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广告刊例:盗窃团伙专偷单位保险柜 跨四省作案落网盐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30 00:12:54
盗窃团伙专偷单位保险柜 跨四省作案落网盐城2011-12-07 09:19:24 来源:盐城新闻网-盐城晚报

  中国江苏网12月7日讯 一个外地籍盗窃团伙4名成员,跨四省作案,专偷单位的保险箱。在4年多时间里,盗窃作案20多起,案值50多万元,后被我市警方抓获。近日,该团伙在亭湖法院受审,3人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12月至2011年4月间,广西人韦某、陆某某、杨某某、陆某先后至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都区、亭湖区以及安徽、江西、山东等省,采取翻墙入院、用撬棒撬门入室、撬保险柜等手段,共同盗窃作案21起,窃得赃款赃物合计价值人民币512413.76元。其中韦某参与共同盗窃作案19起,窃得赃款赃物合计价值488180.76元;杨某某参与共同盗窃作案15起,窃得赃款赃物合计价值254307.2元;陆某某参与共同盗窃作案11起,窃得赃款赃物合计价值183320.2元;陆某参与共同盗窃作案3起,窃得赃款赃物合计价值39054元。

  根据法院的调查,四名被告都是广西籍年轻人,其中3人是小学同学,他们纠合在一起,专门以单位里的各种保险柜为目标。仅去年10月29日到12月3日,这伙人就在市经济开发区境内的8家单位盗窃作案,案值10多万元。今年4月15日和19日,他们卷土重来,再次作案,案值也近10万元。

  频频发生的保险柜被盗案,引起警方的重视。在梳理案件相关信息时,警方发现这个外地团伙每次来盐城落脚,市区总会“巧合”地发生多起保险柜被盗案件。经过对这个团伙的深入侦查,警方最终破获此案。

  由于数额巨大,亭湖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韦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判处陆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判处陆某有期徒刑五年。

  据这伙人交代,他们作案的手法并不复杂,多为翻墙入院、爬窗、撬门入室、撬保险柜。作案中,他们发现许多单位的保险柜里存放大量人民币、外币、高档香烟等,每次作案很少空手而归。而许多单位以为现金等放到保险柜就安全了,哪里想到,保险柜在专业盗窃犯罪团伙眼中并不“保险”。

  作案得手后,犯罪所得多被其瓜分后挥霍。有几家单位保险柜内存放了八九万元现金,损失惨重,教训深刻。

  据市区一单位财务总监介绍,国家对单位现金管理是有制度规定的,一般不允许在单位存放大额现金。财政部曾下发专门规定,单位存放现金不得超过3天的平均现金量。而单位与单位之间的业务往来,基本是转账,所以动用现金也多是报销差旅费等,数量有限。单位保险柜存放大额现金并非稳妥之举。

  眼下年关将近,许多单位又要频繁使用现金,系列保险柜被盗案,除了提醒广大单位恪守财务制度外,还应加强单位内部的安全管理,防患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