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发单显:“维稳高于护法”是什么样的逻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9 10:27:21

                            杨  涛

作为福建省厦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的执法监督员,郑幼卿与在她看来涉嫌“医疗欺诈”的厦门国泰妇产医院较量了一年。几经波折,这家民营医院一度被厦门市卫生局吊销执业许可证。然而几个月后,它又通过行政复议让人疑惑不解地“起死回生”。(《中国青年报》12月5日)

    一个小小的民营医院,到底有什么本事,能非法经营多年,而且能神奇地在吊销执业许可证后能“起死回生”,将一个依法行政的执法监督员感到手足无措。这里面到底是否存在官商勾结的猫腻,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光厦门市法制局让厦门国泰妇产医院“起死回生”的理由和依据,就让人感到难以思议,内幕重重。

    因为,这是一个明显所谓“维稳大于护法”、“维护违法者经济利益高于法律”的荒唐决定,而它居然冠冕堂皇地出现在政府的决定中,居然可以将合法的吊销执业许可证的决定撤销。

     请看,在厦门市法制局的决定中,首先就承认了厦门国泰妇产医院的行为违法,“经审查,案件本身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违法行为性质恶劣,且每项违法行为都够吊证”,这就明确地承认了福建省厦门市卫生局吊销厦门国泰妇产医院执业许可证的决定合法,然而,这个决定话锋一转,却以这样的理由将合法决定否定,“但考虑到‘跨科、聘非’行为没有造成明显后果和机构投资大,吊证会引起社会振(震)动,出现社会不安定因素,故决定不吊证,只就‘非法开展计生技术’给予吊证其‘计生许可’”。这就是说,因为吊销执业许可证会引发厦门国泰妇产医院的经济损失,可以不需要惩罚这家医院的违法行为,可以对他们造成的社会危害置之不管,也可以不需要维护法律的尊严。

   而且,厦门市法制局不止在一次场合表明了类似的态度。法制局一名处长曾给了卫生局一份关于“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通知书”的意见,并说:“根据市信访局反映,因考虑到社会维稳,有200多名员工要就业和国泰的经济损失,决定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且不说,这种所谓会造成社会矛盾是夸大其词,因为按照郑幼卿的说法,这家医院根本就没有200多名员工,最多也就几十名员工。再说了,就算有200多名员工,他们上访,也不是什么社会稳定的事情,因为,他们不过是要维护他们的非法利益,这种对非法利益的胡搅乱缠的保护,根本谈不上维护社会稳定。

  相反,对于这种非法利益的袒护,对于法律的置之不理,那才是对在制造社矛盾,造成社会更大的不稳定。一方面,对于非法利益的肯定,那就是对合法利益的漠视,“医疗行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当事方又是一家妇产医院,其医疗行为往往同时涉及两条人命”,让这样一家违法违规的医院继续存在,就可能让更多的公民生命安全没有保障,那么,这些潜在的受害者也可能上访,造成更大的社会不稳定;另一方面,既然因为厦门国泰妇产医院员工闹事,违法行为就可以不追究,其他企业与公民也会以此为榜样,干着违法的事情,而在“维稳”之下不承担责任,社会就会更加失序和混乱。

    只有真正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让法律得到真正的贯彻实施,违法行为得到应有的惩处,政府才会具有公信力,社会才可能有真正的稳定。因为,法律既然是体现了全体公民的意志,是保障公民的权利和利益,维护了法律,就维护了公民的权利,公民才可能安居乐业。如果以所谓会造成经济损失,会造成社会稳定为由不执行法律,即使在一时一地让社会表面看起来稳定,但将从长远和长久上破坏社会稳定。

     “维稳高于护法”的论调可休矣,人大应当及时启动监督程序,而上级政府也应当介入,纠正厦门市法制局错误决定,维护法律的尊严,让公正的执法者不再流血又流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