往使许多案件乾坤陡转,或无中生有,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清稗类钞》“狱讼类”有数篇关于刀笔吏的记载,从中我们可以窥见其刀笔之锋芒。书中有这样一个故事,苏州有位名叫陈社甫的讼师,善写状子。他的同乡王某曾借钱给一个寡妇,但是寡妇好久没有还钱,王某就数落了她一顿。寡妇十分羞愧,回到家里后越想越不是味,于是在雨夜来到王家门口上吊自杀。陈社甫听了王某的叙说后,索取五百两银子;并让王某给寡妇换双干净鞋,然后写了一张状纸,其中有这么一句:“八尺门高,一女焉能独缢;三更雨甚,双足何以无泥?”意思是说,一个弱女子,如何能一个人在那么高的地方自尽?更何况,夜里本来下着雨,为何这个女子的鞋子上却没有泥巴?当地官员看后,觉得状纸中所说的事情根本不可能,于是仅仅判王某买副棺材了事。
  刀笔吏的刀笔之功不仅在于其文笔之犀利,更是在于其对于事情的解析有过人之处,“刀笔吏”的此种作用在相互倾轧的官场发挥得更是淋漓尽致。虽然也有一些刀笔吏既能坚守自己道德底线又通晓律例,但是更多的刀笔吏为了谋求胜诉及一字千金的效果又不惜教唆当事人弄虚作假、伪造证据,所以“刀笔吏”的名声并不是很好。
  
“长袖善舞”不跳舞
  水袖是演员戏服衣袖前端的白色部分,原是代表古人衬衣的衣袖。一般戏曲服装上的水袖,长度仅为五十多厘米。作为主要表演手段时所运用的,是特制的长袖,一般长约一米,宽六十余厘米。在欣赏戏剧时,往往看到演员们常运用以大幅度的形体动作,配合着冲袖、甩袖、翻袖、转袖等功法,完成了一个个高难度的技巧表演,借以表达愤怒、忙乱和激动等不同的感情。在戏曲中的许多剧种里,不管是京剧、豫剧、越剧等等,演员水袖功夫如何,往往代表着其表演水平。
  但是,我们绝不能把戏曲演员精湛的水袖表演称之为“长袖善舞”.
  “长袖善舞”一词语出《韩非子·五蠹》,原句为“长袖善舞,多钱善贾”.意思是说,袖子长,有利于起舞。原指有所依靠,事情就容易成功。后形容有财势会耍手腕的人,善于钻营,会走门路。司马迁在《史记》中,写范雎、蔡泽两人的传记时曾引用过这个词语。
  因为两人都是极有口才、能言善论的说客,所以他们取得了秦王的信任。在战国时代,辩士并不少,但像这两人一样能相继取得秦的信任而为卿、相的也不多见。所以,司马迁评论道,韩非子说的“长袖善舞,多钱善贾”,确是有理!意思是说,范雎和蔡泽两人就像舞蹈者有更美的舞衣、经商者有更多的本钱一样,他们有比别人更强的辩才。对这两人施展手段因而吃得开的行为有所讽刺。
  而在一些报刊上,很多文章运用“长袖善舞”,都忽略了其中包含的贬义。比如:“问题是,纵使石油外交长袖善舞,在诸多地区取得合作开发等方面的突破,在国际石油政治的挤压之下总量也依然有限。”(《21世纪经济报道》2004年10月13日)另外还有“货币政策如何长袖善舞”等标题,都是误用。
  
“捉刀”“捉笔”意不同
  现实生活中,时常有人为了考试能顺利通过,就找人替考。这种现象是严重的作弊行为,当然会引起大众批评。有人评论:“自己考不过,就找别人捉笔,实在可耻!”批评得很对,但是,这里的“捉笔”却用错了,这是不清楚“捉刀”和“捉笔”的意思,把两者弄混了。
  “捉刀”一词出自《世说新语·容止》。说的是曹操有个名叫崔琰的武官,字季,长得仪表堂堂,胸前长须飘飘,更显威武不凡,连曹操都常认为自己相貌远不如他。有一次,匈奴派来的使者要见曹操。曹操为了让外国使者见而敬畏,就叫崔琰冒充他代为接见。接见时,崔琰穿戴魏王的衣帽,比平时更有精神。曹操自己却持着刀,毕恭毕敬地站在崔琰的坐榻旁,扮作侍卫,一旁观察匈奴使者。接见过后,曹操想知道匈奴使者的反应,便派人去暗暗打听。使者说:“魏王固然仪表出众,可是那个床头捉刀人,看来倒真是一位了不起的英雄!”
  这个故事后经演变,人们便称代人作文为“捉刀”.如请人代写文章,就叫“请人捉刀”;而替人作文的人,叫“捉刀人”.
  而“捉笔”一词就很常见了。“捉”即“握住”、“拿住”之意;“捉笔”的意思就是提笔、执笔了,并没有“替别人写作”的意思。(如果要想表达找人替写文章的话,可以改为“找人捉笔”.)例如:“崔永元:匆匆走上长征路,捉笔题词频出错。”再如:“美国国会法律顾问办公室是众议院起草议案的重要工作机构,担负着众议院绝大部分议案的起草工作,因而被称为‘议案的捉笔人'.”
  这两个词其实很好区分,只要记住“捉刀”有“替”的意思,而“捉笔”则没有此意,就可以了。
  
白云苍狗究可哀
  唐代诗人杜甫曾经写过一首题为《可叹》的七言古诗。诗中这样写道:“天上浮云似白衣,斯须变幻为苍狗;古往今来共一时,人生万事无不有!”感叹之意,溢于言表。
  杜甫这首诗是为当时另一位诗人王季友写的。王季友,自幼好学,家庭困难,作风正派。可是他的妻子却嫌弃他,最后离开了他。和老婆离异总不是件光彩事,在不了解内情的情况下,很多人议论纷纷,诟骂丑化王季友。所谓“众口铄金,积毁销骨”,的确令人感慨。
  杜甫的这首《可叹》诗,用兴比起句,意思是说天上的浮云分明像件清白干净的衣服,一会儿却变成一只灰毛狗的样子了;从古到今都是这样,人生道路上形形色色的事儿哪样没有呢!全诗针对那些议论而发,既不叹王季友好夫没好妻,也不叹他好人没好运,叹的是这样一个作风正派的人物,忽然被说成那样的低劣。杜甫的这首诗,本来用白衣苍狗来形容云彩形状的变化,后人就引申借用“白云苍狗”来慨叹人事和世态的万千变化、出人意料。
  世事原本多沧桑,白云苍狗究可哀。
  
不可随便“敲竹杠”
  关于俗语“敲竹杠”的由来,有几种很有意思的说法。
  一说是清代末年,市场上小额交易以铜钱为单位,店家接钱后便丢在用竹杠做成的钱筒内,晚上结账时倒出来,谓之“盘钱”.当地的地痞流氓常去店铺勒索钱财,不用开口,只是恶狠狠地敲拍竹钱筒,店主见之,便知来意,慌忙掏钱“孝敬”.另外,旧时有些黑心店主,见陌生顾客上门购货,往往随意提价。每当伙计在接待顾客时,店主以“敲竹杠”一下,示意提价一成。
  而另外一种说法则与之相异。1839年林则徐奉道光皇帝之命,作为钦差大臣前往广州查禁鸦片。在他的要求下,各地水陆要塞均设卡检查以防烟土流入境内。但一位水运客商将烟土藏于竹杠和船篙之中,欲蒙混过关,躲避检查。一天,商船行至浙江绍兴码头,检查官上船检查,未发现其中秘密。当时,该关卡的一名师爷吸着旱烟,走上船去,用烟竿敲得竹杠“咯咯”响,客商以为师爷看出了破绽,便慌忙掏出银子,悄悄塞给师爷,请求高抬贵手,不要再“敲竹杠”.
  如今,以某种借口勒索讹诈人家钱财,被人们谓之“敲竹杠”,这大概是从第一种说法中得来的。“敲竹杠”者层出不穷,花样百出,虽然不及敲诈勒索对社会的危害性大,但远比敲诈勒索的渗透面要广得多,也要“灵活”得多。被“敲竹杠”者往往是忍气吞声,默默忍受;或自认倒霉,息事宁人,实在可怜。
  不过,若以第二种说法,在某些特定场合下,还真的有必要“敲竹杠”,只不过这种“敲竹杠”,应当是认真细致地检查的意思。无论是海关缉私还是公安缉毒,无论是质检人员检疫还是侦察人员调查,都要认真细致,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万无一失。
  
何故要称“东道主”
  “东道主”一词我们经常挂在嘴边。朋友相聚,来了客人,主人常自称是“东道主”,客人说主人“你是东道主”等。人们经常使用,但许多人还不知道这个词的来历。
  这个词出于《左传·僖公三十年》。春秋早期,晋国发生内讧,晋献公的儿子重耳逃难流亡各国。公元前637年,晋公子重耳途经郑国受辱。后重耳当上晋国国君后,请秦国帮助,攻打郑国,以报复郑国当年无礼之举。
  在郑国朝野一片惊慌中,一位叫烛之武的大夫出来挽救郑国,他独自一人从郑城东北角,缒城而下,到秦兵军营。见到秦穆公后,他首先陈述,秦帮晋攻打郑国对秦是有百害而无一利,接着又揭露了晋国几代国君的贪婪本性和背信弃义,并以当年晋国假道虞国灭掉虢国,回来后又顺手灭掉虞国为训,提醒秦穆公不要重蹈覆辙。烛之武又说如果秦国不帮助晋国,对秦国只有好处:一是郑国在东可以遏制住晋国向东的发展,使晋不能成为最大强国,晋就无法与秦抗衡了;二是我们郑国可以做秦国向东来的“东道主”,你们向东与各国打交道,我们可以向你们的官员提供一切,就像你们秦国在东方的一个城邑那样方便!
  秦穆公闻听大喜,立即设宴款待烛之武,当即还与郑国结了友好盟约,并派三员大将帮助郑国守护郑城北门。秦穆公连个招呼也没向晋文公打就撤军了。晋国也只好作罢,撤军而去。这就是“东道主”的来历。
  如今,“东道主”一词用得很广泛。比如,运动会主办国或者主办城市,就称为“东道主”;举办各种会议,主办方也被称作“东道主”.
  
何人愿吃“闭门羹”
  唐代冯贽在其所著的《云仙杂记》中,曾经引用了《常新录》的一则故事,讲的是宣城的一个姓史的妓女,选择客人有自己的原则:遇到自己中意的客人,就很热情地接待;如是遇到自己不中意的或者是下等客人时,就让他们吃些羹,以表婉拒。客人见羹即心领神会而自动告退了。这就是“闭门羹”的由来。
  中国人讲究饮食,这是人所共知的事情。所谓羹,原来用肉类作原料,后来也用蔬菜做,到后来对凡熬煮成有浓汁的食品皆以羹称之,如雪耳羹、水蛇羹、燕窝羹等。不知道那位姓史的妓女用什么羹来打发客人,但以羹待客,总比直言相拒要婉转客气。
  可惜的是,如今的拒客之道,一般是只有“闭门”而没有“羹”了。比如,有时候去拜访某些人,对方却架子很大,轻易不肯出面。电话预约,明明在家里,却说是出差了;明明闲着,偏要说很忙。有时候可能是因为一些特殊原因,但给别人“闭门羹”多了,倒是影响了自己的形象。
  拜访别人吃“闭门羹”,这倒没什么,可有时候去政府机关办事,遇到这种情况,事情就耽误了。“领导不在家”、“正在开会”、“改天再来吧”等理由,总会让人扫兴。这样的理由多半是推托之词,目的就是让来访者回去。按照规定,正常上班期间,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办公,尽职尽责,不能缺位的。事实上,这些规定,虽然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但真正落实的却不多。
  当然,对于有些“闭门羹”,我们应当拍手称快。官场上,送礼成了司空见惯的事情,人人心照不宣,人人难以摆脱这种“潜规则”.有些人为了牟取利益,跑官送礼;有些人谄媚上司,大肆贿赂。如果不给他们吃“闭门羹”,岂不是乱了套?这种“闭门羹”实在是好!
  
春风夏雨教化人
  春秋时期的管仲不仅以其思想成为众多学者孜孜不倦研究的对象,而且他的日常言行也成为中国成语宝库中的经典,并世世代代影响着后人。其中,“春风风人,夏雨雨人”一词别有深意。
  汉代刘向在《说苑》中记载了这个典故。梁国宰相孟简子因罪逃亡到了齐国,受到了管仲的热情接待。当管仲看到跟随孟简子的只有三个人时,就问:“难道你在梁国时候就只有这三位门客?”孟简子说:“岂止是三人,共有三千多人。”管仲感到很迷惑:“你现在逃亡,那他们为什么不像其他人一样离开你呢?”孟简子就介绍了三个门客:其一是父亲死后,是孟简子帮助安葬的;其二是母亲死后,孟简子安葬的;其三是兄长被抓进监狱后,孟简子设法营救了出来。因为孟简子对他们都有恩德,所以他们才追随着他同患难。
  管仲闻言感慨万千,想自己辅佐齐主变法革新,虽然让齐国国力强盛,但是也得罪了很多人。安顿好孟简子后,管仲说:“嗟兹乎!我穷必矣!吾不能以春风风人,吾不能以夏雨雨人,吾穷必矣。”意思是说,我不能像春风一样吹拂人心,也不能像夏雨一样滋润人们,以后一定会穷困潦倒的。
  管仲发出这样的感叹不是没有道理的。古语有云:“己欲利,先利人;己欲达,先达人。”帮助了人,人家自然也会给回报的;而在别人困难的时候袖手旁观,自然是会失去人心的。后来,这句话就比喻为及时地给予人帮助和教益,也作“春风夏雨”、“春风化雨”.
  但是,也有人把这个词用错,比如:“喝罢酒,他摇摇晃晃地走在路上,春风风人,心情别提有多高兴了。”
  
切勿乱抛“橄榄枝”
  2006年德国世界杯期间,葡萄牙国家队教练斯科拉里因为辉煌的执教经历,吸引了很多国家足协的青睐。有些媒体在报道这一事件时,用上了“辉煌纪录晃人眼,四国足协争相伸出橄榄枝”的标题。无独有偶,还有媒体对荷兰前锋范尼世界杯结束后的去向给予广泛关注,报道是这样说的:“就在比赛取胜后不久,德甲豪门拜仁俱乐部总经理鲁梅尼格就向范尼伸出橄榄枝,希望范尼能够在下赛季转会拜仁。”
  有关“橄榄枝”的典故,出自《圣经·旧约·创世纪》的第八章。为了摸清洪水泛滥的情况,诺亚放出鸽子去试探。当时世界上一片汪洋,鸽子无法落地,便又飞回方舟。七天以后,诺亚再次放飞了鸽子。等到晚上,鸽子飞回来了,嘴里还叼着一片橄榄叶,诺亚由此获知地上的洪水已退。后来,人们便把橄榄枝作为和平的象征。双方交战,一方求和,便可说伸出橄榄枝。比如,去年《新民晚报》有则题为“美国向伊朗伸出橄榄枝是作秀”的报道,便揭露了美国对伊朗政策改变的虚伪性。
  上文所引的例子中,四国足协显然是向斯科拉里发出邀请,希望他能出任主教练一职,而不可能是和他讲和,更不可能是在绿茵场上停止比赛。而鲁梅尼格邀请范尼转会拜仁俱乐部,也绝对不是想让范尼不射门得分。所以,不如直接说是邀请加盟,少“伸出橄榄枝”.
  另外,还有一种用法。比如,前不久在俄罗斯召开了八国峰会,中国也应邀参加了峰会。媒体报道时,所用的题目是《八国集团向中国抛出橄榄枝》。同样是用“橄榄枝”,意思是说其余七国希望同中国加强合作,建立和平相处、共同发展的战略关系。所以,这里的“橄榄枝”倒没有用错,可“抛出”一词,却是不太礼貌。
  
古时已有“走后门”
  “走后门”一词据说出自北宋年间。宋徽宗即位后,以蔡京为相。蔡京上任后,拼命贬斥哲宗朝的旧吏,规定其子女不得为官和入京,甚至连其诗文也不准流传。蔡京的这一做法引起了人们强烈的不满,民间对此多有讥嘲。
  在一次朝廷宴会上,聪明的艺人们借机演出了这样一幕戏:一个大官坐在公堂上,传判各事。有个和尚要求离京出游,可是由于其所持的戒牒是哲宗年间的,结果被判令还俗;一个道士遗失了度牒请求补发,但是由于他是哲宗年间出家的,所以立即被剥下道袍,复为百姓。这时,一个属官上前低声问道:“今国库发下的俸钱一千贯,皆为旧时钱文,如何处置?”这个大官略作沉思,悄悄地说:“那就走后门,从后门搬进来吧!”
  在上述语境中,“走后门”一词既是对蔡京所作所为的一种嘲弄,也是对官家牟取私利的一种讽刺。后来,这个词比喻为通过托熟人、拉关系、送礼行贿等不正当手段,来达到某种功利目的,私下获取某种利益。
  对照中国特定的观念,在汉语语境中,前门喻指正规的法定的规则,而后门则喻指各种各样的非正规途径,特别是指人情关系。
  
问鼎没有拿第一
  2006年的德国世界杯是一项全球关注的赛事,精彩的比赛不仅让全球观众看得过瘾,更吸引了无数媒体参与报道。一时间,有关世界杯的报道不计其数。
  7月10日,新浪网体育频道刊发了一篇文章,对世界杯决赛进行了报道,题目是《决战柏林:意大利问鼎成也齐祖败也齐祖》。先不说文章写得怎么样,单从这个标题来讲,已经让人很失望了。本来意大利已经夺冠,偏偏用了“问鼎”一词,显然这是错误的。要是按照作者写的那样,很容易让人犯嘀咕:莫非意大利和法国的决赛还没有结束?
  鼎是我国青铜文化的代表,在古代被视为立国重器,是国家和权力的象征。鼎又是旌功记绩的礼器。周代的国君或王公大臣在重大庆典或接受赏赐时都要铸鼎,以旌表功绩,记载盛况。直到现在,中国人仍然有一种鼎崇拜的意识,“鼎”字也被赋予“显赫”、“尊贵”等特殊意义。
  “问鼎”的典故出《左传·宣公三年》,说的是楚庄王率军来到洛阳,在周天子眼皮底下检阅军队。周定王派大夫王孙满去慰劳,楚庄王借机询问周鼎的大小轻重,遭到王孙满的斥责。王孙满说:“政德清明,鼎小也重;国君无道,鼎大也轻。周王朝定鼎中原,权力天赐。鼎的轻重不当询问。”楚庄王问鼎,大有欲取周王朝而代之的意思。
  随着词义的发展,“问鼎”已经扩大了它的意义范围。本来“问鼎”是指“图谋夺取政权”,只限用于政治斗争中,现在则可以用在科技、文化、体育等领域,在体育比赛中使用频率更高,一般表示运动员或者运动队“力争夺取冠军或第一名”.
  
梧桐何以引凤凰
  现在人们在招纳人才时,往往会说:“栽下梧桐树,引来金凤凰。”就像用梧桐树来吸引金凤凰一样,很多用人单位希望用优厚的待遇来延揽人才。那么,为什么梧桐树会吸引金凤凰呢?它又有什么来历呢?
  凤凰,是古代传说中的百鸟之王,雄为凤,雌为凰,是人们普遍崇拜的象征祥瑞的神鸟。“有羽之虫三百六十而凤凰为之长。”凤凰的华贵和祥瑞之气使得龙的传人们争相附凤,还成为俊杰之士的代名词。
  如此高贵的神鸟,为何对梧桐“青眼有加”呢?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认为梧桐乃古之嘉木,凤凰非梧桐不栖,非梧实不食。《庄子·秋水》说:“雏(凤凰)发于南海而飞于北海,非梧桐不止,非练实不食,非醴泉不饮。”《诗经·大雅·卷阿》云:“凤凰鸣矣,于彼高冈。梧桐生矣,于彼朝阳。”宋代邹博的《见闻录》说:“梧桐百鸟不敢栖,止避凤凰也。”由此可见梧桐是多么的高贵了。
  由于凤凰只在梧桐树上栖息,所以人才也往往归于适合自己发展的空间。《三国演义》第三十七回里写道:“凤翱翔于千仞兮,非梧不栖;士伏处于一方兮,非主不依。”
  与以前殷实之家在院子里栽种梧桐表达祥瑞之意不同的是,如今的“梧桐树”已经有了更多的物质载体。
  
“乱七八糟”两战乱
  “乱七八糟”是一个很常见的成语,在现实生活中也被频繁使用。在解释这个成语的时候,“乱”解释为“无序、无条理”,而“糟”原意为“酒糟”,后来引申为“把事情办坏”.即便是在词典上,“乱七八糟”也是被解释为“很无序,乱糟糟的”.
  一般认为,“乱七八糟”这个成语同历史上两个重大的事件有关。“乱七”,指的是发生在西汉时期的“七国之乱”.西汉初,刘邦为了巩固皇权,在铲除异姓诸侯王的同时又分封了一批刘姓子弟为王。但是,随着诸侯王的势力不断扩大,到汉景帝时诸王势力严重地威胁着汉王朝的中央政权,其中齐、楚、吴三封国几乎占天下之半。汉景帝采纳了晁错的建议,下令在众同姓王中推行“削藩”的政策,激起诸王强烈反对。吴、楚等七国以“诛晁错,清君侧”为名,发动武装叛乱,史称“七国之乱”.汉景帝派太尉周亚夫率兵征讨,取得了胜利。
  “八糟”,同晋朝皇室内部争权夺利的“八王之乱”有关。西晋初年,司马炎建立晋朝后,把皇室子弟分别封为诸侯王。司马炎死后,即位的惠帝司马衷为人庸愚弱智,朝权落入他外祖父杨骏的手里。这引起司马炎的妻子贾后的不满,她便暗中用计,杀掉了杨骏及其同党,又设计杀死了司马玮。后来,为独霸朝野,贾后又将皇太子司马废为庶人后毒死。赵王伦趁机发动兵变,进攻洛阳。因为先后参与这场乱事的共有八个同姓王,所以这次战乱史称“八王之乱”.
  
“大传”和传记无关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凡是名人的传记都开始称“大传”了:《秦始皇大传》、《孙子大传》、《吴三桂大传》、《宋美龄大传》……好像只有“大传”才能配得上名人,不在“传”之前加个“大”字似乎就对不起传主。这样的思维之下,“大传”满天飞也就不足为奇了。但是,这样跟着感觉走,犯错误也就在所难免。
  在传统文化中,有很多名词都有其固定的意思,譬如内传、外传、内篇、外篇、大传等。如果根据字面意思来理解,往往会南辕北辙。
  一般来说,解释经义的文字叫“内传”,如《韩诗内传》。有时人物传记也可称内传。“外传”的意思相当于外编。《国语》一直就被当成“外传”来看待,因为它作为《春秋》的外传,补上了《左传》之不足,而《左传》一直被称为《春秋》的“内传”.有时,为史书所不载的人物立传,或者于正史之外另为一个人物作传,以记录其轶闻趣事,也可称为“外传”,如《汉武帝外传》、《赵飞燕外传》等。“内篇”、“外篇”的区别如下:一般来说,表达全书宗旨的列为内篇,有所发挥的列为外篇。唐代的成玄英在《庄子序》中这样说:“所言内篇者:内以待外之立名,内则言于理本。”古书如《庄子》、《晏子春秋》、《淮南子》等都分内外篇。与以上诸词相比,“大传”的意思则相对单一。“大传”是《礼记》第十六篇的篇名,孔颖达对“大传”的解释是:“名曰’大传者‘,以其记祖宗人亲之大义。”《礼记·大传》通引《仪礼·丧服传》中的条文以推而广之,没有对“经”进行解释而只是转录,这样的情况就被称为“大传”.另外,到汉朝初年,《尚书大传》有时也被简称为“大传”.
  由此可见,“大传”和“伟大的传记”根本搭不上边,动辄来个某某“大传”,只能说明作者对于“大传”的真正意思并不理解,只是望文生义。
  
何物才可来“填房”
  《华西都市报》有篇题为《填房费用几何?》的报道,报道这样说:
  近日,位于成都市城东川锋苑小区的一位何女士来电反映,她购买了一套80多平方米的住房,采用的是一次性付款,现在产权证还没有办下来,她想把名字更换成另外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当她到开发商那里要求更换名字时,开发商却要求她支付两千元的更名费。何女士觉得这太不公平了,她觉得现在她的产权证还没有办下来,开发商只需要派人去把名字更改一下就可以了,因为要涉及一定的程序,适当地收取点费用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收取两千元更名费确实太贵了。
  几家开发商在记者调查时都表示,他们把房屋更名称之为填房现象,他们非常不欢迎购房者更名,所以迫不得已把更名费提高到一定的程度。有些开发商甚至认为,不少客户以“更名”为由,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退房”或“炒房”.
  该报道标题和正文中出现的“填房”显然是误用。
  填房的意思其实非常明确,那就是,填房指的是古时丈夫原配的妻子亡故后续娶的妻子。很显然,“填房”指的是人,并且是女人。而且成为“填房”还有一个先决条件,就是原配妻子必须已经亡故,否则就称不上“填房”.在上面的报道中,无非是将房产的主人由一个人换成另外一个人,仅仅是个产权变更问题,不知怎么,在开发商的口中却弄出来个“填房”的词语。该词用在这里,不仅十分不妥,而且显得十分不尊重客户。
  《重庆晚报》上一条新闻的标题更显得不伦不类:《姐姐退婚妹妹填房,13岁少女当了半月新娘》。“姐姐”是和那个人退了婚,并没有死,即使她的妹妹和那个人结了婚,也和“填房”搭不上边。因此,这样的错误就显得莫名其妙了。
  
“蛛丝马迹”非“蚂迹”
  某侦破片里有这样的字幕:“难道就没有一点蛛丝蚂迹了吗?”看到后,觉得很奇怪。这个词看起来怎么有点别扭?难道不是“蛛丝马迹”吗?翻开字典、成语词典等工具书查看一番,明明就是“蛛丝马迹”.那么,电视剧中的对白怎么会出现这样的错误呢?
  想了一会儿,觉得错误应当就在这个“马”字上。“蛛丝马迹”是常用的成语,一般的辞典对“马迹”的解释都是“马经过后留下的痕迹或马蹄印”.蛛丝马迹比喻事情留下来的隐约可寻的痕迹和线索。可是,这样的解释是很难成立的。如果真是这样,办案人员估计很容易找到线索。因为马是体型很大的动物,经过后的痕迹应该是很明显的。那么,“马迹”怎么能和“蛛丝”并列起来呢?
  如果生活在农村,在一些老式厨房中可以经常看到蜘蛛。这些蜘蛛在厨房顶上结了很多蜘蛛网,这自然就是蛛丝了。在这老式厨房中还有一种小虫子,叫做“灶马”.灶马爬过的地方留下很多不很明显的痕迹,这就是“马迹”.灶马爬过的痕迹与蜘蛛网经常在一起出现,两者又都是不很明显的,所以说“蛛丝马迹”的“马”应该是灶马的“马”,而不是作为家畜的“马”.唐代段成式《酉阳杂俎》虫篇:“灶马,状如促织,稍大,脚长,好穴于灶侧。俗言,灶有马,足食之兆。”所以,灶马又可简称为“马”.
  明李时珍《本草纲目》虫三:“灶马,处处有之,穴灶而居。”那么,既然是厨房里的虫子,为什么不清除掉呢?原来人们相信灶台上有灶马,是丰衣足食的吉兆,甚至把它叫做“灶爷马”,把它当作农历腊月二十三祭灶时,“上天言好事,下界保平安”的灶王爷的坐骑。如此说来,这倒是很有趣了。
  
“弄璋”“弄瓦”莫混淆
  “弄璋之喜”与“弄瓦之喜”是一对经常出现的词语,稍不留神,就可能会被“弄璋”和“弄瓦”给“弄”糊涂。简单地说,生男孩子一般被称为“弄璋之喜”,生女孩子就是“弄瓦之喜”.
  “弄璋”与“弄瓦”典出《诗经·小雅·斯干》,原文如下:“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意思是说,生下来个男孩,让他睡在床上,给他穿好看的衣裳,让他拿着玉璋玩。生下女孩则是另外一个样子:“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意即,生下女孩,就让她睡在地上,穿上小裼衣,让她玩纺具(瓦)。让女孩生下来就弄纺具,是希望她日后能纺纱织布,操持家务。璋是上等的玉石;瓦则是纺车上的零部件。璋为玉质,瓦为陶制,两者质地截然不同。璋为礼器,瓦为工具,使用者的身份也完全不一样。男孩“弄璋”、女孩“弄瓦”,凸显了古代社会的男尊女卑。由此可见,即使早在《诗经》时代,重男轻女也已经成为一种风气。
  流风所致,后世就习惯于用“弄璋之喜”、“弄瓦之喜”代指生男孩和生女孩,虽然里面暗含了男尊女卑的意识在,但也已为历史和受众所接受。时至今日,这两个词也会在不同场合被人偶尔用到,只是其中的男尊女卑的意思已经越来越淡了。
  
无事不登三宝殿
  俗语说“无事不登三宝殿”,比喻没有事不会登门造访,只要登门,必是有事相求。
  佛教以佛、法、僧为“三宝”.以佛讲法,僧继承之,此三者有互相联系的关系。通俗些说,佛指大知大觉之人;法即是佛所说的教义;僧指继承和宣扬教义之人。“三宝”所在之殿当然就是三宝殿了,即佛教信徒登场做法事的地点“大雄宝殿”;佛家珍藏经书、经典之所“藏经楼”;还有僧人休息的“禅房”.这三处地方,是清静高洁的佛教重地,进出的都是佛门弟子,俗人不可随意乱闯。
  佛教自两汉之际传入我国,经魏晋至隋唐始臻极盛。最初的信奉者多为上层人士,但随着佛教传播的深入和佛教影响的扩展,佛教信仰向社会的中下阶层渗透,逐渐成为大众的信仰。在战乱的时代,人们通过信仰佛教来表达对黑暗统治的不满,表达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
  那么,发生了什么事善男信女们才应去三宝殿呢?按照规矩,初一、十五拜佛诵经当然要去;新年、节日祈福祭天必定要去;战争、灾荒、婚丧、生日、病痛……要求神拜佛肯定要去;法事、仪式、招魂必要拜佛上香、请僧人出庙,也必然要去;躯体康复、考试中举、生儿育女因许愿还愿也要去宝殿……可见,无事的话,谁会去“三宝殿”骚扰呢?
  当然,现实生活中,有事相求当然要登“三宝殿”的。遇到棘手的问题不好办,找人托关系,请客送礼时笑着说“无事不登三宝殿”,实在是有点对不住佛门了。
  
岂可随便就出家
  时下热播的一些电视剧中,看破红尘的男主人公往往即兴宣布自己皈依佛门,之后就退出江湖,从此不再介入是非恩怨,在青灯古佛之下了却余生。
  其实,在古代,出家哪有如此容易?
  在古代要皈依佛门,必须经过合法的途径。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必须持有度牒。度牒就是国家认可的出家资格证书,是政府机构发给公度僧尼以证明其合法身份的凭证。古代,度牒一般由尚书省下的祠部颁发,故亦称祠部牒。唐代的度牒都用绫素、锦素、钿轴制成。宋代一度改用纸制,至南宋仍旧用绫。度牒上一般写明所度僧尼的法名、俗名、身份(指明童子或行者及其职衔)、籍贯、年龄、所住或请住持寺院(入何寺院名籍)、所诵经典、师名等,并有祠部的批文、签署日期和官署名等。僧尼有了度牒,便取得了合法的身份,有度牒的就算是正规僧人,留居本寺或行游他方都不会被为难,可免赋税和劳役、兵役等义务,得到政府的保护。
  为增加财政收入,官府经常出售空名度牒。据宋代《燕翼诒谋录》等书,宋徽宗初年每道度牒价钱二百二十千,后来每年卖三万余纸,价大跌,于是停止发行若干年,已发行的也毁弃作废。南渡之后政府严格控制,不轻易出卖,但允许加价转售,度牒涨到每道八百千,需要者多方经营而后得之,费用当然还要上涨。卖度牒成为官府重要的收入来源。至宋高宗绍兴三十一年,宋政府重新开始印制发放。因为得之不易,大家也都重视,《水浒》上说鲁智深溜下桃花山,“胸前度牒袋内藏了真长老的书信”,可见度牒是小心收藏的。“棒锤似粗莽手脚”的孙二娘也有温柔的一面:她取出度牒,缝个锦袋盛了,教武松挂在贴肉胸前---可见这本护身符在她心目中的分量。
  因此,出家绝非一件容易事,不是自己宣布出家就出家了,只有手持度牒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和尚,否则就是“非法”出家。
  
万岁原本非皇帝
  在看历史剧时,经常会看到皇帝早朝的场面。但见文武众臣跪下,连声高呼“万岁”、“万岁”、“万万岁”.所以人们常把“万岁”与皇帝联系起来,认为“万岁”就是皇帝,皇帝就是“万岁爷”.其实,这是一种误解, “万岁”一词的产生与皇帝并没有多大关系。
  西周时期,尚无“万岁”一词,但有“万年无疆”、“万寿”的记载,它并不是专对天子的赞称,仅仅是一种行文的款式,也可以刻在铸鼎上。从战国到汉武帝之前,“万岁”这个词时常出现,但并非是帝王专用,可分两类:其一说死期,如刘邦定都关中后,曾说:“吾虽都关中,万岁后,吾魂魄犹乐思沛。”其二表示欢呼,如楚汉争霸时,项羽放回刘邦的家眷时,汉军也曾“高呼万岁”.至汉武帝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万岁”被儒家定于皇帝一人。从此,“万岁”成了皇帝的代名词,只有对皇帝才称“万岁”.
  而历史剧中朝拜皇帝的场面,也和史实不符。《汉书·武帝本纪》记载:元封元年春,武帝登临嵩山,随从的吏卒们都听到了山中隐隐传来了三声高呼万岁的声音。其实这很可能是山中回音,可是统治者却视作“祥瑞”,把“山呼万岁”定为臣子朝见皇帝的定仪,称做“山呼”.《元史·礼乐志》里对“山呼”的仪式有更详细的记载:凡朝见皇帝的臣子跪左膝,掌管朝见的司仪官高喊“山呼”,众臣叩头并应和说:“万岁!”司仪官再喊“山呼”,臣子还得像前次一样。最后司仪官高喊:“再山呼!”朝见的人再叩头,应和说:“万万岁!”
  如此可见, “万岁”原本不是指皇帝,而“山呼万岁”也非“三呼万岁”.
  
太监不等于宦官
  在很多时候,在众多的电视剧和文学作品中,都把“太监”和“宦官”当成了一回事,这是一个典型的误解,因为在清朝之前,“宦官”和“太监”是两个差别比较大的概念。
  首先,“太监”和“宦官”出现的时间不同。“宦官”一词至迟在战国时期就出现了,而“太监”一词,直到辽代才出现。
  宦官制度起源较早,《周礼》、《礼记》中都有关于宦官的记载。周王朝及各诸侯国大都设置了宦官。当时的宦官一般由身份卑贱的人充当。其来源或由处以宫刑的罪人充任,或从民间百姓的年幼子弟中挑选。秦汉以后,宦官制度更加详备。
  宦官,又作“宦者”、“宦人”,从“宦”的字义分析,本应包括臣隶及仕官在内,通常人们所言宦海、宦途、宦游,其实仍旧是自“官”而言的。宦官或宦者成为宫中阉人的专称,大约是秦汉之后的事。
  其次,战国时期的“宦官”可以不是阉人,而后来的太监则必须是阉人。宦官“悉用阉人”是东汉以后的事情。而太监和宦官发生联系只是明朝的事情。以“太监”作为宫中阉人的通称,是明清时代的事情。太监本是古代职官的名称,晚至唐宋时期,朝廷中仍有太监官职的设置,所任者并非都是阉人。明代在宫廷中设置了由宦官所领的二十四衙门,各设掌印太监,是宫廷中的上层宦官。此后,太监逐渐成为宫中阉人带有尊敬色彩的通称。因此,在大明王朝,太监是高级宦官,他们直接管理一般宦官。因此,在明朝,太监和宦官的关系可以这样界定:太监必须是宦官,而宦官却不都是太监。发展到了清朝,太监和宦官才成为同义语,才成为可以互用的两个词。
  “倒楣”原来非“倒霉”
  “倒楣”当然不是好事。
  “倒楣”-词出现的历史并不太长。据考证,该词大约出现在明朝后期。明朝因袭自隋唐以来的科举取士制度,科举成为当时读书人出人头地的唯一门路。因此,科场之内的竞争也就越来越激烈。虽然明朝有相对完善的监考制度,但照样无法阻止愈演愈烈的作弊之风。一般的读书人要想在科考中有所斩获就显得至为不易。为了求个吉利,同时更是为了给要上考场的读书人以心理安慰,在临考之前,有考生的家庭一般都会在自家门前竖起一根旗杆,以此为考生打气壮行,时人称这根旗杆为“楣”.
  依据当时的惯例,揭榜之时,谁家的学子榜上有名,原来自家门前的旗杆可以照竖不误,如果不幸失利,该考生的家人往往就会把自家的旗杆放倒撤去,叫做“倒楣”.后来,这个词被愈来愈多的人用于口语和书面,直到现在。值得一提的是,在运用这个词语过程中,人们常把这两个字写作“倒眉”或“倒霉”,这当然是语言发展演变的缘故。
  “道人”未必是“道士”
  在中国古代,佛教和道教是最为兴盛的两大宗教。其中,佛教是舶来品,而道教则是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出家修行的佛教徒称为“和尚”,又称为僧人,而道教徒则称为道士,又叫做道人。常人看来,两者的称谓互不混淆,各不相干,但也有例外。
  《聊斋·画壁》中就有和尚自称“贫道”的例子。这个故事说的是朱举人游览京城一座寺庙时,被佛殿墙壁图画中的散花妙龄仙女吸引,竟进入了图画中,与仙女缱绻欢爱。后一金甲神人吓走了仙女,朱举人怏怏而归,可再看墙上的画,却发现画中的仙女已经变成了少妇。朱举人忙向身边的老和尚请教,老和尚笑言:“幻由人生,贫道何能解?”
  读者在感到疑惑的时候,也可能会觉得这是蒲松龄先生的“笔下误”.事实上,六朝时期的僧人就称作“道人”,以此来与被称作“道士”的道教徒相区别。这是因为,早期佛教徒、道教徒称谓相近与两者地位势力消长有密切关系。佛教是在东汉初年才正式传入中国,当时尽管道教以原始的形态在民间广为流行,但并不像佛教那样有比较系统的理论与严密的组织。但是,道教源于古老的巫术与神仙方术,加上与先秦诸子中的道家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其传播植根于民众,传播范围也比较广泛。为了谋求自身的发展,佛教只有借“道”而行,采用了很多道教的名词与说法。比如,佛教又称为“浮屠教”,僧人也因之而叫做道人了。唐宋以降,随着佛教地位的上升,佛教有了足够的资本来同道教抗衡,于是便逐渐放弃了以前借助道教传播的招牌,取消了“道人”的称谓,而转用从古印度梵语中音译的“和尚”、“僧”等称谓词语。
  所以,大家在阅读古代典籍的时候,如果看到僧人自称“道人”的情节,就不用大惊小怪了。
  
“兵”“勇”其实并不同
  现在,经常可以在电视上看到“清宫戏”.如果注意细节的话,会发现其中的士兵有的穿着带有“兵”字的衣服,有的士兵身上的衣服却是带着“勇”字;很多人就奇怪,莫非是道具不够还是因为其他原因?其实呢,这是清代军事史上特有的现象。
  史载,为适应满族社会发展和军事斗争的需要,努尔哈赤创立了八旗制度。初建时兵民合一,全民皆兵,并建立了八旗常备兵制。但是随着军事斗争的需要,不得不征用八旗之外的汉人为兵,称为绿营兵,与八旗兵一道构成了清代的国家常备武装力量。
  绿营兵虽然与八旗兵的使命都是维护统治,保家卫国,但是清代一直对八旗兵十分倚重,所以绿营兵所受待遇就与八旗兵差远了。按照八旗制度,八旗兵大部分卫戍京师,为国家精锐部队,掌管京师安全;绿营兵则遍布全国各地,数量要比八旗兵多几倍乃至几十倍,用来镇压民众造反。所以,我们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些在地方上行军的大多是绿营兵而非八旗兵。
  每逢战事,若八旗兵和绿营兵不足用,则就地取材,临时招募乡勇组成军队,战事结束后立即解散,他们并不是国家正式的军队。太平天国起义后,曾国藩改非正式的乡勇为练勇,大练湘军,定兵制,发饷粮,称为勇营。从此,“勇”就和“兵”一样,成为国家的正规军。为了区别“勇营”、“八旗兵”和“绿营兵”,规定“勇营”身着“勇”服,而后两者则穿“兵”服。
  
不孝本有三,无后为最大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是著名的儒家格言,语出《孟子·离娄上》。原文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在《十三经注疏》中,对于“无后为大”这样注释道: “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
  如果把《十三经注疏》中的这段话换成现代汉语,那就是:依据礼教,有三件事情可以称作“不孝”:一味顺从,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这是第一种不孝;家境贫穷,父母年老,自己却不去当官拿俸禄来供养父母,这是第二种不孝;不娶妻生子,断绝后代,这是第三种不孝。儒家认为,在所有的“不孝”行为之中,无后乃是最大的不孝。
  孔子最重视的是伦理道德,他曾明确地要求做子女的对待父母应该做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这句话包含了三个层面的内容:父母在世时,子女应该能“养”;父母临终时,子女应该能“送”;父母安葬后,子孙应该做到香火不绝,祭奠如仪。
  在通常的理解中,“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一直被认为是封建思想的糟粕,进而将之作为儒家“存天理,灭人欲”的罪证。
  然而,回归到特殊的环境中来看待这句话,将三“不孝”中的“无后”列为最大的不孝显然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因为“无后”,就不能传宗接代,不能传宗接代,一个家族就会走向灭亡。推而广之,如果所有的家庭、家族都“无后”,那么,整个族群就将不复存在。这无疑是莫大的悲哀。因此,在“无后为大”的教诲之中,其实包含了对于族群灭绝的先天性恐惧。即使在今天,我们能说这样的恐惧没有一点道理吗?所以,不能站在今天的角度片面理解古人的话语,脱离具体的语境,最终的任何结论可能都是片面的。
  
五福临门哪五福
  国人喜欢讨个吉利,所以经常把五福临门、三阳开泰一类的话挂在嘴边,但要问起五福的具体所指,大多数人可能会一片茫然。
  五福的说法,出于《尚书·洪范》。第一福是“长寿”,第二福是“富贵”,第三福是“康宁”,第四福是“好德”,第五福是“善终”.亦即寿、富、康宁、好德、考终命。长寿是命不夭折而且福寿绵长;富贵是钱财富足而且地位尊贵;康宁是身体健康而且心灵安宁;好德是生性仁善而且宽厚宁静;善终是生命即将结束时,没有遭到横祸,身体没有病痛,心里没有挂碍和烦恼,安详而且自在地离开人间。
  按照一般理解,只有五福全部合起来才能称得上幸福美满,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就可能会出大问题。例如有的人虽然长寿而没有福气,有的人长命百岁却贫贱度日,有的人富贵而短命,有的人富贵而健康情况不佳,有的人为贫贱而烦恼,有的人虽然富贵但十分操心,有的人满足于过贫贱悠闲的生活,有的人贫贱而善终,有的人富贵长命最后却遭横祸不得好死……人生境遇多得不胜枚举。因此,只有五福全部拥有才是完美的,其余的各种情况都是美中不足,是有缺陷的福。
  在传统文化里,最重要的是第四福---好德。有着生性仁善、宽厚宁静的德,这是最好的福相。古代中国人认为德是福的原因和根本,福是德的结果和表现,随时布施行善,广积阴德,才可以培植其他四福使之不断增长。
  举头三尺有神明
  中国人有句话:“举头三尺有神明。”意思是说,我们每个人头顶上都有神明。同时还有另外一种说法:“举头三尺有青天。人可欺,天不可欺。”那么,这里的“神明”和“青天”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佛家的说法是:每个人身上有两个神,一个叫“同名神”,另一个是“同生神”.同名神是男的、是白的、是计善的神;同生神是女的、黑的、是计恶的神。任何人起心动念,是善是恶,他们都会记下来。所以我们最好不要随便起心动念,以免造恶因。
  有这样一则故事,清朝末年,一个举子要到北京去考状元,遇上了大雪封路,只好住到一家客栈里面。这家客栈的老板娘是位年轻的寡妇。大雪一直不停,举子无法成行,就只好继续在客栈住下去。时间一长,一个是青年男子,一个是年轻寡妇,孤男寡女,天天对望,日久生情,就动了淫念。男的就起身走向女的房间,在他举手敲门前想到:“不可以!我是去考状元的,这一进去要是犯了淫,天庭会除名的,回去吧!”他这边回去了,女的又起了念头,一出门,心里想:“不可以,我是个寡妇,应该为丈夫守住贞节才对,回去吧!”
  就这样走了两三次。就在他们犹豫不决的时候,听到空中有声音:“你们两个王八蛋,要又不要,把我的功过簿划得稀巴烂!”说完就甩下一个东西来。他们听到这些话吓得发抖,赶快捡起来看,原来是一本“功过簿”,上面有他们的名字:一个今科状元,犯淫革名,打叉划掉了;一个是守节寡妇,死后升天,现在犯淫,也划掉了。再看看,又写“不犯”,勾上去。再看下面,又写“犯”,又划掉了。如是三番,把这本功过簿弄得一塌糊涂,连神都生气得破口大骂。两人看后赶快各自回房,从此再也不敢犯淫念了。
  尽管这是个传说,但是也给我们说明了一个道理:为人当自律,切不可动邪念,切不可肆意妄为。神明原本不存在,别说举头三尺了,举头三千尺也没有的。但是,生活中却需要有自律精神。
  古人言神明,虽是迷信荒谬,但其中的含义,倒是值得今人认真借鉴。
 
“豆蔻年华”是特指
  对于女子的不同年龄,有与之对应的不同称呼。譬如,女孩12岁往往被称为“金钗之年”;13岁则被称为“豆蔻年华”;15岁被称为“及笄之年”;16岁则被称为“碧玉年华”;20岁为“桃李年华”;24岁为“花信年华”.
  在对于女性年龄这么多代称中,知名度最高的是“豆蔻年华”.豆蔻是“多年生草本植物,外形似芭蕉,花淡黄色,果实扁球形,种子像石榴子,有香味。果实和种子入中药”.“豆蔻年华”之“豆蔻”就是从这种植物引申出来的意思。这种称呼源自唐代杜牧的《赠别》:“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大意说柔弱美丽的十三岁多的少女,看起来就像是二月初刚发芽的豆蔻梢头的嫩芽那般美好。很显然,“豆蔻年华”只能指十多岁的少女。如果硬要往大处扩展,最多也只能扩展到二十岁,再往外扩展就有点过于牵强了。
  记住这一点很重要,因为“豆蔻年华”被误用的次数太多了,以至于现在形容少妇也敢用“豆蔻年华”,实在有点“小词大用”,让人汗不敢出了。
  
“三长两短”捆棺材
  “三长两短”常用来指意外的灾祸或者危险的事情,那么它又是源于什么呢?
  在乡下人们是很忌讳说“三长两短”的。通常认为,三长两短指的是未盖上盖儿的棺材,因为用来装死尸的棺材正好由三块长木板、两块短木板构成一个匣子。所以在人们看来,这个词有些不吉利的意思。
  “三长两短”特指棺材的说法猛一听不无道理,但仔细推敲一下就觉得这种解释有些不妥当了。如果指的是棺材,那么应该是有棺材盖的;人死后棺材岂能不盖上盖儿?不盖之棺焉能下葬?可是,如果有了棺材盖,那就不应当是“三长两短”,而是四长两短了?可见,这种解释有些牵强。
  那么,“三长两短”究竟指的是什么呢?
  据《礼记·檀弓上》记载,古时棺木不用钉子,人们是用皮条把棺材底与盖捆合在一起的。横的方向捆三道,纵的方向捆两道。横的方向木板长,纵的方向木板短,“三长两短”即源于此。到后来,人们用钉子钉棺盖,既方便又快捷,三长两短的捆棺材皮条也随之消失。但是,这个词语却一直流传下来,在生活中经常使用。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随着火葬的推行,棺材也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如果连棺材都绝迹的话,那么把“三长两短”指作棺材的说法也会像三长两短的捆棺材的皮条一样消失。那个时候,恐怕知道“三长两短”来历的人会更少了。
  
“三教九流”话职业
  在形容各色人等时,人们往往会用“三教九流”来概括。那么,“三教九流”的说法究竟从何而来?“三教九流”指的是哪些人?
  “三教九流”一般都被人理解为古代职业的名称,并被认为这是泛指旧时下层社会闯荡江湖从事各种行业的人。古代白话小说中的“三教九流”,往往含有贬义。
  但其实,“三教”指的是儒教、佛教、道教。“三教”排列顺序的先后,始于北周建德二年(公元573年)。《北史·周高祖纪》:“帝(武帝宇文邕)升高座,辨释三教先后,以儒教为先,道教次之,佛教为后。”
  最初的“九流”,指的是先秦的九个学术流派,见于《汉书·艺文志》。这九个学派是指儒家、道家、阴阳家、法家、名家、墨家、纵横家、杂家、农家。后来,“九流”被用来代表社会上的各行各业,在“九流”中,又分为“上九流”、“中九流”、“下九流”.
  “上九流”是:帝王、圣贤、隐士、童仙、文人、武士、农、工、商。
  “中九流”是:举子、医生、相命、丹青(卖画人)、书生、琴棋、僧、道、尼。
  “下九流”是:师爷、衙差、升秤(秤手)、媒婆、走卒、时妖(拐骗及巫婆)、盗、窃、娼。
  事实上,“三教”和“九流”的名称,在最初并不含有贬义,只不过是对不同人群的概称而已。自唐人撰《春秋谷梁序》中,把“九流”和“异端”并列后,加之佛教、道教迷信日盛,后人就用“三教九流”来泛指社会上形形色色、五花八门、各行各业各式人物,从此含有贬义了。
  
“未亡人”限制性别
  单纯从字面上看,所谓“未亡人”就是没有死的人,因此,所有活在世界上的人都可以称为“未亡人”.但事情又没有如此简单,“未亡人”有它的特殊含义,并有自己独特的要求,只有符合条件才能被称为“未亡人”.那么,“未亡人”需要什么样的资格呢?
  《辞源》和《现代汉语词典》以及许多辞书,都把“未亡人”解作“旧时寡妇的自称”.在实际的语言实践中,“未亡人”也用来泛指寡妇。因此,“未亡人”既可以是他称也可以是自称,但有一点则是约定俗成的,从来未曾改变,那就是,未亡人必须是女性,所以,未亡人一定是遗孀。如果是一个男人死了妻子,不论这个男人多么悲痛欲绝,他都是没有资格成为未亡人的。“未亡人”只能是寡妇,不能是鳏夫,这就是未亡人的资格。
  在一首名为《爱情未亡人》的歌中,伍佰唱道:“爱情未亡人,四方我都在逃亡。爱情未亡人,停下来不可回头。爱情未亡人,迷失就是我方向。”歌唱得如何暂且不去管,但是一个大男人自称“未亡人”不仅让人感到别扭,而且自称爱情的未亡人也不太妥当。
  无独有偶,《东方体育日报》在报道汉诺威球队主教练兰尼克即将下课的消息时,用的是这样的标题:“汉诺威为主帅’办好后事‘,兰尼克成’未亡人‘.”面对这样的标题,真让人有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感觉。
  
“附庸”也可有“风雅”
  “附庸”原本指的是方圆不足五十里的小国。也许称“小国”已经有些夸张了,因为“庸”的本义就是“小城”的意思。因为太小,这样的小城没有资格直属于天子,而只能附属于别的诸侯国。因此,“附庸”准确的意思就是,“附”属于其他诸侯国的“庸”.
  根据古代礼制,天子的领地要超过千里,公、侯的领地方百里,伯的领地方七十里,子、男的领地方五十里。方五十里的领地就显得实在有些不入流了,这样的小地方不可能有任何政治地位,因此也就没有资格参加天子的朝会,附属于别的诸侯国就是它的宿命。
  但是,小地方就不能有小地方的“风”、小地方的“雅”了吗?
  “三光日月星,四诗风雅颂。”“风”本来是指不同地区的地方音乐。《诗经》之《风》就收录了从周南、召南、邶、、卫、王、郑、齐、魏、唐、秦、陈、桧、曹、豳等15个地区采集上来的土风歌谣。“附庸”之地虽小,但小地方有小地方的风土方物,小地方有小地方的人情民俗,因此,小地方也一定有小地方的“风”.时代的强音让“周南”、“召南”那些大地方的人去演绎吧,小地方只抒发小地方的情感。因此,“附庸”之“风”也有其存在的价值。
  “雅”即所谓正声雅乐。难道小地方就不能正经八百地来回阳春白雪,小地方就不能在闲暇无事时练练美声?谁能说“附庸”不能“雅”?
  因此,“附庸风雅”本来是个十分中性的词,无非是“附庸”之地的“风”和“雅”而已。但这个词后来却变成了一个贬义词,到今天更是发展到了极端,一般辞典对这个词的解释就是“缺乏文化修养的人为了装点门面而结交文人,参加有关文化活动”.这是“以大为美”的审美观发展到极端的产物,这是对“大”盲目崇拜的产物,“美”和“文化”就这样被整齐划一了,其中折射出的心理十分复杂,耐人寻味。
  
“鸡丁”前面冠“宫保”
  生活中有一些事情让人觉得很有意思,比如去饭店吃饭,大家喜欢点一道“宫保鸡丁”的菜。可拿过来菜单时,常常会发现菜单上写成了“宫爆鸡丁”.吃饭的人也许会想:“莫不是改了口味了?变成爆炒的了?”如果了解了“宫保鸡丁”的来历,就会明白这是一种误解:“宫爆鸡丁”原本应该是“宫保鸡丁”.
  “鸡丁”前面之所以加个“宫保”,是因为发明人的缘故。这一道菜的发明者丁宝桢,是清朝一位很有名的官员,他是咸丰三年进士,光绪二年任四川总督。据传,丁宝桢对烹饪颇有研究,喜欢吃鸡和花生米,尤其喜欢吃辣。丁宝桢在四川总督任上时,自己创制了一种以鸡丁、红辣椒、花生米为主要原料的美味佳肴。这道美味本来只是丁家的“私房菜”,但后来越传越广,尽人皆知。
  很多人知道是丁宝桢发明了这道菜,但是知道为什么被冠以“宫保”的人就不多了
  明清两代各级官员都有“虚衔”.咸丰皇帝以后,这些个虚衔多用太保、少保、太子太保、太子少保来命名,所以又有了一个别称---宫保。丁宝桢资历深、官位高,治蜀十年,为官刚正不阿,多有建树,于光绪十一年死在任上。为了表彰他的功绩,朝廷加封他为“太子太保”.因为丁宝桢的“太子太保”是“宫保”之一,他发明的菜也由此得名“宫保鸡丁”.
  随着时代的变迁,很多人已经不知道何为“宫保”,就把“宫保鸡丁”写成了“宫爆鸡丁”或“宫煲鸡丁”.
  
灵柩不是棺材
  按照以前的规矩,人死后要埋入土中,死者方得其所,家属方觉心安,也就是常说的“入土为安”.丧葬的礼仪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要为死者准备一副好棺材。如今,民政部门进行殡葬改革,要求尸体必须火化。而在某些地方,死者被火化之后,其骨灰还可以装进棺材里,然后实行土葬。
  近日看到一则社会新闻,说是一个做生意的人,赚钱之后就回老家,打算为祖辈换上好的“灵柩”,重新安葬祖辈。看罢,不禁哑然:按照这位生意人的想法,本来是想给祖辈换换棺木;只不过,记者不晓得“棺木”和“灵柩”两词意义的区别,所以就犯错了。
  从汉语词典上来看,“棺材”和“灵柩”两词最根本的区别是,前者只是“为装殓死人用的东西,一般用木材制成”;而后者是“死者已经入殓的棺材”.简单来说,“棺木”里面没有装人尸体,而“灵柩”有了死者尸体。可见“棺材”和“灵柩”两词并不是一个意思,千万不可乱用。如果有人作古,亲人可以为他去买副“棺材”;如果是说去买一副“灵柩”,等于说买来一个有尸体的棺木,这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荒唐的事情,估计无人会做这种蠢事。
  举个例子,新华网2004年11月12日有则新闻,题目为“阿拉法特灵柩运抵开罗 遗体保存在加拉军事医院”.这里所说的“灵柩”,就是装有阿拉法特尸体的棺材。我们可以由此想象一下,那则新闻错在哪里了。
  
东西缘何称“东西”
  日常生活中,“买东西”已经成了人们购买物品的代名词。那么,为什么只有“东西”而没有“南北”?其实古时已经有人问到这个问题了。
  中国古代的术数用金、木、水、火、土推算相互生克的道理和运势,这“五行”又和东西南北中这“五方”相配,测出古今变革、人生命理、万事冲撞及依附的关系。
  据说,宋朝的理学家朱熹好学多问,在未出仕前,家乡有叫盛温和的好友,此人亦是博学多才的人。有次两人在巷子里遇到,朱熹问道:“你提着篮子去干什么啊?”盛温和幽默地回答:“去街门买东西。”当时还没有“东西”这一说法。朱熹不解地问:“买’东西‘?这是什么意思?为何不买’南北‘?”盛温和并没有直接解答,笑着回敬说:“真不明白?你这位大学问家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啊。你把五行和五方对照一下就会明白了。”
  朱熹想,“东”即“木”,代表一切植物,如花草、树木等;“西”为“金”,代表一切金属矿物,如金银铜铁等;“南”属“火”,“北”乃“水”,“中”属“土”,代表一切一切有用的物质。朱熹很快就明白了,原来盛温和是用了诙谐的语言说,上街去买金木之类可装入篮子的物品,若说“南北”就不对了,篮子里怎么可以装水和火呢?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说法。清朝乾隆年间,有一位叫龚玮的学者则认为,在东汉时期,商贾大多集中在东京洛阳和西京长安。俗语有“买东”、“买西”,即到东京、西京购货。久而久之,“东西”就成为货物的代名词。“买东西”就这样出现在人们的生活用语中。
  
虚岁到底如何“虚”
  有人这样说,在全世界,或许只有中国人有两个年龄,一个周岁,一个虚岁。对于“周岁”怎么回事,可能一般人还能说得清楚,而虚岁如何“虚”,却是件很容易让人迷惑的事情。
  很多人认为,周岁加一岁得出的结果就是虚岁,这是一个似是而非的说法。其实,很多时候,所谓“虚岁”这个概念一般只用于男人,此即“男进女满”,意思是男人按虚岁计算年龄,女人按实岁计算年龄。况且在实际的计算中,虚岁也不仅仅就是周岁加一岁那么简单。虚岁的具体计算方法是这样:一个人一出生就算一岁;如果恰好这人出生在农历年年末,那么不但一出生就算一岁,并且一到大年初一又要加一岁,如此算来,这个孩子到了满实岁一岁时,按虚岁就已经是三岁了。
  因此,在计算虚岁时,春节是个特别重要的时间点,每过一个春节,虚岁就应该加上一岁。如果一个人的生日是阴历的腊月中下旬,那这个人还没有满月他的虚岁就到两岁了。那种单纯认为虚岁就是周岁加一岁显然是不完全正确的。
  知道了这个道理,我们就会理解,为什么很多老人往往会提前两年过自己的七十大寿、八十大寿。
  
“红得发紫”受艳羡
  人们通常在形容某个人在某个领域或某些方面受重视,受追捧到了过分的程度,往往用“红得发紫”来形容。
  在这个词语中,“红”表示人的境遇良好,而紫则更胜一筹。本来是两种颜色,怎么会有如此的象征意义呢?其实,这与中国古代服色文化及其演变密切相关。
  作为服色,“紫”的地位本不如“红”.“红”在汉代称为“朱”,被视为正色,而“紫”是间色,又称杂色。在上古时代,间色是被人看轻的,而紫色尤其被视为一种惑人的邪恶色彩。在正统思想观念影响下,紫色的地位不如红色。
  当然,紫色虽遭到贬斥,却颇符合古人审美习惯。也就是说,紫色还是有自身的美,且受到人们喜爱。这就奠定了其地位变化的基础。
  那么,紫色的地位是如何上升的呢?这应当是与上流社会的风尚有关。《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中记载着这样的故事,说的是齐桓公喜欢穿紫色衣服,于是国人都喜欢上了紫色。那个时候,紫色衣服的价钱是素色衣服的五倍。齐桓公有点担心,就对管仲说:“我喜欢穿紫衣服,紫色衣服很贵,现在全国上下都喜欢穿紫色衣服,该怎么办呢?”管仲说:“大王想制止这种现象,何不试着不穿紫衣?”齐桓公依言而行,三天后国内再无人穿紫衣服。
  在这种情况下,紫色得以与朱(红)色同为尊贵之色,甚至紫色的地位超过了红色。唐宋两代规定,三品以上高官服紫,唐代三品以下五品以上服朱,宋代五品、六品服朱色。这样,这两种颜色就变得越来越尊贵。
  
李太白无缘品白酒
  李白的酒量当然了得:“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李白斗酒诗百篇”,这是中国人心目里的一个最为动情、最为完美的故事,不需要过多的想像,我们就会为大唐时代诗人们白衣飘飘的绝代风华所倾倒,惊叹诗人太白的超凡才华和过人酒量,其实这里面既有误会也有后人添加的虚构成分。
  首先我们应该知道的是,李白的酒量可能没有我们想像中那么大,要知道,他饮的不是我们今天常见的白酒。在唐朝,白酒还没真正出现。一般认为,中国的酒有5000年以上的悠久历史。中国酒以生长霉菌为主要微生物的酒曲为糖化发酵剂,复式发酵、半固态发酵为特征。所以,早期的酒在酿制方法和口感上更接近于今天的黄酒。目前流行的白酒的酿制技术到元朝才渐渐成熟,在明清时代,白酒才逐渐取代了黄酒,成为中国人餐桌上的主角。
  知道了这一点,我们就会明白,为什么唐朝的诗人和宋朝的土匪都可以大碗喝酒。虽然黄酒喝多了照样也不好受,但是它的口感、酒精度数和对肠胃的刺激程度却与白酒完全不同。
  因为黄酒的酒精度数低,所以文人来了兴致就可以肆无忌惮地狂饮。即使这样,唐朝诗人的酒量也没有我们想像的那么大。现在我们就来具体分析一下“李白斗酒诗百篇”中的“斗酒”到底有多少酒。
  根据古代的容量标准来换算:1斛=10石,1石=10斗=120斤,一斗也就是12斤左右,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斤是市斤。以目前中国内地市场上流行的瓶装啤酒620毫升的净容量来折算,所谓的斗酒还不到目前九瓶啤酒的净含量。因此,知道了“斗酒”的容量,知道了酒的度数之后,也许我们会对李白的酒量有新的看法和感受。
  既然酒的度数不高,喝的酒又不是太多,所以饮酒者胃里不是那么难受,而大脑恰恰正兴奋,碰见李白这样的谪仙人,写个几十首诗岂不是小菜一碟?
  
唐伯虎未曾点秋香
  周星驰主演的电影《唐伯虎点秋香》,叙述的是唐伯虎被秋香的三笑迷得失魂落魄,于是施计混入太师府当家奴,历经几多波折才追到了秋香。影片中的唐伯虎文武双全,不仅能诗善对,更是武功高强。
  但是电影毕竟是电影,其内容夸张了很多。唐伯虎是才子不假,但是从未自称“江南四大才子之首”;他虽有三段婚史,但是并不风流。尤其值得指出的是,唐伯虎从未有过“点秋香”的艳遇。
  唐伯虎是明代人,因为生于寅年寅时,寅为虎,故取字伯虎,后改字子畏。他自幼聪颖,能诗擅画,十六岁便中秀才,十九岁娶徐氏。但是妻子、父亲几年后接连病故,对他打击甚大,使他意志消沉。后来他发愤苦读,结果乡试名列榜首,“解元公唐伯虎”一时名遍南京城。二十七岁时续弦,娶妻何氏。当唐寅上京考进士时,被诬告行贿主考官,押入大牢,几番周折才获释。穷困潦倒时,妻子何氏离他而去。幸有一位名叫九娘的青楼女子周济他。后来,他便娶了九娘为妻,潜心作画,成为丹青高手。
  清代学者俞樾曾在《茶香室丛钞》中为唐伯虎辟谣,断定“三笑姻缘”是好事者借着唐伯虎的盛名,把别人的事转在他的名下。有人还专门考证,证实秋香确有其人,是当时南京一个颇具名气的青楼妓女,至少比唐寅大十几岁,根本不可能与他有风流情事。所谓的唐伯虎有九个妻妾,全是从他最后娶的妻子“沈九娘”的名字上以讹传讹而来的。当时唐伯虎贫困交加,怎么可能妻妾成群?
  
袁清郎一心避嫌疑
  古乐府《君子行》里面有两句诗文:“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意思是说:站在瓜田里面的时候,最好不要弯下身子去提鞋子,不然很容易被人误会你在偷瓜;站在李子树下的时候,最好不要伸手去整理头上的帽子,免得被人怀疑是在偷摘李子。
  《北史》中记载了廉吏袁聿修的故事,讲的是他政绩突出又很有声望,主要原因是他为官清白自守,从不收任何贿赂。据说他在任尚书的十多年里,从未曾接受过任何人家的一升酒、一粒米,故有雅号“清郎”.一次遇到老友邢邵,二人叙述别情以后,邢邵拿出一匹白绸送给袁聿修。袁聿修反复思考之后还是谢绝了,并留书曰:“瓜田李下,古人所慎。”只有这样,才能躲避嫌疑。
  无独有偶,唐朝大书法家柳公权也对“瓜田李下”作过评论。当时有个叫郭宁的官员把两个女儿送进宫中,于是唐文宗就派郭宁到邮宁做官,人们对这件事议论纷纷。文宗就以这件事来问柳公权:“郭宁是太皇太后的继父,官封大将军,当官以来没有什么过失,现在只让他当邮宁这个小小地方的主官,又有什么不妥呢?”柳公权说:“议论的人都以为郭宁是因为进献两个女儿入宫,才得到这个官职的。”唐文宗说:“郭宁的两个女儿是进宫陪太后的,并不是献给朕的。”柳公权回答:“瓜田李下的嫌疑,人们哪能都分辨得清呢?”这里,柳公权将“瓜田李下”词义更进了一步,上升到了舆论监督的层面上。
  的确,“瓜田李下”往往会让人误会或怀疑,所以需要谨慎对待。从上述故事来看,古代贤士在这方面很是谨慎。然而,如今有些营私舞弊之人,有些收受贿赂之人,有些跑官要官利令智昏之人,可不在乎什么瓜田什么李下,所作所为居然可以明目张胆地进行,一点没有避嫌的意思,实在是愧对古人。
 
差强人意赞吴汉
  在对结果不太满意时,很多人都会说“差强人意”,这恰恰是误解了这个成语。
  “差强人意”一词出自于《后汉书·吴汉传》。吴汉,字子颜,是东汉光武帝刘秀手下的一员大将,追随刘秀南征北战,立下了赫赫战功,后被封为大司马。《后汉书》记载:吴汉每次随从光武帝征战,“诸将见战陈不利,或多惶惧,失其常度。汉意气自若,方整厉器械,激扬吏士。帝时遣人观(大司马)何为,还言方修战攻之具,乃叹曰:’吴公差强人意,隐若一敌国矣!‘”
  从刘秀对吴汉的评价中,足见他是满意的。所以,这个词儿的意思是“还可以,较为令人满意”.但是很多人把这个词儿当作“不怎么地,不好,不太令人满意”的意思,这是不对的。
  商务印书馆1989年8月出版的刘洁修编著的《汉语成语考释词典》第138至139页,于“差强人意”条下注: “原指很能够振奋人的意志。差:甚,殊。强:起,振奋。”此意即源于上述的史料。书中还注明:“后世多用差强人意,指大体上还能使人满意。差:稍微,大致,比较。”
  《汉语成语考释词典》一书还列举了一些与“差强人意”极为类似的成语,有“差慰人意”(苏轼《东坡续集》),有“差适人意” (宋人楼钥《攻愧集》),有“差可人意”(明人李开先《闲居集》),有“差快人意”(明人海瑞《海瑞集》)。按照意思相近的理解,这些成语如果和“差强人意”同被理解为否定的意思,那就错了。
  
貌如花,虢国夫人素面朝天
  如今,素面朝天这个词用得很广泛,大多用来指女子不化妆,实际上,这是因为不了解该词词义所导致的误用。
  宋代乐史在所著的《杨太真外传》中如此记载:杨贵妃集万千宠爱在一身,他们杨家因此鸡犬升天。杨国忠被加封为“御史大夫,权京兆尹,赐名国忠”;“封大姨为韩国夫人,三姨为虢国夫人,八姨为秦国夫人。同日拜命,皆月给钱十万,为脂粉之资。”唐玄宗看着杨家姐妹个个美貌出众,兴奋之下连化妆品钱都给出了,可见这位风流天子对美貌女人是多么体贴。
  在杨家姐妹中,虢国夫人最为貌美、自信,唐玄宗对她更是青睐有加。她自恃长得出众,常常不施脂粉,便直接去朝见天子,真是既娇贵又大胆。是为“素面朝天”.这里的“天”不是指天空,而是专指皇上。诗人张祐为此写过这样一首诗:“虢国夫人承主恩,平明上马入宫门。却嫌脂粉污颜色,淡扫蛾眉朝至尊。”
  按照这个典故,只有容貌漂亮才有资格“素面朝天”.除此之外,还应当进一步了解一下“素面朝天”的“天”字的确切意思,这里指的是天子、是皇上,而不是天空。
  随着语义的变化,现在很多女孩子常常会用这个词语来表达自己很少或者不使用化妆品,强调的是自然美,多带有“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意味。这种用法,被称作约定俗成的语言现象。
  
感情深,梁鸿孟光举案齐眉
  “举案齐眉”和“相敬如宾”是很常见的成语。“举案齐眉”自不必说,“相敬如宾”有时候人们还是会偶尔用错的,以为两个人关系好就是相敬如宾,原因就在于不知道其中的典故。
  据《后汉书·梁鸿传》载,梁鸿年轻时家里很穷,但他很有学问,在当时很有名气,可是他不愿意做官,一直隐居乡里,自食其力。梁鸿娶了同县孟家女儿孟光后,一起隐于山中,过着男耕女织的田园生活。每当梁鸿回家时,“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这就是“举案齐眉”的来历。
  相敬如宾的典故来自《左传》。晋国大夫臼季奉命外出时,经过冀地,见前朝旧臣黄之子缺在除草。过了一会儿,缺的妻子把饭送来,恭恭敬敬地双手把饭捧给丈夫,丈夫庄重地接过来,毕恭毕敬地祝福以后再用饭。妻子在丈夫用饭时,恭敬地侍立在一旁等着他吃完,收拾餐具辞别丈夫而去。
  应当说,孟光之妻和缺之妻都是比较幸运的人,因为他们选择的对象都是贤人。她们对丈夫“举案齐眉”和“相敬如宾”,都是出于对丈夫的敬慕,敬其为人,慕其才学。她们都是实在的女人,不善于把自己对丈夫的深情用语言表达出来,只是把爱倾注在日常生活的举手投足之间。
  夫妻之间要不要敬重对方,尊重对方,相互敬重,答案是肯定的。但有人就说了,若相敬到如宾客,那就离谱了,也过于呆板了。更有人把这些同男尊女卑的思想联系在一起。这样想,恐怕太对不起古人了。
  “举案齐眉”和“相敬如宾”是专门用来描写夫妻感情甚笃的词语,因此,我们必须注意这两个词的使用范围。
  
青眼白眼阮籍抛
  这里所说的“青眼”与“白眼”,可不是医学上的“青光眼”和“白内障”这两种疾病。从常识上来说,眼眸斜睨,自然眼白为多,所谓不愿正眼一瞧者也;而凝眸视之,则会显现出“乌溜溜的黑眼珠”.
  “青眼”与“白眼”的典故,与“竹林七贤”中的阮籍有关。《晋书·阮籍传》:“籍又能为青白眼。见礼俗之士,以白眼对之。及嵇喜来吊,籍作白眼,喜不怿而退;喜弟康闻之,乃赍酒挟琴造焉,籍大悦,乃见青眼。”讲的是阮籍的母亲逝世后,有不少名士前来吊唁。按理,人家在灵堂哭拜,阮籍应该陪着哭。可是来客中有个名叫嵇喜的,官位和名气都不小,阮籍却圆瞪着一双白眼看着他,表情木然。嵇喜见此状况,只好不高兴地走了;等到嵇喜的弟弟嵇康来吊唁时,阮籍马上迎了上去,“青眼有加”.
  阮籍从小受父亲的教诲,胸怀大志,但当时魏国朝政由专横的司马父子把持,他十分灰心,经常与他的文学界朋友嵇康等人喝酒喝得大醉,对那些热衷于当官、追逐地位的人十分反感。因此,生性旷达桀骜的阮籍常常以眼睛当道具,用“青眼”、“白眼”看人,表达喜恶,完全不委屈自己的感情。他讨厌的人,即使是来向自己表示友好的,也给白眼,但若是自己喜欢的人,就用青眼。阮籍厌恶嵇喜而喜欢嵇康,原因在于嵇康和他一样,都是直率旷达的性情中人。
  因此,现在人们常用“青眼有加”或者“青睐”来表示对人的赏识或者喜爱,用“白眼”表示对人的厌恶。比如,北宋诗人黄庭坚《登快阁》诗云:“朱弦已为佳人绝,青眼聊为美酒横。”鲁迅《哀范君三首》之一:“华颠萎寥落,白眼看鸡虫。”其中爱恨好恶之意,亦表露无遗。
  
古已有之,陈子昂善于“炒作”
  近些年来,“炒作”甚嚣尘上,手段和方法层出不穷,遂使人误以为“炒作”是一门新兴产业。其实,中国古人在自我炒作方面也不输后人,例如陈子昂。
  据唐朝李亢专记世事之独异者的《独异志》所载,因为对未来抱有无限希望,毛头小伙子陈子昂从老家四川来到了长安。谁知,满腹才华的他却因无人赏识而在长安过了十年寂寂无名的痛苦时光,陈子昂为之郁闷不已。正当此时,恰巧有人在街头出售胡琴,要价昂贵。长安城里的豪贵之人频频赶去察看,但因为无法判定胡琴的价值而不敢贸然购买。陈子昂灵机一动,果断地筹钱将那把胡琴买回家中,他四处张扬,说自己精通胡琴,并与众人约定,将择吉日在自己家里为知音现场演奏。
  吉日到时,长安城里众多知名人士纷纷前来欣赏。在大家的期待之中,陈子昂发表了激情洋溢的演说。他说,我陈子昂创作了大量的诗文,在京城居住了这么长时间无人理睬,而对这把胡琴,各位却青眼有加。然而,在我看来,这件乐器只是下等乐工所制,我怎么会将它放在心上?说着,陈子昂将高价买回的胡琴高高举起,愤然摔在地上,胡琴当场寸断。在众人的错愕之中,陈子昂将自己的文章“遍赠会者”.结果可想而知:“会既散,一日之内,声华溢都。”其作品《登幽州台歌》也迅速走红:“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陈子昂的这次自我炒作堪称经典,不久之后,他就被建安王聘为记室,后来又做了拾遗。连陈子昂都需要靠炒作出名,也就无怪乎今日之炒作极一时之盛了!
 
醉生梦死,冯小怜“玉体横陈”
  历史上的冯小怜是一个尤物。她原是北齐皇后的侍女,能歌善舞,有高超的琵琶弹奏技术。北齐皇帝高纬一见惊艳,目为天人,心醉神驰,爱不释手,常祈愿与之生死一处。就连与大臣们议事的时候,高纬也习惯让小怜趴在自己怀里或把她放在膝上,经常把那些大臣羞得满脸通红。“独乐不如众乐”,高纬认为像小怜这样的美人,只有他一个人来独享,未免暴殄天物,于是,他让小怜玉体横陈在隆基堂上,只要能从口袋里掏出千金,什么样的男人都可前来一览秀色。
  野心勃勃的邻居北周乘虚而入,在北周的大举进攻下,北齐覆亡。亡国之君高纬被掳至长安。唐代诗人李商隐叹道:
  一笑相倾国便亡,
  何妨荆棘始堪伤。
  小怜玉体横陈夜,
  已报周师入晋阳。
  在李商隐众多佳作之中,这首诗并不出色,但它却因有醒目的“玉体横陈”意象而被后人反复吟咏。
  因此,并不是哪一个女子随便躺在床上或者斜倚沙发就是“玉体横陈”.首先是要全裸,其次应该被放在一个地方并摆出一个不错的姿势专供外人欣赏,这样的身体才能称得上“玉体横陈”.同时,因为已是全裸,在“玉体横陈”之前再加上什么“一丝不挂”显然是多余的。
  
公道在人心,张俭望门投止
  “望门投止思张俭,忍死须臾待杜根。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这是谭嗣同在临终前留在狱中的绝笔《狱中题壁》。以气势而论,这首诗在中国近现代诗歌史上,可称第一。那么,诗中的“望门投止”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望门投止”语见《后汉书·张俭传》: “俭得亡命,困迫遁走,望门投止,莫不重其名行,破家相容。”说的是东汉时,张俭曾出任山阳东部督邮。宦官侯览专权,他家里的人便依仗权势残害百姓,无恶不作。为此,张俭写信告发了侯览及其家人。但告发信没到皇帝手中就被侯览扣下了,从此侯览和张俭结了仇。
  后来,侯览指使人向朝廷告密,说张俭私结党羽,图谋不轨,并下令逮捕张俭。张俭见官府人马来势汹汹,只好匆匆逃亡,看到谁家可以避难,就投在人家门下。因为当地百姓都知道张俭历来很正直,名声很好,都冒着风险收留他。
  一天,张俭逃到鲁郡,投奔好友孔褒。孔褒不在,孔褒的兄弟孔融只有十六岁,热情地接待了他。张俭走后,官府闻讯赶来,逮捕了孔褒、孔融及他们的老母亲加以审问。孔融一家争着承担责任,闹得官府不知如何处置。由于大家的保护,朝廷始终没有抓到张俭,直到黄巾大起义爆发后,汉灵帝下令解除“党锢”,张俭才得以结束逃亡生活。
  后来,人们便将“望门投止”引为成语,形容在急迫情况下,见有人家就去投宿,求得暂时的存身之处。现在一般用它作暂求安身之意,里边也含有急中生智、临机决断的意思。谭嗣同在诗中用这个典故,是设想逃亡中的维新派康有为、梁启超等人一定会受到人们的救护,而后面的典故“忍死须臾待杜根”,则是自比东汉时要求临朝听政的邓太后还政于皇帝的郎中杜根。
  
才思如泉涌,祢衡文不加点
  在中国古代文坛上,曾有过诸多有名的才子。他们文思敏捷,写下了很多名篇佳句,同时也为后人留下了诸多典故。
  唐代诗人崔颢留下了著名的《黄鹤楼》一诗,其中有句“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这一千古名句,点出了古代武昌人文景观的一处精华所在---鹦鹉洲。鹦鹉洲处在黄鹤楼下长江岸边,以中国古典文学中十分有名的赋体作品---祢衡的《鹦鹉赋》而知名。
  祢衡(173-198),字正平,是东汉末年少见的才子,性格刚毅傲慢,狂放不羁。因拒绝曹操召见,操怀忿,然曹操又不忍杀之,便罚祢衡做了鼓吏。祢衡则当众裸身击鼓,反以《渔阳三鼓》辱曹操。曹操怒,欲借他人手杀之,便送与荆州牧刘表;仍不合,又被刘表转送与江夏太守黄祖。后因冒犯黄祖,祢衡终被杀。
  祢衡少有才辩,长于笔札,孔融深为其文采折服。在江夏,黄祖的长子黄射在洲上大会宾客,有人献鹦鹉,他就叫祢衡写赋以娱嘉宾。祢衡揽笔而作,文不加点,辞采甚丽,这便是有名的《鹦鹉赋》。萧统曾这样评价祢衡:“衡因为赋,笔不停缀,文不加点。”从此留下了“文不加点”这一典故。
  所以,成语“文不加点”里的“点”是改动、修改的意思,整个成语是指写文章一气呵成,无须修改。现在很多人望文生义,以为“文不加点”中的点是“标点”之意,实在是可笑。如果知道了“文不加点”这个成语的由来,就不会用错了。更何况,中国古代典籍本来就是没有标点的。
  
千古痴情,尾生蓝桥抱柱
  翻阅《史记》,见《苏秦传》有语:“孝如曾参,廉如伯夷,信如尾生。”不由得想起两个成语,一是“尾生之信”,一是“尾生抱柱”,都喻指人坚守信用,不违约定之意。那么,尾生到底是什么样一个人,尾生抱柱又是为何呢?
  庄子曾经用简短的话语概括过这个故事:“尾生与女子期于梁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抱梁柱而死。”(《庄子·盗跖》)这是一个凄美的故事,流传的时间久了,便成了传奇。如果把时空倒转一下,我们似乎可以看到尾生翘首企盼的样子,也许会有些暗自着急,有“我等的人她不来”般的急切,有“我等到花儿也谢了”般的牢骚,但是他还是不肯离开。直到洪水淹没他时,他的眼光所指之处,应当还是那位女子来时需经之径。
  在中国古代,人们非常重视追求人格的圆满。在期待中被洪水淹没的尾生,实在是信守承诺的贤者。尾生所抱的梁柱,也和他一道成为守信的标志。
  历代文人对尾生多有褒扬之语。三国时嵇康在《琴赋》中写道:“比干以之忠,尾生以之信。”如《玉台新咏·古诗八首》中:“朝登津梁上,褰裳望所思。安得抱柱信,皎日以为期?”更有李白在《长干行》中慨叹:“常存抱柱信,岂上望夫台。”汤显祖在《牡丹亭》中有语:“尾生般抱柱正题桥,做倒地文星佳兆。”
  后世有人考证,尾生所抱之桥位于陕西蓝田县的兰峪水上,称为“蓝桥”.自此,有了“魂断蓝桥”一说。只不过,看到如今新潮人士对感情的儿戏态度,比照尾生,倒叫人生出不少感慨。
  
至今讹传,孔明草船借箭
  诸葛亮,字孔明,是三国时期蜀国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军事家。人们一提到他,便想起了《三国演义》中“三顾茅庐”、“草船借箭”、“七擒七纵”等故事。然而“草船借箭”之人并不是诸葛亮,而是孙权。
  作为小说,《三国演义》第四十六回对诸葛亮“草船借箭”的描写是极其生动的。小说中,诸葛亮借着满天大雾,把二十只战船开到曹军寨前擂鼓呐喊,曹操怕有埋伏不敢妄动,便派弓弩手放箭。结果,诸葛亮轻易地得到了十万多支箭,不仅挫败了周瑜的谋害,又直接削弱了曹操的军事力量。
  《三国演义》作为一部历史小说,虽然突出了诸葛亮性格、品德、功业等的积极方面,但又过于夸大,把他描写成智慧的化身、忠贞的代表,并将其神化成了半人半神的超人形象。
  据史料记载,“草船借箭”的真实情况是这样的:建安十八年(公元213年),孙权与曹操两军相持一个多月没分胜负。一天,为了观察曹军动静,“权乘大船来观军,公(曹操)使弓弩乱发,箭着其船,船偏重将覆,权因回船,复以一面受箭,箭均船平,乃还。”孙权起初料不到船身会中这么多箭,弄得船要倾覆,他只是急中生智,设法让船身得到平衡。
  罗贯中把“草船借箭”这件事从孙权移到诸葛亮身上,目的是为了突出诸葛亮的智谋而已。自从有了《三国演义》之后,人们就以它作为衡量、品评三国人物的标准,而且平民百姓家只知有《三国演义》而不知有《三国志》,是故“草船借箭”的主角便成了诸葛亮。
  
孔融小时了了,被讥“大未必佳”
  在电视上,曾听证券分析师说了这样一句话:“小规模的投资组合能够取得这样成就,最多也不过应了’小时了了‘这句话!”从当时的语境来看,他的意思是“投资初期收益小”,但是“小时了了”可不是这样随便用的。
  “小时了了”出自《后汉书·孔融传》。讲的是孔融十岁的时候,随父亲到了洛阳。时任司隶校尉的李元礼名气很大,孔融很想拜见,于是到李家门前,对看门的说: “我是李府君的亲戚。”看门人只好让他进去。见到孔融,李元礼问:“你和我有什么亲戚关系?”孔融回答说:“过去我的祖先孔子曾经拜您的祖先李聃为师,所以我和您是世世代代友好往来的亲戚关系。”李元礼和在座的宾客对这个孩童的话感到惊奇。过了一会儿,太中大夫陈韪也来拜访,得知孔融刚才说的话,陈韪随便说了句:“小时了了,大未必佳。”意思是说,小的时候很聪明,长大了未必很有才华。孔融岂肯在嘴巴上吃亏,遂反唇相讥:“我想陈大夫小的时候一定是很聪明。”陈韪被孔融的一句话难住了,半天说不出话来。
  后来人们便引用这段故事中的“小时了了”,来说明小孩子生性聪明,懂的事情很多。但因为下文有“大未必佳”一语,放在一起的意思又变成了:小时虽然很聪明,长大了却未必能够成才。因此,如果对他们的孩子用个“小时了了”,估计他们一定会很不高兴。
  
顾悦未老先衰,自嘲“蒲柳之姿”
  说到“蒲柳之姿”,不得不提到东晋时期的顾悦。
  顾悦性情爽朗,为人重义守信。扬州刺史殷浩请他做官,让他全权处理州内大小事务。感激于殷浩的知遇之恩,顾悦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起早贪黑,兢兢业业。长期劳累,严重地影响了他的健康,才30多岁就显得很老,满头白发。
  有一次,顾悦因故谒见简文帝。简文帝得知他与自己年龄差不多大小,就问:“我们年纪相仿,你的头发为什么比我先白呢?”顾悦回答说:“蒲柳之姿,望秋而落;松柏之质,经霜弥茂。”意思是说,水边柳树的资质差,一到秋天就凋零了;而松柏质地坚实,经历过秋霜反而更加茂盛。顾悦的回答,既没有直接谈到自己未老先衰的外貌,又趁机拍了皇上的马屁;再没有比顾悦更好的回答了,简直把马屁拍绝了,既明白晓畅,又比喻贴切。简文帝是什么人?他是皇上,同时他又是一个文人。顾悦投其所好,他的回答首先在文辞上博得了简文帝的好感,典雅得如同诗赋一般的语言,让简文帝感到飘飘欲仙。如果顾悦没有这么高的水平,或者直接回答:“臣日夜工作,操劳过度,以致华发早生。”皇上虽然会同情,但绝对不会开心---你顾悦累,我难道就不累了?若是顾悦打哈哈,随便说:“谁知道呢,它就白了。”虽然实话实说,但没有一点新意,说也是白说。
  很多影视文学作品中,居然让那些妙龄少女说什么“贱妾蒲柳之姿,愿以身相许”之类的,实在是滑稽。未老先衰的模样,还敢拿出来自荐,岂不是吓倒一大片么?
  
萧郎原来是情郎
  “公子王孙逐后尘,绿珠垂泪滴罗巾。侯门一入深如海,从此萧郎是路人。”这是唐代诗人崔郊的传世之作。关于这首诗,还有一个很动人的故事。
  崔郊的姑母有一婢女,生得姿容秀丽,与崔郊互相爱恋,后来婢女被卖给显贵于。崔郊念念不忘,思慕无已。一次寒食,婢女偶尔外出与崔郊邂逅,崔郊百感交集,写下了这首《赠婢》。想必那于也是性情中人,读到此诗,便让崔郊把婢女领去,于是传为诗坛佳话。
  诗中最后两句很是经典,但崔郊何以自谓“萧郎”?若翻看《全唐诗》,便会发现,许多爱情诗中的女主人公所思慕的恋人都叫“萧郎”,唐以后的宋、清也都有这种用法,而唐以前则未见这种用法。那么,“萧郎”一词缘何被当作“情郎”来用?
  一种说法缘于汉代刘向《列仙传》讲述的故事:“萧史者,秦穆公(嬴姓)时人也,善吹箫,能致白孔雀于庭。穆公有女字弄玉,好之。公遂以女妻焉。日教弄玉作凤鸣,居数年,吹似凤声,凤凰来止其屋,公为作凤台。夫妇止其上,不下数年,一日皆随凤凰飞去。故秦人为作凤女祠于雍宫中,时有箫声而已。”后遂用“弄玉”泛指美女或仙女;用“萧史”借指情郎或佳偶,又称“萧郎”.
  一种说法是,“萧郎”原指梁武帝萧衍。《梁书·武帝纪上》:迁卫将军王检东阁祭酒,俭一见(萧衍),深相器异,谓卢江何宪曰:“此萧郎三十内当作侍中,出此则贵不可言。”这个萧郎,就是梁武帝萧衍,南朝梁的建立者,风流多才,在历史上很有名气。后多以“萧郎”指代女子所爱恋的男子。
  
“岳父”原来是敬称
  不知从何时起,大家已经越来越习惯于称呼岳父为爸爸了,似乎喊“岳父”显得疏远,只有称呼岳父为爸爸才能显得更加尊敬,更加亲切,更加和妻子一心一意。有时,因为到底叫不叫“爸爸”甚至会引发不必要的矛盾。殊不知,“岳父”一词其实比“爸爸”一词更含有敬意。如果知道岳父一词的来历,我们就会发现,岳父一词里面包含着一种特殊的尊敬在里面。
  关于“岳父”一词的由来,有一种说法是这样的:古代,帝王常登临名山绝顶,并在山顶堆土为坛祭天,是为“封”;除地为坛而祭地,是为“禅”,二者合称“封禅”.改朝易代,帝王即位,常行“封禅”之礼,以报天地之恩。“封禅”对于每一个王朝来说,都是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历来都很受统治者的重视。史书记载了大量这类事例。由于泰山被视为“五岳独尊”,所以也就成了“封禅”之地的首选。
  在唐玄宗李隆基的一次泰山“封禅”中,中书令张说做“封禅使”.“封禅使”具有很高的政治地位和权力,于是,张说借机把自己的女婿郑镒由九品超拔为五品。唐玄宗察觉此事之后,曾当面质问过郑镒,弄得郑镒面红耳赤,无言以应。在旁边的同僚黄幡绰含沙射影地讥笑道:“此乃泰山之力也。”玄宗对于张说的徇私大为不悦,不久就把郑镒降回了九品。后来此事传到了民间,时人认为郑镒之妻父虽然有徇私之嫌,但其对自己女婿的感情却不可谓不深,于是人们就把妻父称“泰山”.又因泰山乃五岳之首,又称为“岳父”.同时,也把妻母称为“岳母”.
  因此,“岳父”这个名词,包含了一段特殊的典故。对妻子的父亲称“岳父”还是“爸爸”用不着大费周章,一个正式,一个亲切,但尊敬与否,关键要看对待老人是不是有发自内心的真诚。
  
“先喝为敬”有渊源
  在社交场合尤其是晚宴、午宴之时,我们经常听到的一句社交辞令就是“先干为敬”.有些人也许以为这是现代人的发明,其实不然, “先干为敬”的劝酒方式是从传统文化里延伸出来的,堪称源远有自。
  古人居所一般都是堂室结构,这种建筑有堂有室。堂在前,室在后,堂大于室。堂室之间,隔着一堵墙,墙外属堂上,墙里属室内。堂上不住人,是古人议事、行礼、交际之所在。举行礼节活动时,室内以东向为尊,即席上最尊贵的人面东而坐;堂上则以南向为尊,最尊贵的客人南向而坐。按照这种尊卑长幼排序坐好之后,酒席就可以开始了。
  喝酒时,主人必须先于客人饮酒,是为“献”.这种礼俗起源很悠久,主人先饮,包含了向客人暗示“酒里无毒”,可以放心饮用之意(这一点,与通过握手表明双方手里都没有暗藏凶器的思路很接近)。主人饮过之后,客人亦须饮酒以回敬主人,是为“酢”,亦称“报”.之后,主人为劝客人多饮,自己必先饮以倡之,是为“酬”.客人在主人饮过之后也举起酒杯畅饮,是为“应酬”,即以此回应主人的厚意。
  这样的礼俗慢慢延伸下来,就是今天我们所见到的“先喝为敬”.现在人们在酒宴间也都是先进酒于宾为敬,为了劝客人饮酒,主人常自己先干一杯。这也许可以称得上是中国源远流长的酒文化之具体而微的体现吧。
  知道了这样的规矩,我们不仅知道了“应酬”的来历,对于我们在酒席之上如何应对才不失礼貌也会有所帮助。
  
“五服”并非五件衣
  “五服”这个词在现代汉语里出现的频率虽然不算太高,但在传统文化里,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词。
  “五服”本身又是一个词义十分复杂的词。它可以作为计量单位。作为计量单位用的时候,王畿之外,每五百里为一服。由近及远,分别称为侯服、甸服、绥服、要服、荒服。同时,五服也可以指礼仪中的“吉服”和“凶服”.吉服之五服,指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五等之服装样式。而凶服之“五服”是丧服的五种依亲疏差等分出来的五等服装。中国封建社会是由父系家族组成的社会,以父宗为重。其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代,通常称为本宗九族。在此范围内的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为有服亲属,需要服丧。亲者丧服重,疏者丧服轻。服制按服丧期限及丧服粗细的不同,分为五种,就是所谓的五服:1,斩衰,用极粗生麻布为丧服,不缝衣旁及下边。2,齐衰,用次等粗生麻布,缝衣旁及下边。3,大功,用粗熟布为丧服。4,小功,用稍粗熟布为丧服。5,缌麻,用稍细熟布为丧服。缌麻是最轻的服,表示边缘亲属。“五服”之外,基本上就不用再穿丧服了。因此,“五服”在实际上也代表了血缘的亲疏远近。
  到目前为止,在中国农村的很多地方,依然保留着“五服”这种说法,只是这种说法更偏重于指家族血缘关系的远近。譬如,有时人们说自己和另外一个人的关系时,往往这样说,我们两家已经出了“五服”.这意思也就是说,他们拥有共同的祖先至少已经是五代之前了。
  
“淑女”“美女”大不同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每次读《诗经》开篇《关雎》中这第一句,总是引人想:这个“淑女”到底是怎样的女子,她又是靠什么成为君子的好配偶呢?
  很多人会把“窈窕淑女”理解成为身材苗条的女子,这多少有点狭隘了。之所以称为君子的好配偶,当然是要符合“君子”的审美标准。在古代,人们评价女子,讲究“美心为窈,美状为窕”.所以“窈窕淑女”不仅仅指的是貌美,更重要的是心美。只有内外兼修,达到内在美和外在美的和谐统一,才能成为君子的好配偶。
  如果按照这种标准,当得起窈窕淑女的人当真是少之又少。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既是天性,女人当然要想尽一切办法,抓住一切机会来美化自己。所以,如今无论走在大街上还是进商场购物,都能遇到不少漂亮的女性;随便打开一张报纸,或是随手翻开一本杂志,美女靓照比比皆是;到饭店吃饭,有美女迎宾,到商场购物,有美女导购;要是打开电视,或是网络,更是不得了,这个模特走秀了,那个选美了,个个容颜姣好,个个身姿婀娜,真是“乱花渐欲迷人眼”!
  可是“美女”毕竟不是窈窕“淑女”.“淑女”是美女的升级版。“淑”讲究的是内在修养和美丽容貌的和谐统一,既要美貌更需道德和智慧,因此淑女要知礼仪,明退进……这些事情,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不少美女慨叹:“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因此宁愿做美女,也不愿做需要学习才能做成的淑女。
  社会发展了,美女多了,可是淑女少了。美女变成一种大众资源,淑女倒成了濒危物种,实在可叹!
  
人到七十才“致仕”
  先是余秋雨误用,后是金文明“咬嚼”,再是余秋雨引经据典的苍白辩解,最终使得相对冷僻的“致仕”成为一个知名度很高的词。从这个意义上说,名人误用词语是一件好事,否则,在中国社会上怎么会有如此好的普及古文化的机会?尽管如此,对于这个词,我们仍然有必要重新认识一番。
  《礼记·内则》明确规定:“七十致政。”致政亦即还君事、还禄位于君。“致政”也称“致仕”、“致事”,就是今天所说的“退休”.夏、商、周均有官员年老致仕制度,官员到七十岁即应退休,此即所谓“七十致政”.
  不实行官僚终身制当然是件好事,但看看“七十致政”的上下文,我们也许会有另外的感受。
  在《礼记·内则》里,规定了七十岁应该享受的待遇:“大夫七十而有阁”(可以有自己存放美食的菜柜);“七十养于学”(年七十以上的可以在学校里养老);七十杖于国“(七十岁可以在国都拄拐杖); ”六十宿肉,七十二膳“(六十岁的人应该隔一天吃一次肉,七十岁的人除吃肉外还要另外再加上一样美食)……把这些待遇合在一起,那就是,一个人到了七十岁,就被国家供养在学校之内,在他的房间里有专用的食柜,柜子里放着各种各样的美食,可以吃肉,同时还有精美的点心,吃饱之后可以拄个拐杖在首都四处视察……由此我们可以感受到,在当时,能真正享受到这么高待遇的人一定少之又少,否则,在生产力不发达的古代,国家的财力根本受不了。更进一步,我们应该由此推知,在当时的情况下,能活到七十的人应该少之又少,”人生七十古来稀“嘛。所以,所谓的”七十致政“,虽说是到了七十要退休,但和终身制是没有太大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