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士棒球帽品牌排行榜:常德一起地下钱庄案的背后故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01: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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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常德黄金地段的瑞祥·凯特国际城项目,由于不堪高利贷盘剥,开发商选择了消失。
“不是在融资,就是在去融资的路上。”这是长沙一名创业者发出的感慨。融资难,一直是中小企业发展的拦路虎。在当前银根紧缩背景下尤其如此。
民建湖南省委对中小企业的一份调查数据显示:60%的企业反映,贷款难、融资难,融资渠道不畅已成为影响企业经济效益、制约企业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
一边是中小企业求贷若渴,一边是民间借贷风起云涌。如果救济缺失、规则缺失,融资问题就成为了压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正如常德警方解析的这起涉案金额巨大的地下钱庄案,正如怀化通道县企业主于相亲身遭遇的家财散尽、妻离子散的悲剧。
患上资金“饥渴症”的中小企业融资出路在哪里?
4月29日,一起涉嫌“高利贷”的刑事案件在常德武陵区法院开庭审理。这是当地一起广受关注的地下钱庄案。从警方侦查到开庭审理,历时一年多,卷宗多达62本。
被告人张南华等人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非法经营金融业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三项罪名。
这一地下钱庄是如何让当地名噪一时的“瑞祥·凯特国际”楼盘开发商“人间蒸发”的?他们的钱来自哪里?地下钱庄如何触犯了法律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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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开发残局
2009年12月,200多名购房者集体向常德市政府投诉:由于所购楼盘的开发商“失踪”,他们约5000万元购房款可能血本无归。
这个楼盘原名瑞祥·凯特国际,位于常德两大交通要道——武陵大道与柳江路交汇处,地处黄金路段,吸引了众多购房者。
武陵区的刘军就是其中一个。2007年9月24日,他在瑞祥·凯特国际购买了一套面积为92.81平方米的房子,双方约定交房时间为2008年5月30日。
2009年6月,交房时间都过去一年了,房子依然没有竣工,反而传来了坏消息:开发商姚武“人间蒸发”,售楼部也已人去楼空。
和刘军一样,还有203户已全额交款的业主,在苦苦等待住进新房。后经公安部门调查,瑞祥·凯特国际不能顺利完工的主要原因是资金问题。
事件肇始于2006年。当时,开发商姚武找到拥有该地块的张南华搞“联合开发”。张南华提出,他以价值1000万元的土地成本作为投入,第一年利息2分,第二年3分,以此类推,收固定回报。换算下来,张南华可以收取的利息是:第一年240万元,第二年360万元。
姚武同意了,他的想法是:开发这一项目,资金缺口4000万元,可从银行贷款2000万元,可以要求建筑商垫资2000万元,最终可实现销售1.2亿元,净利润可达三四千万。而张南华的利息要求,两年也只有600万。姚武认为,这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2007年,瑞祥·凯特国际项目推出,随后,200多名市民陆续购买了该楼盘房产。
但姚武很快发现,自己跌入了“资金陷阱”。
按照他的计划,瑞祥·凯特国际项目开发需要从银行贷款2000万元。但是,他想去借贷时,张南华拒绝提供南华公司的印章、抵押登记等资料。结果,银行贷款没有办下来。
常德市打击非法经营金融犯罪专案组负责人介绍,张南华当时给出的理由是,“我这有钱,干嘛要找银行借?”姚武只好高息借了张南华2000万元。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房地产市场低迷,张南华抽走瑞祥·凯特国际资金,该项目无法完工。
同时,姚武欠下张南华大笔债务。瑞祥·凯特国际每个月卖出去的十几套房子,只能拿去支付给张南华,充当利息。
2009年上半年,姚武选择了消失。截至当年6月份,在姚把部分资产如商铺、车库等都给了张南华后,张南华共收回本息1765万元,姚武还欠下张南华1005万元。
常德警方介入调查后,以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罪、非法经营金融业务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张南华等人予以拘捕。
今年4月29日,该案第一次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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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起地下钱庄
和姚武情况类似的是,部分房地产企业因为资金缺口,通过民间渠道融资的情况并不少见。常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调查的情况表明,在常德,有多家房地产企业都曾借过“高利贷”。
有知情者说,张南华在当地有“张行长”之称。他自2000年就开始经营地下金融业务,企业在银行贷不到款,往往会找到“张行长”,只不过,“张行长”贷款的利息比银行要高很多。
2008年,当地一家房地产公司找张南华借了800万元,一年多时间,还了800万元本金和500万元利息,还欠1250万元,最后只得以42套商品房抵债。
在张南华案中,找他高息借贷的,不只限于房地产业,还包括砖厂、药厂等,他的资金链条已渗入当地多个行业。
“张南华等人实际经营的就是地下钱庄。受害人是老百姓,遭受破坏的是国家金融秩序。”常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负责人说。
张南华的资金是怎样来的呢?常德警方对此进行了重点调查。
常德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汉桃介绍,张南华的资金来源以从银行套取资金融资为主。专案组负责人介绍:“他们套取银行资金,有多种方式。有的是跟银行内部人员合伙,有的是虚拟一个贷款项目,个人资产做抵押,贷出来。”
常德经侦支队负责人介绍,此前,当地的高利贷月息一般是10%(年利息120%,是银行利率的20倍左右)、15%,最高的月息可达50%,算下来年利息达到了600%,是银行利率的100倍左右。按照国家规定,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就属于高利贷。
高利贷亦出现跨省“投资”迹象。常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负责人说,浙江一家高利贷公司,在不到两年时间里,就搞垮了常德4家企业。
常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负责人称,张南华案侦破后,他先后接到山东、甘肃、黑龙江等地公安机关来电来函,希望取经。这类非法金融业务,已在全国多地出现。“即便他们的利息不比银行高,也逃避了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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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锁定之难
张南华由于涉嫌刑事犯罪,已接受法律审判。但是,还有类似放贷者,利用手中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证据难以界定等因素,获得实际利益。
2007年,深圳一家公司在常德开发房地产项目,先后投入资金4300万元,但由于该项目开发时找人高息借贷,最终陷入资金泥淖无法自拔,2009年破产清算,负债7000多万元。其间,放贷者先后于2008年3月、4月、6月多次采用胁迫的方式讨债,当事人经警方解救才得以脱身。
当地警方介绍,这起案件中,他们虽然一度将放贷者拘捕,但是,最后由于证据难以锁定,只好放人。
警方介绍,从事高利贷行为的人,放贷时都想方设法规避法律风险。
其一,借款时就扣下当月利息。比如,借贷者打下100万元欠条,实际上只能拿到90万元。一位曾借过高利贷的企业主还介绍:“表面上,他们会在账户上打这么多钱,但是,他们马上会派人到你那里做账,把你的财务控制。”
其二,以违约金、投资回报率代替高息。警方称,张南华与姚武的“合作”就是这种类型的典型方式。
其三,口头方式约定高息,不留书面证据。
记者在张南华案第一次庭审现场看到,被告人张南华就对检方陈述的13笔借贷中的多笔表示异议,他的理由是:“我们之间没有约定利息”、“我是以股东的方式进行投资的”。
一边是急需资金输入的企业,一边是蕴藏量可观的民间资本。活跃的民间借贷行为,一旦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明确规范,损害的远不止借贷人、贷款人的利益。比如高息借贷,对于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来说,稍有不慎,就会万劫不复。
央行研究局今年披露的一份调查显示,当前我国民间借贷资金存量超过2.4万亿元,占借贷市场的比重5.6%。
“现在民间借贷需求与国家相关法律严重不对等。需求旺盛,但是没有相关法律制约。对民间借贷,法律上首先要界定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非法,什么资金来源途径正当,资金使用是否合法等。”央行研究局局长张健华说。
他同时指出,相关部门还应该对民间借贷的资金投向等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管与引导,防止变相非法集资破坏正常金融秩序。
于相,在怀化通道县与人合作开了一家竹木制品厂。他当初之所以不惜高息借贷,是因为抱有很多中小企业主的典型心态:有产品,有销售渠道,只差救急资金,只要不出意外,很快就能翻本。
但是,意外总是容易发生。在这样危险的游戏中,只要一个环节出现纰漏,随之而来的就是万劫不复。
民建湖南省委的调研认为,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需要做好三方面工作:健全社会征信系统建设,政府要积极参与、鼓励成立民间担保公司,设立政策性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定点信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