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第未来融资:购买单位集资房风险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6 08:29:22
购买单位集资房风险大

  □本报记者 高妍

  

  近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目前以单位集资建房出售给员工的集资房销售正流行。集资房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

  低价位成诱饵

  “我的一个好朋友单位正在搞集资房建设,而且他自己有房子住,我就想以他的名义在他们单位定一套房子,这样每平米给他1600多元钱就可以了。但是不知道这样行不行?以后能不能办理房本?”读者郭先生近日打进热线说。与郭先生一样,记者的一个朋友前几天也在咨询诸如此类的问题。单位集资房以低于市场近50%的价格,让很多消费者为之动容。据悉,一般月收入为2000元左右的人购买集资房的较多。在自己可以承受的经济范围内,让外地来呼打工的人员能拥有一个自我的空间,的确是一桩美事。从某种意义上讲,购买集资房或许是把有限资金发挥效用的最佳渠道。

  慎购单位集资房

  “购买单位集资房风险比较大。”文盛律师事务所苗荣盛律师这样说。他表示:集资房虽然比市场价要低很多,但也存在诸多风险。单位建集资房所用的土地绝大部分是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一些建房单位在没有取得土地出让合同和政府的批准手续之前,就擅自向个人筹集建房资金。还有的单位擅自扩大集资范围和建房规模,致使房屋建成后长时间内没有产权证,或是根本办不到产权证,严重损害了出资人的利益。更有少数单位借集资建房之名,变相搞商品房开发,公然借机牟取暴利。

  在买房前要看单位的实力,以保证工程的质量。另外,还要在购买之前看看建设用地的性质,一般单位取得土地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行政划拨的;二是履行正常的土地出让手续。如果是行政划拨性质的集资房,在办理个人产权的时候需要交纳土地出让费的,这部分费用往往要占据房屋总价的15%—20%,甚至有的高达30%。

  就像郭先生一样,通过朋友的关系来购买单位的集资房更是不可行的,因为现在郭先生是通过朋友的名字来购买的房产,居住一段时间后,要过户到郭先生的名下。这段时间,如果该房子升值了,别人出高价,卖房人单方撕毁合同,其违约责任该如何承担?

  签定合同须谨慎

  此外,苗律师也提醒购房者,购房签订合同必须谨慎,应注意以下方面的问题:

  签订合同之前,务必要仔细核准房产商有关售楼的证件是否合法、齐备,如自己不清楚,最好请懂行的人士当购房参谋。

  要仔细核对合同上的条款是否与广告上的许诺以及房产商口头承诺一致。而且一定要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合法的交易监证和过户手续。如果没有办交易监证、过户手续,即使购房者已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哪怕是使用了许多年,房屋仍不能算是购房者真正所有。

  要注意以下房屋是不能购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收回的房屋;经法院或房管局裁定限制产权转移的房屋;权属不清的或有争议的房屋;经市拆迁办公告拆迁的房屋;违章建筑或规定作临时使用的房屋;政府代管的房屋;已用于抵押货款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