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气长舒造句:我省农村文化市场将由乡镇文化站协助管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9 11:49:04
2011年06月23日15时03分
中安在线6月23日讯 为强化乡镇文化站协管作用和属地管理责任,发挥“就近靠前”优势,延长监管“手臂”,根据文化部《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安徽实际,省文化厅近日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委托乡镇综合文化站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工作。
据悉,受委托协管农村文化市场的乡镇综合文化站的主要职能和任务是:宣传文化市场的方针政策法规,按规定向上级文化部门报告本地农村文化市场发展和管理工作情况,制定和完善农村文化市场协管的巡查、举报受理、协查联动等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农村文化市场协管工作机制。对本地农村文化市场进行巡查,发现涉嫌违法违规重大问题或事故依法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上报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协助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进行查处,保证农村文化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其监管范围为:监管演出、歌舞娱乐、网吧、电子游戏及艺术品、文物经营、艺术培训、文艺展览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监管非法设立电台、电视台、农村小片电视网,擅自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公共场所视听播放载体违规行为以及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等行为;监管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和走私盗版影片放映行为;监管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违法违规出版经营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违法经营活动;监管盗版侵权行为;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等。
为切实承担起农村各门类文化市场的监管职责,省文化厅规定拟委托人员必须是乡镇综合文化站专职工作人员。由县级以上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对拟委托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考核,使拟委托人员能够了解和掌握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相关综合法律知识和文化市场管理专业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经考核合格后,由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发放由省文化厅统一设计制作的《农村文化市场监督证》,持证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工作。县级文化市场行政管理部门与乡镇综合文化站签订《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委托书》,明确委托协助管理的具体事宜。
委托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文化市场,是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的客观要求,是强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重要举措。各地开展情况今后将纳入省文化厅对市、县(市、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考评范围,对在农村文化市场管理中作出突出成绩的文化站人员将适时进行表彰奖励。(记者:宋艺)
稿件来源: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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