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寓意的装修公司名字:培育发展新社会组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4 07:37:56
新社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首先表现为新社会组织逐步承担了政府部门在行政机构改革后转移出来的部分职能。其次,新社会组织能协调社会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协调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有效缓冲矛盾,成为连接个人、企业与党和政府的桥梁和纽带。再次,新社会组织能有效地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搞好公益事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新社会组织,是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民非组织)的统称。社会团体主要包括学术性社团、行业性社团、专业性社团和联合性社团等。民非组织是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作为我国社会的一种新兴组织形态,新社会组织以其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和资源性为特征,在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方面与政府及企业相比有其独特的优势。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16个字概括了和谐社会的管理格局,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在重申这一格局的同时,强调“要健全社会组织,增强服务社会功能”。市委副书记谭继祖在讲解市委和谐兴市,构建和谐江门战略时,强调要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可见,党对新社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寄予了厚望。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自1988年1月第一个新社会组织(市运动学会)成立,至目前仅20年间,新社会组织已有808个,其中市直一级255个。新社会组织日益成为我市经济社会生活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构建和谐江门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由于一系列的原因,我市新社会组织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会不分,行政色彩浓厚。新社会组织中的行业团体,多数挂靠于政府部门,人员由政府公务员担任,独立性不足。大多数行业协会由政府部门牵头发起派生,缺乏自主性,计划经济印记明显,有的协会还与业务主管部门合署办公。据2006年上半年统计,我市行业协会、中介社团组织由现职公务员任职有14个单位,共32人;与行政机构机关合署办公的有10个单位,成为行政部门的内部附属。

  二是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由于没有一部专门、全面、严谨的关于社会组织管理的法律,新社会组织在其设立、性质、地位、作用等方面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因而缺乏法律自律环境。

  三是新社会组织在制度建设、内部管理、监督机制等方面的自身建设上相对薄弱,组织内部的廉洁状况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由于新社会组织是独立的非经营单位,游离于政府税务部门、审计部门监管之外,当其开展营利性商业活动时,收入和纳税情况难以监管。

  新社会组织是市场经济、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是构建和谐江门的需要,因此,要针对上述问题,进一步培育发展我市新社会组织。

  首先,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精神。各级政府和部门应大力扶持新社会组织,同时加强改进对新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使其沿着正确的轨道发展;各新社会组织应认识社会发展趋势,加快自身发展,积极投身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为加快和谐江门的建设共同努力。

  第二,相关部门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理顺管理体制。改变对新社会组织“重登记、轻管理”,“重行政管理、轻依法管理”的局面,加强引导和服务,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制定对新社会组织的扶持政策和措施。

  第三,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转移职能,推进政府部门与行业协会、中介社团脱钩。让新社会组织成为独立生存和发展的社会法人组织,从而为新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

  第四,各有关单位以及新社会组织要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的要求,不断加强新社会组织自身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