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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2010年全区卫生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www.nmwst.gov.cn 责任编辑:王瑞芳 发布日期:2010-02-22
巴彦淖尔市卫生局
巴彦淖尔市妇幼卫生保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一法两纲”,围绕“两纲”目标,不断改善妇幼卫生保健服务能力,狠抓母婴保健两个系统管理,落实各项母婴保健措施,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服务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全市目前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6,04%,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7.51%。
一、把握发展方向,强化保健职能
随着卫生事业的全面发展,我市各旗县区妇幼保健院始终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妇幼卫生方针,以妇产科、儿科为主的临床业务工作得到了快速发展。新形势下,妇幼保健工作如何适应广大妇女儿童卫生保健的需求,认真履行妇幼保健工作职能,是对妇幼保健工作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从而实现公共卫生均等化和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目标的检验。对此,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妇幼卫生保健制度和措施:一是要求各妇幼保健机构必须牢固树立“以保健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正确处理好保健与临床的关系,把保健工作放在第一位,促进临床工作更好地为保健工作起到坚强的后盾作用、互补作用和互动作用,自觉地履行好妇幼保健工作的各项职能,从而提高了妇幼保健机构能防、能保、能治一条龙服务的综合服务能力。二是明确责任,通过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将妇幼保健目标作为对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促使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以社会效益为重,以做好基层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为第一职责。
二、健全服务网络,夯实工作基础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管理服务网络建设和运行体制机制建设,保证妇幼保健工作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夯实工作基础,坚持达到孕产妇、儿童保健工作程序化、技术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资料档案化的要求。一是加强旗县区妇幼保健院建设,一手抓好“龙头”对妇少匕疾病的诊治功能。旗县区妇幼保健院都设置了孕产妇儿童保健门诊,加大软硬件投入,配备体检设施,招聘具有执业资格的卫技人员加强门诊服务。一手抓好基层指导工作,全市县级妇幼保健人员共121人,分片包乡定期下基层指导工作,县级妇幼保健指导中心的“龙头”带动作用得到巩固和加强。二是加强乡镇妇幼保健工作。五原县每个乡镇都设置了防保站,与卫生院平级,编制经费均独立,实行县办县管。其他旗县区每所卫生院都设置了独立的妇幼保健办公室,每所卫生院都有2~3名妇幼专干,全市共有乡级妇幼保健人员183人,业务上由旗县区妇幼保健院指导,按要求完成妇幼保健服务工作和妇幼信息上报工作,使农牧区妇幼保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三是抓好村卫生室建设,发挥“网底”基础信息搜集保障作用。四是加强与民政部门、计生部门协作,互相交流信息,及时了解辖区新婚人群情况和孕产妇情况,追踪服务,有效提高两个系统管理率。
三、完善保健制度,规范服务内容
我市制定了《巴彦淖尔市基层妇幼保健工作规范》,明确了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妇幼保健工作职能及各级妇幼保健人员职责,细化了工作任务,规范了服务流程,加大了市县乡三级妇幼保健人员培训、考核,提高了妇幼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技术素质,确保各项妇幼保健工作的落实和运行。
(一)规范孕产妇系统管理。一是全市统一使用孕产妇保健手册,统一规范保健册的填写,统一规范系统保健服务,做好早孕建册和产前检查工作;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为辖区孕妇早期建立保健手册,孕产妇保健手册由孕妇本人管理,孕妇携带手册自愿选择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检查,产前检查单位填写检查记录,并宣教孕期保健知识,妇幼保健人员定期上门开展产前检查及进行孕期保健知识宣传。二是全市统一实行了流动孕产妇转卡制度。即各苏木乡镇卫生院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人员详细登记孕产妇住址和联系电话,如系流动孕产妇要填写流动孕产妇转管卡,如由原址搬迁要及时报旗县区保健院妇幼办,旗县内流动由旗县区保健院妇幼办负责联络转管,及时通知新址防保站进行接管;如系旗县之间的流动,旗县保健院上报市妇幼保健所,市妇幼保健所负责联络转管,及时通知迁入旗县妇幼保健院妇幼办进行接管,使流动孕产妇和儿童能被连续管理。很大程度上避免了漏管的情况。三是全市统一建立了高危孕产妇筛查制度及分级管理制度。要求妇幼保健人员按照降消项目高危因素,认真筛查高危妊娠,动员孕15~19周孕妇进行产前高危筛查,对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进行专册登记、专案管理、重点监护并及时进行逐级信息反馈。轻度高危妊娠由基层妇幼保健人员管理,中度高危妊娠由包乡妇幼保健人员和基层妇幼保健人员共同管理,重度高危妊娠上报保健院分管领导及旗县卫生局负责安排跟踪监护,杜绝了高危妊娠产妇在基层卫生院分娩,对急、危、重及特殊孕妇及时转送到上级医院分娩,确保了孕产妇的安全。四是各医疗保健机构负责免费接送孕妇住院分娩。负责辖区内产后访视、产后42天健康检查工作。五是定期召开三级妇幼工作例会。市级每年一次,县级每季度一次,乡级每两月一次例会,通过例会总结、布置妇幼工作,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培训。六是准确、及时收集、汇总、上报孕产妇保健各类报表,做好各类报表的归档保存。七是开展孕产妇健康教育,并做好孕妇学校的记录。
(二)规范儿童系统管理。一是全市统一应用婴幼儿保健手册,规范保健册的填写,绘制小儿生长发育监测图等,有效提高保健管理质量和建卡率及系统管理率。二是建立了流动儿童管理登记本,掌握流入流出儿童保健服务情况。三是高危新生儿专案管理,建立高危新生儿登记表,并做好随访和结案记录。四是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通过对儿童健康体检、发育的监测评估,及时发现体弱儿,建立体弱儿管理登记本,对每一位体弱儿进行病因分析,制定矫治方案等,每月对体弱儿进行访视指导,至体弱儿健康状况改善后按要求进行系统管理。五是建立集居儿童健康档案,定期组织保健教育和儿童体检,每季对托幼机构进行卫生保健督导,并做好记录。六是建立辖区内7岁以下儿童花名册、自动出院危重儿、严重出生缺陷儿的随访登记表,对所有儿童每季度进行随访,提高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质量,避免活产数、儿童死亡漏报,确保数据准确性。七是正确收集、汇总、上报儿童保健各类报表,做好各类报表的留底保存。八是开展母乳喂养、科学育儿、疾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并做好育儿学校的记录。
四、强化监督指导,提供技术保障
我市各旗县区妇幼工作采取划片包乡制,由保健院选出有经验的妇幼保健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基层的业务指导工作,实行划片包乡、责任到人的办法。要求包乡人员每月对所包乡镇的妇幼工作进行一次监督指导,每次都要入村入户核实孕产妇、儿童的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留有书面意见,疑难问题汇报院领导和卫生局后协调解决。包乡人员每天要到产科门诊和儿科门诊、病房、儿保门诊调查孕产妇、儿童管理情况,经常性地与基层妇幼人员保持联系,及时将各种信息反馈到基层,督促基层加强管理。旗县区卫生局每年两次对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妇幼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包乡人员的奖励与所包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挂钩,充分调动包乡人员及基层妇幼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忱。
五、完善考核机制,确保任务完成
市卫生局与各旗县区卫生局签定责任状,将孕产妇系统管理率、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0~3岁儿童系统管理率、孕产妇可避免死亡发生率、工作实效等纳入责任状内容,并根据责任状制定了《巴彦淖尔市妇幼卫生工作考核办法》,年底按照考核办法对各旗县区妇幼卫生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先进旗县给予表彰。各旗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对县、乡级妇幼工作进行考核,县级妇幼保健院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妇幼保健工作进行考核。通过逐级考核,确保妇幼保健工作落到实处。
六、几点体会
(一)领导重视,部门协调,是搞好妇幼保健工作的可靠保障。
(二)重视宣传,认真宣教,是搞好妇幼保健工作的重要环节。
(三)健全服务网络,建立一支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基层妇幼保健队伍,是搞好妇幼卫生工作的必要条件。
(四)走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路,是推动妇幼保健事业发展的基石出。
(五)实施妇幼保健项目工作,为妇幼保健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几年来,我市在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方面做了一些探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还有缺陷和不足,我们将继续努力工作,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和措施,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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