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51官网:财产保全担保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8:35:41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有关规定,原告杭州XXXXXX有限公司已提起诉讼保全申请,请求贵院对被告采取冻结银行存款408886.11元的保全措施。本单位愿意为原告杭州XXXXXX公司提供诉讼财产保全经济担保,担保总额为408886.11元人民币,如因保全不当,愿承担连带经济责任。 

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2004年 月 日 

附:

1、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一份。