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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洋法缺陷加剧北极争端 环北极8国航道争夺

2010年10月13日00:17  来源:法治周末   

北极科考

  9月22日至23日,国际北极论坛在莫斯科举行。来自16个国家和地区的超过300名北极研究学者、政府和实业界代表参加该论坛。

  俄罗斯总理普京在论坛上表示,北极地区是重要地缘政治和经济利益交错地区,但所有关于北极包括大陆架问题的争端都能够以合作的精神通过谈判的方式来解决。俄罗斯近日与挪威就两国在巴伦支海与北冰洋争议海域划界签署条约,就是其中一个合作典范。

  北极地区角逐日益加剧

  北极地区通常指北纬66°33′(北极圈)以北的广大区域。北极地区包括极区北冰洋、边缘陆地海岸带及岛屿、北极苔原和最外侧的泰加林带。北极边缘陆地海岸带及其岛屿是美国、加拿大、俄罗斯、芬兰、丹麦、冰岛、挪威和瑞典的部分领土,有居民700多万。

  北极地区的总面积是2100万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部分占800万平方公里。北冰洋面积1300多万平方公里,其中70%洋面终年结冰,海面上分布漂流着冰山和浮冰。

  到目前为止,国际社会尚不存在专门规定北极地区法律地位的公约。在北极地区除北冰洋国家外,还有英国、德国、日本等国在此进行探险和科学考察。

  在全球资源争夺日益紧张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将目光投向北极,北极对这些国家存在着巨大的诱惑。

  最大诱惑就是北极航道。北冰洋为亚、欧、北美三大洲的顶点,拥有联系三大洲的最短大弧航线。近年来全球变暖,北冰洋海冰加速消融,北极航道开始若隐若现。

  北极的军事战略价值无可比拟。所谓的世界大国都集中在北半球。北极点是各大国之间距离最小的点。可以说,控制了该点就能够对大国进行有效地“瞰制”。

  北极地区非常适合配备了核弹头的潜艇隐蔽,因为北冰洋冰层可以有效地保护其不被飞机和卫星侦察设施发现,不停移动中的厚厚冰层还可以对声波进行干扰,从而破坏水下监控系统的跟踪,这些潜艇自身却可以在冰层下自由行动。基于这些原因,加拿大和美国等国已在其北极领土建立了多个军事基地。

  在这种情况之下,控制了北冰洋就意味着控制了未来新的世界经济动脉和军事战略走廊,从而能够谋求更大的经济利益和全球军事主导权;控制了北极“铁三角”区域,就意味着控制了新的世界海上力量的布局走势。

  此外北极地区的自然资源还异常丰富。北极地区的大陆架上有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沿岸地区及沿海岛屿有煤、铁、磷酸盐、泥炭和有色金属,其海洋生物也相当丰富,有白熊、海象、海豹、鲸、鲱、鳕等。北冰洋、北极地区被称为“地球最后的宝库”,蕴藏着巨大的石油、天然气资源。据估计,该地区潜在的可采石油储量有1000亿桶至2000亿桶,天然气在50万亿立方米至80万亿立方米之间。

  近几年来,美、俄、英、加等国纷纷加强北冰洋地区的军事力量,为谋取各自的利益展开了一场空前激烈的角逐。

  北极领土纷争始于20世纪50年代,当时加拿大率先宣布对北极享有领土主权。1986年,加拿大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宣布以其北冰洋最外缘群岛之间的直线作为领海基线,划定12海里领海和200海里专属经济区。至今,加拿大和丹麦对两国之间的汉斯岛(HansIsland)仍存在主权争议。

  2001年,俄罗斯声称,包括北极在内的半个北冰洋都是西伯利亚的自然延伸,并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申请,对200海里以外的部分北冰洋大陆架提出主权要求。

  2004年10月,丹麦进行北极科考,宣称包括北极点在内的大陆架是其所属的格陵兰岛的自然延伸,丹麦享有主权权利。

  美国政府针锋相对,表示将对阿拉斯加沿岸地区向北冰洋延伸600海里的大陆架提出主权要求。

  2008年年底,俄政府在北极划分领土、确定边界、制定法律,这一系列举动立刻引起北极周边各国的高度关注。针对俄罗斯在北极的频繁动作,美国、加拿大、丹麦等国家先后联手组队前往北极地区考察,另外美、加决定建立新联盟,搁置彼此在北冰洋问题上的领土争端,从而联手对付俄罗斯的北极挑战。

  环北极8国的航道争夺

  目前,北极地区的陆地部分已经被加拿大、丹麦、芬兰、冰岛、挪威、瑞典、美国和俄罗斯8国占有。对北极地区的争夺主要是对北极海域以及尚未发现岛屿的争夺,最激烈和持久的就是对北极航道的争夺。北极航道由两条航道组成:加拿大沿岸的“西北航道”和西伯利亚沿岸的“东北航道”(又称北方航道)。

  “东北航道”主要是指从俄罗斯西端的巴伦支海,沿西伯利亚岸边,向东到太平洋的楚科奇海,直至东北亚的航道。在地域上,航道穿过北冰洋的5个海域,经过约10个海峡,沿线有4个重要港口及4条主要航线。

  数十年来,“东北航道”一直是美俄在北极地区最有争议的问题之一。俄罗斯将此航道视为国内交通路线,主张其有权建立对外国船只和军舰在航道航行的制度,过境通行或无害通过均不适用。1967年苏联拒绝美国海岸警卫队“东风号”进入东北航道。

  但美国并不接受苏联的立场,美国认为苏北部海峡应适用国际海峡航行制度,外国船只应享有过境通行权或无害通过权,苏则否认这些海峡是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

  不仅美国,挪威和瑞典等国一直坚持“东北航道”的国际通行权利,遭到苏联多次拒绝。目前,外国船只、军舰通过“东北航道”,按照俄罗斯法律,事先要取得许可,并强制使用俄罗斯破冰和导航服务,收取高额费用。这一切引起了很多国家的不满。

  近几年,北极国家对“西北航道”的争夺也趋近白热化。“西北航道”位于加拿大北极群岛沿岸,东起戴维斯海峡和巴芬湾,向西穿过加拿大北极群岛水域,到达美国阿拉斯加北面波弗特海,连接大西洋和太平洋。这条航道由7条路线组成,7条路线均是潜在可行的。

  由于“西北航道”是美国将阿拉斯加的石油运至东部市场的捷径,冷战时期还是美国核潜艇往返北冰洋的重要通道,因此,美、加两国长期以来就“西北航道”的国际地位存在分歧。

  在1945年前,加拿大政府曾多次派皇家骑警对“西北航道”水域进行巡逻。长期以来,加拿大一直声称对“西北航道”拥有主权。1970年加拿大政府正式宣布“西北航道”既不是国际通道,也不是公海。加政府认为,因为“西北通道”没有商业航行的历史,不符合国际海峡的法律标准。 美国认为,“西北航道”是一条国际航道,各国均有权“过境通行”。美国政府现在仍然拒绝承认西北航道是加拿大内水的法律地位。

  2008年8月27日,加拿大总理哈珀宣布,凡驶入“西北航道”的船只必须在加拿大海岸警卫队登记备案。他呼吁各国船只遵守新规定,因为加拿大正着手“增加海岸警卫队船只数量,增强拦截和扣押违规船只的能力”。

  加拿大对“西北航道”的单独占有已经引起了国际不满,包括美国、欧盟在内的多数西方国家认为,北冰洋水域是国际水域,不应归任何一个国家单独所有;“西北航道”是国际航道,而不应该为加拿大独占。

  更为棘手的是北极地区2/3以上终年冰封的海域。由于其“非陆非海、亦陆亦海”的特点,人们对这些海域的法律属性和地位问题曾有过种种不同主张。

  越来越多的人认为,这些海域并不是陆地而是冰封海洋,而且冰随着海流移动,因而不适于占领;相反,一般国际法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海域划分和法律地位的规定可以适用。

  据此,北冰洋沿岸国家可以对以下几个区域主张主权或管辖权:内水、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其中,内水和领海构成一国领土的组成部分,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则不属于沿海国领土。

  大陆架成北极争议焦点

  北极争端的产生深层次的原因是相关国际法制度的不完善。首先是缺乏专门关于北极、北冰洋法律地位和规则的国际条约。正是由于相关国际法的缺失,在因全球变暖、海冰融化而突如其来的巨大利益面前,环北极国家才会有恃无恐,采取各种行动争夺利益而置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利益而不顾。

  此外,《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的相关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北冰洋争端的升温。现在的北冰洋争端,主要是环北极圈各国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来争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最为重要的是争夺以350海里为限的外大陆架。

  根据现行国际法,各国应该基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向联合国的“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申请在200海里大陆架以外的区域扩张海底开发权。申请国必须提出有科学依据的论据,证明该外大陆架是其大陆架的自然延伸,如果大陆架延伸够远,那么申请国就能获得开发最大350海里大陆架资源的主权权利。

  但是,该委员会的申请规则同时规定,这些国家必须在承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的10年内提出申请,否则就会面临永久失去主权权利的机会。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定导致了北冰洋争端的升级。

  北极附近的岛屿、陆地,都成了俄罗斯、美国、加拿大、丹麦等国领土的一部分。实际上已经不存在领土问题,也不存在无主地的问题。北极领土争端的问题主要是海洋的问题,涉及到北冰洋下面的大陆架。按照联合国的规定,在海岸以内可以享受3海里的领海,200海里的专属区,最多不超过300海里的大陆架。

  领海属于领土的一部分,专属经济区就是沿海的大陆架,大陆架以外的海底区属于国际海底区域,国际海底区域是全人类的共同财产,任何国家都不能据为己有。所以在北极地区争端集中在环北极国家的大陆架可以延伸到什么地方。

  俄罗斯、加拿大、丹麦、美国采取的一些行动,主要都是为了争夺自己国家的大陆架可以延伸到哪些地方。如果这些国家的大陆架有重叠,还有一个划界的问题。

  北冰洋的争夺实际上就是大陆架的争夺,这里主要有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是自然科学方面,整个北冰洋海底,从海洋地质来看,各个国家的大陆架到底延伸到什么地方,要按照法律的标准加以划定,但是要以自然科学的资料为基础,大陆架界限委员会要根据地质学上的资料加以确定,这点是最基础的东西,而这一点也是比较难做到的。

  还有就是相邻和相关国家大陆架主张有重叠的问题,现在向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出申请的,有挪威、美国、加拿大,其他国家还没提出来。他们的大陆架界限有没有主张冲突的问题,在这些问题还没有提出来之前,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很难确定俄罗斯联邦的大陆架外部界限在什么地方。

  所以,北极地区大陆架的争端,可能会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不是那么很容易解决的。而且北极地区的问题,也不仅涉及到北冰洋沿海的利益,也涉及到世界其他国家的利益,所以在北极地区的一些争端,随着大陆架的问题,可能会引起各国更多的一些反应。

  2008年6月2日,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在莫斯科表示,北冰洋沿岸5国俄罗斯、加拿大、美国、挪威和丹麦一致同意,将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解决大陆架延伸问题。

  拉夫罗夫当天在俄政府主席团会议上介绍说,在不久前举行的北极理事会非正式会议上,上述5国代表讨论了在全球气候变暖条件下如何对北极进行开发。与会各方一致同意,将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解决所有涉及200海里以外大陆架的归属问题。拉夫罗夫强调,俄将根据国际法和北极科考的成果,捍卫本国对200海里外大陆架拥有的权利。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沿海国可对距其海岸线200海里的海域拥有经济专属权。如果沿海国认为本国自然延伸的大陆架远远超出200海里,则需要在2009年前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相关申请,并提供科学证据。

  2001年12月21日,俄罗斯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了这种申请,所申请的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包括了北冰洋的部分洋底,但大陆架界限委员会认为俄提供的调查材料和数据不足。

  截至目前,有关环北极国家的大陆架问题仍然没有一个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