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相册手机版:邵建:公民与官员不是主与仆(南方都市报 2007-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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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与官员不是主与仆   2007-04-13 11:26:55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中国观察之邵建专栏
  
  读最近一期《社会科学报》,其中一篇谈“主人”与“公仆”的文章,让我把这个一直想谈的问题给拾了起来。多少年来,我们习惯了这样一种表述,我们是主人,政府官员是仆人。尽管它与事实不符,但表述本身却获得了广泛的同意。不仅各级官员念经一样用以表示自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自己也这样阿Q。比如该文作者访美时曾这样替美国人表达“主人翁”意识:“一个高大的身影,矗立在白宫、国会大厦面前对他们大声说,你们(官员和议员们)是我们用税金供养的,我是你们的‘主子’,你们是给我服役的。”

  这其实是中国人的思维和语言,并不是美国人的。它的问题在:我们可以称自己是主人,但不能称自己是主子;就像你可以说官员是为我们服务的,但你不能称他们为“仆”,哪怕是公仆。仆者,奴也。在“主子”和“奴仆”之间,没有平等可言,而美国是一个自由平等的社会。同样,平等自由,如果也是我们的价值诉求;那么,在任何意义上,哪怕是比喻,把我们与官员的关系打成上述主奴性质,都与平等相违。语言反映意识,国人恐怕在潜意识深处就缺乏平等。在以往的社会形态中,官主民奴,没有平等;现在我要当家做主了,官就得为奴,这叫“翻身”。殊不知,这样的翻身是把别人压在下面,本身也是一种不平等。何况,语词关系并非现实关系。假如一个居有房行有车的官员对一个下岗无着的人说:亲爱的,你是主子,我是你的仆人。那只能说这是谎言。不幸在于,我昨天看到一位律师引一位哲人的话:人类更需要的往往是谎言而不是真理。是的,上述文章的作者,身居中国社会科学院,是一位高端研究人员,我看他自己就把自己给“谎”了。

  在一个公民社会,人人都是公民,无论国家元首,还是一介平民。那么,彼此平等的人到底如何组构国家呢?国家是一个政治生活的对象。所谓政治,孙中山有过很好的解释:“政”是众人的事,“治”是管理,政治就是管理众人的事。这里,众人的事,是指每一个公民在“私人生活”之外的“公共生活”。私人生活如果是我们每个人每个家庭的柴米油盐,公共生活则是牵涉到生活在这个社会中的所有人的事,比如立法、内政、外交、军事、公共安全、公共设施和公共福利等。私人生活的事由私人自己打理,公共生活的事,自己打理不了,也无暇打理,就需要有专门的人打理。国家政府中的各级官员,就是专门打理公共事务的人,这些人统称为公务员。那么,我们是公民,公务员也是公民,我们和他们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呢?

  值得借鉴的,依然是孙中山的看法。在阐述其民权主张时,孙中山打了个比喻,一些有钱的人要办个工厂或开个公司,总是要请一个有本领的人来做总办。这样的人是专家,由他处理公司内的事。至于出资办公司的人则是股东,他们虽然有权,但并不插手公司具体的事,只不过是对总办进行监督罢了。孙中山的意思很明白:国家就是一个股份制。每一个公民都是它的股东,而总统就类同这个公司的总经理。这个公司是专门处理公共事务的,总统之下的各层官员,都是处理相应公共事务的专家。因此,国民是主人,是有权的人;政府是专家,是有能的人。一个民权国家,主权和职能是两分的,权归民众而能在政府。

  这就是了。公民们拿出自己的部分收入作为税,以选举的方式雇请一些专家来处理和我们相关的国家公共生活。我们和政府官员的关系,不是也不应该是主仆关系,而是类似股东和经理人的关系,它是聘用性质的。在这个关系中,双方平等。没有一个公司股东会把公司经理视为可以役使的仆人,谁会放心让一个仆人而不是一个专家去处理各种复杂的公共事务呢?明乎此,除了吁请作为公民的我们不要有虚妄的“主子”意识,那很可笑;同时更要提请那些握有资源和权柄的官员,别动不动就用这个缺乏起码诚意的“公仆”来糊弄人了。

  (作者系晓庄学院副教授)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spqy/200704130495.asp 

漫谈“纳税意识”与“民主意识”

 社会科学报  黄范章

  最近,媒体常谈到“民主是个好东西”或“民主不是个坏东西”,思想上有所触动。回忆起来,我心灵上第一次受到“民主意识”深深撞击,那还是上世纪80年代初我去美国不久的事。那次心灵撞击,十分偶然,堪谓意外收获。当时至少有三个“没想到”。

  第一个“没想到”是,我这点对“民主意识”的领悟,来自一次漫不经心的聊天;第二个“没想到”是,我的这点“民主意识”,既非得自名人、学者的说教,也非来自政治家关于民主理论或民主制度的讲演或布道,却是得自一个普通美国妇女——我在波士顿的女房东一次漫不经心的聊天;第三个“没想到”是,当时我们聊闲家常,根本没有任何严肃话题,整个谈话中甚至没有一句提到“民主”字样,而是她漫不经心的一句“我是纳税者”,寥寥几个字,却给我心头一震,沁人心田,通过自我内心活动,以思辨方式似乎领略到“民主”的真谛。

“我是纳税者”

  感谢改革开放政策以及福特基金的资助,我和中国社科院另外4位同事有幸作为中国第一批中美交流学者分别送到美国5个著名大学作访问学者,我更有幸进入哈佛大学国际发展研究所(HIID)和经济系,并在离学校只须步行15分钟路程的一家公寓租用一间住房,房东是杰奎琳·斯班尼太太,虽已离婚,带着一个初中男孩,仍使用丈夫的姓,与丈夫保持友好往来。她实是二房东,替我从未见过的房东经营几间出租房。本人虽大学毕业,但只是超市售货员,是一个高学历低收入的普通妇女。按照当时福特基金规定,我们在美国进修的两年间,可享用在美国国内旅行一次的优待,可用于国内观光,也可用于到其它城市作学术访问。我想用这笔旅费访问华盛顿的学术单位和著名学者。我的指导导师杜森伯里教授(曾任总统顾问委员会委员)还热情地给我写了几封介绍信,去拜访几位学者及官员。此外,我还打算参观多处博物馆。

  记得一天下午,我把我去华盛顿的计划告诉了房东斯班尼太太。她听了后建议,“有一个地方你一定要去看看,那就是国会,特别是举行听证会的时候。”她又进一步说,她有时去华盛顿看望亲戚或度假时,总要找机会去看看国会的听证会。我当时一愣,不大相信她这话的真实性,因我眼前呈现出我国人民大会堂门前警卫森严的景象。我遂狐疑地问她,“警卫会让你进国会大厦吗?”我清楚地记得她当时一脸茫然表情,似乎对我的问题觉得奇怪或莫明其妙,随即高亢而爽朗地回答:“why not? I am taxpayer。”(“为啥不让进?我是纳税者。”)她当时讲这句话时那种坦荡豪迈的神情,至今犹历历在目。

“纳税意识”和“民主意识”

      “我是纳税者”首先触发我想到的是一种“主人翁”意识。杰奎琳讲这话时,其豪迈的神气,使我似乎朦胧中看到一个高大的身影,矗立在白宫、国会大厦面前对他们大声说,你们(官员和议员们)是我们用税金供养的,我是你们的“主子”,你们是给我服役的。用几十年来国内妇孺皆知的一句词,即是我“当家作主”。

  “我是纳税者”,还使我强烈感受到一种现代市场经济的“纳税意识”,跟我当时头脑中传统的“纳税”观念截然不同。我国传统的税收观点,完全是一种“义务”,农民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里,缴纳“皇粮”完全是天经地义的“义务”,从不敢奢望“回报”,更不敢联系到什么“权利”。然而,“我是纳税者”这句豪语所透现的决不只是“义务”观念,而是与“义务”相对应的“权利”观念,甚至是当家作主的“民主意识”,这是市场经济和民主制度共同长期培育出来的现代“纳税意识”。在杰奎琳看来,尽管她是一个非常普通的蓝领职工,但她依法纳了税,就有权监督政府、议会如何履行他们的职责的,有权知道和监视她缴纳的税金是如何花费的。我不知道杰奎琳过去在学校里是否有人专门给她灌输这个“纳税意识”和“民主意识”,但她当时高吭地向我吐出“我是纳税者”几个字,我深感这完全是她下意识的反映,似乎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自我意识。

  这种“纳税意识”和“民主意识”,成了老百姓的自我意识,决不是一蹴而成的,而是在市场经济和法制社会中长期培育而成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远未成熟,法制更不完善,更何况意识落后于存在,要培育现代“纳税意识”和“民主意识”决非易事。毕竟我国曾在封建社会中存在了数千年,至今在我国很多人的思想里,“当家作主”的自我意识并不高,封建社会长期滋生的“清官好皇帝”思想仍很流行。“包青天”、“少年包青天”、“狄仁杰”、“康熙微服私访”等一再播放的影片,有意无意地宣传的不还是“清官好皇帝”之类“人治”观念。“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是报刊、电视中经常作为正面思想来教育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有不少官员也常以此来“自勉”或“自豪”。从一定意义上讲,其积极意义在于要求干部(官员)要“心有百姓”,要事事为群众着想,但归根到底,它是要“官”替“民”作主,不是百姓自己“当家作主”。至于“官”是否真正为百姓着想,或者在多大程度上为百姓着想,完全取决于“官”自身的思想修养,这基本上是“人治”而非“法治”思想,跟“民主”意识还有相当距离。所谓“民主”或“人民当家作主”,决不是不要集中,要紧的是这个“集中”不仅来自百姓,而且“集中”之后还须受到百姓“制约”,这就须要有完善的法制体系。只有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和完善的法制体系以及较高的文化教育水平等条件下,经过长时期的熏陶,“民主意识”才能培育出来,才能从某种外在的东西(由课堂、讲堂、媒体灌输)变成人们的“自我意识”。http://www.sass.org.cn/shkxb/articleshow.jsp?dinji=231&artid=17003&sortid=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