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银河城天墅:号外!榆阳区法院判决撤销榆林市工商局(201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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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外!榆阳区法院判决撤销榆林市工商局(201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1-12-07 10:36:39) 转载▼标签:

杂谈

杨金柱

陈光武

陈有西

贺卫方

刘桂明

司法监督

刑事辩护

刑讯逼供

分类: 休闲山庄

号外!榆阳区法院判决撤销榆林市工商局(201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杨金柱、迟夙生律师2011年11月1日在榆林市榆阳区法院出庭代理的凯奇莱诉榆林市工商局行政诉讼一案,已经做出一审判决。

该案主审法官刚刚打电话告知杨金柱:榆阳区法院行政庭一审判决撤销榆林市工商局(201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杨金柱对主审法官表示:对阳区法院能够顶住法律因素以外的压力和行政权力的干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采纳了杨金柱律师和迟夙生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体现了法官的职业素养,杨金柱在此对合议庭法官、对榆阳区法院表示一个法律人的崇高的敬礼!

如果该案判决一审生效,榆林市检察院应该立即无罪释放凯奇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赵发琦!

杨金柱在此申明:该案一审胜诉结果,不影响杨金柱单方终止和凯奇莱8月12日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杨金柱已经终止对凯奇莱公司的法律服务,所收取的100万顾问费用,待结算后一分不少退还给凯奇莱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