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默不语的意思:11名情妇联名告倒省级贪官——陕西省原政协副主席庞家钰落马记(《知音?海外版》2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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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原政协副主席霸占人妻 被11情妇联名告倒 http://www.rednet.cn  2007-9-6 15:28:01  红网
11名情妇联名告倒省级贪官 ——陕西省原政协副主席庞家钰落马记     2007年7月上旬,中纪委公布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庞家钰贪污腐败案,三秦大地一片哗然。今年63岁的庞家钰历任宝鸡市市长、市委书记,陕西省政协副主席。

但他没想到的是,他最信任的情妇组成11人的庞大“情妇告状团”将他“扳倒”。 霸占他人妻子的“拉链市长”   1986年,42岁的庞家钰在当了十几年的技术员后,担任一家工厂的副厂长。虽然是个厂领导,但却是无权的虚职,在厂里说了算的是厂长李思民。李思民小庞家钰整整10岁,他大权独揽,根本没把庞家钰放在眼里。对此,庞家钰怀恨在心。   1988年,庞家钰在宝鸡市干部选拔中脱颖而出,被任命为市政府秘书长,1994年升任市长。冤家路窄,庞家钰担任市长时,“老领导”李思民只是一个副局长。在市政府的一次家属联欢会上,李思民的妻子曾倩引起了庞家钰的注意。曾倩是宝鸡市某高中的英语老师,不仅年轻漂亮,而且气质优雅。“如果把曾倩搞到手,不仅满足生理的刺激,还可借机羞辱李思民。”庞家钰突发奇想。   1995年元旦,宝鸡市一批干部到临潼骊山召开年度总结会,庞家钰特意叮嘱大家带家属前往。晚餐过后,李思民接到市政府办公室紧急通知,让他赶回宝鸡处理要事。晚上,庞家钰敲开了曾倩的房门,他先是关切询问曾倩的生活和工作情况,然后从公文包里拿出一沓照片。照片里,李思民与一位年轻貌美的陌生女郎赤裸裸纠缠在一起。曾倩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捂着脸痛哭。庞家钰轻言细语安慰着曾倩,还给她冲了一杯热茶,在水中偷偷放入安眠药。第二天一早,曾倩醒来时发现庞家钰一丝不挂地睡在自己身旁,曾倩无比羞怒,庞家钰却泰然自若地说:“既然李思民在外面玩女人,你也不必为他守贞操。只要你跟我好,肯定亏待不了你。”曾倩一方面怨恨丈夫的背叛,一方面又迫于庞宝钰的权势,于是选择了默认。   原来,李思民嫖娼并被偷拍是庞家钰一手策划的阴谋。不久,庞家钰将曾倩安排在一家旅游公司担任总经理,两人三天两头偷情幽会。开市长办公会的时候,庞家钰当着众人的面,一语双关地羞辱李思民:“你媳妇最近表现不错,我很满意……”李思民气愤得面色青紫,但官大一级压死人,他又能怎样呢?   1997年,宝鸡市干部大轮岗,找庞家钰送礼说情的人络绎不绝。由于曾倩感到自己一人无法满足庞家钰的需要,她放出风声:庞市长对送礼不感兴趣,他婚姻生活不太和谐,最喜欢找个红颜知己……为了得到提拔,或是惧怕打击报复,一些担心官位不保的官员都按照要求让自己的妻子与市长“谈话”。一时间,宝鸡市的干部流传着这样一句话:“舍不得媳妇套不着狼。”背地里,大家都骂庞家钰为“高衙内”,叫他“拉链市长”。   用金钱摆平妻子和“情妇团队”   1998年3月,官运亨通的庞家钰当上了宝鸡市市委书记。身陷红颜的庞家钰发现,要想稳住他那庞大的情妇团队,没有钱绝对不行。如何赚大钱?当然只有变现手中的权力。   在庞家钰的支持下,李思民成立了一家金融投资公司,并担任公司总经理,庞的情妇梁梅和另一名情妇郑洁的丈夫担任副总经理。该公司在未取得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长期非法从事金融业务活动。仅仅一年,该公司就取得1.2亿的黑色收入,情妇们个个发财,对庞家钰更是百依百顺。   曾倩等人发了大财,其他情妇自然眼红,庞家钰推托不下,只得将大小工程分给她们。宝鸡是个缺水城市,为了缓解居民用水困难,陕西省决定投资建设冯家山引水工程。庞家钰亲自担任“引水办”主任,将工程解包打碎,分派给情妇们临时成立的皮包公司。庞家钰的妻子潘玉芝得知丈夫将冯家山引水工程这一肥肉悉数割舍给情妇,气愤难当,跑到“引水办”位于市委大院的办公楼大闹,庞家钰只好“现场办公”解决矛盾,将工程的管道安装转包给潘玉芝。在庞家钰的妻子和情人的胡作非为下,冯家山引水工程突破1.5亿的财政预算,最后高达3.2亿!   冯家山引水工程竣工后不到半年,就因为质量问题发生塌方和管道爆裂等严重事故。2002年冬天,庞家钰正率领6名情妇到南非“考察招商”,引水工程第六次爆管,事故引起了陕西省和中央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庞家钰迅速从南非赶回宝鸡进行处理。庞家钰请来中央和省城媒体记者,义正言辞地表示:“一定配合上级的调查,彻查这一豆腐渣工程的元凶。”背后庞家钰又安排妻子:“我给你和女儿办好了移民加拿大的手续,你明天就带孩子出国,到那边避避风头。”妻子和女儿移民后,庞家钰又通过各种手段使这事最后不了了之。   情妇联手告官案惊动中央   2003年5月,59岁的庞家钰担任陕西省政协副主席。然而,没等庞家钰在这个位子上坐热,宝鸡就出了大事。他批准成   立的那家金融投资公司非法无序经营,导致9000万元国债无法收回,大批市民到北京上访。一周之后,李思民被公安机关拘留,梁梅和郑洁的丈夫也被司法机关控制。   曾倩赶到西安,向庞家钰讨主意。庞家钰脸色一沉说:“你传话给李思民,让他放聪明点,把所有的责任都揽过去,那样我可以通融关系,至多判个三年缓期,而且还能保留公职;如果他管不住自己的嘴,把屎盆子往我头上扣,我马上就可以判他死刑!”曾倩对庞家钰的话信以为真,把所有的希望都押在庞家钰身上。李思民在接受讯问时承揽全部罪责,然而,让他意想不到的是却被法院判处死刑!梁梅和郑洁的丈夫也分别获刑16年和10年。   事后,曾倩质问庞家钰:“我丈夫是替你死的,你不是人!”庞家钰冷笑道:“李思民死不足惜,以后你就是我的人了,我不会亏待你的。”曾倩发誓要告庞家钰。她意识到,要想彻底把庞家钰拉下马,靠她一个人的力量还不行。于是,曾倩与梁梅、郑洁等人取得联系,在曾倩的鼓动下,一共有11位情妇同意联名状告庞家钰。这些人中,有的人提供了庞家钰非法收取贿赂的票据;有的人掌握了庞家钰妻子公司的资金账目……这些铁一般的证据,和11位署下真实姓名的“告状团”,让中央领导极为震惊。   2006年5月下旬,中纪委调查组秘密进驻宝鸡。2007年2月5日,陕西省委通过媒体通报了省政协副主席庞家钰严重违法违纪的情况,这标志着中纪委对庞家钰案长达9个多月的调查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2007年7月上旬,中纪委向社会公布此案的调查进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等待庞家钰的,注定是法律的严惩(注:文中除庞家钰夫妇为实名外,其他均为化名)。(摘自《知音•海外版》2007.9章云飞/文) http://china.rednet.cn/c/2007/09/06/1313114.htm
“八年来,我一直在举报庞家钰”

时间:2007年07月05日  01时45分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编者按

全国举报宣传周刚刚落下帷幕,那些经群众举报而被纪检监察部门、检察机关查处的违纪违法官员也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这其中,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显得尤为引人注目。本报今天独家披露庞家钰案举报人的举报经历,其八年举报过程的曲折艰辛,以及其个人感悟,都给人留下诸多思考。

“我举报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庞家钰的举报信,被有关部门当做举报样板了。”魏建军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将盛满举报材料的一个大提包放在了记者面前。

“你看,这封举报信被有关部门批示过。”魏建军停顿了一下,表情变得严肃起来,“当时庞家钰还是宝鸡市委书记,举报信被批示后有关部门查了三个月。安全过关后,2003年1月庞家钰又官升一级,当上了陕西省政协副主席。”

今年2月5日,中纪委开除庞家钰党籍后,将案件移交最高人民检察院,高检院指定甘肃省检察院具体查办。“这次中纪委、高检院彻查庞家钰,也是由于我的举报。”魏建军向记者展示着他的几封举报信。

今年5月底,记者在西安、宝鸡采访期间,多次与魏建军交谈。他告诉记者,自己与庞家钰较量最早是在1985年。当时庞家钰任宝鸡市晶体管厂副厂长,有人举报晶体管厂把工业用的黄金倒卖了。魏建军刚大学毕业分到纪委工作,查起案子来非常仔细和认真,结果把庞家钰得罪了。后来的较量是魏建军通过公开招考当上某局副局长后,庞家钰找了个理由,把他的副局长给免了。使较量进一步升级的是,魏建军多次参加省内、省外副厅级干部公推公选,结果都遭到庞家钰的干预甚至压制。

“八年来,我只做了一件事情,那就是举报庞家钰!”魏建军昂起头来,运足了气力,用叶剑英元帅七律诗《远望》中的一句诗词来概括他八年来的艰辛举报历程:赤道雕弓能射虎,椰林匕首敢屠龙。

“朋友的提醒,让我判断庞家钰有问题”

魏建军是农民的儿子,初中毕业后回乡务农4年,1981年以初中学历参加高考,考入西北政法大学,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魏建军后来的工作也很顺。1995年宝鸡市公推公选副处级领导干部,魏建军考上了副局长的职位。当了三年副局长的魏建军,有一天突然被叫到组织部谈话:免去副局长职务,改任助理调研员。

“因为当时我正准备参加陕西、广西、甘肃等地副厅级干部的公推公选,所以对免职这事就没去深究。心想免就免了,我再考,本来这个副局长也不是谁提拔的,全靠党的好政策和自己的努力。所以,我把精力主要用在学习应考上了。”魏建军把话锋一转,来气了,“考试没问题,我不怕考。但人家来宝鸡市考察我,市委的意见是我这人‘不能用’,当时庞家钰是市委书记,按照组织原则,提拔副厅级干部需要征求一把手的意见。”

魏建军这才意识到自己的想法“太单纯了”。“一位朋友告诉我,当时如果我送给庞家钰5万元钱,问题可能就化解了,但我不是那种人。况且,我没有错误,是他报复整人,反过来要我向他屈服,这还有天理吗!”

朋友“提醒”魏建军给庞家钰送钱,这让魏建军有了一个判断,“庞家钰有问题”。

几名老干部透露了许多一手材料

在一次与庞家钰的激烈争吵之后,魏建军向庞家钰公开摊牌:“你在宝鸡做了那么多坏事,你自己心里最清楚。如果没人告,没人揪,也许你会安然无恙,青云直上。但如果有人告,有人揪,也许你就会粉身碎骨。我比你年轻15岁,我一辈子不会和你善罢甘休。”

魏建军很形象地向记者描述当时的情景:“庞家钰大怒,拍着桌子说不怕。我也不示弱,走着瞧。我把门一摔,走出了他的办公室。”

开始,魏建军心里也没底。因为举报需要真凭实据,而他一个人知道的东西太少了。魏建军首先想到的是市里的一些离退休老干部。他们见多识广,信息灵通,与高层联系广泛。通过走访,有几名老干部对庞家钰不满,透露了许多一手材料。譬如,庞家钰的两个女儿都在美国读书,他哪来那么多钱?

通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就有很多人向魏建军提供情况,这些人大都是市直机关县处级干部,也都与庞家钰有交锋。譬如宝鸡市某局副局长乔某,因为与庞家钰提拔的人有矛盾,庞要市纪委想法处理他,先把他“双规”,然后查找问题。

“庞家钰要是盯上谁,非拿下来不可。”乔某告诉记者说,“有一次我替局长去人大开会,庞家钰在主席台上看到了我,就大声说,怎么还不处理乔,让他走。”

乔某说,庞家钰打击正派的人,受其“迫害”的县处级以上干部就有30多人,因此是“庞家钰自己培养了掘墓人”。

因为庞家钰在宝鸡可以“一手遮天”,所以魏建军的调查是秘密进行的。“材料整理得差不多了,我想找个地方打印出来,但打字社的人一看是举报庞家钰的,没人敢接这个活。后来一个打字社要价500元,给打印了三页。”魏建军感觉那段时间自己就像地下工作者,神神秘秘的,连老婆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锲而不舍举报

2001年8月,魏建军将举报信整理后,通过特快专递寄给国家有关机关和有关领导。在每封信的后面,他都留有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详细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并有本人的亲笔签名。

“只有这样,领导才可能相信是真的。匿名举报效率低。”魏建军对举报信也颇有研究,“还有一个技巧,举报信不要太长,一般两页半最好,长了,领导没时间看。”

举报信寄出后,魏建军感觉心里不踏实,又专门跑了一趟北京。“见到了在北京工作的一些老同学,他们都不赞成我举报庞家钰,劝我说,这样的举报信都是用麻袋装,你白费力气,这些人有权有势,报复你易如反掌,因此不如趁精力充沛,挣点钱算了。我告诉这些同学说,举报也许有结果,也许没有结果,但不举报永远没有结果。”

这封举报信引起了当时有关部门的重视,并作了批示。有关部门派出工作组,前往宝鸡查案。当时工作组一位成员告诉记者说,“这次调查,让庞家钰侥幸过关。”

2003年1月,庞家钰当上了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庞家钰履新职前,专门在市委常委会议室召见了我。当时就我们两人,桌上摆放了许多水果,他说话很客气,开始承认免我的副局长有点‘粗糙’。”魏建军回忆说,“庞家钰让我不要再举报他了。”

庞家钰离开宝鸡后,举报他的队伍又扩大了:这次举报,我们选择了七人署名。“还有人想署名,我说,以后再说吧,就婉拒了。”魏建军用手指着这七个人的亲笔签名对记者说,“我们七个人,都是在职的县处级干部,都很正派。这样,就使举报更具有真实性。”

2005年8月25日,与第一次举报相同,魏建军把举报信快递到了北京。“我不把举报信在社会上到处散布。”

两个月后,彻查庞家钰的序幕于是拉开。

“等庞家钰判刑了我就复婚”

在协助有关部门对庞家钰调查过程中,魏建军经常用林则徐的一句诗——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来激励自己的斗志。

“有一次,我正在西安协助调查,家里突然打电话给我,说姥姥病故了。我只好给舅舅打电话,说我有一件非常紧急的事情,离不开,等办完事马上回去。”说起这事,魏建军一直感到十分内疚。

为了不影响家人,魏建军在决定举报庞家钰之初,就与老婆离了婚。“我作好了最坏的打算,把财产给了老婆孩子,离婚是不想连累她们。等庞家钰判刑了,我们就复婚。”

让魏建军不解的是,对他的举报,有人还冷嘲热讽,说什么,就凭你的举报,中央就来调查了?哪有那么容易的事。“他们就是不相信,庞家钰是我告倒的。还有人认为,我是吹牛皮,说大话。”

记者在宝鸡采访时,当地一些知名人士都让记者捎话给魏建军,要他注意安全。其中一位老干部说,有人要报复魏建军,要他不要一个人走路。

“我倒不关心自己的安危,而是希望国家能够出台保护举报人的具体措施,不让举报人流血又流泪,国家要善待举报人。”魏建军说。

(应举报人要求,文中举报人均使用化名)

相关链接:

庞家钰其人

据今年2月5日《陕西日报》报道,中共陕西省委就庞家钰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向全省各级党组织发出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通报说,中央纪委、监察部严肃查处了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庞家钰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讨论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庞家钰开除党籍处分。通报指出,经查,1997年至1999年,庞家钰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48万元;违规批准设立宝鸡市财政证券公司,累计造成损失达3.16亿元;在负责宝鸡市冯家山水库取水工程建设中,严重失职渎职,引水、输水管线先后6次发生爆管,造成经济损失1008余万元;道德败坏,与有夫之妇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

2月2日,陕西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庞家钰政协陕西省九届委员会副主席职务的决定》。此前,陕西省政协第二十二次常委会已经撤销了庞家钰政协委员资格。其涉及违法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庞家钰,男,汉族,1944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69年9月参加工作。1988年10月起,历任宝鸡市政府秘书长、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3年1月任陕西省政协副主席。

http://www.jcrb.com/n1/jcrb1346/ca617220.htm   主政宝鸡十年涉数起大案 高官庞家钰被彻查 时间:2007-02-08 09:46 作者:谢正罡 李勇刚 新闻来源:华商报

2006年2月14日,庞家钰以省政协副主席身份出席宝鸡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

2月5日,陕西省委通报了省政协副主席庞家钰严重违法违纪的情况,这标志着中纪委对庞家钰案长达9个多月的调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目前,“盖子”虽然揭开了,但继续调查的任务依然艰巨,庞家钰“双规”期间顽固抵抗、拒不合作的态度令人失望,这也间接促使司法机关立即全面介入。日前,庞案已经移交检察机关,但纪委方面透露,中纪委的专案组并未撤出,双方将会密切配合,争取彻查到底。

在这个多年不遇的暖冬里,有关庞家钰落马的消息,在宝鸡的大街小巷被不同版本演绎着。已经离开宝鸡三年多的“庞书记”,再次成为这个城市的“焦点人物”。

庞家钰曾经在这里从一个工厂的副厂长走到了最高领导者的位置,他先后担任市长和市委书记的时间就长达10年。10年期间,他直接决策并影响过这座城市,每天晚上,每一个成年人都能从宝鸡电视台的新闻节目上,第一眼认出他。

2006年9月15日下午,中纪委调查组人员从省政协庞家钰的办公室内将其带走,并连夜带到北京,接受中纪委的集中谈话,随后被“双规”。其实,在此前的2006年3月份,中纪委调查组就已进驻西安,开始了对庞涉案的前期调查。

庞家钰被查处时任省政协副主席,副省级。

实名举报人的勇气

“我坚信党的反腐败决心,我也相信他肯定会有这么一天!为什么我敢实名举报一个市委书记,就是因为腐败的事情都是他做下的,古话说‘莫伸手,伸手就被捉’。”看到庞家钰违法违纪情况的通报后,杨清(征求其本人意见,本文使用该化名)颇为感慨。

杨清原是宝鸡某局的干部,是宝鸡举报庞家钰腐败案的多名举报人之一。从1998年开始,他就以实名举报的方式,多次向中纪委反映宝鸡市委书记庞家钰的违法违纪情况。

从在宝鸡形成巨大负面影响的财政局证券公司腐败案和冯家山引水工程腐败案等大案要案入手,杨清收集了大量的实证,然后形成认为庞家钰涉嫌收受贿赂、玩忽职守等罪名,以事实为依据的举报材料直接寄到中纪委,其举报直指庞家钰是最大的“腐败源头”。

为了达到让中纪委相信其真实性的目的,他把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家庭住址、家庭电话、手机号码等等全部附举报信后,“如今举报人都害怕打击报复,很多举报贪官污吏的人,都不得不采取匿名的方式,但是我不害怕,也只有实名,举报才能得到更多的重视。”

在举报之后,杨清始终相信有一天中纪委调查组会来找他了解情况。他觉得,如果像庞家钰这样的官员被举报后还能安然无恙,肯定是不正常的。他也想过,如果因为举报而被打击报复,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该有勇气来承担所有因此带来的风险和后果。

2006年5月下旬,中纪委调查组秘密进驻宝鸡后不久,就把杨清找去谈话,并告知中纪委已经接到了他的实名举报信,并将对信中内容进行核实、查证。他看到了希望。

2007年2月5日,陕西省委通过媒体通报了省政协副主席庞家钰严重违法违纪的情况,这标志着中纪委对庞家钰案长达9个多月的调查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这是继1月18日,政协陕西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二十二次常委会会议上,通过了关于撤销庞家钰政协陕西省第九届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后,正式地宣告庞家钰落马的一个重要消息。

在第一时间,杨清看到了媒体的报道,他说他反而感到很平静,他只期望中纪委及已经介入的司法部门能继续深挖,把庞案一查到底,让所有举报过庞家钰案的人们感到欣慰。

宝鸡当地一名媒体记者说,在宝鸡,其实还不止杨清一个人举报过庞家钰违法乱纪,光他接触过的就有多名,但大多以匿名的形式向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频发举报信。

为何会有多人检举当地最高领导的现象出现,知情人分析,可能与庞在宝鸡当政10多年有关,也与其性格特点有关,“庞这个人在宝鸡时间太长根深蒂固,几乎一手遮天,到后来几乎是说一不二那种,非常强势,不把人放在眼里。”

而且,这些年里,宝鸡曝出的几件大事几乎都与庞家钰有密切关联,但最后他却能安然无恙,而且还步步升迁,这就难免有知情者或者正直勇敢的人出于公心和社会责任感,必然会站出来揭发和举报他的问题。

“宝鸡第一贪案”轰动当时

陕西省委2月5日的通报称,“经查,1997年至1999年,庞家钰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48万元;违规批准设立宝鸡市财政证券公司(以下简称宝证公司),宝证公司累计造成损失达3.16亿元;在负责宝鸡市冯家山水库取水工程建设中,严重失职渎职,引水、输水管线先后6次发生爆管,造成经济损失1008余万元;道德败坏,与有夫之妇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

通报中重点提到了宝证公司的问题,这也是很多举报人重点举报的内容,当时此案在当地被称为“宝鸡第一贪案”。

1992年,当年成立的宝鸡市财政证券公司在未取得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长期非法从事金融业务活动,违规超额发放国债,用于投资酒店业、房地产、期货交易、炒股票等,致使9800多万元国家资金到期不能归还。

该案当时涉及金融证券单位、党政司法机关近20余人,被检察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涉案人员达15人之多。时任宝鸡市财政局局长的李增邕被宝鸡市中级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经法院查明,当日首犯,时任宝鸡市财政证券公司总经理胥宝生、副总经理夏嘉陵在职期间,先后两次非法收受他人“回扣”及贿赂现金共计370万元人民币,还数次挪用公款达470万元,用于其私人公司进行营利活动。

本报2002年10月31日的一篇报道称:“昨日,‘宝鸡第一贪案’宣判,首犯胥宝生被执行死刑……2001年6月,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胥宝生、夏嘉陵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胥、夏不服,提出上诉。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胥宝生死刑,改判夏嘉陵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宝鸡第一贪案”当时在宝鸡人人皆知,轰动一时,影响极其恶劣。坊间对该案究竟给国家造成多大损失至今仍有不同版本议论,但都知道“数额巨大,钱够拉好几汽车”,也都知道,这些债务最后都不得不由宝鸡财政逐年进行“消化”,也就是说,本应该用来正常投入社会的国家财政收入,不得不用来“堵住漏洞”。

针对此数额,知情人向本报记者透露,今年2月5日省委通报内容中“累计造成损失3.16亿元”中的“3.16亿”,是案发后经过审计部门长达数月的严格审计得出,“应该非常精准”。

“国债委主任”安然无恙

2月6日下午,本报记者见到了已经出狱的李增邕。这名已经64岁的前宝鸡市财政局局长似乎知道记者来意,他说看到庞家钰终于落马,感到“大快人心”。李虽然在陕西工作多年,但一口湖南乡音依然未改。

当时宝鸡政界都流传,庞家钰因为有时听不清湖南方言,便很不喜欢李每年在大会上作的财政收支和预算报告。早在1997年,就有传言,“庞当上书记以后,李增邕的财政局长就该到期了”。李增邕也证实,庞家钰的确不喜欢他。

他还证实,中纪委到宝鸡后,曾叫他去谈过话,询问有关“宝鸡第一贪案”的相关情况。他说,宝证公司是由时任副市长的庞家钰亲自批准成立的,而且,按照当时各地国债发行的模式,各地政府主管领导要担任国债委员会主任,庞家钰也不例外,他担任了宝鸡市国债委员会的主任。

李增邕说,在发行债券时,庞家钰还曾于1992年8月3日批示:“已和财政局李局长商量由财政局讲明政府同意字样,由财政局自己审批。”但在1998年问题败露后,多名涉案人员被抓时,庞家钰却突然称此事他什么都不知道,把责任全推到了李增邕的头上。

果然,在后来检察院的第一份起诉书中,当有确凿证据能证明庞家钰批准该公司成立以及同意发行国债的情节提诉到法院后,被法院打回。第二份起诉书中,凡是涉及庞家钰与宝证公司关系的内容和字样,就都不见了。

李增邕说,其实胥宝生和庞家钰早就认识,在庞家钰当晶体管厂副厂长的时候,胥宝生是财政局工交科的干事,主要和企业联系,庞家钰就熟识了胥宝生。以至于后来两人才“那么密切”,胥宝生违规超额发放国债后“财大气粗”,一掷千金,是否给庞家钰贿赂,“人死了,死无对证了。”

李增邕说,在1998年案发前不久,他曾劝告胥宝生,有什么问题主动向组织交待,而胥称,他和庞关系很好,庞不会搞他的。

后来,在司法机关对李增邕进行调查的时候,庞家钰竟托人捎话给李,“你要是主动承担‘责任’,我就可以判你三年缓刑还保留你公职,你要是不主动承担,可以判你死刑!”

于是,1999年,在被刑拘于千阳看守所期间,李增邕便写信给时任宝鸡市委书记庞家钰及其他宝鸡市主要领导,认为庞家钰担任国债委主任应负此案的相关领导责任,而他自己虽然是财政局局长,但无权监管国债发放工作。

李增邕还向记者出示了财政部1997年国债28号文件和1998年国债7号文件,这两个文件也表明,至少到了1998年,各地财政部门才有权对国债发放进行监管。

李说,他的反映信通过律师带出去并呈给各位领导,但之后就有公安局的同志来看守所调查到底是谁把信转出去的。李认为,“我是犯罪嫌疑人没有错,但是通过律师带出去反映真实情况的信件,又何罪之有,庞家钰调用公安人员来调查企图封口,就是害怕把宝证公司扯到他这个‘国债委主任’身上。”

“六次爆管”之利益链

对于冯家山引水工程先后发生6次爆管事故,在宝鸡市家喻户晓、怨声载道。这个投资三个多亿,最后却沦落为巨型豆腐渣的工程。总指挥恰恰就是时任宝鸡市长的庞家钰。

冯家山水库位于凤翔县境内,当时为了解决宝鸡市民用水问题,决定开建冯家山引水工程。1996年动工建设时,因为关系全市百姓的民生问题,成为了全市瞩目的工程,外加投资巨大,所以,宝鸡市政府专门为此成立了冯家山水库引水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时任宝鸡市长的庞家钰亲任总指挥,时任宝鸡市计委副主任的李西来(目前因涉案已被拘)任副总指挥兼办公室主任。

据宝鸡当地一名记者回忆,1998年,一位和他比较熟悉的,自始至终都参加引水工程的内部人士非常忧虑地告诉他,引水工程可能要出事!那位人士说,当时的引水办一共有100多人,其中很多人都是李西来的亲戚、同学和朋友,而且那些人都在关键位置上。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引水工程原本选定的是陕西红旗水泥制品厂的管道,该厂的管道质优价廉,但李西来却拒绝使用该厂的产品,他让自己的亲戚注册了一家皮包公司,舍近求远从兰州宏建水泥制品厂(其相关负责人因涉此案已被拘)高价买管道。后又把兰州这家水泥制品厂引入,临时在宝鸡市郊租地雇工,土法制造了逾亿元的伪劣管道。

那位人士说,在建设中,投资不断追加,原预算的1.97亿元,最后用了3.1亿元。他担心,那样的机构、那样的做法搞出来的工程,套国家的钱倒是小事,关键是引水工程可能会成为“豆腐渣工程”,果然,1999年,引水工程刚一试水便出现管道爆裂的现象。此后,又先后爆管了6次。

2005年7月,第6次爆管事故发生后,省电台资深记者刘鉴到现场采访后,播发了评论《这件事应该给人民群众一个明白的说法儿》,他问:“在这四十多个小时的高温中没水做饭、没水洗澡,甚至没水洗脸刷牙,受尽缺水煎熬的市民们,都在议论一个话题:这项花费了纳税人3.1亿元修建的引水工程为什么像豆腐渣!谁应该为这不断发生的事故负责?”

他同时质疑:“尽管工程投入使用五年多来不断发生管道爆裂事故,尽管群众对此怨声载道,但宝鸡市的执纪、执法机关却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没有人追问为什么投资超出那么多,也没有人追问工程质量为什么这样差?这是不正常的现象。”

在省委今年2月5日的通报中,称庞家钰“在负责宝鸡市冯家山水库取水工程建设中,严重失职渎职,引水、输水管线先后6次发生爆管,造成经济损失1008余万元”。

据知情人介绍,在冯家山水库的豆腐渣工程中,庞家钰作为总指挥,他对李西来在下面的胡搞不可能不知晓,如此放任,其间是有利益牵制的,作为一个投资数亿元的工程,从审批到建设过程,庞其实一直掌控着财权、人事和资金调拨的决策权。另外一个信息是,宝鸡市城建局局长郭秀军在中纪委调查组进驻宝鸡后不久,就被“双规”并立案审查,知情人称,郭与庞家钰关系密切,曾任过宝鸡驻京办事处主任,而冯家山引水工程建成后是移交给城建局管理的。

令宝鸡人至今记忆犹新的是另外一件事,2000年,冯家山引水工程管道连续三次爆裂后,时任宝鸡市委书记的庞家钰,一个市的“一把手”,竟然请假两个星期去美国看女儿(庞的两个女儿至今仍在美国定居),但庞却一直在美国呆了近一个月才回来。在庞滞留美国迟迟不归时,宝鸡已经盛传庞是担心冯家山引水工程等问题被查出而不敢回国,但没有想到,庞最终却回来了。

并且,庞在回来的当天即在宝鸡电视台新闻节目里面高调亮相,以证明“我庞家钰没事”。

彻查庞案显示反腐决心

在2月5日省委的通报中,第一条就提到查实庞家钰已经受贿48万元。而据知情人透露,仅宝鸡市前公安局局长范太民就交待,他在任期间先后给庞家钰行贿近40万元。

范太民此人很有“典故”,这位宝鸡市公安局长是“栽”到小偷手里的,小偷是公安局雇用的勤杂工崔鸣放。崔从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分7次到范的办公室偷得现金七万余元,白金戒指一枚,黄金手镯一个,飞亚达手表一块,金质毛主席徽章11枚……2001年7月,崔最后一次行窃时被民警无意碰上才抓获。

崔鸣放被抓后,很快有人将情况举报到省纪委。经调查后,查实范太民从1995年初至1999年10月,在任宝鸡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副局长、局长期间,先后索贿、受贿15万元。2002年5月,范太民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至今仍在服刑。

中纪委开始着手调查庞家钰案后,再次提审范太民,范交待先后给庞行贿近40万元。而此案在当时审查时,因庞家钰在位,范太民并未敢交待向庞行贿。坊间传言,庞在范太民被查后,曾暗示过范要“小心说话”。

本报记者了解到,目前中纪委在宝鸡的办案地点除“双规”了有向庞行贿嫌疑的宝鸡市政协副主席翟震中,还“双规”了庞的妻子潘玉芝,潘是庞家钰原来所在的晶体管厂改制以后成立的麦克公司的总经理。

据了解,被“双规”在北京的庞家钰态度非常顽固,“一谈具体问题就采取言之无物的方式回避,他仍然抱有侥幸心理。”在艰难的调查和强大攻势下,才像挤牙膏一样先后落实了受贿案、宝证公司案、冯家山水库案,同时他交待了与西安某高校一女教师有不正当两性关系,对方是有夫之妇,是其到省政协任副主席以后结识的。

目前,庞案已经移交检察机关,但据知情人透露,中纪委调查组并没有就此撤出,而是继续和检察院配合调查,“对于司法介入以后的新突破,也很值得期待,彻底调查庞家钰案,既显示了中央的反腐败决心,也顺应了民意。”

庞家钰的仕途与情事

■仕途从小科长起步

从冶金部304厂科长、工程师到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庞家钰奋斗了33年。据熟悉其经历的一位宝鸡老干部介绍,1979年10月庞家钰到宝鸡后,即担任了宝鸡市晶体管厂副厂长。1983年底,庞离开了宝鸡市晶体管厂,到当时的宝鸡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任经理。后又相继任宝鸡市经委副主任、市重工局局长。其间曾到中央党校培训学习。

直到1988年庞走上了市政府秘书长的职位,宝鸡市晶体管厂的许多老职工还是无法将那位貌不惊人、寡言少语的副厂长和市政府的秘书长联系起来。

4年的秘书长生涯让庞家钰彻底完成了从一位技术型人才到政府官员的过渡。1992年,当庞家钰以副市长的身份频频出现在各种场合时,许多人才算真正领略到了他的内敛和低调、含蓄。

从宝鸡市市长到市委书记,庞家钰经过了5年,即整整一届。在1998年前后的宝鸡市民和广大干部眼里,庞家钰是一个相当有水平、做事很认真的市长和市委书记。宝鸡当地的一位媒体从业者告诉本报记者,庞家钰下乡、尤其是到基层农村,不走过场、反对酒席宴请,在当时的干部和群众中有着比较好的口碑。即使在2000年左右,还有街头的小饭馆老板以庞家钰在他的路边小饭馆吃过扯面为荣。

■“恩爱”家庭背后的情事

同庞家钰一起被中纪委“双规”的还有他的妻子潘玉芝。据一位知情人透露,和庞年龄相当的潘当年追随爱情,和庞来到宝鸡后一直在宝鸡晶体管厂工作。

庞家钰开始踏上仕途后不久,应国家政策要求一些国有企业开始实行改制。改制后的宝鸡晶体管厂成立了多家股份公司。庞家钰的妻子潘玉芝遂成了其中一家公司的总经理。

官方关于庞家钰“道德败坏,和有夫之妇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的结论披露后,宝鸡当地各界一片哗然。因为在许多人的眼里,生活中庞家钰是一个很严谨的男人,而且家庭形象一直很好。

但也有知情人告诉记者,其实关于庞家钰的事在宝鸡的小圈子里早已不是新闻了,知情人还有名有姓地说出了这些有夫之妇的名字。

据权威人士介绍,庞家钰的情事败露在其被“双规”后,被没收监控的手机里经常收到一些表达暧昧、语言明显超越一般同志关系的短信。随后,办案人员顺藤摸瓜找到了这名即将不惑之年的女教育工作者。

http://www.jcrb.com/zywfiles/ca582190.htm   可贵的蚂蚁撼大树精神

时间:2007年07月03日  01时00分   作者: 郭振亚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这是唐代文学家韩愈留下的名句,“蚍蜉”也就成了不自量力、盲目而动、注定要失败的典型形象。陕西省宝鸡市司法局干部曹长征,却反其意而用之:“我这只‘小蚂蚁’,就是要撼倒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这棵大树,哪怕献出生命也在所不惜。”(据6月28日《文萃》)

不过,这个大无畏的“小蚂蚁”也动摇过。曹长征曾在宝鸡市纪委工作,调查过曾任该市市委书记庞家钰的妻子倒卖工业黄金的问题,后因“取证困难”不了了之,但从此惹怒了庞家钰。庞家钰说:“曹长征永不能重用。”

面对“一言堂”的土皇帝,曹长征断定他是腐败分子,于是收集到了庞家钰受贿、渎职、生活作风糜烂等问题的有力证据。曹长征理直气壮地走进“庞书记”的办公室,让他回答群众疑问,庞家钰闭口无言,冷汗直冒。于是,庞家钰答应给曹长征平反、提干。曹长征说:“我要让你身陷牢狱,后悔莫及……”

庞家钰于是软硬兼施,让亲信给曹长征打匿名电话:“我们给你100万元,你走人。如果你想当英雄,这100万元我们也会给,但不是给你,是给要你命的人!”

就在曹长征四处举报之际,庞家钰令人匪夷所思地晋升为陕西省政协副主席。

妻子、女儿、朋友都劝曹长征不要“鸡蛋碰石头”了,而他却说,“我要学董存瑞,就要炸掉这个副省级碉堡”……功夫不负有心人,庞家钰终于訇然倒下。

这就是曹长征的“小蚂蚁”精神!他以小胜大,以弱胜强,最终扳倒了大贪官。究其原因,他手中握着的是战无不胜的正义和法律,这给他带来无穷的精神力量。而庞家钰看似庞然大物,其实在正义面前,他却是只地地道道的纸老虎——他受贿的巨款,就是放在身边的定时炸弹,举报人的一根火柴,就能让他灭亡。其他贪官何尝不是如此?回忆一下,这些年来,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有多少曾经不可一世的贪官墨吏,一个个像“大树”一样,根深叶茂,哪想到,一个普普通通的举报人,就是他眼里曾经的“小蚂蚁”,居然让他在刹那间叶落根亡。

河北省委原书记程维高也曾一手遮天,是不是一棵“大树”?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原常务副市长马向东,中级法院原院长贾永祥、原副院长焦玫瑰,还有他们卵翼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主犯刘涌,不都是被“小蚂蚁”一个个撼倒的吗?(据《沈阳“慕绥新、马向东”案查处纪实》一书)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等人,不也都是倒在了那些不起眼的“小蚂蚁”的“撼树”精神之下吗?

党员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就必须增强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为“人民币”服务。否则,在物欲侵蚀下,灵魂必然锈迹斑斑,不堪一击,只要“小蚂蚁”用力一拱,必然倒台,下场可悲。是真正的“大树”,就要为人民开花结果,就要让群众遮蔽风雨,否则,这棵“树”就将成为枯枝烂叶朽木,被人民无情地抛到历史的垃圾堆里。

http://www.jcrb.com/n1/jcrb1344/ca616591.htm   从“庞家钰现象”看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时间:2007年08月14日  00时17分   作者: 郭道晖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曾在陕西省宝鸡市任市委书记10年的庞家钰,由于贪污受贿、失职渎职,民愤极大。而这样一个贪腐官员却能一边违纪违法一边步步高升,官至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宝鸡市司法局干部魏建军(化名)及市纪委、市政府其他几位干部,自1998年开始坚持检举揭发其违纪违法行为,终于在中央纪委介入调查后,庞家钰于今年初被撤职、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魏建军因举报庞家钰而屡屡受到威胁打压,案件初见端倪后他提出两个困惑:为什么贪官在台上公开为非作恶,而检举人只能做“地下工作”?明明事已败露,为什么贪官仍能不断升官?

魏建军的这两个困惑是值得深思的。笔者姑且把“贪腐累累却步步高升”的现象称之为“庞家钰现象”,成克杰、胡长清等人莫不如此。这种现象的存在,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前我国人事制度和干部选拔制度、对贪渎官员的检举制度、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度还需要进一步改革完善。

完善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

“党管干部”原则是我们党在革命时期形成的,是必要的,也是有其优越性的。随着革命胜利,我们党成为执政党,特别是党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后,在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监督方面,单靠这一制度单轨运行就不够了。从法律语言到基本制度,我们在坚持和完善“党管干部”原则的基础上,还应同时在国家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坚持实行“民管干部”,即强化为官者的人民公仆意识,认真执行和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机制。

笔者以为,作为法治国家,国家的政务官是经人民按民主程序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的。而且在他们执政的全过程中,要由选民、公民进行全程监督。这才大体可以避免一些官员只对一级组织负责而不对选民、群众负责;只受一级组织的监督(实际上只受其上级领导的监督),而不受选民、公民以及广大党员的监督。单靠组织上或领导上的监督,由于他们并非“超人”、“神仙”,好的领导者也会顾此失彼,难逃失察之咎;遇到差的、坏的领导者,则可能纵容下属对上搞人身依附,对下搞宗派活动和官官相护。

所以,为使各级领导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有必要加强人大和司法部门对各级官员的监督,实现国家权力之间的内部监督与制约,这样才能有效反腐防腐。

健全公民检举监督机制

笔者认为,真正最坚固有效的反腐防线是人民群众对官员权力的制约,运用公民权利和社会权力来制衡国家权力。建立一套完善的检举监督机制,制定公民申诉检举法,是当务之急。

我国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案件,有80%的案源来自公民的检举。如今保护检举人、证人的法律仅有《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第三款和第四十九条。这两条只为举报人和证人提供了事后保护,没有提供事先和事中保护。一些司法解释中虽也有保护举报人的规定,但多过于笼统,难以落实执行。因此,有必要健全公民检举监督机制,制定单项的公民申诉检举法。这个立法旨在有效保障公民的批评监督检举的宪法权利,具体细致地规定公民申诉、检举的受理机构与程序,保证申诉、检举在规定期限作出答复和处理,保护检举人的隐私权和人身与财产安全,对无理扣压或打击报复检举人的行为,给予严厉的制裁,等等。有了这个法并得到切实执行,所谓的“贪官可以公开横行,检举人只能地下活动”的怪现象也可望遏制。

有些国家在立法上(如环保法)允许公民和公众(非政府组织)直接参与检察,我国也可以考虑借鉴这样的机制。

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政府信息公开,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保障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是使政府和官员的公务行为接受阳光的照耀和公民检举控告的紫外线消毒的良方。一些地方的官场流行这样一句话:“不怕上告,就怕上报。”“庞家钰现象”所以频频发生,多是由于背后“保护伞”的遮盖。而一旦媒体给予曝光后,就会很快得到关注和解决。如最近曝光的黑砖窑事件和以往揭发的孙志刚被害案、成克杰受贿案以及许多矿难事件,莫不如此。

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一个法律草案时,删去了其中关于“未经当地政府批准,媒体不得发布突发事件的消息”的规定。对待突发事件尚且可以如此,对于揭露腐败、打击贪官就更需要尊重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比如公民可以直接在网站、博客等平台快速发布信息,检举贪官。《人民日报》7月12日报道,中央纪委、监察部和15个省级纪检、监察机关已相继开通举报网站。很多地(市)级、县级纪检、监察部门也建立和开通了网上举报,一些地方还开通了手机短信举报。日前,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和《天涯杂谈》栏目也联手展开征集各地豪华楼堂馆所图片的活动,短短一周内,帖子点击率超过了7万次,各地网友纷纷提供当地政府部门的豪华楼堂管所照片。

民众和媒体通过互联网发挥监督效能,使地方官员无法再凭借体制惯性的黑箱作业一手遮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王国庆曾公开表示,官员在互联网时代还试图掩盖真相,无异掩耳盗铃。

只有争取主动,在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健全公民检举监督机制和建设阳光政府等方面加快步伐、取得实效,像魏建军这样的举报人才能减少后顾之忧,“庞家钰现象”才可望被遏制。

(作者系中国法学会教授)

http://www.jcrb.com/n1/jcrb1386/ca62750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