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沃景明怎么样:三步骤退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3 21:09:04


倘若你刚刚签订了购房合同,支付了购房款,不料政府出台了限购房政策,眼看房子要跌了,怎么办?拿在手里,如果房价一直往下跌,就得不偿失;反悔吧,卖方不同意你退房。那么已经签了合同交了定金、首付款,甚至全款都已支付的购房合同还能毁约吗?如何你是买家仅仅因为房价大跌之故就主张退房,断然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但退房也并非没有可能。下面,本律师就从法律和实践中分析一下退房的可行性。

    我们常说的退房在法律上应当包含三种情况:合同被宣布无效、合同被撤销和合同被解除。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是合同的各方面要件存在严重违法及违规;导致合同可撤销的情况是合同签订过程当中存在欺诈、有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况;合同被解除的情况是出现约定可以解除合同的事由或者出现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事由。

    退房三部曲:

    第一步  确认是否符合退房条件

    其实,在买房过程中的大多开发商都有一些不规范操作,他们在资金、工程进度等方面都会存在问题,造成买卖合同无法正常依照约定履行。要找退房的理由,


可以仔细对照如下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出现下面几种情况的可以退房:

1、延迟交房后经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能交房的。

2、开发商证照不全。

3、开发商任意改变合同约定的设计。

4、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5、由开发商造成无法办理产权证的。

6、房屋面积实际误差超过3%。

7、开发商不能出示竣工备案表,或者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8、签约后开发商把标的房屋另售他人或擅自抵押的。

9、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

10、一房二卖,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1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12、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13、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未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未在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为出卖人的原因未能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的。

    同时,仔细验房、查看楼书、开发商的广告、合同、小区各项共有产权是否被挪做他用。针对曾有业主因室内空气质量问题要求退房而诉讼失败的案例,律师提醒消费者,消费者在购房、装修、购买家具和商家签订合同时,最好在合同中增加保证室内空气质量的条款,一旦发现家里存在有害气体污染问题,可作为解决问题的依据。同时,可在购买房子之前请室内环境检测专家对室内空气中有害物质含量进行检测,如果室内空气质量超标,可以作为退房的理由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